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油出口單位為什麼都是按桶計量為何不用噸
在國際上,原油的出口一般都是用桶來計量的,單位為42美製加侖,在國際原油貿易中,四十二美製加侖等於一百五十八點九八七三升。不同的油田之間的一桶油重量是明顯不同的,主要是由於各個油田密度差異所導致。在原油貿易中有使用噸和升等作為計量單位的情況,並不全是以桶作為單位。使用桶來做計量單位有一定歷史背景,在石油進行開采之前,歐洲國家盛放液體物質普遍是使用桶,受其影響,石油也用桶盛放並用桶來計量。
隨著時間的發展,以桶作為計量單位呈現出落後的姿態,但仍繼續沿用的原因為原油的質量檢測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操作過程比較的繁瑣和麻煩,因此只能勉為其難地繼續選用體積作為計量單位。原油貿易涉及范圍廣,國際上選用桶做計量單位來增加它的便利性。
Ⅱ 原油為什麼以桶為單位,石油以噸為單位
首先統一一下概念,原油就是石油,石油就是原油。
國際原油交易以桶作單位,而消費者習慣的成品油計量又是以升為單位。「美製桶」是容積單位,與公制的升、立方米格格不入,與公噸等重量單位更是風馬牛不相及。要准確記住1美製桶=42美加侖=158.98公升,每桶原油的重量平均為0.137噸。滿意請採納。
Ⅲ 原油出口為什麼用桶計量而不用噸呢
原油出口用桶計量而不用噸進行計量的原因是有一部分歷史原因的,最初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石油被發現的時候,因為原油是一種非常容易泄露的液體,開采時發現沒有合適的承載工具去盛裝剛被開采出來的原油,所以當時開採石油的資本家想辦法將盛裝葡萄酒的木質酒桶用來盛裝剛開采出來的原油。
原油用桶計量起源於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州,也就是美國的第一口油井,賓西尼亞州的原油開采者為了方便交易和原油運輸,使用了當時用來盛裝威士忌酒的木質酒桶來裝載原油,威士忌酒桶的容積是四十美製加侖,也就是一百五十一升,當時需要考慮在運輸過程中的原油正常損耗,賓西尼亞州的原油開采者決定在威士忌酒桶中增加兩美製加侖,也就是最終的計價容量變成了四十二美製加侖,也就是一百五十九升,原油一桶等於四十二美製加侖這個標准也在一八七二年被通過。
Ⅳ 原油出口為什麼用「桶」計量而不用「噸」
該問題比較普遍,本人正好在該行業,這里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澄清幾個問題,或者說誤解。
- 桶(Barrel)是目前幾乎所有最重要的原油期貨計價單位,如布倫特(Brent),美國德克薩斯西部中質原油期貨(WTI)以及OPEC一攬子參考價格(OPEC Reference Basket)都是基於桶這個計量單位。三種期貨合約交割量幾乎占據了全球全部份額。當然還有一些區域性的原油期貨不是按照桶計價,如日本東京交易所的原油期貨是按照國際單位千克計價,但是成交量和前三種沒法比。所以這里要說的是原油按桶計價雖然不是國際強制規定,但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標准。
- 最大的誤區是有些人覺得原油的實物交易是用桶裝的,這個是最大的誤解。現在原油主要靠管線運輸,從油田運到煉油廠或者出口港;海外交易有各種噸位的油輪,油輪直接在出口港裝載,油輪到目的地後再由當地進口港的管線直接運輸到儲備庫。原油在19世紀確實是裝在桶里的(下文會講到),但是現在桶只是一個計價單位,就如同千克和噸這樣單位一樣。所以那些說油桶貴的同學要注意了,原油計價中沒有桶成本,因為根本就沒有桶。
