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禁用物質檢測具體是檢測什麼項目
兩者測試的測試物質都是: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
限制值都是:鎘不能大於0.01%(100ppm);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不能大於0.1% (1000ppm).,
但是兩者的針對產品上面,ROHS:電機電子產品(范圍廣)汽車禁用物質標准:顧名思義是對汽車整車及其零部件產品禁止使用的物質,(范圍小)
你可以根據手上的產品來選擇對應的測試標准。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果你需要咨詢或者辦理,可.以聯,系.我,資料有我-聯,電
2. RoHS2.0新增4項限制物質的限制含量是多少
新增加的4種是 DEHP DBP BBP HBCDD,但是還沒有強制性執行呢,
RoHS是《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縮寫。
RoHS一共列出六種有害物質,包括: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
限制物質 限量(mg/kg)
Cd (鎘 100
Pb(鉛) 1000
Hg(汞) 1000
Cr6+(六價鉻) 1000
PBB(多溴聯苯) 1000
PBDE(多溴聯苯醚)1000 、
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主要包括:白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醫療電氣設備
3. ROHS限制的有害物質有哪些
1、ROHS限制的有害物質有
1)汞 (Hg) 0.1% 1000ppm
2)鉛 (Pb) 0.1%千分之一1000ppm
3)六價鉻 (Cr VI) 0.1% 1000ppm
4)鎘 (Cd) 0.01% 100ppm
5)多溴聯苯醚 (PBDEs) 0.1% 1000ppm
6)多溴聯苯 (PBBs) 0.1% 1000ppm
2、ROHS
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英語:Restriction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縮寫RoHS),由歐盟在2003年2月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環保標准,主要規范電子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准,使之更加有利於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它的全稱是《關於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准已於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共6項物質,並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
4. RoHS標准中六大有害物資的含量標准
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准,它的全稱是《關於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准將於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於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准,使之更加有利於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於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共6項物質,並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其中涉及到的鉛主要出處有以下幾類。
歐盟ROHS和WEEE指令的基本內容
歐盟議會及歐盟委員會於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了《廢舊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簡稱《WEEE指令》)和《電子電氣功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規定納入有害物質限制管理和報廢回收管理的有十大類102種產品,前七類產品都是我國主要的出口電器產品。包括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信息和通訊設備、消費類產品、照明設備、電氣電子工具、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醫用設備(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品除外)、監測和控制儀器、自動售賣機。
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類有害物質
1 水銀(汞)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溫控器、感測器、開關和繼電器、燈泡
2 鉛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定劑
3 鎘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開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PCB、觸頭、電池
4 鉻(六價)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金屬附腐蝕塗層
5 多溴聯苯(PBB)使用該物質的例子: 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測試原則:
根據歐盟WEEE&RoHS指令要求,AOV是將產品根據材質進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質分別進行有害物質的檢測。一般來說:
?金屬材質需測試四種有害金屬元素如(Cd鎘/Pb鉛/Hg汞/Cr6+六價鉻)
?塑膠材質除了檢查這四種有害重金屬元素外還需檢測溴化阻燃劑(多溴聯苯PBB/多溴聯笨醚PBDE)
?同時對不同材質的包裝材料也需要分別進行包裝材料重金屬的測試(94/62/EEC)
以下是RoHS中對六種有害物規定的上限濃度:
鎘:小於100ppm
鉛:小於1000ppm
鋼合金中小於2500ppm
鋁合金中小於4000ppm
銅合金中小於40000ppm
汞:小於1000ppm
六價鉻:小於1000ppm
1. 什麼是RoHS?
RoHS是《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縮寫。
2. 有害物質是指哪些?
RoHS一共列出六種有害物質,包括: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
3. 為什麼要推出RoHS?
首次注意到電氣、電子設備中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是2000年荷蘭在一批市場銷售的游戲機的電纜中發現鎘。事實上,電氣電子產品在生產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錫、包裝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鉛等有害重金屬。
4. 何時實施RoHS?
