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限制價格的運用為什麼會導致黑市交易
西方經濟學的觀點:均衡的價格是由供給、需求平衡時決定的。而人為的限制價格會導致供給、需求失衡。比如均衡價格是20員,限制價為18元,必然導致需求增加,供給減少。這樣想買的人不一定買的到,不想要的人可以去購買後在轉手高價出售給那些急需的人,所以就會形成黑市交易
一、限制價格,是政府為限制某些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上漲,而對這些產品所規定的最高價格,限制價格一般低於均衡價格,是政府為保護消費者利益而制定的最高限價。而在中國,限制價格還包括最低價格即「地板價格」。
二、黑市交易是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未在工商部門登記、未經過質檢部門檢測、由買賣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法、暗中進行商品交易活動。由於供求關系等因素的作用,通常已形成相當規模,是國家法律所不允許的交易行為。
三、參與黑市交易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或大或小的團伙,還可以是具有合法名義的單位或法人等。他們有的從事單線交易,有的從事多邊交易,有的形成網路交易,有少數不法分子甚至與境外黑社會或走私集團、販毒集團勾結在一起,從事大規模的非法倒賣活動。
四、黑市交易的客體主要有這樣幾類:不允許作為商品買賣的對象,如婦女、兒童、槍支彈葯等;由國家專營的商品,如黃金、外匯、文物、葯品等;對社會公眾利益有極大損害的東西,如海洛因、鴉片、黃色書籍、淫穢錄像等。總之,被法律禁止進行市場交易或自由交易而由不法分子私自轉手和倒賣的客體,都可構成黑市交易的對象。
五、黑市交易的場所完全隱匿於「地下」。不法分子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為了躲開社會輿論的監督,在從事黑市交易時,採取了一系列特有的手段和方法。黑市語言,外界人難以聽懂;聯絡暗號,圈外人無法破譯;討價還價,利誘威脅無所不用;付款方式,神秘莫測;交貨地點,虎穴狼窩。從反映黑市交易的大量影視片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幕幕骯臟、詭秘、驚險、貪婪的鏡頭。
六、黑市交易的對象大都是國家稀缺的資源和物品,或者禁用的物品,供求矛盾很大,黑市價格很高,一旦交易成功,不法分子可以獲得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收入。在大把金錢的誘惑之下,一些人已經不滿足於小打小鬧,貪欲越來越大,在很多領域張開了鯨吞之口。
B. 經濟學 限制價格弊端有哪些
第一、減少供給者的福利,影響生產者增加供給的積極性,供不應求的局面很難改變;
第二、價格水平低不利於抑制需求,從而會在資源缺乏的同時又造成嚴重的浪費。
第三、短缺產生的「官方價格」與「黑市價格」兩種價格,會引起尋租,產生行政腐敗1、價格水平低不利於刺激生產,從而使產品長期存在短缺現象。
2、價格水平低不利於抑制需求,從而會在資源缺乏的同時又造成嚴重的浪費。
3、限制價格之下所實行的配給制會引起社會風尚敗壞,會產生黑市交易,會出現「走後門」現象。
4、此外,生產者也可能粗製濫造,降低產品質量,形成變相漲價。
限制價格協議的簡介
限制競爭協議是指企業通過訂立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方式與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共同為限制或者排除市場競爭的行為。企業之間的限制競爭安排,不僅包括簽訂協議的聯合行為,還包括不簽訂協議的聯合行為。限制競爭協議形式主要的有以下幾種:限制價格協議、市場劃分協議、聯合抵制協議、限制轉售價格和其他限制競爭協議。
限制價格協議又稱價格固定,是指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聯手統一確定、維持或變更商品價格的行為。限制價格協議形成於參加人的共同意思,但該協議的履行會侵害消費者利益利益和市場競爭秩序,故法律禁止簽訂限制價格協議。
限制價格協議的分類
從實際情況看,一般的限制價格協議主要有兩種:
1、橫向限制價格協議:即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之間為了限制競爭而訂立的協調產品價格協議,如供應商之間達成對同一產品實行同一價格的協議;供應商在同一時間以同一幅度對同種產品提價採取協同一致的行動;供應商對產品銷售的折扣、利潤額、回扣等實行統一約定的協議;供應商就某系列產品提出統一價目表,確定「基礎價格」,允許當事人據此浮動的協議等。
2、縱向限制價格協議:即同一產品的買方和賣方為了限制競爭就產品價格規定的超過一般買賣合同的協議,如供應商根據批發商不同的購買數量給予不同的批發價格或折扣,為批發商限定最高或者最低銷售價格或直接固定其銷售價格等。
限制價格協議的解析
限制價格協議是限制競爭協議中最為常見的一種。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是獨立的自行決定商品的價格,而是與其他同類商品的競爭者聯合制定或者共同維持或變更商品的銷售或購買價格。