- 原油中的「桶」和我們常見的裝成品油和化學品的桶是不同的概念。原油一桶等於42美製加侖(159升),而成品油桶一桶等於55美製加侖(208升),也叫210油桶。所以原油交易和成品油桶雖然都叫桶但是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以桶計量原油最早始於美國,用桶不用噸是因為美國的影響,原油的美元計價也助推了該標准在全球范圍的推行。
主要的原油期貨交易都以桶為單位。
一標准桶原油等於42美製加侖,也就是約159升;
根據原油的密度,一噸原油約等於7.2~7.35桶,也就是1桶原油等於136~138千克。
原油是全球為數不多的幾個具有國際統一定價的商品,也就是說全球任何國家只要你在國際市場上買石油,面對的都是統一的標准。
Ⅳ 為什麼原油出口一定要用桶計量,而不是噸
第一個用“桶”來測量原油的是美國,特別是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州。1859年,美國的第一口油井在賓夕法尼亞州建成。此後,在19世紀60年代出現了石油開采熱潮。當時,原油產量不斷增加,但沒有標準的容器來裝原油,因為當時美國石油工業剛剛起步。因此,當時的石油開采者使用裝有其他產品的桶來裝油。這些桶有不同的形狀、大小和用途。酒桶、魚桶和裝有糖漿和松節油的桶都各不相同。桶的容量也不同,這給當時的原油貿易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因為計量困難,引起了很多爭議。
此外,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費國,當然有很大的發言權。當然,更重要的是,美元作為全球儲備貨幣,具有其他貨幣無法比擬的穩定性和信用。眾所周知,像美國這樣的國家破產率極低,貨幣穩定。因此,原油以美元計價是很自然的,美國也採用了自己的石油行業標准。
Ⅵ 原油出口為什麼用桶計量而不用噸每桶是多重
看到這個題目,第一反映就是那個桶貴了的笑話:2008年國際油價140美元/桶時,國內油價6塊多/升,2018年國際油價不到80美元/桶時,國內油價卻要7塊多/升,原因是桶貴了。不過玩笑終歸是玩笑,因為現在的原油出口根本不是裝在桶里的。陸地上的,一般都是通過輸油管道運輸,直接在出入口設置儀器計量(比如中俄原油管道,由俄羅斯遠東管道斯科沃羅季諾分輸站,經中國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運輸至大慶油田);而未接壤的比如從沙烏地阿拉伯進口的石油,則是通過油輪直接運輸到我國的各港口,並非我們想像中的,先一桶一桶灌裝,在運輸的,所以目前現實中根本沒有油桶影響油價的概念。
現實中我們計量一般不是用重量就是用體積來計量,很少會說用到桶,那麼為什麼原油會使用桶來計量呢?這其實是習慣使然。因為在早期美國人的石油是用桶來計量的,現代石油工業誕生之地的賓夕法尼亞州,1859年,德雷克們用機井打出石油後,倉促間人們直接用各類桶來盛裝石油。不過雜亂的度量衡不單給買家造成困擾,也成為政府立法和課稅的麻煩。根據一般規律,當行業發展到相當程度,統一標准勢在必行。因此最終美國人制定了42加侖制式的桶空重64磅就成為了標准(主要系這個體積大小的桶)適合放置在平板火車上,當時一節火車剛好可以放置20桶,在拉到港口運輸到各地。隨著技術的發展,雖然後來先後誕生了管道運輸以及油輪運輸,但是由於習慣使然,美國人仍然習慣按照桶來計量。
