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英文合同(非勞動合同)有矛盾時可以以英文為准嗎麻煩告訴我
不可以。
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163號)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用中文為正本。」我國一些地區的地方性法規對此也作了更加細定:「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文、外文寫的勞動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為准。」
『貳』 電子產品說明書,中譯英較對
中文也要改順口~
使用新電池充電時請注意檢查,如有鼓起請勿使用,可退還於廠商或到營銷商處更換。
Check its appearance before using a new battery, in case of distortion, return it or go to a distributor to change for a new one.
充電時請勿接近火源並放置於乾燥處。請將電池放置在兒童不易接觸的地方。
Keep the battery away from fire and in a dry place while charging. Always keep the battery beyond the reach of children.
當充滿電時,即時關閉充電電源,以免發生短路。
Cut the battery off from power when fully charged to avoid short circuit.
電池安裝時,請按正確位置載入正負極並准確放置,以免發生短路。
While installing the battery, put electrodes in the right position to avoid short circuit.
『叄』 產品 的外包裝 說明書都是英文 這能說明什麼 是進口的 國產的 還是假冒的
雖然不能確定是「洋」貨還是「土」貨,也不能確定是假貨還是真貨,但有兩點可以確定:
一、肯定不是通過合法途徑進來的「洋」貨。《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因此,無中文標簽的產品,不可能通過合法途徑進口到國內。
二、肯定是不合格的產品。因為無中文標簽或說明書的產品,違反《產品質量法》或《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標簽不合格也就意味著產品不合格。
『肆』 明明是MADE IN CHINA,而且還是賣給中國人的產品,說明書為什麼全是英文
做外貿的路過。
你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出口轉內銷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外貿尾單,外貿原單。
它批量生產的時候生產的太多了,而老外只接受多出5%的數量,所以剩餘的只能賣給國內的。
『伍』 「本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如有沖突以中文版」為准英文怎麼說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this agreement, such as objections, in Chinese shall prevail.
『陸』 住宅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242-2011)和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如果有沖突,以那個為准
首先這2個規范都是建工行業建設標准,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包含住宅建築,民用建築是大范圍,跟籠統一些,而住宅建築是民用建築的一分部,也就是說當你住宅設計時,應按住宅建築設計為准,當住宅建築沒有的,就執行民用建築。
『柒』 進口設備是否必須配備中文說明書,包括中英文對照,有法律依據嗎,具體是哪部法律謝謝
肯合同約定,
不是必須得。
『捌』 設計說明與平面圖沖突時以哪個為准
一定和設計師確認。
不知道你那是什麼,如果是文字的話,一般以設計說明為准,但是文字和圖片都可能校對出問題,所以還是要聯系設計師。
如果是設計的介紹,就以圖片或者是設計為准。
『玖』 中英文不一致的情況下,以英文為准」的條款是否有效
約定無效。《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163號)規定,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必須用中文書寫,亦可同時用外文書寫,但中外文本必須一致,中文合同文本為正本。另《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九條第二款亦明確,「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准。」因此,當出現中外文版本合同產生歧義發生糾紛時,必須以中文文本合同為基準。
『拾』 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採用中英文兩種版本,可以規定發生沖突時,以英文文本為准嗎
可以,但要報外經委同意.
是有相關規定應以中文為准,但外商堅持以英文文本為准,報外經委同意可符合現有法律法規.
謹供參考 有問題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