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辦理出海證要多少錢
(依據《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本人身份證;(2)本人彩色1寸免冠照片2張;(3)服務船舶的《出海船舶戶口簿》或《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辦理《出海船民證》的工本費用為10元。
滿意請採納。
Ⅱ 出海證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出海船舶除依照規定向主管部門領取有關證件外,應當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邊防部門申請辦理船舶戶籍注冊,領取《出海船舶戶口簿》。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海事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發給有關證書的其他小型沿海船舶,應當向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內地經營江海運輸的個體所有的船舶,按協議到沿海地區從事運輸的,應當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持有關船舶、船員等有效證件,到其協議從事運輸的沿海縣(市)級以上公安邊防部門辦理《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民證》。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或者《船員服務簿》的人員、漁民出海,應當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臨時出海作業的人員,持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向其服務船舶所在地的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發證機關應當註明有效時限。《出海船民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七條 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無線電報務員話務員以及水上飛機、潛水器的相應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職務證書。其他船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訓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第三十三條 從事國際航行的船舶的中國籍船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頒發的海員證和有關證書。
Ⅲ 辦出海船員證需要多少錢
海員證,海事局免費辦理,其次培訓最低等級的水手機工,需要考四小證,精通艇筏,高級消防,水手機工考試,全部合格就可以找船出海了,不需要文憑。《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每證15元;《出海船民證》,每證5元。
辦理流程:
(一)沿海縣(市、區)出海證件的辦理
申領《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出海船民證》等出海證件的單位和個人,須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公安邊防派出所提出申請,分別填寫相應表格,並提交《船舶檢驗證書》、《船舶航行簽證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聘用外縣(市)人員申領《出海船民證》,還須出具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掛靠我省經營海上漁業、養殖、運輸等公司的外省籍船舶申領《出海船舶戶口簿》,須出具船主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
(二)非沿海縣(市、區)出海證件的辦理
1 、申領《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出海船民證》等出海證件的單位和個人,須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水上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分別填寫相應表格,並提交《船舶檢驗證書》、《船舶航行簽證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2、水上公安派出所對上述申請應當進行審查,審查同意的,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水上治安管理部門審批。
3、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水上治安管理部門經審查同意的,再到指定的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證件。
具體分工為:南京、鎮江、揚州市出海船舶及其漁船民的出海證件,由省公安邊防總隊簽發(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承辦);南通、泰州市出海船舶及其漁船民的出海證件,由南通市公安邊防支隊簽發;常州、無錫、蘇州市出海船舶及其漁船民的出海證件。
由省公安邊防總隊海警支隊簽發;連雲港、淮陰、徐州、宿遷市出海船舶及其漁船民的出海證件,由連雲港市公安邊防支隊簽發;鹽城市出海船舶及其漁船民的出海證件,由鹽城市公安邊防支隊簽發。
Ⅳ 上石油鑽井平台需要辦理出海船民證嗎
上鑽井平台工作需要相關的證件,我們俗稱五小證~海上急救、硫化氫防護、船舶消防、艇伐操作、直升機水下逃生~還有一些特種作業證書-吊機證、司鑽證、司索指揮證、鍋爐證、電工證等,如果臨時登鑽井平台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臨時出海證
Ⅳ 辦理出海證要多少錢
摘要 (依據《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Ⅵ 個人打工出海捕魚的證件在哪裡辦,在那裡辦,要多少錢,有誰知道幫幫我吧,謝謝了
1、《海員證》海員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統一印製並簽發的中國海員出入中國國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是海員的專用護照。2、《船員服務簿》《船員服務簿》是記錄船員本人的資歷、有關訓練和參加體格檢查情況的證件,是船員申請考試、辦理職務升級簽證和換領船員適任證書的證明文件之一。3、《船員服務簿》是記錄船員本人的資歷、有關訓練和參加體格檢查情況的證件,是船員申請考試、辦理職務升級簽證和換領船員適任證書的證明文件之一。4、《適任證書》船員適任證書,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是在中國籍海船上任職的船長、高級船員和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當持有與其所服務的船舶航區、種類、等級或主機類別和所擔任的職務相符的有效適任證書。(6)石油工人出海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海員持海員證乘坐服務船舶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出境,應在出境前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的入境過境簽證。如前往國家和地區不需辦理簽證,應由海員所屬單位或派出單位向邊防檢查機關出具證明。證明內容應包括海員姓名、證件號碼,前往國家和地區。經邊防檢查站查驗後放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外交部、公安部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管理辦法》由交通部第七號令公布,並於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197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外交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簽發和使用范圍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參考資料來源:
Ⅶ 出海證件怎麼辦理
如果指代的是出海打漁之類的話,一般是需要四個主要證件即基本的四證(救生 消防 操艇等) :船員服務薄 海員證 護照 健康證書(預防接種證書,霍亂,黃熱)
值班人員還要有值班證書 ,水手值班證書,機工值班證書,駕駛員值班證書,輪機員值班證書.