如果說美國不是世界第一強國,那麼桶計量的只會在美國,因為後續發展的很多其他國家並不使用桶計量,比如日本東京交易所的原油期貨目前仍然是按照國際單位千克計價,但是二戰後,隨著美國的崛起以及美元成為世界貨幣之後,美國操控著世界主要的原油出口,世界其他各國也就慢慢被迫接受以桶計量的原油了。
目前標準的1美製桶=42美加侖=158.98公升;至於說多重?這個不一定,因為不同產地的石油密度、品質不一樣,因此在同等的容積下,重量也會出現偏差;目前而言,一桶石油平均的重量大致在0.137噸,也就是說1噸石油大概需要7桶石油。
為什麼說: 原油出口要用「桶」統計而不用「噸」計量,我們中國的原油計量單位是「噸」,那麼,對於西方而言,西方國家的石油計量單位為「桶」,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其實,我個人覺得:對於西方人而言,用「桶」計算原油出口主要有兩個原因:
首先,我個人覺得石油之所以用「桶」作為計量單位的原因是我國進口的大量使用,目前都在歐美等西方國家手中,那麼,為了方便他們的計量單位,也為了符合他們的交易習慣,他們就把原油規定為桶,而不是噸。
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噸是質量單位,桶是一個體積單位,那麼,我們大家都知道,由於不同產地的石油,密度是不同的,每一桶石油的重量也是不一樣的,就像我們在清朝的時候,山西商人交易的銀子其純度為為99%。但是,嶺南地區也就是現在的福建地區人們所使用的銀子的純廢可能只有97%左右。
再加之,由於原有的密度,如果用噸算的話,那麼,它的質量可能有些誤差,但是,如果用桶計算的話,我們大家都知道在密度上有一個換算公式,所以在這就不用解釋了。
總之,就是對桶這樣單位是體積單位,質量單位與體積單位之間,還有著較為復雜的換算關系,有些是不同產區的油密度不同,所以,為了方便用桶作為計量單位。
也就是說有體量單位作為原油交易的計量單位的因為是一桶油的質量,不同質量、不同的體積是因為密度不同,但是,它的體積也是是相同的。
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 原油這個東西掌握在美國人手裡面,二戰期間,石油的計量單位根據國際上的換算單位並不是用「桶」來計量的,而蘇聯則是用「噸」來計量的,但是,美國人當時為了便於石油的交易用「桶」作為計量單位,為了運輸也為了交易方便。
所以,桶這個單位作為計量單位用著用著就習慣了。
在中國人的意識中,原油可以說用桶計算起來更為方便,但是,為什麼要用桶計算了?
其實, 說白了,桶作為計量單位,對石油貿易交易是十分有利的,因為桶就如同商品的集裝箱可以大規模的在海域和陸運之間調度,而且計算出售很方便,如果用工作量「桶」作為計量單位的話,由於密度的不同,其交易難度是大大增加。
這是趣事!原油為何統一用「桶」計量?而汽油一般用升計量?
一切源於習慣做法!
盎司; 黃金重量單位(1盎司=28.3495克)。一般人熟悉克的概念,對盎司感到生疏,但黃金玩家不會混淆。
克拉 ;鑽石重量單位(1克拉=0.25克)。不少人誤以為克拉是計算鑽石大小(體積)的單位。但鑽石玩家不會混淆。
英尺; 長度單位,一英尺=30.48厘米。(據說;十三世紀初,英國尺寸長度混亂,引起交易糾紛不斷,英國約翰國王召集大臣們討論一尺應該多長?沒扯出結果。約翰王憤怒跺了一腳,指著他的腳印說;「這就是一尺」,於是,英尺長度就確定下來了。
