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價格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價格監督檢查應遵循哪些原則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1)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保障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順利貫徹執行;(2)監督落實各項價格調控措施,確保價格改革和價格監管目標的實現;(3)完善價格監督檢查網路,切實維護價格秩序;(4)健全價格法制,嚴格依法行政。
價格監督檢查應遵循的原則是:(1)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2)處罰法定原則;(3)公正性原則;(4)公開性原則;(5)過罰相當原則;(6)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7)一事不再罰原則。
② 政府如何實行價格監督
1.價格管制是指政府根據形勢和既定政策,運用行政權力直接規定某些產品的價格或價格變動幅度,並強制執行。這種價格管制不僅不受市場影響,反而影響市場,從而調整供求關系,以滿足國家管理的需要和大眾的根本利益。主要有最高限價、最低限價、雙面價格管制和絕對價格管制幾種類型。
2.在實踐中,價格管制能否可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壟斷廠商必須能夠盈利,否則它將拒絕生產。二是管製成本必須低於社會福利(凈損失的消除)。另外,對於價格管制,最困難的事情是確定最優管制價格。如果價格定得過低,壟斷者將削減產量。同時,由於價格已經下降,需求量將上升,結果存貨會發生枯竭,出現短缺。
3.現實中,往往出現這種情況:即使政府能夠限制價格,但壟斷者仍能獲得高於正常水平的利潤,因而導致人們的不滿。再者,某些價格管制可能在短期內是有效的和成功的,但在長期內不一定有效和成功。
③ 監管價格的部門叫什麼
全國物價委員會
中國國務院主管物價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國務院直接領導。1962年 5月18日成立。主要任務是:①負責全國物價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平衡工作;②管理 工業品出廠價格和調撥價格;③管理農產品采購價格和各種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④管理交通運價、郵電資費及出口商品在國內的收購價格、進口商品在國內的撥交價格。
國家物價局
1977年8月成立國家物價總局,1982年改現名(見國家物價局)。
國務院物價小組和國務院物價委員會1983年 3月8日國務院物價小組成立。主要任務是:①研究價格改革的長期規劃;②提出生產和流通部門價格改革的建議;③組織、協調重大價格調整方案的執行。1988年 5月28日,國務院根據價格改革的進展,決定把國務院物價小組改組為國務院物價委員會。物價委員會作為國務院有關物價方面的議事機構,對國務院負責。
物價檢查所
中國各級地方政府設置的,行使價格監督檢查職權的行政執法部門。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盟、市)、縣(旗、市)物價局設立物價檢查所。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規定,各級物價部門的物價檢查所,依法行使價格監督檢查和處理價格違法行為的 職權。對同級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下級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執行價格法規進行監督檢查。
④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價格監管工作
如何對市場價格進行有效的監管,規范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利益,促進市場經濟發展,是每個物價工作者需要認真思考、研究和探索的課題。
抓學習,努力提高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把學習作為提高幹部隊伍素質的關鍵和價格工作的基礎,認真學習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加強業務知識培訓,提高物價幹部的思維素質和業務能力。在工作中建章立制,加強管理,推行首問責任制,切實搞好廉政建設,樹立物價部門良好形象。
抓宣傳,增強公民法律意識。在普法日及日常工作中,多開展 「規范價格秩序,禁止價格欺詐」及《價格法》等宣傳活動,設立價格咨詢台,組織宣傳車輛、發放宣傳資料,不斷加大《價格法》宣傳,促進全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圍形成。
抓重點,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市場價格商品(服務)種類多,經營者數量多,政府價格部門要逐一監管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善於抓住「牛鼻子」,針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價格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重點監管。一是要突出對重點商品、重點行業和容易滋生不當價格行為的行業,特別是要抓住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服務)進行監管。二是要突出重點時期的市場價格監管,如重大節日重大社會活動期間市場價格商品服務的監管。
⑤ 商品定價高如何投訴誰來監管
商品價格定價過高的問題應該找地方的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場監督管理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⑥ 市場監管總局加強茅台酒等價格監管,具體將會如何監管
