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股權變更怎麼辦理
在公司法中,如果公司的股東想要轉讓股權,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涉及到變更股權的股東可以帶上資料,前往相關機構進行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那麼,公司股權變更怎麼辦理呢?接下來,我將為大家詳細地進行說明,希望會對您有所幫助。公司股權變更如何辦理
一、公司股權變更的具體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卜做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
(2)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
(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
(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
(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
(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型羨衡(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
(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派搏9、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0、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且需要帶上必備的材料。
『貳』 股權變動的會計處理
一、股東分期繳付出資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其餘部分可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第八十一條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出資也作了類似規定。這些規定允許股東在規定期限內分期繳付出資。
股東首次繳付出資時,賬務處理為:借:銀行存款或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對已認繳但未繳足的出資,增設「應收資本」或「應收股本」資產類會計科目和「未收資本」或「未收股本」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核算。賬務處理為:借:應收資本或應收股本— —×XX股東;貸:未收資本或未收股本。收到股東補繳出資時的賬務處理為:借:銀行存款等;貸:應收資本或應收股本— — ×XX股東。同時,借:未收資本或未收股本;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應收資本」或「應收股本」和「未收資本」或「未收股本」在資產負債表上相應欄目內單列反映,以反映股東出資繳納情況。
二、非貨幣財產出資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
《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第九十四條對股份有限公司也作了類似規定。發現這種情況時,對於出資差額部分,賬務處理為:借:存貨或固定資產(紅字);貸:實收資本或股本(紅字)。
同時,借:應收資本或應收股本— — ×XX股東;貸:未收資本或未收股本。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回購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①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② 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⑧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股權回購的賬務處理為:借:實收資本(該股東原出資額),資本公積(回購金額大於原出資額部分),盈餘公積(回購金額大於原出資額、資本公積部分),未分配利潤(回購金額大於原出資額、資本公積、盈餘公積部分);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回購金額),資本公積(回購金額小於原出資額部分)。
四、股份有限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情況有:①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②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③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④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做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回購股份的賬務處理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回購相似。
如果回購的股份准備注銷,則不再作另外的賬務處理;如果回購的股份准備暫時由本公司持有, 留作對外轉讓或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則要同時作賬務處理:借:應收股本(票面金額);貸:未收股本(票面金額)。
再次對外轉讓時的賬務處理為:借:銀行存款(實收金額);貸:應收股本(票面金額),資本公積。同時,借:未收股本(票面金額);貸:股本(票面金額)。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時的賬務處理為:借:應付工資(獎勵金額);貨:應收股本(票面金額),資本公積。同時,借:未收股本(票面金額);貸:股本(票面金額)。
五、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法》規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的結果有兩種情況:一是清算結果資不抵債,沒有剩餘財產供股東分配,賬務處理為:借:實收資本或股本(賬面金額);貸:清算損益。二是清算結果還有剩餘財產可供股東分配,賬務處理為:借:實收資本或股本(賬面金額),清算損益(剩餘財產大於股東出資的差額);貸:銀行存款或存貨、固定資產等,清算損益(剩餘財產小於股東出資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