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水法》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首先滿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水法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的實際情況,按照地表水與地下水統一調度開發,開源與節流相結合,節流優先和污水處理再利用的原則,合理組織開發、綜合利用水資源。開發、利用水能資源,在水能豐富的河流,應當有計劃地進行多目標梯級開發。
建設水力發電站,應當保護生態環境,兼顧防洪、供水、灌溉、航運、竹木流放和漁業等方面的需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當與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相適應,並進行科學論證,在水資源不足的地區,應當對城市規模和建設耗水量大的工業、農業和服務業項目加以限制。
因違反規劃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體污染的,應當承擔治理責任。開采礦藏或者建設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礦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應當採取補救措施;
(1)開發水資源利用應當首先滿足什麼擴展閱讀;
開發、利用水運資源。在水生生物洄遊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攔河閘壩,建設單位應當同時修建過魚、過船、過木設施,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准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間的水生生物保護、航運和竹木流放,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並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從事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動,應當遵守經批準的規劃。
『貳』 陝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水資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在本省境內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水資源,必須遵守本條例。屬於國家管理許可權的水資源,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第三條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水塘、水庫中的水、屬於集體所有。
一切單位和個人依法取得的水資源使用權及其它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四條水資源管理必須貫徹統一規劃、合理開發、綜合利用、有效保護、節約用水、講求效益的原則,以發揮最大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
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第六條各級水利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的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第七條省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水資源的法律、法規,負責水行政執法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統一進行水資源調查、評價,組織編制全省水資源開發利用綜合規劃;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的長期供求計劃,組織制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
(四)統籌城鄉水資源,對水資源進行統一調配和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五)負責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六)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協同環保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七)歸口管理全省節約用水工作;
(八)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其轄區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其具體職責,參照前款規定。第八條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協同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水資源管理工作。城市建設部門負責歸口管理城市節約用水、城市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對水體污染進行調查、監督和評價,對水污染防治措施進行監督管理;地質礦產部門參與水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協同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地下水資源,進行地下水資源勘察管理,監測、統計、分析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
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協同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第三章開發利用第九條開發利用水資源必須進行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全省水資源的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地質礦產、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及其他有關部門統一進行。
水資源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成果必須經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地質礦產等有關部門審定後,方可作為編制水資源規劃的依據。供建設設計使用的地下水源地的勘探報告,應經礦產儲量管理機構審批。第十條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在水資源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按流域或者區域制訂統一規劃。規劃分為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
全省和跨地市的水資源開發利用綜合規劃及渭河、涇河、北洛河、漢江的流域綜合規劃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市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江河的流域或者區域綜合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防洪、灌溉、航運、城市和工業供水、水力發電、漁業、水質保護、水文測驗、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動態監測等專業規劃,由有關主管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經批準的規劃是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活動的基本依據。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批准機關核准。第十一條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農業、工業用水和航運需要。在水源不足的地區,應當限制城市規模和耗水量大的工業、農業的發展。第十二條開發利用水資源,要統籌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在條件許可的地方,應當採取措施,增加蓄水量,充分開發利用地表水。開采地下水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保持采補平衡,深層地下水應當限量開采。在容易發生鹽鹼化的地區,應當採取灌排結合、渠井結合等措施,控制地下水的水位。
『叄』 開發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什麼用水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並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跨流域調水,應當進行全面規劃和科學論證,統籌兼顧調出和調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肆』 請問我國法律規定的開發利用水資源首先應當滿足什麼的需要
1、滿足環保的要求;
2、滿足生態的要求;
3、節省資源的要求;
4、滿足社會進步的要求。
『伍』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用水。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
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是人類可持續發展概念在水資源問題上的體現。是指在兼顧社會經濟需水要求和環境保護的同時,充分有效地開發利用水資源,並能使這種活動得以持續進行。
水資源變化大的原因有兩方面:
一個是氣候、自然的變化,我們應採取適應性的對策。
一個是對人類活動影響的變化,我們應採取人、水和諧的措施。總的原則就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避免所謂的人定勝天」。水資源發展措施的基本方針是節水優先、治污為本、多渠道開源,節水就是一個適應性的政策,多渠道開源包括了一些非傳統的水源。
『陸』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什麼用水
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