歐盟將在2006年7月1日實施RoHS,屆時使用或含有重金屬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等阻燃劑的電氣電子產品將不允許進入歐盟市??
5. RoHS具體涉及那些產品?
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主要包括:白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醫療電氣設備
6. 目前RoHS進展情況?
一些大公司已經注意到RoHS並開始採取應對措施,如SONY公司的數碼照相機已經在包裝盒上聲明:本產品採用無鉛焊接;採用無鉛油墨印刷。
信息產業部2004年也出台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內容與RoHS類似,並於十月份成立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准工作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准體系;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准研究和制修訂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產業急需的材料、工藝、名詞術語、測試方法和試驗方法等基礎標准。
7.RoHS對我國電子產業的影響
根據中國電器工業協會的最新數據,2004年一季度,我國機電產品出口在我國出口中所佔比重達55%。而歐盟已經成為中國機電產品出口的主要市?S捎謚泄��袒繁@砟詈凸ひ賬�降穆浜螅琑oHS指令使得將近270億美元的中國機電產品面臨歐盟的環保壁壘。
中國政府一直在給以密切關注和研究對策,國務院專門責成信息產業部負責針對歐盟環保指令的研究和應對工作。信息產業部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法規制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已經完成,並於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重點防治目錄中的電子信息產品中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合溴化聯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聯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對於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時間,中國政府要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商們實行有毒有害物質的減量化生產措施,並積極尋找可替代品。
同時,一個名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准工作組」的機構也已經開始籌備成立,該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准,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急需的材料、工藝、測試方法和實驗方法的基礎標准。
5. 有的電子元器件是環保的,有的不是環保的 評定其是否環保是根據什麼來定的呢
根據歐盟頒布的RoHS法規,電子元器件中六項有害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醚、多溴聯苯的限值不得超過1000ppm,其中鎘的限值是100ppm,符合這些要求的就屬於環保產品.評定的話就需要SGS等第三檢測機構出具的RoHS檢測報告了.
6. 關於ROHS中電子產品中有害物質管理標准
鎘:100ppm鉛:1000ppm汞:1000ppm
Cr+6:1000ppm
PBB&PBDE:1000ppm
ROHS對PVC沒有規定.只有一些國外大的公司或其他法規中有規定,並且要求也不一樣,一般都是禁用的.
7. 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對人體有哪些影響
第一類有害物質-鎘
在所有的金屬元素中,鎘是對人體健康威脅最大的有害元素之一。鎘對人體組織和器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對腎臟、肝臟的危害。
第二類有害物質-鉛
鉛是一種對神經系統有害的重金屬元素。重度鉛中毒會導致兒童成為低能兒甚至死亡。
第三類有害物質-汞
