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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採石油公司需要什麼證書

發布時間: 2022-09-14 12:38:03

1. 開采礦山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有的礦山需要環保證,在辦理采礦許可證時還需要辦理環保證。
1、礦山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2、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3、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
4、礦長安全生產許可證
5、礦長資格證
6、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1)開採石油公司需要什麼證書擴展閱讀:

礦山開采技術是指用人工或機械對有利用價值的天然礦物資源的開采技術。根據礦床埋藏深度的不同和技術經濟合理性的要求,礦山開采技術分為露天開采和地下開采兩種方式。接近地表和埋藏較淺的部分採用露天開采,深部採用地下開采。

對於一個礦體,是用露天開采還是用地下開采,取決於礦體的賦存狀態。若用露天開采,則應該採用多深合理,這里存在一個深度界線問題,深度界線的確定主要取決於經濟效益。一般來說,境界剝采比如少於或等於經濟合理剝采比的,可採用露天開采,否則就採用地下開采方法。

礦山包括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建材礦和化學礦等等。礦山規模(也稱生產能力)通常用年產量或日產量表示。年產量即礦山每年生產的礦石數量。按產量的大小,分為大型、中型、小型3種類型。礦山規模的大小,要與礦山經濟合理的服務年限相適應,只有這樣,才能節省基建費用,降低成本。在礦山生產過程中,採掘作業既是消耗人力、物力最多,佔用資金最多,又是降低采礦成本潛力最大的生產環節。降低採掘成本的主要途徑是提高勞動生產率及產品質量,降低物資消耗。

2. 石油資源開采前期手續都有什麼

一是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管理條例規定,只有國務院批準的石油公司才能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所以,你首先要注冊公司,然後這個公司獲得國務院的批准。目前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長四家獲得批准。
二是獲得國務院批准以後,到國土資源部申請勘查許可證。或者國土資源部組織招標,你參與投標,獲得勘查許可證。
三是按照石油勘查規范,開展必要的地球物理(包括二維地震、三維地震)等和鑽井,摸清地下有石油資源,然後按照儲量規范,提請儲量評審,獲得儲量備案後,可以向國土資源部申請將探礦權轉為采礦權。
四是探礦權轉采礦權的時候,還需要有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環評報告,另外還需要做石油開采總體方案,報發改委批。
這樣就完成了整套手續。

3. 從事石油鑽井,請問可以考什麼證以及對應的條件

推薦答案1樓是正規的 2樓說的是現實實際的! 我要說的是實際和正規差距很遠!你現在沒上班連工作經驗都沒有想考 恐怕很難 所以你想考鑽井工程師監督證都需要有實際經驗也就是需要去實習2-3年左右後考取職稱後才有資歷考取!考監督證的過程可能會有很多是你沒經歷過甚至學過的東西!很多不是書本上有的!希望你多加努力

4. 石油開采提煉需要多少什麼資質

可以偷採石油順便提煉石油

5. 石油開采需要什麼資質資質是哪裡頒發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查、開採的管理,促進石油工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國務院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關聯法規: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勘查、開採下列各項石油、天然氣資源,必須根據本辦法申請登記,取得探礦權或采礦權:
一、石油;
二、烴類天然氣(包括共生、伴生的非烴類天然氣);
三、油砂、瀝青。

第三條 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工作中,凡本辦法未明確的事項,應比照國務院頒布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采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關聯法規:

第四條 辦理石油、天然氣勘查登記手續,應當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按照項目提出申請,並領取許可證。
辦理石油、天然氣滾動勘探開發和開采登記手續,由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按項目或單獨開採的油氣田為單元提出申請,並領取許可證。
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許可證是准予進行勘查、開採的憑證,持證單位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分為勘查登記、滾動勘探開發登記和采礦登記。登記工作實行一級管理。申請者應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繳納費用。

第六條 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石油、天然氣資源的勘查、開采登記管理工作,並將有關文件和材料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礦產局。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協助石油工業部門做好登記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是石油、天然氣勘查、開採的登記管理機關,對執行本辦法和國務院有關法規負有以下職責:
一、負責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申請的審查和批准;
二、對與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有關的工作和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對違反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有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 對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有爭議的,由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報國務院計劃主理部門裁決。

第九條 申請石油、天然氣勘查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包括國務院授權的全國性公司)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
二、標有經緯度或者全國座標系統的工作區和工區范圍圖;
三、勘查申請登記表。

第十條 申請石油、天然氣滾動勘探開發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
二、由主管部門指定的地質研究單位認可的地質技術論證書;
三、經國家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准或部、省級儲量機構認可的不同級別的儲量報告;
四、主管部門對滾動、勘探開發項目總體規劃方案的審查意見書。

第十一條 新建油氣田申請辦理采礦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二、國家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準的石油、天然氣儲量報告;
三、油氣田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伴生礦產,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當有綜合利用的專題論證內容);
四、有關主管部門對油氣田開發建設設計方案的審查意見書。

第十二條 對石油、天然氣勘查、滾動勘探開發、采礦的登記申請,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從接到報送文件之日起四十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定。
對不予登記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撤銷或者調整該項目的建議,並說明原由。

第十三條 石油、天然氣勘查按照盆地(區域,下同)評價勘查和區帶工業勘探兩個階段進行登記。
一個地區的盆地評價可以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登記,但工作區不得重復。
一個地區的區帶工業勘探或滾動勘探開發只允許一個單位登記。

第十四條 申請滾動勘探開發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盆地評價勘查過程中的某個地區獲得工業油氣流,或者已進入區帶工業勘探;
二、有充分的勘查資料證實該地區是復雜斷塊、岩性或者裂縫性油氣藏等復雜地質條件區域;
三、在該地區已獲得一部分石油、天然氣基本探明和控制儲量。

