Ⅰ 預算執行審計經驗做法
一、前移審計關口,採取有效審計方法
1.前移審計關口,提前介入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在財政預算編制完成後向人大提請前,審計部門對報批的預算預先行審查,審查年初項目預算編制是否落實到具體項目和用款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結合是否徹底,預算外資金管理是否執行「收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規定,上年的公用經費、項目結余資金是否納入年初預算管理,是否編入當年的部門預算,是否將預算外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全部納入收入預算編制等方面,全面審查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預算的細化程度等,並出具審計部門的審查意見,從而做到對預算執行審計的「事前監督」,有效細化預算編制,保證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透明性、具體性和可操作性,從起點上進行有效的審計監督。
2.採取有效的審計方法,摸清楚部門預算執行的情況。首先從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入手,了解各項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得到了貫徹執行,通過對內控制度的調查,確定被審計單位容易出現問題以及舞弊的關鍵所在,有利於突出審計重點,減少審計的盲目性;其次以資金流向為主線,追查資金去向,抓住被審計單位預算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沿著資金流向,一查到底,直到搞清楚資金的最終去向為止;三是從賬戶入手,查找可疑線索,對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大額資金的進出情況進行核查,並逐步擴大范圍,查實轉移、挪用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四是抓住重點,對主要問題查深審透,針對不同單位的不同特點,確定在預算執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一步抓住重點,並將其查深查細,徹底摸清資金的全面情況。
二、整合審計資源,實行一體化審計
1.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一是審計人員要加強黨的政策、法律法規和經濟理論的學習,充分領會黨的相關政策、方針及財經法規;二是審計人員業務上要進行認真系統的專業學習及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及處理問題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三是強化審計監督約束機制,督促審計人員在工作中能夠保持客觀公正的立場,避免各種原因而做違法交易的情況,確保審計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2.以大局意識統籌審計資源,形成審計合力。一是對審計人員進行重組,樹立全局觀念和一盤棋的思想,在審計機關內部打破處室界限,統一調度審計資源,加強審計機關內部各專業機構的配合和上下內外的協調,按照資金流向,對財政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等各個環節開展審計;增強上下級審計機關的溝通交流,根據需要統籌使用上下級審計機關的審計資源;注重利用外部審計資源,包括聘請社會審計人員和有關專家,利用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的資源和審計結果等。二是在審計計劃安排上,把部門預算執行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與專項審計相結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做到內容安排、時間要求的協調統一,最大限度地發揮預算執行審計的整體效應。三是充分利用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核算系統、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等,收集、整理審計資料,推廣應用審計AO軟體,實現審計手段上層次、上水平,提高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效能。
三、豐富審計報告內容,凸顯審計監督效應
1.堅持「三不」原則,豐富完善「兩個報告」內容。堅持做到事實不清不用,數據不實不用,定性不準不用的原則,在審計內容上突出重點,既要側重於政府關心的重點,又要側重於人大所關心的熱點,更要重點關注社會民生問題。既要查清問題的來龍去脈,又要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和危害性,力求把問題查深查透,在核實問題定性准確的基礎上,對共性、政策性、體制性、內控管理和性質嚴重的違規問題進行專題匯總,並加以分析形成綜合性材料,豐富「兩個報告」內容,同時要把效益審計充實到報告中去,保證審計報告質量。
Ⅱ 如何實現審計全覆蓋 如何實現審計全覆蓋的幾點思考
一、建立和完善審計項目庫,實現審計項目對審計監督對象的全覆蓋
要實現審計監督的全覆蓋,就必須建立和完善審計項目庫。各級審計機關應對監管范圍內的各業務領域審計項目進行全面的審計梳理和調查,將審計對象查列清楚,建立起全覆蓋的審計項目庫。
(一)根據使用財政資金的一級預算單位明細,將預算單位按重要程度編入審計項目庫,分為每年必審單位和3-5年輪審一次的單位,以實現對財政預算單位審計的全覆蓋。
(二)將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管對象查列清楚,將領導幹部按任職時間編入審計項目庫,每年除根據組織部門的安排進行離任審計外,對達到一定任職年限的在任領導及時向組織部門提出任中審計的建議(年限可確定在3-5年)。這樣每年在審計項目庫中就能自然產生一批應進行任中審計的領導幹部名單,有利於實現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全覆蓋。