英碼; 長度單位,一英碼=91.44厘米=3英尺(據說,碼的長度確定與英尺長度確定類似,亨利國王伸直手臂,豎立大拇指說,從他的鼻尖到他的大拇指尖的距離就是一碼!於是大臣們趕快小心翼翼丈量並確定下來)
米(公尺) ;法國人玩法。法國科學院將從北極點到赤道經線長度的一千萬分之一規定為1米,並於1799年在法國法定使用。奠定了今天國際長度公制(十進制)基礎。
公斤(千克) ;法國人玩法。法國定義了「米」的長度,就按「十進制」定義了分米。法國規定在4℃時,1立方分米純水的質量為1公斤。並用鉑銥合金制了一個高度、直徑都是39毫米的圓柱體代表這個質量。這個「金屬疙瘩」至今是公斤(千克)的基準物。
這是美國人的玩法,由於美國控制了世界原油買賣,原油用桶計量成為通行做法。
例如;買一船原油,船輪的油倉體積固定不變,一口氣灌滿了就知道體積是多少立方米,快速折算出是多少桶。若要實際稱重是多少,則比較繁瑣。
1升90號汽油平均重0.72公斤:92號重0.73公斤; 97號0.737公斤。看來,價格與重量還是呈正比關系。
看到這個問題大家都很懵,今天我來向大家解答,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桶(Barrel)是目前幾乎所有最重要的原油期貨計價單位,如布倫特(Brent),美國德克薩斯西部中質原油期貨(WTI)以及OPEC一攬子參考價格(OPEC Reference Basket)都是基於桶這個計量單位。三種期貨合約交割量幾乎占據了全球全部份額。當然還有一些區域性的原油期貨不是按照桶計價,如日本東京交易所的原油期貨是按照國際單位千克計價,但是成交量和前三種沒法比。所以這里要說的是原油按桶計價雖然不是國際強制規定,但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標准。
最大的誤區是有些人覺得原油的實物交易是用桶裝的,這個是最大的誤解。現在原油主要靠管線運輸,從油田運到煉油廠或者出口港;
在石油開采中,最早用來盛石油的工具就是桶。不過那個時候的桶僅僅是一個工具,並不是用來測量體積的。後來,久而久之,大家就漸漸形成了用木桶裝載石油的習慣。最初的石油交易也是以桶為單位來計算的,漸漸的桶就成了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石油計量單位了。
當然,這是全球所有國家都是用桶這個單位,用於計量石油的。我國就是個例外,使用的是噸。官方在發布相關數據的時候,也是使用噸這個單位,比如我國去年一共進口的原油46190萬噸。
要准確記住1美製桶=42美加侖=158.98公升,並且了解每桶原油的重量平均為0.137噸,對於普通人可不是容易的事。就連前蘇聯和中國這樣習慣採用公噸計量原油的國家,參與國際交易也不得不屈從「美製桶」的強大傳統。不同地區開采出來的原油密度是不一樣的,例如國內大慶油田開採的石油7.31桶一噸,而勝利油田的原油密度較高,6.93桶就可以達到一噸。
說到這里大家應該明白了吧。
評論員小韓;通常情況下,中東的一桶原油約為為42美加侖或35英加侖,即158.9升。而1噸原油大約為7.35桶。桶」是西方國家的石油計量單位,「桶」不僅方便石油的運輸,也便於石油交易,因此被廣泛接受。
首先要說明一點,噸是質量單位,而桶是一個體積單位,與集裝箱一樣。由於不同產地石油的密度不同,每一桶石油的重量也不一樣。。
美國使用「桶」作為單位是為了運輸方便,在最初的時候石油確實是使用桶來裝運的,油桶也就成為美國石油的計量單位。