汞中毒會導致記憶力明顯減退、注意力不集中、全身乏力等。
第四類有害物質-六價鉻
鉻引起各種炎症,也是致癌因子。
第五、六類有害物質-PBB & PBDE
PBB & PBDE 會使甲狀腺荷爾蒙紊亂和使胎兒畸形等危害。
一.鎘在電子產品中的用途:
鎘金屬或粉末可在鎳-鎘(NiCd)電池中用作陰極電極物質。也可與鐵、鋼、鋁基材料、鈦基合金或其它非鐵合金,作為在電解沉積、真空沉積或機械式沉積時的塗料。此外在低熔點硬焊、軟焊及其它特殊合金中亦作為一種合金元素。
鎘的危害:
自從1950到1960年代日本發現不利人體健康的效應之後(痛痛病),鎘對健康及環境的影響開始被廣泛地討論。其中最顯著的效應是,工作者因職業而曝露於高濃度的含鎘熏煙或懸浮微粒的灰塵中,會影響腎臟及呼吸系統。最被徹底研究的人體健康效應是腎臟衰竭,起因於長時期的高劑量曝露。所以大部份已開發國家已設定鎘的職業曝露標准,在大氣中2mg/m3到50mg/m3之間,可以保護人體具有40到45年的正常工作壽命。
禁用范圍:
為了降低工作者曝露於鎘中、確保含鎘產品對消費者造成的曝露及風險達到最小,在歐洲國家,鎘及某些含鎘產品被EC指令 76/769/EEC、91/338/EEC、91/157/EEC及1989歐洲執行委員會鎘行動方案所限制。瑞典、丹麥、荷蘭、瑞士、奧地利及挪威也在EC限制含鎘產品如色素、穩定劑及塗料(91/338/EEC)之前,就施行含鎘產品的管制。但目前除了歐盟國家之外,世界上沒有其它國家對含鎘產品管制。
RoHS:
該指令所規范的電機電子設備自2008年起不得含有鎘。
以下除外
硒光電池表面之氧化鎘
特定物品中為防腐蝕所使用的鈍化金屬鎘
重金屬鉛、鎘、汞使用於原子吸光譜儀中之中空陰極管與其它重金屬量測設備
TCO』01-Mobile Phones:
手機中的鎘含量不得大於5ppm。
二.鉛在電子產品中的用途:
電池,焊錫,機械金屬的合金元素,印刷電路板及相關組件,白炙燈泡,鉛錘。
鉛的危害:
金屬鉛製程可能產生鉛化合物,這些全被歸類為危險物質,其毒性效應各有不同,在人體中鉛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及腎臟。鉛對一些生物的環境毒性已被普遍證實。血液鉛濃度達10µg/dl以上就會產生敏感的生化效應,若長期曝露使血液鉛濃度超過60~70µg/dl就會造成臨床鉛中毒。而鉛表面在空氣、土壤及水中容易起反應,形成一層保護及不溶的無機鉛化物。這些無機化合物的生物可用率低,通常只有在高濃度時會被陸生植物及動物吸收。但鉛在陸生或水生食物鏈中並無生物放大效應。
禁用范圍:
由廢電機電子設備中所回收的鉛,與自原始礦產的鉛完全相同,因此應該可以將鉛限制在一封閉的循環(closed loop)。 但目前廢電機電子設備的鉛回收率,受限於廢棄物的回收率,而非技術障礙。基於鉛化合物對人體及環境的毒性,鉛的生產、使用、回收及棄置方式必須立法限制其環境排放;人體曝露所能忍受的程度也須被規范。大致來說,對於鉛使用相關的風險已有很多了解,目前已有廣泛的立法,如油品、水管等,以確保人體健康及環境受到保護。其結果是,大多數國家的鉛中毒事件在過去20年內已急劇減少,環境中的鉛含量通常遠低於建議值。此外鉛可以完全回收,能於電器及電子設備中永續使用。
RoHS:
該指令所規范的電機電子設備自2008年起不得含有鉛。
以下除外
重金屬鉛使用於輻射或放射線保護裝備中
鉛使用於映像管(CRT)玻璃、燈泡和螢光管
使用於鋼材中的鉛含量最高為0.3%(重量),鋁材中含鉛量最高為0.4%(重量),銅中含鉛量最高為4%(重量)
鉛使用於電子器材中陶制零件
重金屬鉛、鎘、汞使用於原子吸收光譜儀中之中空陰極管與其它重金屬量測設備
手機中的電池、塗料、漆、電線、塑料中的鉛含量不可大於10ppm。
三.汞在電子產品中的用途:
量測及控制儀器、電池、光源及電器設備、牙醫業、氯生產設備(汞合金電解製程)。
汞的危害:
汞被歸類為一種危險物質,是吸入性毒物且具有生物累積效應。汞亦對水生生物極具毒性。對人體的效應主要是影響中樞神經及腎臟系統。其在某些環境狀況下具有轉變成有機汞的潛在威脅,造成其毒性特質增強。汞有一個顯著的潛能:會生物累積及生物放大。這個結論已在各種不同生物之環境毒性效應被證實。它也很容易在大氣層中作長距離傳輸,因此濕沉降是汞循環的主要步驟之一。
禁用范圍:
為了盡量減少曝露於汞環境下,目前有好幾個措施被提出。如電器設備(特別是使用還原汞),將電燈或開關中汞含量標准值盡量減低或使用替代物質。歐洲1990年代中期人為汞排放到大氣的總量,估計有11%是由照明及電器設備所貢獻。而提升含汞燈具高的能源效率可降低汞排放量。
RoHS:
該指令所規范的電機電子設備自2008年起不得含有汞。
以下除外
小型螢光燈泡其重金屬汞含量不得超過5毫克/每支燈泡
直式(straight)螢光燈泡其重金屬汞含量不得超過10毫克/每支燈泡
重金屬汞於實驗室設備內
重金屬鉛、鎘、汞使用於原子吸收光譜儀中之中空陰極管與其它重金屬量測設備