(三)將審計監管范圍內的不使用財政預算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查列清楚,將上述單位按重要程度編入審計項目庫,分3-5年進行一次財務收支審計。這樣每年在審計項目庫中就能自然產生一批必審的企事業單位,有利於對這部分單位實現審計的全覆蓋。
(四)將審計監管范圍內的一些專項資金(基金)查列清楚,按資金(基金)的類型編入審計項目庫,按重要程度分3-5年進行一次審計或審計調查,有利於對這部分資金(基金)實現審計的全覆蓋。
(五)將其他渠道形成的審計項目(如上級審計機關和本級領導交辦的審計任務、百姓關心的熱點資金或問題、前年度取得較大成效的審計項目等)編入審計項目庫,分輕重緩急編入年度審計計劃或及時安排追加審計項目。
二、整合審計人力資源,創新審計模式,最大限度實現審計監督的全覆蓋
與審計領域的廣泛性相比,審計機關的人力資源十分有限。以現有人力,在同一年度甚至三年內難以做到對審計對象輪審一遍。因此,要實現審計工作全覆蓋,就必須在充分發揮現有審計資源的效力、提高審計效率的前提下,進一步整合審計人力資源、創新審計模式。
(一)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的制定和管理,在制定審計項目計劃時達到審計監督的全覆蓋。一是審計機關要制定以三至五年為一周期的中長期審計計劃,全覆蓋所有審計監督對象,增強審計項目計劃的科學性和連貫性,既要避免審計缺位又要避免重復審計,從而實現對審計監督對象的全覆蓋;二是充分調度好現有政府審計人員的力量,最大限度的完成審計項目計劃,使政府審計達到最大效力。一方面,要在完善內部考核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淡化部門、專業限制,統一調配審計力量,採取組合審計、上下左右聯動等審計方式,降低審計人力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考慮適當增加和充實審計人員,有效緩解人力資源緊張與工作任務繁多之間的矛盾。
(二)創新審計模式,充分利用好財政投資評審的力量。審計機關要通過加強對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的審計再監督,從而實現對財政投入資金的審計監督全覆蓋。一是審計機關督促財政部門完善財政投資評審監督管理辦法,規范財政投資評審監督行為,擴大財政投資評審監督范圍,逐步達到財政投資評審監督的全覆蓋。二是審計機關設立專職的財政投資評審審計處室,制定對財政投資評審質量的審計監督辦法,每年按固定程序和比例對財政投資評審質量進行抽審,通過審計再監督實現對財政投入資金的全覆蓋。
(三)增強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最大限度的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一是加強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機構的領導,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命必須經審計機關同意,從而增強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機構的支持和領導;二是探索派出政府審計幹部掛職政府重要部門和大型國企集團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模式(如向政府的融資平台派出政府審計幹部掛職總審計師,向下屬單位較多的國資委、公安局、教育局、衛生局、公用事業局、園林局、農業局等政府部門派出政府審計幹部掛職審計處長),每三至四年為一期,定期調換,從而實現政府審計人員對政府重要部門和企業單位內部經濟業務的審計全覆蓋。
(四)嘗試審計業務外包,充分發揮社會審計機構的專業作用。在最大限度整合國家審計內部項目資源和人力資源的基礎上,考慮嘗試創新審計業務開展方式,即在建立有效核查機制的前提下,將審計業務外包給社會審計機構,尋求外部力量的專業支持,擴大一定時間周期內審計監督的作用面。
Ⅲ 如何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
如何提高審計工作效率,詳述如下:
一、做好審前准備工作。
一是做好審計知識上的准備。二是做好審前調查。
二、詳細編制審計實施方案。通過審前收集相關財務資料、法規制度、實地走訪座談等方式,詳細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管理特徵,對被審計單位會計等經濟資料的初步測試和分析性復核,在充分考慮審計的風險後,確定審計的目標和重點,明確審計的方法和步驟,編制內容翔實,易於操作,指導性強的實施方案,審計的過程中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從而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三、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在現場審計中全面推行計算機輔助審計實施系統應用,做到人工審計與計算機輔助審計相結合,是提高審計現場效率的一個重要途徑。
四、加大送達審計力度。實行送達審計,減輕被審計單位負擔,更好地綜合利用和合理調配審計資源。
五、整合審計資源,實行交叉審計。讓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輪流擔任主審,前一個審計項目現場審計實施結束後,下一個審計項目即開始進行,上一個擔任主審的人員整理審計資料,撰寫審計報告,使審計項目穿插進行,這樣就可以縮短審計終結階段的工作時間。
六是與其他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相結合;與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充分運用審計調查方式,查清問題。一次進點完成兩個任務,出兩個審計報告,既節約了審計資源,又減少了審計的次數,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七、加強溝通,提高效率。