加強茅台等名酒價格監管。元旦、春節恰逢名優白酒銷售旺季。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茅台等名優白酒相關企業的價格行為,加強對重點企業、關鍵環節和重點商品的檢查。指導生產企業按正常投放頻次和數量投放庫存,落實經銷商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線上線下零售企業和電子商務平台的價格監管和政策引導,督促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嚴防不法經營者發布誤導性價格信息、非法囤積、編造、散布虛假信息,嚴肅查處各種形式的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秩序。加強農副產品價格監管。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一思想,增強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細化監管措施,完善應急機制,精心組織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應急監管預案,切實實施綜合監管,做好輿論宣傳,依法曝光價格違法典型案件,震懾價格違法行為的不良商家和經營者,營造誠信經營氛圍,確保節日價格秩序穩定有序。
⑦ 商業銀行價格監管怎麼查
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式。
市場監管局開展商業銀行價格收費檢查,駐點檢查儀征建設銀行。此次檢查內容為國家商業銀行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疫情發生以來國家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實情況、銀保監發〔2020〕18號文件落實情況等,重點查處商業銀行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利用貸款強勢地位捆綁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將信貸業務中開展的盡職調查等自身應盡的工作內容轉變為收費項目,將自身應承擔的費用轉嫁企業承擔,未執行收費減免優惠政策等行為。
⑧ 價格管制的主要方式
投資回報率管制
從理論上看,按照產品或服務的邊際成本來確定管制產業的價格,是一種理想方式,能夠實現帕累托最優效率,但這種方法在自然壟斷產業難以執行,因為這些產業具有明顯的規模經濟效應,如果按邊際成本定價,就會出現價格低於平均成本,企業面臨虧損,從而沒有動力提供供給。盡管政府可以運用稅收對企業進行財政補貼,但卻可能導致企業缺乏有效的激勵去提高內部效率。若在成本遞增行業採取邊際成本定價,又無法消除企業的超額利潤。因此,對於自然壟斷產業通常採取平均成本定價方式,即允許企業在正常運營成本的基礎上,獲取一個合理的或公正的資本收益率。
在平均成本定價中,關鍵是確定公正報酬率(Fair Rate of Return)。由於自然壟斷企業的資產(V)一般由借貸資本(D)和自有資本(E)構成,因此,資產的公正報酬率(j)需要通過確定借貸資本和自有資本的合理比率,以及確定借貸資本的合理利率(i)和自有資本的合理利潤率(r)來決定,即
j=D/V*i+ E/V*r
其中,D/V、E/V屬於企業資本結構變數,只要資本市場健全,企業融資行為合理,管制部門不必進行過多干預。這樣,確定公正報酬率實際上可簡化為選擇合理的借貸利率i和利潤率r。一般情況下,受管制產業的固定資產比率較高,借入的長期資本在負債資本中所佔比重較大,因而借貸利率i一般以資金的長期借入利率來計算,而自有資本的利潤率r則選取長期資金的存款利率。用企業資本總值C乘以公正報酬率j,就可以確定受管制企業合理的資本收益水平,從而也就為制定企業管制價格提供了依據。
拉姆士定價(Ramsey Pricing)
拉姆士定價是指當企業按照邊際成本定價將會出現虧損時,採取的一種次優的定價方式,即在保證企業可以實現收支平衡的前提下,達到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考慮一個特定的企業用共同的設備向需求價格彈性各不相同的多個用戶提供服務時的情況,假設各個用戶的需求相互獨立,需求方程記為Pi= P(Qi)
⑨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基層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是基層價格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之一,其主要任務是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確保國家價格政策的貫徹執行。當前,基層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在履行價格監督檢查職能,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時,面臨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嚴重製約基層物價工作的全面有效開展。尋找新形勢下基層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新出路,是價格主管部門的當務之急。
一、基層價格監督檢查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調查難。突出表現一是檢查面越來越窄,尤其是針對一些強勢職能部門及重點壟斷行業,基層價格監督檢查部門深感力不從心。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一些價格違法主體利用科技手段,價格違法行為日趨隱蔽,手段智能化,給價格檢查帶來新的困難。二是檢查手段落後,方式單一。目前,基層價格檢查部門仍然主要依靠手工檢查的辦法,查閱賬、表、單、證、冊等資料,對可疑賬戶、外圍調查取證及與價格違法行為關鏈性問題,缺乏全面、系統了解,證據材料的邏輯性和證據鏈的完整性受到影響。三是後備力量不足,年齡偏大,知識結構老化,懂經濟、懂財務、懂法律、懂計算機的復合型檢查人才少之又少,極大地影響了基層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二)處罰難。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牽涉方方面面的利益,處罰過程中,要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干預,處罰難度日益加大。同時,又有不少檢查人員不能正確面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擔心當被告,吃官司,協商處理的現象大量存在,處罰難以依法到位,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價格違法行為,這也是某些領域價格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執行難。由於缺乏強有力的執行手段,加上司法處理程序復雜,周期較長,不確定因素多,處罰難以執行情況經常發生。