限制價格協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在一個相關市場中,如果沒有可以替代的產品,消費者面對的只有一個價格或一種交易條件,沒有選擇的餘地;那麼實行價格固定的經營者很容易獲取壟斷利潤。由於價格固定的反競爭性,受到各國法律的嚴格規制。
美國的《反壟斷法》規定,價格固定是一種嚴重的限制競爭行為,適用「本身違法」原則。歐盟《羅馬條約》也禁止在同類商品的競爭者之間出現同時並且一致的價格上漲
C. 規定價格下限對市場的影響
當政府受消費者抱怨的推動,對市場實行價格上限時,可能有兩種結果。
第一種:當價格上限高於供求平衡的價格時,價格上限是非限制性的,市場力量自然而然地使經濟向均衡變動,價格上限對價格或銷售量沒有影響。
第二種:當價格上限低於供求平衡的價格時,價格上限對市場有一種限制性約束,就產生了物品的短缺,而且賣者必須在大量潛在買者中配給稀缺物品。
拓展資料:
談限制價格的利與弊
支持價格也稱最低價格,是指政府對某些商品規定的價格下限,防止價格過低,以示對該商品生產的支持。長期以來發達國家對農產品實行這種價格,使他們的農業非常發達,以美國為例。
2002年5月13日上午,布希總統在白宮正式批准了當月上旬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新的農業政策。根據新法案,美國政府將在今後6年內為農業和畜牧業提供517億美元的補貼,每年的補貼幅度在64億美元。
我國現在對農業實行的「保護價敞開收購」實際也是一種支持價格。
支持價格的作用,以農業為例,從長期看支持了農業的發展,調動了農民種田的積極性。使農產品的供給大於需求,對過剩的農產品政府只有大量收購,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
靠保護成長起來的事物是缺乏生命力的,加入WTO後我們還有幾年的減緩期,如果仍用這種支持價格,就不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農業的落後狀況。
另外,政府解決收購過剩的農產品方法之一就是擴大出口。這就引起國家與國家之間為爭奪世界農產品市場而進行貿易戰。
限制價格也稱最高價格,是指政府對某些商品規定最高上限,防止價格過高,控制通貨膨脹。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很多生活必須品都實現限制價格,小到材米油鹽大到住房都有補貼。
限制價格有利於社會平等,但從長期看,價格低不利於抑制需求,也不利於刺激供給,使本來就短缺的商品更加短缺。
為了彌補供給不足部分,政府往往會採取配給制。例如我國住房長期以來實行配給制和低房租,這種政策固然使低收入者可以有房住,但確使房屋更加短缺,幾十年住房問題解決不了。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隨著我們逐步的放開公產房的房租和住房分配政策的不斷改變,商品房的價格由市場調節,調動了開發商建房的積極性,解決了多少年來住房需求的短缺局面。
限制價格是一項不符合經濟規律的失敗的制度安排,經濟學家不主張利用限制價格,因此,最終要被設計者放棄也就是必不可免的。
事實證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取消大量的限制價格政策,無論是商品市場還是要素市場由過去的賣方市場到今天的買方市場,商品由過去的短缺到今天的過剩。
D. 價格上限和價格下限對市場的影響
您好,價格上限、下限對市場有下面這些影響:
一、價格上限(限制價格)政府為了限制某些商品和要素價格上漲而規定的最高價格,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
當政府受消費者抱怨的推動,對市場實行價格上限時,可能有兩種結果。當價格上限高於供求平衡的價格時,價格上限是非限制性的,市場力量自然而然地使經濟向均衡變動,價格上限對價格或銷售量沒有影響。當價格上限低於供求平衡的價格時,價格上限對市場有一種限制性約束,就產生了物品的短缺,而且賣者必須在大量潛在買者中配給稀缺物品。
價格下限:價格下限(price floor)是指出售一種物品、服務或者資源的法定最低價格。價格下限又叫支持價格,價格地板,是政府為了扶植某一行業的發展而規定的該行業產品的最低價格。價格下限總是高於該產業自發形成的均衡價格。最低工資是一個例子。如果價格下限高於均衡價格,供給量則大於需求量。
二、從長遠看來,價格下限將會造成以下影響:
1.供應商多生產產品以期在價格下限時售出產品,但往往不能全部售出。
2.消費者將減少該產品的購買量,並增加對替代產品的購買。
在勞動力市場,均衡價格即工資水平。在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和地區,為了保障勞動者權益,規定了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即價格下限的典型。最低工資高於均衡工資,勞動力供應剩餘,企業無法支付所有想要享有最低工資的員工,繼而用其它生產性資源替代勞動,增加資本的有效利用。結果就是失業率不斷上升,因為即使勞動者願意接受低於最低工資的工資水平,企業也不願違法僱用。而且,企業很有可能降低或減少其他不以金錢衡量的福利,比如說安全的工作環境以及在職培訓等等。
E. 限制價格的影響
但這種政策會引起嚴重的不利後果。
1價格水平低不利於刺激生產,從而使產品長期存在短缺現象
2價格水平低不利於抑制需求,從而會在資源缺乏的同時又造成嚴重的浪費
3限制價格之下所實行的配給制會引起社會風尚敗壞,會產生黑市交易,會出現「走後門」現象
4此外,生產者也可能粗製濫造,降低產品質量,形成變相漲價.