二戰後,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石油進口國,也是世界前十大石油出口國之一,並且石油貿易是跟美元直接掛鉤的,石油價格也是由華爾街操縱的,因此其他國家被迫接受「油桶」這個單位。
很多人認為,在全球化貿易時代,使用「油桶」作為計量單位對於石油貿易是十分有利的。因為油桶就如同商品的集裝箱,可以大規模的在海域和陸運之間調度,而且計算出售也很方便。
但是其實現在的石油早就已經不再使用油桶來運輸了,現在的石油都是通過管道,直接從產地出來直接輸送到港口裝船,然後在運送到目的地港口,再由管道送到儲存罐。我們平時在路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運油的油罐車,但從來看不到拉著油桶運輸的大貨車
文/漂流的亞特蘭蒂斯
該問題比較普遍,本人正好在該行業,這里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澄清幾個問題,或者說誤解。
說了這兩個問題之後,我們接下來看為什麼原油進出口要用桶來計價,其實不僅僅是進出口,北美地區的油田產量都是以桶為單位。
最早開始使用「桶」來計量原油的是美國,准確的說是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州。1859年美國的第一口油井在賓夕法尼亞州完成,之後就迎來了19世紀60年代的石油開采熱潮。
當時的原油產量不斷增加,但是卻沒有標準的容器來裝這些原油,因為當時美國的石油工業剛剛起步。所以當時的石油開采者便用盛裝其他產品的桶來裝石油。這些桶的形狀大小不一,用處也不同,酒桶、魚桶還有裝糖漿和松節油的桶,總之五花八門。桶的容量也不同,這就給當時的原油交易帶來跟大的麻煩,因為計量困難並且造成很多爭端。
到了1866年,賓夕法尼亞石油生產者注意到了這問題,並開始著手推行統一的標准。最後他們將目光投到了裝威士忌的酒桶上,並決定將威士忌酒桶作為原油交易的計量單位。威士忌酒桶容量40加侖(151升),但是為了有利於賣方(因為用桶運輸途中會有損失),也就是石油生產者,他們決定在實際交易中將計價容量增加2加侖(實際油量還是40加侖),也就是最終計價容量為42加侖(159升)。 最終該標准在1872年被通過,一桶等於42加侖成了美國原油計量的基本單位 。
以「桶」計量原油在全世界的推廣是與美元地位的上升是同步的。 原油是全球為數不多的幾個具有國際統一定價的商品,並採用美元計價 。這當然和美國國家和石油工業的強大有關,現在石油工業的絕大部分標准和 科技 來自美國,而且美國又是全球第一石油消費大國,當然具有強大的話語權。當然更重要的是美元作為全球准備貨幣,有其他貨幣難以比擬的穩定性和信用,大家都知道像美國這樣的國家破產性極低,貨幣也穩定。所以原油採用美元計價也就理所當然,而對於石油行業美國也就順便推行了自己的標准。
上文已經提到 一標准桶原油等於42美製加侖,也就是約159升 ,這個只是容積。但是不同品質的原油一桶的重量有差別。高品質原油,也就是我們說輕質原油由於密度低其一桶的重量要比重質油(密度高)輕。
原油的密度在0.87 ~ >1.0 g/cm3, 因此一 噸原油約等於7.2~7.35桶 。
以桶計量原油最早始於美國,用桶不用噸是因為美國的影響,原油的美元計價也助推了該標准在全球范圍的推行。
主要的原油期貨交易都以桶為單位。
一標准桶原油等於42美製加侖,也就是約159升;
根據原油的密度,一噸原油約等於7.2~7.35桶,也就是1桶原油等於136~138千克。
原油是全球為數不多的幾個具有國際統一定價的商品,也就是說全球任何國家只要你在國際市場上買石油,面對的都是統一的標准。
我是漂流的亞特蘭蒂斯,下次見!