第十五條 在勘查活動中各類探井的試采應當有試采方案,一般試采期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高產井試采期不得超過半年。需要延長試采時間的,應當憑勘查許可證和有關文件,辦理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采礦許可證。

第十六條 滾動勘探開發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十五年,持證單位每三年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驗證一次,儲量已探明的區塊,應當辦理采礦許可證。

第十七條 滾動勘探開發區域視同礦區范圍,其區域范圍的劃定或者核定,按照有關法規辦理。

第十八條 《礦產資源法》公布以後,擅自進入油、氣田企業礦區范圍內開採的,必須無條件撤出。
本辦法公布以前已存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企業開采同一地區不同埋深油氣藏的,應當根據雙方協議和各自開採的不同油氣藏屬性及范圍分別核(劃)定礦區范圍。

關聯法規:

第十九條 持有石油、天然氣開采許可證的企業,可以劃分一部分采區工作承包給其它單位,但必須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條 中外合資、合作勘查、開採石油和天然氣資源,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由登記管理機關復核並簽署意見,合同簽訂並批准後,由中方國家石油公司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前款實施中的特殊性問題,石油工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基本原則制訂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發布以前已在進行石油、天然氣勘查、開採的單位或者企業,從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一年內,必須按照有關法規補辦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石油、天然氣勘查、滾動勘探開發和采礦許可證及申請登記表,由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商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同意後印製。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可以比照國務院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采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關聯法規: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盆地評價勘查,是指對一個盆地進行整體或大范圍的調查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以及少量的基準井或參數井鑽探,並相應地開展綜合研究。其目的是了解盆地石油及天然氣基本的地質條件,初步查明有利的油氣生成、儲集土區,圈定有利的含油氣區帶,進行早期油氣資源評價和估算。
二、區帶工業勘探,是指在盆地評價時發現工業油氣流後,對盆地評價過程中初步圈定有利的含油氣區帶,進行物探詳查、精查以及各類工程鑽探等。其目的是發現和探明油氣田,獲得控制儲量、探明儲量,為油氣田開發建設提供資源依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6. 從事石油行業需要什麼資格證書

不需要什麼證書
好好努力吧
實在想考的話就安心過英語四級吧(最好是拿六級優秀),還有計算機二級(最好是三級優秀),普通話等級不重要,隨便考不考.以後想找好點的工作你在學校裡面要努力,當班幹部,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之類的,學校裡面社團的幹部,最好是一直當.
當然最重要的是多拿獎學金,什麼學習獎學金、工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大學生科技創新獎學金等等,沒有你拿不到的,只有你拿不完的.
雙選會的時候單位就看你成績、得的獎學金,還有英語過級情況,其他的到沒什麼了.
當然,我說的哪個都知道,全是廢話!

7. 油田的8個許可證是什麼

動火安全作業許可證。動土安全作業許可證。高空作業安全作業許可證。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許可證。吊裝安全作業許可證。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許可證。斷電聯絡票等常見安全作業證。
石油安全生產許可證八大項
國家對礦產資源勘查實行統一的區塊登記管理制度。礦產資源勘查登記工作,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特定礦種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工作,可以由國務院授權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8. 辦理采礦許可證需要什麼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采礦許可證采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第五條 采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申請登記書和礦區范圍圖;

(二)采礦權申請人資質條件的證明;

(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四)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准文件;

(五)開采礦產資源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六)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資料。申請開采國家規劃礦區或者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和國家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申請開採石油、天然氣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批准設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進行石油、天然氣開採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礦企業法人資格證明。

第六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0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並通知采礦權申請人。需要采礦權申請人修改或者補充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資料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通知采礦權申請人限期修改或者補充。

准予登記的,采礦權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並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繳納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價款,辦理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成為采礦權人。不予登記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向采礦權申請人說明理由。

(8)開採石油公司需要什麼證書擴展閱讀:

《礦產資源法》

第十六條開採下列礦產資源的,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一)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

(二)前項規定區域以外可供開採的礦產儲量規模在大型以上的礦產資源;

(三)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四)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礦產資源。

開採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產等特定礦種的,可以由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開采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其可供開採的礦產的儲量規模為中型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和頒發采礦許可證。

開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制定。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審批和頒發采礦許可證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總向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備案。

礦產儲量規模的大型、中型的劃分標准,由國務院礦產儲量審批機構規定。

9. 采礦許可證如何辦理

采礦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采礦權申請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1)申請劃定礦區范圍報告;
(2)經評審、認定的儲量報告或相應的地質資料;
(3)新設立的采礦企業名稱預核准手續。
2、40日內做出采礦權申請受理決定,准予登記:
(1)局長簽發責任表下發劃定礦區范圍批復;
(2)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3)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
(4)繳納采礦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
(5)局長簽發責任表發采礦許可證;
(6)在礦區所在的進行公告。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條 開採下列礦產資源,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
(一)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
(二)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
(三)外商投資開採的礦產資源;
(四)本辦法附錄所列的礦產資源。
開採石油、天然氣礦產的,經國務院指定的機關審查同意後,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
開採下列礦產資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
(一)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礦產儲量規模中型以上的礦產資源;
(二)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登記的礦產資源。
開采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辦法審批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
礦區范圍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登記管理機關審批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在審批發證後,應當逐級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備案。第五條 采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申請登記書和礦區范圍圖;
(二)采礦權申請人資質條件的證明;
(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四)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准文件;
(五)開采礦產資源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六)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資料。
申請開采國家規劃礦區或者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和國家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申請開採石油、天然氣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批准設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進行石油、天然氣開採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礦企業法人資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