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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碼頭怎麼做

發布時間: 2023-03-10 11:43:12

① 油氣化工碼頭需要建消防站嗎

油氣化工碼頭需要建消防站。

油氣化工碼頭設計防火規范

7 滅火設施
7.1 一般規定
7.1.2 為了保護碼頭自身安全,將停靠碼頭的事故船舶火災盡可能控制,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碼頭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備用以撲滅船舶的初起火災是必要的。
7.1.3 根據碼頭防火分級,提出不同火災危險類別碼頭消防設施的配備要求。
7.1.4 考慮到碼頭空間有限,不利於消防車輛通行和調頭,一般情況下不考慮消防車實施救援。對於有條件通行且利用消防車實施救援的河港碼頭,可通過在施救地點設置水泵接合器等消防用水介面滿足救援條件。
7.1.5 消防水泵房的供水距離主要受到管道流速和供水壓力的制約,油氣化工碼頭和倉儲罐區的危險性與民用建築不同,不能像民用建築在有限范圍內增加建築單體的同時增加消防水泵房的服務對象數量。根據實際調研統計各港口消防水泵站的供水距離,綜合考慮港區特點,確定最大供水距離不宜超過3.0 km。
7.2消防給水系統
7.2.2 海水的腐蝕性和水生物的滋生不利於消防設備和管道的維護,因此首選淡水水源,海水可作為應急水源。
7.2.6 考慮到移動消防設備使用靈活,可以起到撲滅碼頭流散火災的作用,因此消防水量計算應包含此部分用水量。
7.2.7 油品、液體化學品和液化烴、液化天然氣船舶貨艙構造及布局不同,因此消防冷卻范圍有所區別。對於撲救船舶火災水上和陸上消防力量各有優勢,可採取水上、陸上消防設備聯合施救的方式。
7.2.9 參考國家現行標准《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設計規范》(GB50160)、《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確定船舶著火罐冷卻水供給強度和鄰近罐冷卻水供給強度指標。
7.2.10 為降低熱輻射對人員的影響,保護人員安全撤離,根據碼頭布置特點,規定特定位置的疏散通道水幕保護的要求。
7.2.11 規定消防炮塔水幕用水強度,便於計算總消防用水量。考慮到人員疏散時間,因此規定疏散通道的水幕工作時間不宜小於30min。
7.2.12 裝卸設備和登船梯前沿水幕屬於防火分隔用水幕,通過密集噴灑形成水簾,達到隔熱作用。疏散通道水幕通過噴灑水霧可降低環境溫度,減少熱輻射熱影響,利於人員安全疏散。
7.2.13 碼頭引橋或引堤空間有限,消防供水主管道均採用明敷方式,工程實踐表明具有一定的供水可靠性。因此允許消防供水主管道採用支狀敷設。
7.2.14 對於長距離消防管道,要求充水並維持一定供水壓力,有利於提高供水的可靠性。
7.2.17 參考IMO《國際消防安全系統規則》和國家現行標准《船用消防接頭》(GB/T2031)制訂。
7.2.18 有條件時,碼頭消防供水管道的適當位置設置消防補水介面,港區消防船或拖消船可通過該補水介面為陸上消防水池補水,從而提高港區消防水供應能力。

7.3泡沫滅火系統
7.3.3 由於液體化學品品種繁多,物理化學指標差異大,根據泡沫滅火機理,按照極性、非極性分類選擇適用的泡沫液,以滿足消防滅火需要。
7.3.5 液體化學品按極性分類參考國家現行標准《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51),分別給出水溶性和非水溶性介質泡沫混合液供給強度。
7.3.6 移動消防設施作為輔助消防力量,其泡沫液用量應計算到總用量中。
7.3.7 根據調研,碼頭配備的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大都採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其優點是配比好,可在工作狀態下補充泡沫液,因此推薦選用。囊式壓力比例混合裝置的優點在於不需電源驅動,根據使用經驗,當泡沫原液量小於6m3時採用囊式壓力比例混合裝置適宜可行。
7.3.10 考慮泊位間泡沫液消防互相使用,提高泡沫液供應可靠性。
7.3.11 防止泡沫液對管道、閥門等管件的腐蝕,影響使用壽命。