F. 實施限制價格的利與弊從經濟學角度分析
利:穩定社會,實現社會平等。弊:供不應求,擾亂社會經濟穩定。
限制價格(Ceiling price),是政府為限制某些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上漲,而對這些產品所規定的最高價格,限制價格一 般低於均衡價格,是政府為保護消費者利益而制定的最高限價。而在中國,限制價格還包括最低價格 即「地板價格」。
通常所說的物價就是物品的價格,而生產價格是由部門平均生產成本加上社會平均利潤構成的價格。生產價格就是價值的轉化形態。
《南齊書·王敬則傳》:「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錢一千,而民間所輸聽為九百,漸及元嘉 ,物價轉賤。」 唐柳宗元《非國語上·大錢》:「幣輕則物價騰踴。」 元劉致《端正好·上高監司》套曲:「一日日物價高漲,十分料鈔加三倒,一斗粗糧折四量。」 清昭_《嘯亭雜錄·關稅》:「乃使物價昂貴,於民生大有虧損。」周而復《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六:「發了工資,不要說遲一天買東西了,就是遲一小時半小時物價也要上漲。」
物價水平是指整個經濟的物價,而不是某物品或某類別物品的價格,是用來衡量所在的目標市場所潛在的消費能力和分析其經濟狀況的又一非常重要指標。
物價穩定是經濟穩定、財政穩定,貨幣穩定的集中體現,物價穩定同時標志著社會總體需求量的基本平衡,財政收支的基本平衡和市場流通的貨幣供應量與市場的貨幣量的基本適應。
物價水平上升,表示大部分物品的價格也在上升。為什麼不是全部呢_其中一個理由是,某些物品的價格上升,也存在一些物品的價格下降,前者的佔有量比較大,或是需求者較多,也就意味著求大於供,於是物價就上漲了。第二個理由是價格永遠是相對價格。一樣物品的價格上升,相對而言其他所有物品的價格皆下跌。例:A物品的價值上升了30%,而B物品的價格上升了10%,以相對價格看,B物品的價格是下降了。因此,必須找一樣物品,將其他物品的價格只與它來比較。以貨幣衡量所有物品的價格,如果所有物品的價格都上升,就只能證明貨幣的價值在下跌(貨幣貶值)。只有一種物品的價值下降,但仍不是所有物品。
一種經濟社會中各種商品和勞務的價格的加權平均數(一個社會的物價水平,是由整個社會的平均物價決定,它代表了整個社會物質生產者的共同勞動所得的中間值,所以物價水平不是由個人或個別團體決定,而是整個社會的勞動生產率決定)。
G. 闡述一下政府採取價格上限會產生哪些影響
限制價格是指政府規定的某種商品低於市場均衡價格的最高價格。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限制價格一般低於均衡價格,是政府為保護消費者利益而制定的最高限價。限制價格有利於社會平等的實現,有利於社會的安定,但這種政策會引起嚴重的不利後果:第一、減少供給者的福利,影響生產者增加供給的積極性,供不應求的局面很難改變;第二、價格水平低不利於抑制需求,從而會在資源缺乏的同時又造成嚴重的浪費。第三、短缺產生的「官方價格」與「黑市價格」兩種價格,會引起尋租,產生行政腐敗。
H. 價格限制有什麼影響
限制價格又稱最高限價(priceceiling),是指政府為了限制某些產品的價格而對它們規定一個價格上限。一般而言,這個價格上限往往低於市場均衡價格。例如為了穩定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政府可能對鹽、油之類重要生活必需品實施限制價格。如果限制價格低於產品的市場均衡價格,就會導致需求量大於供給量,即出現超額需求。為解決商品短缺,政府可能採取的措施就是採用配給制,發放購物券。時間一長,這種購物券可能貨幣化,並且還會出現黑市交易。最高限價還會挫傷廠商生產的積極性,使得商品短缺變得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