一是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二是審計人員之間的溝通。
八、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由於審計職業的特殊性,要求審計人員必須有扎實的會計、審計、統計、電子數據處理系統、法律知識和審計基本技能,具有敏銳的分析能力和准確的判斷能力,因此,審計人員素質即影響審計質量,又制約審計工作效率。
Ⅳ 淺談審計資源整合需注意的幾個方面
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推進,使社會經濟行為具有越來越明顯的交互性,蝴蝶效應席捲全球,國民經濟各領域相互交織和牽制越來越明顯,這也要求審計機關系統綜合的開展審計工作提交審計信息。審計機關以某一行業或某一單位為標的單獨封閉的開展審計作業越來越不能滿足社會經濟對綜合性、縱深化、建設性審計信息的要求。審計資源是指審計活動所擁有和支配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資源,包括審計的人力資源、項目資源、技術資源和信息資源。科學整合審計資源,就是為實現審計目標,運用系統論、資訊理論、管理學的方法,將審計的各種資源進行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審計成果質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機關整體功效。因此,整合審計資源應樹立全局觀念,應作為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分級次循序漸進。下面就審計資源整合需注意的幾個方面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人力資源的合理調配
人是生產力體系中最活躍最具有創造性的因素,人力資源是第一位的審計資源,人力資源的合理定位和分配關繫到資源整合和項目成敗的大局。整合人力資源要有計劃的構建復合型、職業化、高水平的專業隊伍,使審計隊伍具有合理的專業結構、知識結構、職稱結構和能力結構,具有較強的互補性、融合性和適應性。在進行項目組人員調配時,首先是專業、特長的組合,能夠形成專業組成合理、重點門類突出的人員團體,能夠專業互補、攻關得力,符合審計項目的要求;其次是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配比,使組織管理和業務操作配合協調、相得益彰;審計人員整合還應從人性化的角度考慮人員氣質和性格特點的耦合和磨合,合諧的團隊文化對成員有凝聚、激勵、規范指導等作用,創建一個和諧積極的審計團隊是取得項目成功的人事基礎。科學合理的人事結構,不但能夠將人才放到合適的位置以發揮其最大的潛力,還能夠不斷優化團隊內部條件實現團隊內外關系的協調,促進審計工作目標和審計人員個人目標的共同實現。
二、項目資源的科學設計
在確定時期內審計部門能夠組織實施的審計項目是有限的,為了將有限的人力物力發揮最優的審計效用,需要對審計項目進行科學組織和規劃,爭取項目資源效果最大化。今後項目資源整合一個基本的思路應是實現對某一經濟事項的全過程監督。國家審計立足於國民經濟的全局開展工作,不再著眼於一隅或一爿,將某一經濟事項置於這個國民經濟系統中查上游弄清根由、查中游分析現狀、查下游評鑒優劣,將審計工作的效應和審計部門的影響系統的傳遞到國民經濟全局和全程,有助於全面發揮審計部門的功效、也有助於國家經濟政策和宏觀調控的貫徹落實。審計部門還應考慮各專業領域的審計工作的統籌安排,力爭做到全國、全系統上下一盤棋。當前實施的財政一體化項目組織和框架安排是審計署首次將各類財政性審計項目進行整合和統一組織、對審計項目資源的一次重新調配,是審計思路的一次創新,鮮明的體現了國家審計「免疫系統」理念的普及和深入。
三、技術資源的得力支持
現代審計已走上了信息化科技化的軌道,計算機審計已全面推行,審計信息系統已成為審計免疫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子系統,信息技術運用於審計的理念也已深入人心,技術資源應作為審計組資源庫的重要組成部分予以配備,已成為任何審計項目提高效率和成效的必備法寶,相關數據處理和分析技術人員的到位、審計軟體的開發運用、數據處理設備的裝配、現代甄驗取證設備的配備等,均需要在審計系統內合理配放、積極使用、爭取實效。
四、信息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
審計信息資源主要是指審計機關掌握的、可以利用的以及通過審計轉換的各類信息。它包含審計對象的基本資料、審計採集的數據、在審計過程中和審計結束後產生的各類信息和結果。審計信息是審計機關的主導產品,是審計機關工作成果和成效的集中體現。當前,受審計執法環境、審計管理體制、審計工作模式、審計人員對信息資源認識等主客觀因素的限制,各種審計結果的信息資源只是被有限地利用著。而不同層級不同專業領域的審計信息相通互補,能夠提高審計機關信息的利用能力,有利於審計機關信息整體功能的發揮,提高審計集約水平。審計機關信息資源的整合、構建成為一個有機聯系的,相互滲透的、供審計人員共享的信息體系。對於審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要打破習慣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模式,高度重視審計結束後審計結果的綜合利用,要善於把歷史的、局部的、零散的審計資料,按照一定的目的整合起來,通過去粗取精,歸納分析,加工提煉,使之系統化,在更高的層次和質量上再現審計結果,提供審計機關發揮「免疫系統」作用的信息支持。審計署系統之間的信息溝通順暢互補,審計署系統與地方審計機關、地方審計機關上下級之間有效的傳遞和交匯審計信息,既是提高行政效率的良好途徑,是系統論關於集約管理運作的要求。
審計署五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科學管理、整合資源是我國國家審計亟須加強的三項基礎工作之一。「免疫系統」論作為審計世界觀和方法論將指引今後各項審計工作的開展和實施,審計資源整合也應按照「免疫系統」論的要求,充分調動和發揮每一份審計資源的效能,更有成效的為國家建設保駕護航,為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進步貢獻力量。
Ⅳ 新常態下如何做好審計工作的創新發展
