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副產品增值稅多少稅率怎麼做抵扣
農產品稅率13%,企業自己賣農產品收購小票,自己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收多少就按收購價的13% 抵扣
Ⅱ 農產品收購發票的稅率是多少如何計算
農產品收購本身是免稅的,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可以按發票票面金額抵扣9%進項稅率。
收購金額*9%,這就是進項抵扣的金額。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因此,合作社也可以放棄免稅,以取得專用發票的使用權。
(2)農產品抵扣稅率是多少擴展閱讀:
一般購入免稅農產品是不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因為免稅項目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普通發票。
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對方銷售免稅農產品開具的普通發票,如果對方是小規模納稅人,則這里的小規模納稅人不限於「農業生產者」,其開具的普通發票都可以抵扣;而如果對方是一般納稅人,則該一般納稅人必須是農業生產者,其開具的普通發票才可以抵扣。
Ⅲ 2019農產品抵扣稅率
農產品扣除率為9%。
Ⅳ 我國增值稅對購進農產品的扣除稅率為
法律分析: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Ⅳ 農產品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
法律分析: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如果對外銷售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是9%或6%,那麼計算抵扣的稅率自然是9%。這一點肯定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那就是企業購進農產品後對外銷售產品的稅率是13%。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如果還是按照9%的稅率計算進項稅額,會比較吃虧。為了照顧這部分企業,稅法規定這部分企業在按9%計算抵扣的情況下,還可以加計抵扣1%。即總的抵扣稅率是10%。當然,這1%不是在購進時就可以抵扣,而是在企業生產消耗農產品時才能抵扣。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購進的農產品只有全部用於生產銷售13%的產品,才能按照10%進行抵扣。如果這部分沒有獨立進行核算,則不能按照10%進行計算抵扣,而只能按照9%的稅率進行抵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Ⅵ 農副產品稅率是多少
現在農副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是11%,13%的稅率已經取消。
一般納稅人企業購買農副產品用於生產的可以抵扣;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交際的不得抵扣。
Ⅶ 我國增值稅對購進免稅農產品的扣除率規定為多少
按照買價*13%計算進項稅,因為一般向農業生產者購買初級農產品,是無法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無法憑票抵扣,只能憑收購農產品的收購憑證計算抵扣。(1)對屬於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第十條內的農產品適用13%的低稅率,不屬於的適用17%的稅率。(2)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或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農業產品,憑收購憑證上註明的金額乘以13%的抵扣率來計算抵扣稅款。(3)這樣可以盡最大程度地減輕農民的銷項稅負擔。
Ⅷ 農產品嗎,適用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農產品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1%。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自2018年5月1日起:
1、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8)農產品抵扣稅率是多少擴展閱讀:
該項規定對於既用於17%項目又用於11%項目的(即混用的),則對於購進農產品需要分別核算和計算扣除,否則就是從低原則(與銷項稅從高原則政策相反)按照11%計算扣除,不能享受「力度不變」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1、繼續推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已實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執行。
2、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國家稅務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網路-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