TCO』01- Mobile Phones:
手機中的汞含量不得大於2ppm
四.六價鉻在電子產品中的用途:
六價鉻常在電化學工業中作為鉻酸。此外還用於色素中的著色劑(亦即鉻酸鉛)及冷卻水循環系統中,如吸熱幫浦、工業用冷凍庫及冰箱熱交換器中的防腐蝕劑(重鉻酸鈉)。
六價鉻的危害:
六價鉻為吞入性毒物/吸入性極毒物,皮膚接觸可能導致敏感;更可能造成遺傳性基因缺陷,吸入可能致癌,對環境有持久危險性。但這些是六價鉻的特性,鉻金屬、三價或四價鉻並不具有這些毒性。
禁用范圍:
在歐盟,會致癌或突變的六價鉻都不允許公開販售。但電化學工業中鉻酸被還原成CrO態(零價),而磁帶工業則還原成CrO2。所以不影響電化學工業或磁帶工業。
RoHS:
該指令所規范的電機電子設備自2008年起不得含有六價鉻。
以下除外
吸收式冷藏櫃冷卻系統使用六價鉻防腐蝕劑
TCO』01- Mobile Phones:
目前對六價鉻尚無管制規范。
五.溴化耐燃劑在電子產品中的用途:
添加於電器及電子塑料中作為耐燃劑。常被使用的有十溴二苯基醚DBDE、八溴二苯基醚 OBDE 。
溴化耐燃劑之危害:
當廢棄的電機電子物品塑料在未受控制的熱製程中(指溫度低於12000℃),可能形成溴化二苯戴奧辛或夫喃(PBDD/F)。此二者均屬於致癌性及致畸胎性物質。這些物質可能造成嚴重且影響范圍廣泛的空氣污染。
禁用范圍:
只要廢塑料焚化時達所需溫度,對大氣生態系而言,不需要進一步的風險降低措施。對水生、沉積物及土壤生態系而言,需要作額外的生態-毒性研究,才能確認潛在的風險。對於經由食物鏈造成的化學累積,及其對較高級食物鏈物種的潛在效應,目前結論是:「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和棄置DBDE及OBDE時,不需採取進一步的風險降低措施」。另一項由WHO報告的研究(1994)發現「沒有可量得的DeBDE累積在肉及皮膚中」。鑒於歐洲議會顧慮防火安全並重新評估環境風險之後,1993年歐洲執行委員會撤銷一項限制PBDEs(包括DBDE)使用的提案。歐盟風險評估亦如上面所述。但最新的廢電機電子設備管制指令(WEEE)中,擬以獨立的指令(RoHS)限制此類物質的使用。瑞典也打算禁止PBDE及 DBDE的使用。
RoHS:
該指令所規范的電機電子設備自2008年起不得含有溴化耐燃劑。
TCO』01- Mobile Phones:
8. 經常聽到重金屬超標,那麼超標的臨界值是多少啊我想知道鎘、銅、汞的。拜託各位大神
重金屬污染的種類、污染標准和危害,主要如下,請參考: 鉛污染 是可在人體和動物組織中積蓄的有毒金屬。主要來源於各種油漆、塗料、蓄電池、冶煉、五金、機械、電鍍、化妝品、染發劑、釉彩碗碟、餐具、燃煤、膨化食品、自來水管等。它是通過 南丹礦區污染嚴重 皮膚、消化道、呼吸道進入體內與多種器官親和,主要毒性效應是貧血症、神經機能失調和腎損傷,易受害的人群有兒童、老人、免疫低下人群。鉛對水生生物的安全濃度為0.16mg/L,用含鉛0.1~4.4mg/L的水灌溉水稻和小麥時,作物中鉛含量明顯增加。人體內正常的鉛含量應該在0.1毫克/升,如果含量超標,容易引起貧血,損害神經系統。而幼兒大腦受鉛的損害要比成人敏感得多。 鎘污染 鎘不是人體的必要元素。鎘的毒性很大,可在人體內積蓄,主要積蓄在腎臟,引起泌尿系統的功能變化;鎘主要來源有電鍍、采礦、冶煉、燃料、電池和化學工業等排放的廢水;廢舊電池中鎘含量較高、也存在於水果和蔬菜中,尤其是蘑菇,在奶製品和穀物中也有少量存在,鎘能夠取代骨中鈣,使骨骼嚴重軟化,骨頭寸斷,會引起胃臟功能失調,干擾人體和生物體內鋅的酶系統,導致高血壓症上升。易受害的人群是礦業工作者、免疫力低下人群。水中含鎘0.1mg/L時,可輕度抑制地面水的自凈作用,鎘對白鰱魚的安全濃度為0.014mg/L,用含鎘0.04Mg/L的水進行灌溉時,土壤和稻米受到明顯污染,農灌水中含鎘0.007mg/L時,即可造成污染。正常人血液中的鎘濃度小於5微克/升,尿中小於1微克/升。如果長期攝入微量鎘容易引起骨痛病。 汞污染 汞及其化合物屬於劇毒物質,可在人體內蓄積。主要來源於儀表廠、食鹽電解、貴金屬冶煉、化妝品、照明用燈、齒科材料、燃煤、水生生物等。血液中的金屬汞進入腦組織後,逐漸在腦組織中積累,達到一定的量時就會對腦組織造成損害,另外一部分汞離子轉移到腎臟。進入水體的無機汞離子可轉變為毒性更大的有機汞,由食物鏈進入人體,引起全身中毒作用;易受害的人群有女性,尤其是准媽媽、嗜好海鮮人士;天然水中含汞極少,一般不超過0.1μg/L。 正常人血液中的汞小於5-10微克/升,尿液中的汞濃度小於20微克/升。如果急性汞中毒,會誘發肝炎和血尿。 砷污染 是人體的非必需元素,元素砷的毒性極低,而砷的化合物均有劇毒,三價砷化合物比其它砷化合物毒性更強。