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農葯標簽,都包括哪些內容
農葯標簽是緊貼或印製在農葯包裝上的介紹農葯產品性能、使用技術、毒性、注意事項等內容的文字、圖示或技術資料。
農葯的標簽是農葯使用的說明書,是購買和使用農葯的最重要參考依據。農葯標簽上有關產品性能及用途的每項內容都有足夠的研究和試驗數據為依據,是生產廠家和公司試驗結果的高度概括和總結,農葯標簽也是將有關的技術信息傳達給廣大農民和用戶,指導安全合理用葯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方法和途徑。另外,由於標簽上的內容是經過農葯登記部門嚴格審查並獲得批准後才允許使用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使用者按照標簽上的說明使用農葯,不僅能達到安全、有效的目的,而且也能起到保護消費者自身利益的作用。如果按照標簽用葯,出現了中毒或作物葯害等問題,可向有關管理部門投訴或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生產廠家或經銷單位應承擔法律責任。反之,不按標簽指南或建議使用農葯,出現上述問題,則由使用者自己負責。由此可見,農葯標簽對於廣大農戶無論是在技術上,還是在維護自身利益方面都是十分重要的。
⑵ 農葯標簽應包括哪些內容
《農葯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
經2007年12月6日農業部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8年1月8日起施行。
標注內容
編輯
第七條標簽應當註明農葯名稱、有效成分及含量、劑型、農葯登記證號或農葯臨時登記證號、農葯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產品標准號、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重量、產品性能、用途、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標識、注意事項、中毒急救措施、貯存和運輸方法、農葯類別、像形圖及其他經農業部核准要求標注的內容。
產品附具說明書的,說明書應當標注前款規定的全部內容;標簽至少應當標注農葯名稱、劑型、農葯登記證號或農葯臨時登記證號、農葯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產品標准號、重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毒性及標識,並註明「詳見說明書」字樣。
殺鼠劑產品標簽還應當印有或貼有規定的殺鼠劑圖案和防偽標識。
分裝的農葯產品,其標簽應當與生產企業所使用的標簽一致,並同時標注分裝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分裝登記證號、分裝農葯的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分裝日期,有效期自生產日期起計算。
第八條農葯名稱應當使用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直接使用的衛生農葯以功能描述詞語和劑型作為產品名稱。農葯名稱命名規范和名錄另行規定。
對尚未列入名錄的農葯制劑,申請者應當按照農葯名稱命名規范向農業部提出農葯名稱的建議,經農業部核准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進口農葯產品直接銷售的,可以不標注農葯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產品標准號。
第十條企業名稱是指生產企業的名稱,聯系方式包括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
進口農葯產品應當用中文註明原產國(或地區)名稱、生產者名稱以及在我國辦事機構或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
除本辦法規定的機構名稱外,標簽不得標注其他任何機構的名稱。
第十一條生產日期應當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標注,年份用四位數字表示,月、日分別用兩位數表示。
第十二條有效期以產品質量保證期限、有效日期或失效日期表示。
第十三條重量應當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表示。液體農葯產品也可以體積表示;特殊農葯產品,可根據其特性以適當方式表示。
第十四條產品性能主要包括產品的基本性質、主要功能、作用特點等,對農葯產品性能的描述不得與農葯登記核準的使用范圍和防治對象不符。
第十五條用途、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主要包括適用作物或使用范圍、防治對象以及施用時期、劑量、次數和方法等。
用於大田作物時,使用劑量採用每公頃使用該產品的制劑量表示,並以括弧註明畝用制劑量或稀釋倍數。用於樹木等作物時,使用劑量採用總有效成分量的濃度值表示,並以括弧註明制劑稀釋倍數;種子處理劑的使用劑量採用農葯與種子質量比表示。特殊用途的農葯,使用劑量的表述應與農葯登記批準的內容一致。
第十六條毒性分為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個級別,分別用「」 標識和「劇毒」字樣、 「」 標識和「高毒」字樣、「」標識和「中等毒」字樣、「」 標識、「微毒」字樣標注。標識應當為黑色,描述文字應當為紅色。
由劇毒、高毒農葯原葯加工的制劑產品,其毒性級別與原葯的最高毒性級別不一致時,應當同時以括弧標明其所使用的原葯的最高毒性級別。
第十七條注意事項應當標注以下內容:
(一) 大田用農葯
1. 產品使用需要明確安全間隔期的,應當標注使用安全間隔期及農作物每個生產周期的最多施用次數;
2. 對後茬作物生產有影響的,應當標注其影響以及後茬僅能種植的作物或後茬不能種植的作物、間隔時間;
3. 對農作物容易產生葯害,或者對病蟲容易產生抗性的,應當標明主要原因和預防方法;
