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委託加工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納稅人提供委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6%.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2018年5月1日起,國務院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委託加工的時候,委託方的增值稅,只有付給對方的加工費產生的進項稅額,如果對方加工費開具的是增值稅稅專用發票,發出材料和收回貨物都是不交增值稅稅的受委託方主要是加工費產生的銷項稅額,加工費可能含有輔料費,對方發來的材料入庫和加工完後發回給對方也是不交增值稅的。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 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