砷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接觸進入人體,如攝入量超過排泄量,砷就會在人體的肝、腎、肺、子宮、胎盤、骨骼、肌肉等部位蓄積,與細胞中的酶系統結合,使酶的生物作用受到抑制失去活性,特別是在毛發、指甲中蓄積,從而引起慢性砷中毒,潛伏期可達幾年甚至幾十年,慢性中毒有消化系統症狀、神經系統症狀和皮膚病變等。砷還有致癌作用,能引起皮膚癌,在一般情況下,土壤、水、空氣、植物和人體都含有微量的砷,對人體不會構成危害。主要來源於采礦、冶金、化化學制葯、玻璃工業中的脫色劑、各種殺蟲劑、殺鼠劑、砷酸鹽葯物、化肥、硬質合金、皮革、農葯等;危害的人群有農民、家庭主婦、特殊職業工人群體。地面水中含砷量因水源和地理條件不同而有很大差異,淡水為0.2~230μm/L,平均為0.5μm/L,海水為3.7μm/L。 如果24小時內尿液中的砷含量大於100微克/升就使中樞神經系統發生紊亂,並有致癌的可能。而且如果孕婦體內砷超標還會誘發畸胎。 鉻污染 主要來源於劣質化妝品原料、皮革制劑、金屬部件鍍鉻部分,工業顏料以及鞣革、橡膠和陶瓷原料等;如誤食飲用,可致腹部不適及腹瀉等中毒症狀,引起過敏性皮炎或濕疹,呼吸進入,對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蝕作用,引起咽炎、支氣管炎等。水污染嚴重地區居民,經常接觸或過量攝入者,易得鼻炎、結核病、腹瀉、支氣管炎、皮炎等。 以上資料參考自: http://bbs.51ajia.com/zxlt/hbjj/showtopic_11495.shtml
求採納
9.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的引 言
由於技術和產品功能的需要,目前部分電子信息產品的材料成分中含有鉛、汞、鎘、
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為防止含有上述物質的產品在使
用和廢棄之後給人體健康和環境帶來的不良影響,促進電子信息產品滿足環保要求,進一
步規范電子信息產品標識,根據《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第39 號
令)有關要求,參考有關國際標准和工業界實踐,特製定本標准 。
SJ/T11364-2006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和含量、環保使用期限、可否
回收利用及包裝物材料名稱的標識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電子信息產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
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 18455-2001 包裝回收標志
SJ/T11363-2006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電子信息產品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cts
採用電子信息技術製造的電子雷達產品、電子通信產品、廣播電視產品、計算機產品、
家用電子產品、電子測量儀器產品、電子專用產品、電子元器件產品、電子應用產品、電子
材料產品等產品及其配件。
3.2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 hazardous substance
電子信息產品中含有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不包括十溴二苯醚)。
其中「含有」是指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含量超出SJ/T 11363- 2006 規定的限量要求。
3.3生產者 procer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子信息產品生產的自然人或法人。
3.4進口者importer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子信息產品進口的自然人或法人。
3.5環保使用期限 environment-friendly use period
電子信息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在正常使用的條件下不會發生外泄或突變,
電子信息產品用戶使用該電子信息產品不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或對其人身、財產造成嚴重
損害的期限。
3.6回收利用 recovery
對廢棄產品進行處理,使之能夠滿足其原來的使用要求或用於其他用途的過程,包括對
能量的回收和利用。