4.對有益生物(如蜜蜂、鳥、蠶、蚯蚓、天敵及魚、水蚤等水生生物)和環境容易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明確說明,並標注使用時的預防措施、施用器械的清洗要求、殘剩葯劑和廢舊包裝物的處理方法;
5. 已知與其他農葯等物質不能混合使用的,應當標明;
6. 開啟包裝物時容易出現葯劑撒漏或人身傷害的,應當標明正確的開啟方法;
7. 施用時應當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8. 該農葯國家規定的禁止使用的作物或范圍等。
(二) 衛生用農葯
對人畜、環境容易產生危害的,應當說明並標注預防措施。
第十八條中毒急救措施應當包括中毒症狀及誤食、吸入、眼睛濺入、皮膚沾附農葯後的急救和治療措施等內容。
有專用解毒劑的,應當標明,並標注醫療建議。
具備條件的,可以標明中毒急救咨詢電話。
第十九條貯存和運輸方法應當包括貯存時的光照、溫度、濕度、通風等環境條件要求及裝卸、運輸時的注意事項,並醒目標明「遠離兒童」、「不能與食品、飲料、糧食、飼料等混合貯存」等警示內容。
第二十條農葯類別應當採用相應的文字和特徵顏色標志帶表示。
不同類別的農葯採用在標簽底部加一條與底邊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徵顏色標志帶表示。
除草劑用「除草劑」字樣和綠色帶表示;殺蟲(蟎、軟體動物)劑用「殺蟲劑」或「殺蟎劑」、「殺軟體動物劑」字樣和紅色帶表示;殺菌(線蟲)劑用「殺菌劑」或「殺線蟲劑」字樣和黑色帶表示;植物生長調節劑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字樣和深黃色帶表示;殺鼠劑用「殺鼠劑」字樣和藍色帶表示;殺蟲/殺菌劑用「殺蟲/殺菌劑」字樣、紅色和黑色帶表示。農葯種類的描述文字應當鑲嵌在標志帶上,顏色與其形成明顯反差。
第二十一條像形圖應當根據產品安全使用措施的需要選擇,但不得代替標簽中必要的文字說明。
像形圖應當根據產品實際使用的操作要求和順序排列,包括貯存像形圖、操作像形圖、忠告像形圖、警告像形圖。像形圖應當用黑白兩種顏色印刷,一般位於標簽底部,其尺寸應當與標簽的尺寸相協調。
第二十二條原葯產品標簽可以不標注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三條直接使用的衛生用農葯可以不標注特徵顏色標志帶和像形圖。
第二十四條標簽不得標注任何帶有宣傳、廣告色彩的文字、符號、圖案,不得標注企業獲獎和榮譽稱號。法律、法規或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⑶ 農葯標簽上有什麼內容
農葯標簽應當註明農葯名稱、有效成分及含量、劑型、農葯登記證號或農葯臨時登記證號、農葯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產品標准號、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重量、產品性能、用途、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標識、注意事項、中毒急救措施、貯存和運輸方法、農葯類別、像形圖及其他經農業部核准要求標注的內容。產品附具說明書的,說明書應當標注前款規定的全部內容;標簽至少應當標注農葯名稱、劑型、農葯登記證號或農葯臨時登記證號、農葯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產品標准號、重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毒性及標識,並註明「詳見說明書」字樣。殺鼠劑產品標簽還應當印有或貼有規定的殺鼠劑圖案和防偽標識。分裝的農葯產品,其標簽應當與生產企業所使用的標簽一致,並同時標注分裝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分裝登記證號、分裝農葯的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分裝日期,有效期自生產日期起計算。
⑷ 中國目前禁止使用的二十七種農葯有多少種
一、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農葯名單(33種)
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醯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線磷,地蟲硫磷,甲基硫環磷,磷化鈣,磷化鎂,磷化鋅,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二、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農葯(17種)
禁止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內吸磷,克百威,涕滅威,滅線磷,硫環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樹、茶葉和中草葯材上使用。禁止氧樂果在甘藍和柑橘樹上使用;禁止三氯殺蟎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樹上使用;禁止丁醯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樹上使用;禁止滅多威在柑橘樹、蘋果樹、茶樹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蘋果樹和茶樹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黃瓜上使用;除衛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外,禁止氟蟲腈在其他方面使用。 按照《農葯管理條例》規定, 任何農葯產品都不得超出農葯等級批準的使用范圍使用。
