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五條要求是石油職工的行為規范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淡妝上崗,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玩游戲,玩手機,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接聽辦公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辦公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帶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列印復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② 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行動知識科普
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行動知識科普:
一、危險化學品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燒、毒害、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
二、常見危險化學品
常見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硝酸銨、汽油、酒精、柴油、苯、液化石油氣、氯乙烯、甲醛、燒鹼、高錳酸鉀、液氨、液氯、電石、硫磺、氧氣、氮氣、氫氣以及各類酸鹼鹽等。
三、禁止行為
- 企業不得:在本企業網站以外的互聯網應用服務中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及建立相關鏈接(不包括日用化學品、醫葯用品)。
- 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
- 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個人、未取得相關許可的單位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發布的網路接入服務。
- 危險物品從業單位不得:發布誘導非法購銷危險物品的信息。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化學品製造方法的信息。
四、必須行為
- 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相關許可證,並按照《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要求,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業務經營許可或備案後,方可在本企業網站發布銷售信息。
- 網路服務提供者:應加強對接入網站及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巡查,對禁止發布的信息立即停止傳輸並報告主管部門。
- 電商平台:應核驗、巡查平台內經營者銷售信息,及時清理下架違規信息,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 危險物品從業單位:應在本單位網站顯著位置標明相關許可證編號、合法資質和營業執照等材料,以及購買相關危險物品應具備的資質、資格條件。
五、處罰措施
- 個人違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單位違反:依法給予停止聯網、停機整頓、吊銷許可證或者取消備案、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等處罰。
③ 可以買石油嗎
如果獲取石油的手段合法,在買賣過程中遵守相關規定就不屬於違法。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等等情況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3)什麼是石油禁止行為擴展閱讀:
《原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原油經營企業應當依法經營,禁止下列行為:
(一)無證無照、證照不符或超范圍經營;
(二)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三)銷售、倉儲非法渠道獲得的原油;
(四)向未經國家批準的煉油企業、銷售企業銷售原油或為其提供倉儲服務;
(五)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哄抬油價或低價傾銷;
(六)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經營行為。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商務部應當撤銷原油經營許可:
(一)對不具備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四)原油銷售企業不再具備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條件的;
(五)原油倉儲企業不再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
(六)未參加或未通過年度檢查的;
(七)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經營許可的;
(八)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經營活動真實材料的;
(九)依法應當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