2015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意見的關鍵之年,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審計工作要著力從加強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出發,不斷提高依法審計能力,提升監督服務水平,在「新常態」下,努力實現審計宏觀作用更加突出、職責履行更加到位、審計方法更加先進、審計成果更加豐富、審計隊伍建設更具實力,為構建規范健康的經濟運行秩序和促進縣域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作出新貢獻。
探索創新,實現「全覆蓋」。堅持把審計創新轉型作為審計事業發展方向,努力創新審計組織方式,加大統籌審計工作力度,善於藉助有限的資源滿足審計工作需求,通過審計資源的優化配置,做到上下統籌、整體推進,積極探索「有深度、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按照跟進審計和做深財政審計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財政管理、預算執行、財政收入征管等審計,增強財政審計的整體性、宏觀性和建設性。加強對「三公」經費的審計,進一步揭示部門單位在財政財務管理上不規范和違紀違規的問題,促進部門單位加強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抓好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建設和計劃管理工作,以規范權力運行、推進依法行政為目的,建立健全評價、結果運用、問責和整改等制度,更好地發揮在監督權力運行、加強幹部管理、推動廉政建設、促進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對涉農惠農專項資金、社會保障資金以及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各項惠民政策的落實。積極在計算機審計、績效審計、跟蹤審計方面進行探索和創新,進一步加強聯網審計,提高審計查找案件線索的效率和能力。
服務大局,找准「結合點」。堅持把審計工作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找准做好審計監督工作和服務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結合點、著力點,加強審計監督。圍繞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從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進一步加強對中央關於宏觀調控、結構調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規范和節約用地等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加強對教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堅決查處擠占挪用、滯留、亂收費等分割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進一步突出審計重點,著力監督檢查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注重揭露和查處在貫徹各項決策部署過程中失職瀆職、弄虛作假、不作為和亂作為等行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要通過審計跟蹤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反映政策實施效果和政策目標實現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在基層的貫徹落實。
質量立審,把握「生命線」。堅持把審計質量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切實把依法審計貫徹到審計工作的全過程。按照「工作有標准,做事有規則,辦事講程序,考核講績效」的規范化管理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流程,統一標准程序,嚴格執行審計項目復核、審理制度,細化審理操作規范,建立健全審計項目目標責任制和重大審計質量問題責任追究制,實現審計質量檢查工作制度化和常態化。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樹立國家利益與群眾利益高度統一的責任觀,積極推進審計工作重點的轉變,把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增強審計工作的針對性、超前性和預見性。圍繞部門依法理財用財及相關職責履行情況,突出對住房、教育、醫療、社保、就業等相關部門決策和審批事項的審計,突出對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牽涉相當數量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定、重要政策通過審計。要切實把好審計項目計劃關、依法審計關和跟蹤落實關,使審計成為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利器。
注重成效,增強「免疫力」。堅持把轉化審計成果作為懲治腐敗、樹立權威提高整改成效的有力舉措,要充分發揮《審計報告》、《審計要情》的職能作用,及時向縣委、政府上報重要審計項目的進展情況,突出「快審快報、一事一報」特色,著力構建下情上傳的「快速通道」。堅持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把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開放性和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要走出財務收支的視野,深化審計內容,擴大審計張力,從著眼「屢查屢犯」的個性、微觀性問題轉向關注普遍性、較為宏觀層面的問題,更多地從體制、機制、制度以及管理、決策、效益方面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發揮審計在經濟和社會運行中「免疫功能」和建設性作用。要把整改落實貫穿於年度審計工作全過程,實行強化服務促整改、建立台賬促整改、適時提醒促整改、領導批示促整改工作制度,達到以審計整改促進制度完善和以審計整改促進項目資金規范管理的目的。