7.5消防設施
7.5.2.4 根據工程實踐, 25萬噸級以上大型油品碼頭配置的消防炮完全滿足覆蓋全船范圍難度較大,考慮到具有消防船或拖消船監護值守的條件,因此可採取水
陸消防設備聯合保護滿足要求。
7.5.4 根據消防實踐經驗,碼頭上適當增加移動消防設備可有效提高消防施救的靈活性。
7.5.6 考慮到25萬噸級以上碼頭配備的消防設施能力已達到極限,且消防滅火可採用水陸域聯合方式,因此規定作業時應有消防船或拖消船進行值守,即船舶在泊期間,消防船或拖消船在附近水域執勤戒備,當發生事故時可立即與碼頭上消防設施聯合進行滅火施救。同樣的要求適用於危險等級高的液化天然氣船舶。對於其他甲類特級碼頭,考慮到當前及今後一段時間內我國沿海及內河水上消防力量的配置水平、區域聯防條件等因素,提出實施監護的要求。
根據現場調研,有的消防船或拖消船配置泡沫液數量不足,部分拖消船未配備泡沫液,因此對消防船或拖消船配置泡沫液量提出要求。
7.5.10 根據同類型規范,結合碼頭消防特點,提出消防水泵和泡沫混合液泵的動力源的選擇要求。泡沫液泵除採用電力或柴油機驅動外,也可根據設備選型方案採用水力驅動方式。
7.5.11 柴油機油料儲備按消防水和泡沫混合液滅火時間要求配置,並考慮一定的富裕。

8 電氣及通信
8.1 消防電源及配電
8.1.1 本條列出的碼頭由於碼頭規模大、裝卸貨物火災危險高,發生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大,故規定其消防設備按一級負荷供電。
8.1.6 近年來,阻燃及難燃電纜應用廣泛,碼頭供配電電纜基本上都採用了阻燃或難燃電纜,供電可靠性得到保障。
8.1.7 根據油氣化工碼頭電纜敷設條件,並結合相關規范要求提出碼頭電纜敷設安裝要求。
8.1.8 根據現行行業標准《海港總體設計規范》(JTS165)及現行國家標准《室外作業場地照明設計標准》(GB50582),將碼頭的水平照度均勻度統一為0.25。並對夜間作業需求的油氣化工碼頭局部照明照度進行規定。
8.1.9 油氣化工碼頭的消防泵房、生產及消防控制室、變配電間、應急電源設備間和消防值班室等處的人員在火災事故發生時需要應急處置,設置事故照明以保證消防救援和人員安全。
8.1.10 油氣化工碼頭的引橋段設置夜間警示照明,有利於引橋安全警示。
8.2消防控制和火災報警系統
8.2.1 現有油氣化工碼頭的消防控制方式基本都採用手動和集中控制方式,管理比較方便,做法也比較成熟,因此做出相關規定。
8.2.7 本條明確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線路選擇。導線包括光纜等傳輸方式。
8.3 防雷、防靜電接地
8.3.4 因船岸電氣連接不符合規定而引起的油輪起火爆炸事故在國內外時有發生,原《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JTJ 237-99)制訂時考慮國內外不同做法,提出碼頭和船舶之間採用電氣絕緣或電纜跨接兩種方式均可,在工程實踐中執行程度不一,易引起歧義。為杜絕靜電放電或雜散電流等點火源的發生,由國際海運聯盟(ICS)、國際港口協會(IAPH)、石油公司國際海事論壇(OCIMF)發布的《國際油船和石油終端站安全指南(ISGOTT)》規定:在油船裝卸作業時,船-岸之間必須加裝防靜電絕緣法蘭或非導電軟管(二者只能選用其一)。絕緣法蘭或防靜電軟管主要功能有兩個:一是中斷船岸之間輸送管線上的雜散電流;二是對靜......

