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食品問題適用產品質量法嗎
因為沒有提到具體食品問題的情形,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食品也是產品的一種,因此在廣義上適用《產品質量法》。
其次,食品相較於產品,稿橡是種特殊的產品。從法理上來說,是特定物與種類物的關系。因此,在具體適用法律時,要按照「特殊法優於一般法」的法律適用原則來處斷。亦即:如果《食品安全法》做旦和《產品質量法》對同一個食品問題都有規定時,優先適用《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若《食品安全法》對某鍵胡旁個食品問題沒有規定,而《產品質量法》有規定,則適用《產品質量法》。
『貳』 《食品安全法》與《產品質量法》之間是什麼關系
基本法和特別法,都是法律,但特別法效力高於基本法
『叄』 產品質量與產品安全有什麼區別
其實這是兩個差異很大的概念:
所有的產品為保證其使用價值,都要確保足夠的產品質量。
有的產品因其屬性對鋒段人體有傷害和毒副作用,要確保產品安全。知衫如:手機的信號輻射銀猛譽不能超過規定值,有的中葯開具量不能過大。
『肆』 食品安全與產品質量的關系
食品質量是產品安全的前提,質量是安全的保證,如歲蘆果單提「食品質量」液雀伏或「食品質量安全」,那麼是由質檢部門管理,食品質量可以單獨算作「產品質量」或「食品安全」的組成部分。法規應用上產品質量法和食品安全法是並列的,地位是相等的。
食品品安全和產品質量還是有區別的,食品安全包括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飼料、投入品)、食品生產加工(即食品質量)、食品流通、餐飲服鬧攜務4個主要環節。
『伍』 什麼是食品質量法其規定的生產者和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各有哪些
沒有食品質量法,只有食品安全法和產品質量法
產品質量法是調整在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因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一般包括關於產品質量責任、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損害賠償及處理質量爭議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一、生產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一)生產者應當負責其生產的產品質量
(二)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應有標識
法律禁止扒團旦情形
主要有以下情形:
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2、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3、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
4、不能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一)銷售者應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或者
二)銷售者並應採取措施,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三)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並停止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
(四)銷售者銷售的產品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
(五)銷售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六)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春擾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陸』 國務院特別規定和食品安全法那個優先
一、從法律理論和立法法角度上來講,只要是現行沒有作廢的法律,都是有效力的法律。
二、《食品安全法》頒布生效後,《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並沒有廢止,因此仍舊具有法律效力。
三、從效力等級來看,《食品安全法》和《產品質量法》都是法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好戚規定啟緩》是行政法規;因此,在具體適用上,若法律和行政法規有沖突的,適用法律的規定。另外,《食品安全法》相較於《產品質量法》而言是特殊法,根據「特殊法優於一般法」的法律適用原則,若《食品安全法》和《產品質量法》對同一個問題有不同規定的,則優先適用《食品安全法》;若《食品安全法》沒有規定而《產品質量法》有規定悄襪模的,仍舊適用《產品質量法》。同理,若《食品安全法》和《產品質量法》對同一個問題都沒有規定而《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有規定的,則適用《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
『柒』 產品質量法和食品安全法哪個是上位法
都不是。
《食品安全法》和塵悔《產譽棚品質量安全法》不是上位法和下位法的關系,兩者法律位階相同,效力相等。
就法的效力位階而言,法可分為三類,即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上位法是效力較高的法律,下位法是效力較低的法律。上位法與下位法也是相派虛正對而言的,例如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相對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來說,是下位法;相對於地方國家機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來說,是上位法。下位法不能與上位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