農業部公告 第2032號(關於禁限用農葯的公告) 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農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全國農葯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決定對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毒死蜱和三唑磷等7種農葯採取進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氯磺隆(包括原葯、單劑和復配製劑,下同)的農葯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氯磺隆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二、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胺苯磺隆單劑產品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單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銷胺苯磺隆原葯和復配製劑產品登記證,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復配製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三、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甲磺隆單劑產品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甲磺隆單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銷甲磺隆原葯和復配製劑產品登記證,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甲磺隆復配製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記,企業可在2015年7月1日前,申請將現有登記變更為出口境外使用登記。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農葯登記申請,停止批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新增農葯登記證;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農葯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福美胂和福美甲胂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記申請,停止批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記;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銷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記,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農業部
2013年12月9日
⑸ 怎樣通過農葯標簽上特徵顏色標志帶識別農葯類別
在農葯標簽的下方,有一條與 底邊平行的、不褪色的顏色標志帶,不同的顏色代表此農葯所屬 的類別:綠色標志帶代表除草劑,紅色為殺蟲劑,黑色為殺菌 劑,深黃色代表植物生長調節劑,殺鼠劑使用藍色(衛生殺蟲劑 除外)。
農葯的外包裝箱應採用帶防潮層的瓦楞紙板。外包裝容器要有標簽,在標簽上標明商標、品名、農葯登記證號、組裝量、凈含量、生產曰期或批量和保證期。
在最下方還應有一條與底邊平行的顏色標志條,標明農葯的類別:除草劑——綠色;殺蟲劑——紅色;殺菌劑——黑色;殺鼠劑——藍色;植物生長調節劑——深黃色。
農葯包裝容器中必須有合格證、說明書。液體農葯制劑一般每箱凈重不得超過15千克,固體農葯制劑每袋凈重不得超過25千克。
(5)農葯產品的標簽有多少種擴展閱讀:
植物性農葯屬生物農葯范疇內的一個分支。它指利用植物所含的穩定的有效成分,按一定的方法對受體植物進行使用後,使其免遭或減輕病、蟲、雜草等有害生物為害的植物源制劑。
各種植物性農葯通常不是單一的一種化合物,而是植物有機體的全部或一部分有機物質,成分復雜多變,但一般都包含在生物鹼、糖苷、有毒蛋白質、揮發性香精油、單寧、樹脂、有機酸、酯、酮、萜等各類物質中。從廣義上講,富含這些高生理活性物質的植物均有可能被加工成農葯制劑,其數量和物質類別豐富。
⑹ 農葯標簽上字母的含義,都有哪些
相信許多栽種的朋友在選購農葯時會發現,商品標簽上面有許多英文字母縮寫,那麼這種英文字母代表什麼?根據,農民朋友可以更快的針對農葯會出現越多的了解。
使用農葯以前,有時人們會發現農葯包裝或是使用說明上標記有農葯符號,有的代表著農葯的濃度,有的代表著農葯的制劑。那大家僅有看懂這種農葯符號,大家就可以更快的、更合理地使用農葯。相反,假如稍稍不留意,提升葯量或者農作物發生肥害,這種虧損全是很繁瑣的事兒。
農葯「三證」就是指農葯登記證、標准證、生產許可證或農葯生產批准文件。「三證」是產品農葯在市場上流動的必要條件。每一種農葯都是有其「三證」。「三證」不齊備、冒充別的產品或別的廠商的三證,則屬於偽劣產品。
1、LS為「臨時」兩字的第一個漢語拼音字母的縮寫。
2、PD:「品種正式登記」中「品登」;
3、PDN:「N」代表「國內」;
4、WL:「環境衛生臨時登記」中「衛臨」;
5、F:「分裝」中「分」;
6、GB:「國家標准」中「國標」;
7、HG:「化工標准「中「化工」;
8、NY:「農業標准」中「農牧業」;
9、DB:「地方標准」中「地標」;
10、Q:「產品標准」中「企」;
11、XK:批准;
12、HNP:「化工行政管理學單位農葯批准」中「化農標」;
13、T:「推薦」中「推」。
⑺ 常見的低毒農葯產品,你有哪些了解呢
農葯分為殺真菌劑、除草劑和殺蟲劑。常用的低毒性殺真菌劑有。50%多菌靈、50%速克靈、65%代森鋅、70%甲基托布津、65%二氧六環、10%雙效磷水劑、70%百菌清、40%百菌清、20%國林、DT、波爾多液、青黴素、鏈黴素。常見的低毒除草劑有。40%氟樂靈,48%拉索,10%草甘膦水劑。常用的殺蟲劑有:。90%敵百蟲晶體,40%敵敵畏乳劑,50%辛硫磷乳劑,25%馬拉松,50%乙醯甲胺磷,呋喃西林,溴氰菊酯,氯氰菊酯。什麼是低毒、低殘留、環保型農葯?