3.7包裝物 packing material
為在流通過程中保護產品,方便儲運,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而採用的容器、材料
及輔助物等的總體名稱。
4 總則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所有電子信息產品應按本標准要求標識電子信息產品污
染控制標志。由於產品體積或功能限制不能直接在產品上標識的,可以在產品說明書中予以
註明。
為生產配套而采購的電子信息產品,供方可以對所提供的產品不進行上述標識,但必須
向采購方提供標識所需的全部信息;相應地,采購方應在其生產的電子信息產品上進行標識,
且標識信息范圍應包含為生產配套而采購的電子信息產品。
5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
5.1 總則
電子信息產品應按本標准要求標識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標志應清晰可辨、易見、
不易褪色並不易去除。
5.2 圖例
圖1、圖2 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的圖樣示例,其圖形釋義參見附錄B。
註:圖2 中數字僅為示例,使用時應替換為電子信息產品相應的環保使用期限。
5.3 顏色
圖1 所示標志建議使用綠色(C:85,M:31,Y:83,K:20),圖2 所示標志建議使用
橙色(C:0,M:75,Y:99,K:0)。如果電子信息產品顏色與圖示標志的推薦顏色相近使
其顯得不夠清晰、或圖示標志的顏色影響產品的整體美觀,也可以使用其他適當的醒目顏色,
其中模塑的可以與製品顏色相同。
5.4 規格
5.4.1 圖形規格
圖1、圖2 各部分線條比例分別如圖3、圖4 所示(網格數量為100×100)。其中圖2
數字字體為Impact,數字高度與圓環內外直徑之比為5:8:12。
註:Impact 字體的樣式可以在辦公或文字處理等軟體中得到。
圖3
數字高度
圓環內直徑
圓環外直徑
圖4
5.4.2 標志規格
生產者或進口者應根據電子信息產品及部件的大小選擇適宜規格的標志,其最小面積不
得小於5mm×5mm。
5.5 標識要求
5.5.1 採用圖1 進行標識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可以選擇以模塑、噴塗、粘貼、
印刷的方法直接標識在產品上,也可以選擇在產品說明書中予以註明。
5.5.2 採用圖2 進行標識的,若電子信息產品最大表面的面積大於或等於5×103mm2 且形狀
規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應以模塑、噴塗、粘貼、印刷的方法直接標識在電子信息
產品上;若電子信息產品最大表面的面積小於5×103mm2 或形狀不規則,可以不在產品表面
直接標識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但應在產品說明書中予以註明。
註:形狀不規則產品如表面積很大但特別細長的線纜等。
5.5.3 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標識在產品上,則一般應標識在電子信息產品明顯處,
如產品的正面、設有功能鍵的側面及背面。當受功能、外觀設計等影響無法在產品明顯處標
識的,應標識在消費者使用產品時的其他可見部位。
6 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標識
6.1 總則
電子信息產品應按本標准要求標識產品中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若產品中不
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應選擇圖1 進行標識;若產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應選擇
圖2 進行標識,並應在產品說明書中按6.2 要求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及含量。
6.2 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及含量
6.2.1 標識格式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及含量標識格式見表1。
表1 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名稱及含量標識格式
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及含量