駕駛員還應該有GMDSS證書,如果是巴拿馬注冊船舶還要具備:巴拿馬證書,巴拿馬值班證書,利比亞注冊的船舶是:利比亞證書
正常的就這樣,如果特種船舶還需要特種證書,油船,液化氣船舶還需要:油安油操、液安液操證書等
VLCC等還需要大型船舶操作證書等。當然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身份證也是很有必要攜帶的,具體是哪些證件還得取決於具體情況。
一般來說,只需要前往邊防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即可辦理。
辦理流程如下:
(一)沿海縣(市、區)出海證件的辦理 申領《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出海船民證》等出海證件的單位和個人,須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公安邊防派出所提出申請,分別填寫相應表格,並提交《船舶檢驗證書》、《船舶航行簽證簿》等相關證明材料。聘用外縣(市)人員申領《出海船民證》,還須出具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掛靠我省經營海上漁業、養殖、運輸等公司的外省籍船舶申領《出海船舶戶口簿》,須出具船主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
(二)非沿海縣(市、區)出海證件的辦理
1 、申領《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出海船民證》等出海證件的單位和個人,須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水上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分別填寫相應表格,並提交《船舶檢驗證書》、《船舶航行簽證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2、水上公安派出所對上述申請應當進行審查,審查同意的,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水上治安管理部門審批。
3、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水上治安管理部門經審查同意的,再到指定的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證件。
Ⅷ 出海船員需要什麼證件
出海船員需要《海員證》、《船員服務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四小證」(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縱、海上求生類證書)。
《海員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統一印製並簽發的中國海員出入中國國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是海員的專用護照。
《船員服務簿》是記錄船員本人的資歷、有關訓練和參加體格檢查情況的證件,是船員申請考試、辦理職務升級簽證和換領船員適任證書的證明文件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是在中國籍海船上任職的船長、高級船員和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當持有與其所服務的船舶航區、種類、等級或主機類別和所擔任的職務相符的有效適任證書。
海員四小證具體為:《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合格證》,《高級消防培訓合格證》,《精通急救培訓合格證》,《高級醫護培訓合格證》,《船舶保安員培訓合格證》,《保安意識培訓合格證》,《負有制定保安職責船員培訓合格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管理辦法》第四條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海員證申請、簽發和使用管理工作。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負責統一管理海員證申請、簽發和使用管理工作。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指定並公布的海事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簽發機關)具體負責海員證申請、簽發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理海員證可以直接向簽發機關申請,也可以委託海員外派機構,經營國際航線或者特殊航線船舶的航運公司代為申請。
辦理漁業船員海員證應當通過具有相應資質的遠洋漁業公司或者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質的公司提出申請。
第七條 申請辦理海員證應當具備下列材料:
(一)海員證申請表;
(二)國際航線或者特殊航線船舶船員適任證書,或者確定的船員出境任務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近期電子證件照片。
委託相關單位代為申請辦理海員證的,除上述材料外,被委託單位還應當提供委託書。
其中第(二)項規定的船員適任證書無需申請人提供。
Ⅸ 出海工作需要什麼證件
1、《海員證》海員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統一印製並簽發的中國海員出入中國國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是海員的專用護照。
2、《船員服務簿》《船員服務簿》是記錄船員本人的資歷、有關訓練和參加體格檢查情況的證件,是船員申請考試、辦理職務升級簽證和換領船員適任證書的證明文件之一。
3、《船員服務簿》是記錄船員本人的資歷、有關訓練和參加體格檢查情況的證件,是船員申請考試、辦理職務升級簽證和換領船員適任證書的證明文件之一。
4、《適任證書》船員適任證書,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是在中國籍海船上任職的船長、高級船員和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當持有與其所服務的船舶航區、種類、等級或主機類別和所擔任的職務相符的有效適任證書。
(9)石油工人出海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海員持海員證乘坐服務船舶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出境,應在出境前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的入境過境簽證。如前往國家和地區不需辦理簽證,應由海員所屬單位或派出單位向邊防檢查機關出具證明。證明內容應包括海員姓名、證件號碼,前往國家和地區。經邊防檢查站查驗後放行。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外交部、公安部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管理辦法》由交通部第七號令公布,並於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197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外交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簽發和使用范圍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Ⅹ 出海證怎麼考
出海證規定:
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或者《船員服務簿》的人員、漁民出海,應當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
臨時出海作業的人員,持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向其服務船舶所在地的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