這是西方國家先入為主的一種計量方法。一桶容量是53加侖,一加侖為4.546升,如果盛水的話,是240公斤,油比水要輕,這就是比重。質量差的石油比重在0.8以上,如某些國產及委內瑞拉的石油,中東產石油最好,比重都在0.8以下,人們開玩笑說那兒開採的石油可以直接加進油箱。就是因為比重不同,液體要用容積來算,早期開採石油都是用大桶,習慣就一直延續了下來。
「油桶」是目前歐佩克和歐美等西方國家原油計量單位,同時也是全世界主流的石油計量單位。
首先要說明一點,噸是質量單位,而桶是一個體積單位,與集裝箱一樣。由於不同產地石油的密度不同,每一桶石油的重量也不一樣。通常情況下,中東的一桶原油約為為42美加侖或35英加侖,即158.9升。而1噸原油大約為7.35桶。目前紐交所一般都是使用北海布倫特原油和德克薩斯輕質原油作為標准,計算每桶石油的價格。
西方世界早在幾千前就使用木桶去運送葡萄酒,其實最開始的時候中東地區的人是用陶罐去裝葡萄酒,但是陶罐的密封性並不好,而除了中國以外,其他的民族又沒有搞出瓷器,而即便是搞出了瓷罐,瓷罐也太容易碎了,於是中東的民族就用木桶儲存和運送葡萄酒。
由於木桶是圓柱狀,因此非常便於運輸,因此越來越多的液體商品都是使用木桶運輸,例如橄欖油。後來石油被發現後,人們開始用鐵皮圓桶去裝載石油。
最先使用鐵桶裝石油的國家就是美國,在二戰之前,石油的計量單位並不統一,美國使用「桶」來計量,而蘇聯則是使用「噸」來計量。
美國使用「桶」作為單位是為了運輸方便,在最初的時候石油確實是使用桶來裝運的,油桶也就成為美國石油的計量單位。
二戰後,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石油進口國,也是世界前十大石油出口國之一,並且石油貿易是跟美元直接掛鉤的,石油價格也是由華爾街操縱的,因此其他國家被迫接受「油桶」這個單位。
很多人認為,在全球化貿易時代,使用「油桶」作為計量單位對於石油貿易是十分有利的。因為油桶就如同商品的集裝箱,可以大規模的在海域和陸運之間調度,而且計算出售也很方便。
但是其實現在的石油早就已經不再使用油桶來運輸了,現在的石油都是通過管道,直接從產地出來直接輸送到港口裝船,然後在運送到目的地港口,再由管道送到儲存罐。我們平時在路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運油的油罐車,但從來看不到拉著油桶運輸的大貨車。 (今天的油輪不再是使用油桶運油了)
(咱們日常使用的液化天氣和汽油、柴油都是由這種油罐車運輸的)
看到這想到了一個笑話:
為什麼國際油價一直呈下跌趨勢,但是國內的油價並沒有隨國際油價下跌而相應下跌,反而不斷上漲,一度每升價格達到了7元。究其原因是:油價確實下跌了,但是油桶的價格上升了。
一直以來國際貿易或者國內商品總量的結算中都是以噸、升、立方米(主要是天然氣)
、公斤來計算,大家都能有明確的概念商品的重量,但是唯獨是石油非要以「桶"為結算單位,如果不是專業人士,根本就不知道是多大的桶、什麼材質做的、一桶多重。
那為什麼石油出口非要用桶計量呢?
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石油資源逐漸被發現並開發出其用途後,大批資本家加大了石油的開采。但是,石油開采後並沒有合適的容器去盛裝這些容易泄露的液體。恰巧歐美國家都有喝葡萄酒的習慣,就像中國的酒壇子一樣。大量的木質酒桶就被就地取材做了盛裝石油的最合適不過的容器了,後來經過不斷改進用鐵質的圓桶代替了運輸過程中容易破損且製造工時長的木桶。就這樣,用桶盛裝石油的傳統就這樣延續下來了。
那一桶石油重量是多少呢?