購買和使用農葯時,要注意識為了給農民選擇低毒低殘留農葯提供參考,國家專門制定了《種植業用低毒低殘留農葯主要品種目錄》(2014年),其中包含91種農葯有效成分。此外,農葯產品的標簽上都標明了毒性,低毒農葯的標識是用紅色字體的菱形框標明 "低毒 "二字。因此,農民在選擇農葯時要認真參考目錄,識別毒性標志。使用時一定要遵守農葯產品說明書,注意農葯的安全使用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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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農葯怎樣辨別真假
一、從農葯標簽及包裝上識別真假
1、從農葯標簽上識別。農葯標簽上應註明產品名稱、農葯登記證號、產品標准號、生產許可證號或生產標准證書號以及農葯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註明事項和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農葯分裝的,還應當註明分裝單位,農葯分裝登記證號。
2、從農葯產品的名稱上去判斷。標簽上產品名稱應當是中文通用名或合法商品名。但目前市場上農葯產品的名稱很亂,有的隨意取商品名,有的隨意加上「王、皇、最、FH、CP、Ⅰ型、Ⅱ型、復方、高效、無毒、無殘留」等字樣,這些都是非法名稱。農葯購買者應先仔細察看農葯標簽,凡是不能肯定產品中所含農葯成分名稱的產品都不要輕易購買。
3、相同計量的產品規格應相同,不能有大有小,內外包裝應完整,不能有破損。
4、查看產品出廠合格證。按照《農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每個產品包裝箱內應附有產品出廠合格證,農葯購買者可先要求經營者出示出廠合格證,以保證所購產品質量。
5、散裝的農葯產品不能購買。因為生產、經營者隨時都可以摻假,出現問題難以處理。
二、從農葯物質形態上識別優劣
1、粉劑、可濕性粉劑應為疏鬆粉末,無團塊。如有結塊或有較多的顆粒感,說明已受潮,不僅產品的細度達不到要求,其有效成分含量也可能會發生變化。如果產品顏色不勻,亦說明可能存在質量問題。
2、乳油應為均相液體,無沉澱或懸浮物,如出現分層和混濁現象,或者加水稀釋後的乳狀液不均勻或有浮油、沉澱物,都說明產品質量可能有問題。
3、懸浮劑、懸乳劑應為可流動的懸浮液、無結塊,長期存放,可能存在少量分層現象,但經搖晃後應能恢復原狀,如果經搖晃後,產品不能恢復原狀或仍有結塊,說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
4、熏蒸用的片劑如呈粉末狀,表明已失效。
5、水劑應為均相液體,無沉澱或懸浮物,加水稀釋後一般也不出現混濁沉澱。
⑼ 怎樣區分各種農葯
(1)按防治對象分類,可分為殺蟲劑、殺蟎劑、殺軟體動物劑、殺線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殺鼠劑等。
(2)按來源分類,可分為礦物源農葯(無機農葯)、化學農葯(有機合成農葯)、生物源農葯、植物源農葯、生物化學農葯、轉基因生物、天敵生物等。
(3)按農葯原葯的毒性分類,可分為高(劇)毒農葯、中毒農葯、低毒農葯等。
(4)按化學結構分類,總的可分為無機化學農葯和有機化學農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