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資源管理 » 資源稅什麼時候發生納稅義務
擴展閱讀
鑽石戒指都用什麼材質 2025-05-16 20:23:35
智能手機能取代多少產品 2025-05-16 20:21:57

資源稅什麼時候發生納稅義務

發布時間: 2022-08-04 08:59:23

『壹』 資源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令第66號)第十一條規定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如下:

(1)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分三種情形:

①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②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③納稅人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貳』 資源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月度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
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叄』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資源稅的環節

法律分析: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資源稅,加強資源稅的征管環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 條例第九條所稱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規定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

1.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3.納稅人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第十三條條例第十一條把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規定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是為了加強資源稅的征管。主要是適應稅源小、零散、不定期開采、易漏稅等稅務機關認為不易控管、由扣繳義務人在收購時代扣代繳未稅礦產品資源稅為宜的情況。

『肆』 資源稅納稅期限

一、正面回答
資源稅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計算納稅。納稅人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稅款。
二、分析詳情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免徵或者減征資源稅,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開采共伴生礦、低品位礦、尾礦,這種情形都可以免徵資源稅。
三、資源稅的納稅有什麼規定?
1、資源稅納稅人。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2、資源稅扣繳義務人。在某些情況下,可由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代為扣繳稅款;
3、資源稅征稅范圍。原油、天然氣、煤炭、其它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這7類。

『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1)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第三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第四條資源稅應稅產品的具體適用稅率,按本細則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執行。

礦產品等級的劃分,按本細則所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執行。

對於劃分資源等級的應稅產品,其《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或者資源狀況、開采條件相近礦山的稅率標准,在浮動30%的幅度內核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第五條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第六條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計算方法,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第七條納稅人申報的應稅產品銷售額明顯偏低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有視同銷售應稅產品行為而無銷售額的,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產品的實際生產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第八條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數量,包括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實際銷售數量和視同銷售的自用數量。第九條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者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計征資源稅的銷售數量。第十條納稅人在資源稅納稅申報時,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應當將其應稅和減免稅項目分別計算和報送。第十一條條例第九條所稱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規定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

1.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3.納稅人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陸』 資源稅申報期限

一、正面回答
資源稅申報期限為:納稅人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稅款。
二、分析詳情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在理論上可區分為對絕對礦租課征的一般資源稅和對級差礦租課征的級差資源稅,體現在稅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徵收,級差調節,所有開采者開採的所有應稅資源都應繳納資源稅。同時,開采中、優等資源的納稅人還要相應多繳納一部分資源稅。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月度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三、資源稅申報流程是什麼
資源稅申報流程是:
1、登錄電子稅務局;
2、選擇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
3、選擇資源稅,點擊稅源採集;
4、首先,填報稅源採集表,點擊保存;
5、打開資源稅申報表,系統從採集表自動代入數據,復核無誤後,點擊保存;
6、最後,點擊申報按鈕,完成資源稅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