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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怎麼儲存石油 2025-05-21 11:18:35

為什麼石油產量按桶計算

發布時間: 2025-05-21 04:54:15

⑴ 原油出口單位為什麼都是按桶計量為何不用噸

在國際上,原油的出口一般都是用桶來計量的,單位為42美製加侖,在國際原油貿易中,四十二美製加侖等於一百五十八點九八七三升。不同的油田之間的一桶油重量是明顯不同的,主要是由於各個油田密度差異所導致。在原油貿易中有使用噸和升等作為計量單位的情況,並不全是以桶作為單位。使用桶來做計量單位有一定歷史背景,在石油進行開采之前,歐洲國家盛放液體物質普遍是使用桶,受其影響,石油也用桶盛放並用桶來計量。

隨著時間的發展,以桶作為計量單位呈現出落後的姿態,但仍繼續沿用的原因為原油的質量檢測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操作過程比較的繁瑣和麻煩,因此只能勉為其難地繼續選用體積作為計量單位。原油貿易涉及范圍廣,國際上選用桶做計量單位來增加它的便利性。

⑵ 石油為什麼用『桶』計量一桶是多少

1桶(bbl)等於0.159立方米,即159升,或者42美加侖。石油與桶之間的關聯始於1859年,當時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德雷克井發現了石油。起初,德雷克嘗試挖井找鹽,卻意外發現了石油。在內燃機尚未發明的年代,石油主要用於製造煤油和燈油。

德雷克擁有24口井,1860年產量達到9萬噸,1862年更是達到了27萬噸。德雷克的井產出的石油最初儲存在鯨魚油桶中,一隻鯨魚油桶大約能裝8個啤酒桶的量。當油桶裝不下時,他便在地上挖坑作為臨時的石油池。後來,石油通過馬車運輸到河邊,再裝船運往各地的煉油廠。鐵路延伸至油田後,石油則用火車平板車運輸。

在英語中,「barrel」一詞不僅指各種大小的木桶,也特指用來裝石油的木桶。起初,沒有統一的標准,導致買賣雙方困擾。大桶容量為50加侖,小桶為30加侖,40加侖和42加侖最為常見,但40加侖最為通用。1870年,洛克菲勒創立標准石油公司,自定1桶為42加侖,並將桶噴成藍色以區別其他公司的桶。

石油交易以桶為單位,但每桶數量不一,給政府公告價格與收稅帶來困難。因此,美國於1876年採納了一個被英國和美國商人共同接受的標准,即42加侖為1桶,相當於159升。42加侖的桶容量源於裝鯡魚和豬油的木桶,與石油無關。從此,桶成為全球統一的石油計量單位,受到石油產業及相關領域廣泛採用。

⑶ 為什麼石油國際上都有是以「桶」為單位計算

桶和噸是我們常見的兩個原油數量單位。歐佩克組織和英美等西方國家原油數量單位通常用桶來表示,而中國及俄羅斯等國則常用噸作為原油數量單位。
噸和桶之間的換算關系是:1噸約等於7桶,如果油質較輕(稀)則1噸約等於7.2桶或7.3桶。
盡管噸和桶之間有固定的換算關系,但由於噸是質量單位,桶是體積單位,而原油的密度變化范圍較大,在交易中如按不同的單位計算,結果也不同。
加侖和升是兩個比較小的成品油計量單位。美歐等國的加油站,通常用加侖做單位,而我國的加油站則用升計價。1桶=158.98升=42加侖。美製1加侖=3.785升,英制1加侖=4.546升。如果要把體積換算成重量,和原油的密度有關。假設某地產的原油密度為0.99公斤/升,那麼一桶的原油重量就是158.98×0.99=157.3902公斤。
換算關系:
1桶(bbl)=42加侖(美製)=159升(l)=0.159立方米(m3)
1桶(bbl)=0.137噸(t)=137公斤(kg)(全球平均)
1噸(t)=7.35桶(bbl)(全球平均)=1174升
1升(l)=0.246加侖(Gal)
1公斤=0.3055加侖(美)/0.2545加侖(英)

⑷ 原油出口為什麼用「桶」計量而不用「噸」

該問題比較普遍,本人正好在該行業,這里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澄清幾個問題,或者說誤解。

常見的誤解
  1. 桶(Barrel)是目前幾乎所有最重要的原油期貨計價單位,如布倫特(Brent),美國德克薩斯西部中質原油期貨(WTI)以及OPEC一攬子參考價格(OPEC Reference Basket)都是基於桶這個計量單位。三種期貨合約交割量幾乎占據了全球全部份額。當然還有一些區域性的原油期貨不是按照桶計價,如日本東京交易所的原油期貨是按照國際單位千克計價,但是成交量和前三種沒法比。所以這里要說的是原油按桶計價雖然不是國際強制規定,但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標准。
  2. 最大的誤區是有些人覺得原油的實物交易是用桶裝的,這個是最大的誤解。現在原油主要靠管線運輸,從油田運到煉油廠或者出口港;海外交易有各種噸位的油輪,油輪直接在出口港裝載,油輪到目的地後再由當地進口港的管線直接運輸到儲備庫。原油在19世紀確實是裝在桶里的(下文會講到),但是現在桶只是一個計價單位,就如同千克和噸這樣單位一樣。所以那些說油桶貴的同學要注意了,原油計價中沒有桶成本,因為根本就沒有桶。
  3. 原油中的「桶」和我們常見的裝成品油和化學品的桶是不同的概念。原油一桶等於42美製加侖(159升),而成品油桶一桶等於55美製加侖(208升),也叫210油桶。所以原油交易和成品油桶雖然都叫桶但是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小結

以桶計量原油最早始於美國,用桶不用噸是因為美國的影響,原油的美元計價也助推了該標准在全球范圍的推行。

主要的原油期貨交易都以桶為單位。

一標准桶原油等於42美製加侖,也就是約159升;

根據原油的密度,一噸原油約等於7.2~7.35桶,也就是1桶原油等於136~138千克。

原油是全球為數不多的幾個具有國際統一定價的商品,也就是說全球任何國家只要你在國際市場上買石油,面對的都是統一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