建好隊伍,當好「安全員」。堅持把自身建設作為提高履職能力的重要基礎,要進一步創新方式,深挖潛力,強基固本,完善審計職業教育培訓,著重加強審計技術方法、法律法規、政策動態等專業知識學習培訓和實戰鍛煉,著力提高審計幹部的依法審計能力、監督保障能力、宏觀服務能力和促進發展能力,培養「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當好經濟發展的「安全員」。同時,也要堅守廉政防線,一方面嚴格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努力做到審計行為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處理合法,既不能濫用職權,也不失職瀆職;另一方面要堅定理想信念,做到愛崗敬業、廉潔奉公,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腐敗的侵蝕,爭做經濟「衛士」、領導「謀士」和反腐「鬥士」。
Ⅵ 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的主要措施
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
推動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持續組織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著力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的具體部署、執行進度、實際效果等情況,特別是重大項目落地、重點資金保障,以及簡政放權推進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反映好的做法、經驗和新情況、新問題,促進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
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要看好公共資金,嚴防貪污、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公共資金安全。把績效理念貫穿審計工作始終,加強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密切關注財政資金的存量和增量,促進減少財政資金沉澱,盤活存量資金,推動財政資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把錢用在刀刃上。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加強「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促進厲行節約和規范管理,推動儉朴政府建設。
維護國家經濟安全。要加大對經濟運行中風險隱患的審計力度,密切關注財政、金融、民生、國有資產、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以及可能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特別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區域性金融穩定等情況,注意發現和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提出解決問題和化解風險的建議。
促進改善民生和生態文明建設。加強對「三農」、社會保障、教育、文化、醫療、扶貧、救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加強對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以及大氣、水、固體廢物等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情況的審計,探索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深入分析財政投入與項目進展、事業發展等情況,推動惠民和資源、環保政策落實到位。
推動深化改革。密切關注各項改革措施的協調配合情況,促進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正確把握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對不合時宜、制約發展、阻礙改革的制度規定,及時予以反映,推動改進和完善。 促進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要加大對依法行政情況的審計力度,注意發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切實維護法律尊嚴。要著力反映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妨害公平競爭等問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
推進廉政建設。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查深查透查實。重點關注財政資金分配、重大投資決策和項目審批、重大物資采購和招標投標、貸款發放和證券交易、國有資產和股權轉讓、土地和礦產資源交易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揭露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污受賄、內幕交易等問題,促進廉潔政府建設。