② 什麼是液體化工碼頭

就是裝卸液體化工產品的碼頭區,具體涉及到船舶安全,碼頭上下管道,儲存罐體,內陸分撥,寧波鎮海就有這樣的碼頭,專門用於進口液體化工原料用的,比如:甲苯、二甲苯、正丁醇等。

③ 如何在海上開採石油

海上開採油氣的工程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工島,多用於近岸淺水中,較經濟。

2、固定式採油氣平台,其形式有樁式平台(如導管架平台)、拉索塔式平台、重力式平台(鋼筋混凝土重力式平台、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的重力式平台)。

3、浮式採油氣平台,其形式又可分為可遷移式平台(又稱活動式平台),如自升式平台、半潛式平台和船式平台(即鑽井船);不遷移的浮式平台,如張力式平台、鉸接式平台。

4、海底採油裝置:採用鑽水下井口的辦法,將井口安裝在海底,開采出的油氣用管線直接送往陸上或輸入海底集油氣設施。

(3)石油化工碼頭怎麼做擴展閱讀:

海底石油的開采過程包括鑽生產井、採油氣、集中、處理、貯存及輸送等環節。海上石油生產與陸地上石油生產所不同的是要求海上油氣生產設備體積小、重量輕、高效可靠、自動化程度高、布置集中緊湊。

一個全海式的生產處理系統包括:油氣計量、油氣分離穩定、原油和天然氣凈化處理、輕質油回收、污水處理、注水和注氣系統、機械採油、天然氣壓縮、火炬系統、貯油及外輸系統等。

供開采生產的油氣集中、處理、轉輸、貯存和外運的工程設施:

1.裝有集油氣、處理、計量以及動力和壓縮設備的平台。

2.貯油設施,包括海上儲油池、儲油罐和儲油船。

3.海底輸油氣管線。

4.油氣外運碼頭,包括單點系泊裝置和常規的海上碼頭(有固定式和浮式兩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海底石油

④ 碼頭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

1.石油化工碼頭油罐區應設置防火堤,防火堤高度為1.0m~1.6m,油罐區的設計應GBJ74及GB50160的有關規定。

2.碼頭裝卸設備的材料除滿足一般要求外,還應滿足防腐、防油等特殊要求。

3.碼頭前沿應設靜電接地裝置,以消除船體所帶靜電。在碼頭前沿及有爆炸危險場所的人口處應設置消除人身靜電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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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配備因跑、冒、滴、漏泄出的有毒有害物質回收設備。

5.碼頭、罐區、泵房等處應設報警裝置,並配備防爆通訊器材。

6.石油化工品裝卸工藝設備、設施應符合GB/T15626的有關技術要求,並應有防誤操作自動控制聯鎖系統。

7.有鐵路集疏運的石油化工碼頭應設置危險品車專用鐵路存車線。

8.應配備檢修、清洗油罐、掃線等專用設施及防爆工具。

9.石油化工船舶的錨地和固定停泊場距沿海或內河上游油碼頭的安全防火距離不應小於1000m。

10.泵房間應與操作室和值班室隔離,操作室應設便於工人觀察的玻璃窗。

11.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的值班室、操作室及非生產區工作室,應安裝空氣凈化裝里。

12.碼頭應配備經專職部門認可的氧濃度、總烴及其他相應的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器。

13.碼頭應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

14.應為碼頭作業人員配備個體防護設施,如防毒口罩等。

15.應為碼頭作業人員單獨設置淋浴室和更衣室,並配備清洗工作服的專用洗衣機。

16.碼頭、罐區及裝卸工藝設備等處應設置相應的安全帶示標志。

17.石油化工產品儲罐區域的道路應按單向行車設計,道路寬度不得小於4m,凈空高度不得小於4.5m。

18.管道及其衍架跨越港區鐵路時,其凈空高度不應小於5.5m,跨越港區道路時,其凈空高度不應小於5m。

19.石油化工碼頭工藝管線應設置緊急切斷閥。

20.石油化工碼頭工藝管道及設備應採取防雷和防靜電接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