《水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6)開發水資源利用應當首先滿足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大力推廣地力低壓輸水管道輸水,渠道襯砌等常規的節水灌溉技術。發展節水灌溉要與發展高效農業結合起來,從而調動農民群眾自籌資金建設節水灌溉工程的積極性。
水量水質並管。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必須解決水資源的同意管理問題,必須有權威的機構依法管水,使其能夠組織協調,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對有限的水資源進行調度,優化配置,高效利用,應該盡快改變水資源分割管理的局面。
『柒』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水資源, 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必須遵守本法。
海水的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另行規定。第三條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水塘、水庫中的水,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保護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項事業。
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綜合利用、講求效益
,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第五條國家保護水資源,採取有效措施,保護自然植被,種樹種草,涵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第六條各單位應當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水質。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加強對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第七條國家實行計劃用水,厲行節約用水。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節約用水的管理。各單位應當採用節約用水的先進技術,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第八條在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節約用水和進行有關的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第九條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協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第二章開發利用第十條開發利用水資源必須進行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全國水資源的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進行。第十一條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按流域或者區域進行統一規劃。規劃分為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
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有關省、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 報國務院批准。其他江河的流域或者區域的綜合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地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綜合規劃應當與國土規劃相協調,兼顧各地區、各行業的需要。
防洪, 治澇、灌溉、航運、城市和工業供水、水力發電、竹木流放、漁業、
水質保護、水文測驗、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動態監測等專業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經批準的規劃是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活動的基本依據。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批准機關核准。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引水、蓄水、排水,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第十三條開發利用水資源, 應當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 實行興利與除害相結合的原則,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第十四條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農業、工業用水和航運需要。在水源不足地區,應當限制城市規模和耗水量大的工業、農業的發展。第十五條各地區應當根據水土資源條件,發展灌溉、排水和水土保持事業,促進農業穩產、高產。
在水源不足地區,應當採取節約用水的灌溉方式。
在容易發生鹽鹼化和漬害的地區,應當採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第十六條國家鼓勵開發利用水能資源。在水能豐富的河流,應當有計劃在進行
多目標梯級開發。
建設水力發電站,應當保護生態環境,兼顧防洪、供水、灌溉、航運、竹木流放和漁業等方面的需要。第十七條國家保護和鼓勵開發水運資源。在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攔河閘壩,建設單位必須同時修建過船、過木設施,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准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間的航運和竹木流放,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負擔。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閘壩後可以通航的,閘壩建設單位應當同時修建過船設施或者預留過船設施位置,所需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交通部門負擔。
現有的礙航閘壩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原建設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
補救措施。
『捌』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什麼用水
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
《水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8)開發水資源利用應當首先滿足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大力推廣地力低壓輸水管道輸水,渠道襯砌等常規的節水灌溉技術。發展節水灌溉要與發展高效農業結合起來,從而調動農民群眾自籌資金建設節水灌溉工程的積極性。
水量水質並管。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必須解決水資源的同意管理問題,必須有權威的機構依法管水,使其能夠組織協調,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對有限的水資源進行調度,優化配置,高效利用,應該盡快改變水資源分割管理的局面。
『玖』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什麼用水
滿首先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
根據《水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 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水資源開發利用,是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一個方面,其目的是發展社會經濟。最初開發利用目標比較單一,以需定供。隨著工農業不斷發展,逐漸變為多目的、綜合、以供定用、有計劃有控制地開發利用。當前各國都強調在開發利用水資源時,必需考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方面。
(9)開發水資源利用應當首先滿足什麼擴展閱讀:
我國水資源部分現狀
中國經濟發展向來是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子,經濟飛速發展的十年,水資源緊缺和水污染問題已經到了迫在眉睫的關頭。我國水資源面臨先天不足和後天污染的雙重困境。
首先,我國的水資源總體偏少。在全球范圍內,我們屬於輕度缺水國家。中國用全球7%的水資源養活了佔全球21%的人口。專家估計中國缺水的高峰將在2030年出現,因為那時人口將達到16億,人均水資源的佔有量將為1760立方米,中國將進入聯合國有關組織確定的中度缺水型國家的行列。
第二,我國水資源空間分布十分不均勻。華北地區人口佔全國的三分之一,而水資源只佔全國的6%。我國的西南地區,人口佔全國的五分之一,但是水資源佔有量卻在46%。所以,水資源差距最大的年份,水資源佔有量最多的省份西藏與天津相比,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直接的差距是一萬倍。
第三,我們的問題是資源性缺水及水污染嚴重。我國每年沒有處理的水的排放量是2000億噸,這些污水造成了90%流經城市的河道受到污染,75%的湖泊富營養化,並且日益嚴重。所以在南方地區,資源不缺水,但是水質性缺水。
『拾』 我國現行《水法》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 ),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
我國現行《水法》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 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