推動履職盡責。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著力檢查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促進各級領導幹部主動作為、有效作為,切實履職盡責。依法依紀反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促進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 依法接受審計監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自覺接受審計、配合審計,不得設置障礙。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依法、及時、全面提供審計所需的財務會計、業務和管理等資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審計機關提供資料和開放計算機信息系統查詢許可權的規定,已經制定的應予修訂或廢止。對獲取的資料,審計機關要嚴格保密。
提供完整准確真實的電子數據。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應根據審計工作需要,依法向審計機關提供與本單位、本系統履行職責相關的電子數據信息和必要的技術文檔;在確保數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協助審計機關開展聯網審計。在現場審計階段,被審計單位要為審計機關進行電子數據分析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
積極協助審計工作。審計機關履行職責需要協助時,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予以協助和支持,並對有關審計情況嚴格保密。要建立健全審計與紀檢監察、公安、檢察以及其他有關主管單位的工作協調機制,對審計移送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有關部門要認真查處,及時向審計機關反饋查處結果。審計機關要跟蹤審計移送事項的查處結果,適時向社會公告。 健全整改責任制。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對重大問題要親自管、親自抓。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被審計單位要及時整改和認真研究,整改結果在書面告知審計機關的同時,要向同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告。
加強整改督促檢查。各級政府每年要專題研究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以及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將整改納入督查督辦事項。對審計反映的問題,被審計單位主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審計機關要建立整改檢查跟蹤機制,必要時可提請有關部門協助落實整改意見。
嚴肅整改問責。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對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要依法依紀作出處理,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審計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研究,完善制度規定。對整改不到位的,要與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要嚴格追責問責。 強化審計隊伍建設。著力提高審計隊伍的專業化水平,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建立審計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實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完善審計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努力建設一支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作風過硬的審計隊伍。審計機關負責人原則上應具備經濟、法律、管理等工作背景。招錄審計人員可加試審計工作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部分專業性強的職位可實行聘任制。
推動審計方式創新。加強審計機關審計計劃的統籌協調,優化審計資源配置,開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項目審計,探索預算執行項目分階段組織實施審計的辦法,對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突發事件等可以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根據審計項目實施需要,探索向社會購買審計服務。加強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報告等制度,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將審計結果和重大案件線索向同級政府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
加快推進審計信息化。推進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等與審計機關實現信息共享,加大數據集中力度,構建國家審計數據系統。探索在審計實踐中運用大數據技術的途徑,加大數據綜合利用力度,提高運用信息化技術查核問題、評價判斷、宏觀分析的能力。創新電子審計技術,提高審計工作能力、質量和效率。推進對各部門、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性、可靠性和經濟性的審計。
