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資源管理 » 拒不交水資源費怎麼處罰
擴展閱讀
豬肉價格因素有哪些 2025-06-15 11:34:16
監理費用怎麼收繳 2025-06-15 11:34:11
籌碼如何看成本價 2025-06-15 11:32:05

拒不交水資源費怎麼處罰

發布時間: 2022-06-25 18:08:27

A. 村民不交水費犯法嗎

法律分析:村民不交水費犯法。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四十八條 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徵收管理水資源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九條 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

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B.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2011)

一、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第三十三條修改為:「未辦理取水許可證,擅自直接從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的,由縣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取水。」
第三十四條修改為:「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拒不交納水利工程水費的,由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責令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有許可權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直接從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拒不交納水資源費的,由徵收水資源費的行政部門責令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二、將《遼寧省計量監督條例》第三十二條刪除。三、將《遼寧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四)必要時可暫時封存、扣留與價格違法案件有關的物品;」四、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第十六條刪除。五、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十九條修改為:「對壅水、阻水嚴重或者為提高河道防洪標准進行河道整治需要改建、擴建或者拆除的跨河、穿河、臨河、跨堤、穿堤、臨堤等工程設施,由縣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請本級人民政府責令工程建設單位限期改建、擴建或者拆除。逾期不改建、擴建或者拆除的,由縣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採取處置措施,所需費用由工程產權單位承擔。」
第三十條修改為:「在緊急防汛期,防汛指揮機構具有《防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物資調用權和緊急處置權。」
第四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障礙,逾期不清除的,依法代為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並可按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修建套堤、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棄置礦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的,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二)種植高稈農作物、蘆葦、杞柳、荻柴、樹木、設置攔河漁具的,處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六、將《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修改為:「企業未按期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者謊報、瞞報職工人數、工資總額而欠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負責徵收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並按日加收欠繳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拒不繳納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負責人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七、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修改為:「(六)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1倍以上3倍以下的樹木。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技術規程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依法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八、將《遼寧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種子執法人員查處種子生產、經營違法行為時,可以查閱、復制、摘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檢驗結果、標簽等相關資料,現場檢查種子生產、經營、貯藏場所。」九、將《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三款修改為:「違法當事人應當在車輛、設備、工具被暫扣之日起7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依法作出處罰決定,並將處罰決定書送達違法當事人。違法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十、將《遼寧省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修改為:「 取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封閉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封閉,封閉費用由取水人承擔。」十一、將《遼寧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為實施《種子法》和本條例,可以檢查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貯藏場所,依法查閱、復制、摘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檢驗結果、標簽等相關資料,抽查林木種子質量。」十二、將《遼寧省行政執法條例》第二十三條刪除。十三、將《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對不再利用濕地從事生產經營或者生態旅遊活動的,原利用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清除在濕地上修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圍壩、通道等設施。未能及時清除的,由濕地保護主管部門組織依法代為清除,所需費用由利用單位和個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修改為:「前款規定的恢復原狀,當事人逾期未履行的,由濕地保護主管部門組織依法代為恢復,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C. 水費異常可以拒付嗎

水費異常不可以直接拒付的,發現水費出現異常,要積極的與供水單位取得聯系,查找出問題的根源所在,協商好意見後再支付水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十條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2‰的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者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拒不交水資源費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

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徵收管理水資源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D.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區別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區別如下:

1、水費是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

2、水資源費收取的是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主要是為了是控制城市地下水的開采量。

3、水費實際上包括了用水基本水費 、城市附加費 、水資源費 、污水處理費 、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主要性質

水和水體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純凈的水是由H2O分子組,而水體則含有多種物質,其中包括懸浮物、水生生物以及基底等。水體實際上是指地表被水覆蓋地段的自然綜合體,包括河流、湖泊、沼澤、水庫、冰川、地下水和海洋等。

水資源與人類的關系非常密切,人類把水作為維持生活的源泉,人類在歷史發展中總是向有水的地方集聚,並開展經濟活動。隨著社會的發展、技術的進步,人類對水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

E. 水資源費罰款滯納金如何計算

對於拒不交納水資源費或拖延、拖欠水資源費的用戶,依法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補繳水資源費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F. 如果拒交水費有什麼後果

先會有賬單到。還不交信譽好就會繼續供水兩個月,此時滯納金就多了,一般再不交就斷水了(開通要另外加收費)

G. 倒塗料在河道一點環保怎麼罰

往河道倒垃圾應被處罰:限期清除障礙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障礙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在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的;對你的處罰合理。拒不繳納,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者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不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者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不恢復原狀的,強行拆除、恢復原狀,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H. 水費異常可以拒付嗎

水費異常不可以直接拒付的。
若接到水費通知單15日內仍不交納水費的,按應交納水費額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沒有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連續兩個月不交水費的,供水企業可按照規定暫停供水。也就是說,如果個人在上月或者上季度的水費沒有繳納的,按照上月或者上季度的水費,實行按照每日5‰的滯納金收取。
如果水費出現異常,要積極的與供水單位取得聯系,查找出問題的根源所在,協商好再統一意見應該如何處理。平日用戶最好每月按時繳納水費,這樣便於及時發現異常,避免對用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水費異常可能是爆管或者漏水,產生了水費那麼故障就是過了表的。自來水公司只負責表前管道維修,表後管道不屬於自來水公司管理和檢查、維修范圍。接到用戶反映情況後自來水水公司也只檢查到水表。用戶自行負責表後管道的檢查、維修及漏水產生的水量水費。除非是已經付費要求自來水公司維修表後管道,而自來水公司收了表後維修費而沒有及時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七十條 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者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第四十九條 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
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第五十七條 單位之間、個人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發生的水事糾紛,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水事糾紛解決前,當事人不得單方面改變現狀。

I.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區別是什麼

水費和水資源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水費是供水單位的生產經營性收入,也是用水戶有償用水應支付的費用。用水戶與供水單位買方與賣方的民事法律關系。雙方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拒不繳納水費的行為就是不承擔義務的民事違法行為,屬民法調整,供水單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調解或判決。水資源屬國家所有。水資源費是行政性收費。徵收水資源費是水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對水資源進行權屬管理的體現。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取水戶(指從地下取水或從江河、湖泊直接取水的取水戶)的關系是行政管理人與被理人的關系。拒不繳納、拖延、欠繳水資源費是行政違法行為,屬《水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調整范圍,水行政主答:水費和水資源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水費是供水單位的生產經營性收入,也是用水戶有償用水應支付的費用。用水戶與供水單位買方與賣方的民事法律關系。雙方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拒不繳納水費的行為就是不承擔義務的民事違法行為,屬民法調整,供水單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調解或判決。水資源屬國家所有。水資源費是行政性收費。徵收水資源費是水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對水資源進行權屬管理的體現。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取水戶(指從地下取水或從江河、湖泊直接取水的取水戶)的關系是行政管理人與被理人的關系。拒不繳納、拖延、欠繳水資源費是行政違法行為,屬《水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調整范圍,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處罰。因徵收水資源費引起的訴訟屬行政訴訟。

J. 對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怎麼處罰

不懂就別瞎答嘛,水資源費的徵收目前是由當地節水辦或者水政支隊徵收,徵收人員是有執法證的,不交,少交的,由節水辦或者水政支隊出具處罰通知。
另外一點,大概到今年12月份,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由稅務部門徵收,等於說變相提高了徵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