二、做好新形勢下基層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幾點思考
(一)解放思想,更新監管理念。首先,要明晰思路,突出重點。要打破傳統思維定式,不斷拓展新領域。當前,要關注群眾的呼聲,對社會反映比較強烈領域的價格違法問題要進行重點突破。其次,要貫徹預防為主,查處為輔的工作方針。克服單純的為檢查而檢查,為處罰而處罰的作法,堅持宣傳在先,預防在先,警示在先,下大力氣把嚴格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變成人們的自覺行動。第三,要大膽執法,勇於擔當。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摒棄「怕」、「推」、「等」的思想。對大案、要案、難案,敢於查處,敢於碰硬,依法履職,在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上絕不退讓。第四,要正確面對行政訴訟。下大力氣提高辦案質量,力求把每件案子辦成鐵案。在此基礎上,綜合利用法律的武器解決執法過程中的各種問題,不怕當被告,不怕由此引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二)依法辦案,嚴把檢查關口。查處案件要在堅持「職權法定、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 的前提下,重點把好五個關口。一是嚴把立案審批關。要按照《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把握案件源頭,重點審查案件的管轄權和違法行為的發生時間。二是嚴把調查取證關。調查取證必須做到事實清楚,材料充分,證據確鑿。所取的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必須與價格違法行為有聯系,必須符合法定程序。三是嚴把行政處罰關。要把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力求做到定性准確,處罰相當,不枉不縱,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同時,切實遵守案件審理制度,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必須對案件進行審理,對重大疑難案件必須進行集體審理。四是嚴把執行關。案件處理後要依照相關規定確定執行期限;對當事人拒不履行的,要根據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不停止執行原則,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五是嚴把程序關。遵守程序是查處案件的關鍵。查處價格違法案件的一般程序為發現違法線索——立案——送達《檢查通知書》或《價格行政檢查告知書》——調查取證——製作調查終結報告——案件審核——責令退還多收價款——行政處罰事先告知、聽證告知——當事人陳述和申辯或實施聽證程序——實施行政處罰,核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自覺履行處罰決定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製作結案報告,所有程序缺一不可。
(三)開拓創新,拓寬檢查層面。注重加強外圍調查取證,鎖定違法事實,完善證據鏈條。要注意豐富證據種類,加強對物證、視聽資料、鑒定結論等證據的收集力度。積極應用現代科技成果,注重加強對電子帳務的檢查,努力提高檢查質效。要整合資源,充分運用交叉檢查,下查一級,聯合檢查等方式,提高價格執法效率。要拓寬檢查層面,加強對關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壟斷行業價格違法行為的檢查力度,探索對放開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管辦法。
(四)加強教育,建設一流隊伍。要把不斷提升價格執法人員的素質,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價格執法隊伍作為做好新形勢下基層價格執法工作永恆的主題。一是要廣納賢才,根據崗位情況,按照幹部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引進優秀人才,不斷充實基層價格執法隊伍力量。二是加強在職人員培訓教育,提高現有執法人員素質。物價幹部交流少,成長慢,職後教育機制不完善,成為現階段物價人才隊伍建設面臨的瓶頸。要建立學習、培訓、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種形式的教育機制,加強對在職人員的培訓教育,切實提高他們的業務技能、思想素質和政策水平,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物價工作的新要求。
⑩ 物價監管都涉及哪些
組織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引導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組織開展明碼標價、價格誠信和價格公共服務工作,引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指導城鄉價格社會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