保證履行審計職責必需的力量和經費。根據審計任務日益增加的實際,合理配置審計力量。按照科學核算、確保必需的原則,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切實保障本級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需經費,為審計機關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 健全審計工作領導機制。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依法直接領導本級審計機關,支持審計機關工作,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要加強政府監督檢查機關間的溝通交流,充分利用已有的檢查結果等信息,避免重復檢查。
維護審計的獨立性。地方各級政府要保障審計機關依法審計、依法查處問題、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定期組織開展對審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拒不接受審計監督,阻撓、干擾和不配合審計工作,或威脅、恐嚇、報復審計人員的,要依法依紀查處。
Ⅶ 如何整合審計資源,避免重復審計,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對所要審計的所有項目按照時間進行劃分,按照時間進行階段性審計。
Ⅷ 如何提高統籌能力
工作統籌能力的提高,是跟新人在職場的時間長短成正比的。那麼,如何才能提升工作統籌能力呢?針對工作統籌能力的提高,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處理。
首先,把已經確定時間的任務羅列出來,並根據已確定時間間隔安排其他工作;其次,逐步培養自己的日程安排能力,根據自己的喜好,將相應的任務安排在合適的時間段里;再次,將相似的工作排在一起,盡量減少主觀思維上的變化;最後,不要把工作排得太滿,努力為自己保留更多的彈性時間,這樣你的工作就會游刃有餘了。
Ⅸ 如何科學有效的解決審計力量不足與審計全覆蓋的矛盾
為了科學有效的解決審計力量不足與審計全覆蓋的矛盾,各級政府應該統籌安排以下工作。
一是統籌安排審計項目,形成計劃一盤棋思路。首先,堅持在年初安排審計項目時,注重對審計對象和審計范圍進行綜合考量和提前布局。從年度項目計劃安排、不同年度項目計劃的前後延續性以及年度計劃與相關年度項目規劃之間的關系著手,保證項目規劃有序、前後銜接,使審計全覆蓋工作有序推進。其次,將各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有機地銜接起來,做到下級機關在獨立開展審計項目的同時,結合上級機關的項目計劃開展相關審計項目,避免上下級機關之間因審計項目之間的交叉、重復所導致的審計資源浪費。
二是堅持以預算執行審計為主線,做到「三個結合」,避免重復審計。堅持以在年初審計任務下達時,注重合理分類安排項目,確保預算執行審計與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與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與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做到一審多「果」,一審多「用」。
三是優選精選審計項目,減少審計次數。擴大審計的覆蓋面,歸根結底是為了增強監督效果。在現有人員不變的情況下,減少審計項目,做優審計項目,收縮防線,重點突破,的確能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在選擇審計項目時,應選擇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促進宏觀政策落實有重大影響的領域、單位、資金和工程進行審計。在此基礎上統籌安排,使得審計全覆蓋有計劃推進,確保實現對重點對象每年審計一次、其他對象每5年審計一次。
四是合理利用多方審計力量,注重把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結合起來,發揮審計的整體效能。首先,在組織實施重大審計項目時,要著眼於形成合力和發揮專業優勢,統一調配審計力量,深化不同專業人才的融合,發揮各自的優勢特長,組建形式靈活運轉高效的聯合審計組。其次對一些常規審計和特殊審計業務領域,要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成果,加強與其他監督執法機構的協作配合。要指導內部審計機構執行好內部審計,積極探索購買社會審計服務、用好專業資源,建立完善各業務領域審計專家庫,充分藉助專家的智慧和力量。
五是充分利用信息系統高效、便捷的優勢,提高審計效率。強化審計信息中心在法定的許可權范圍內及時掌握被審計單位相關信息系統數據更新的意識和能力,發揮計算機審計的優勢,做到全面分析、重點突出,這對於實現審計全覆蓋、彌補審計資源的不足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審計實踐表明,在對資金量大、層級多,信息系統相對較為完善的單位進行審計時,充分運用計算機技術作用尤為突出。
六是強化審計整改監督檢查的力度,促進審計作用的真正落實,做到審計作用發揮的全覆蓋。審計全覆蓋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審計免疫系統作用,而不是簡單地大而全。因此,要注重對審計整改的監督、檢查及公告,對於沒有及時整改、拒不整改的、屢改屢犯的要進行公告,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在整改落實中的作用,做到審計一個項目就要起到應有的作用,而不是將審計當成走過場,做到審計作用發揮的全覆蓋。
Ⅹ 審計兩統籌在執行過程中面臨什麼問題
面臨意識不強、人力不足、能力不優等實際問題。
從規范統籌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統籌、整合各層級審計資源、推進以大數據審計為引領的審計技術方法創新、建立與兩統籌相適應的審計工作考核機制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力爭從全局高度統籌審計工作,通過協作配合發揮整體合力,提高審計監督整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