部件名稱 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
鉛(Pb) 汞(Hg) 鎘(Cd) 六價鉻(Cr(VI))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 …… …… …… …… …… ……
○:表示該有毒有害物質在該部件所有均質材料中的含量均在SJ/T11363-2006 標准規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該有毒有害物質至少在該部件的某一均質材料中的含量超出SJ/T11363-2006 標准規定的限量要
求。(企業可在此處,根據實際情況對上表中打「×」的技術原因進行進一步說明。)
6.2.2 標識要求
產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電子信息產品生產者或進口者,應按6.2.1 所示格式
在產品說明書中對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所在部件標識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及含量。其
中,表1 第一排為表頭,第一列為部件名稱,其他各列為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在該部件中的
含量,最後一排通欄用於符號含義及其他有關事項的說明。
若某種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在該部件中不含有,即該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在該部件所有
均質材料中的含量均在SJ/T11363-2006 規定的限量要求以下,則該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對
應的含量標注為「○」;若某種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在該部件中含有,即該有毒有害物質或
元素至少在該部件的某一均質材料中的含量超出SJ/T 11363-2006 標准規定的限量要求,則
該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對應的含量標注為「×」。
標識使用的漢字和符號,其字體高度不得小於1.8mm。
7 環保使用期限標識
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電子信息產品應按圖2 標識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並在產品
說明書中對保證產品在環保使用期限內的使用條件、配套件特別標識等給予詳細說明。其中,
標志中間的數字應替換為被標識產品的實際環保使用期限,單位為年。
電子信息產品的生產日期即為產品環保使用期限的起始日期。
電子信息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由製造商自行規定。
8 回收利用標識
標識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志的產品表示其可以回收利用,不應隨意丟棄。
9 包裝物材料名稱標識
電子信息產品生產者或進口者應在其生產或進口的電子信息產品包裝物上按GB18455-2001
要求標識包裝材料代號。包裝物最大表面的面積小於5×103mm2 的,可以不在包裝物上直接
標識,但應在產品說明書中予以註明。
10. 電子產品出口的環保標准
電子產品出口的環保標准主要包括:環保標准《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RoHS指令歐盟市場出口廠商WEEE指令電子產品綠色通行證。
歐盟議會及理事會於2003年2月13日通過了兩項指令,RoHS指令《關於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和WEEE指令《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兩大指令」規定,2006年7月1日以後在電子電氣產品中禁止使用鉛、鎘、汞、六價鉻、聚溴聯苯和聚溴二苯醚六種有害物質,而2005年8月13日以後要求製造商對出口到歐盟的廢棄產品的回收負責。這些指令給出口到歐盟各國的電子電氣企業帶來了更高的環保技術要求。「兩大指令」覆蓋了十大類電子電氣產品,對電子電氣的整個產業鏈帶來了巨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