國際原油交易以桶作單位,而普通消費者又習慣的成品油計量又是以升為單位。「美製桶」是容積單位,與公制的升、立方米格格不入,與公噸等重量單位更是根本搭不上。要准確記住1美製桶=42美加侖=158.98公升,並且了解每桶原油的重量平均為0.137噸,對於普通人可不是容易的事。就連前蘇聯和中國這樣習慣採用公噸計量原油的國家,參與國際交易也不得不屈從「美製桶」的強大傳統。
但是,用桶作為原油的計量單位有其一定的劣勢:
不同地區開采出來的原油密度是不一樣的,例如國內大慶油田開採的石油7.31桶一噸,而勝利油田的原油密度較高,6.93桶就可以達到一噸。
石油是一個由多種重金屬混合物體以烴類為主組成的碳氫化合物,在常溫下以黏稠的液體狀態存在。經過加工後,以其沸點和比重,燃點和熱值的不同,而分為輕質油和重質油。成為現代工業,國防, 汽車 ,火車,輪船,飛機的重要燃料,助力添加劑,催化劑,防腐劑,保溫材料,潤滑油等等。
更是現代 社會 ,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比如各種塑料製品,各種化學用品,各種化肥,農葯,殺蟲劑,消毒劑……等等。當今世界各國早已將石油列入國家重要的戰略能源物資,進行嚴格的管控。
原油出口以桶計算,除了方便,簡潔,更主要是為了交易的精確,誤差和損失減到最小。因為這個已經是國際慣例,所以就共識了。
由於原油比重的不同,所以,一般原油一桶的重量范圍大概在138~148kg之間。一噸油按普通老百姓的概念應該是1000kg。但實際計算是這樣的:比重重量為860~880kg之間,體積重量為1000立方單位。喜歡的人可以查看中國石油產品標准規范一書。
Ⅶ 為什麼原油市場上總用桶來衡量,而不用更為標準的質量單位呢
為什麼英美國家都用「桶」呢?其實主要是沿用以前的傳統做法,而這個歷史就要歸咎於最早的石油公司。
國際上在計算石油產供銷時主要採用兩種方法:一種是按容積計算,用桶或升表示;另一種是按重量計算,用噸表示。計算石油的年產量、消費量等習慣用噸,而計算石油的日產量、消費量和出口量等時則用桶。 不同地區所產石油的密度不同,一桶的重量也略有差異。目前國際石油界在進行原油重量容積折算時,一般以世界平均比重的沙烏地阿拉伯34度輕原油為基準。這種原油每噸摺合7.33桶。體積單位:1桶(bbl)=42美加侖=0.159立方米1美加侖=3.785升 1英加侖=4.546升1立方米=1000升
Ⅷ 石油價格為什麼以桶為單位一桶多少
桶真正跟石油發生關系應該是在1859年,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泰托思維爾鎮的德雷克發現石油。這位美國人也是跟我國早期的四川人一樣,試著想挖井找鹽,沒想到卻找到了石油。當時在內燃機還沒有發明之前,生產的石油主要是用來製造煤油及燈油。德雷克共有24口生產井, 1860年產出原油9萬噸,1862年生產了27萬噸。
德雷克的油井出油後,他用一隻容積約8個啤酒桶的鯨魚油桶當作儲存槽,再放不下只好在地上挖坑做石油池,讓來不及裝桶的原油暫時存放,再用一個個啤酒桶分裝,用馬車拉到河邊,裝上船沿河運送到各地精煉廠。 1865年鐵路延伸到油田區,又利用火車的平板車台一桶一桶放置運送出去。這段故事終於創造了石油與桶此後不可分割的關系。
在英語中,大大小小的木桶都稱為「Barrel」,都可用來盛裝石油。大家的交易又是以1桶為准,初期沒有統一的標准規格,的確給買賣雙方都造成困擾。盛裝石油的木桶大的有50加侖(加侖為另一種容積單位,每加侖為3.785公升),小的只有30加侖,以40加侖及42加侖為多,但以40加侖為最通用,大家也逐漸朝這規格靠攏。使用木桶裝原油有一個缺點,就是熱脹冷縮的物理現象經常使木桶破裂,所以裝油時會故意裝少些。
1870年,洛克菲勒成立標准石油公司時,大量使用自家生產的木桶,自立交貨規格,把1桶定為42加侖,而且把木桶噴成藍色以表示與其他廠家的區別。在當時,石油的交易是以桶為單位,各家油商向不同的油廠提油,所提領的每桶數量都不一樣,這對政府而言,要公告價格與收稅也沒有標准,所以要定一個標准量的桶,對各方來說都變得很迫切。美國在1876年內戰前,採取了英國商人和美國商人都能共同接受的一個標准,制定 42加侖為1桶。如果換算一下,約合159公升。
說來很有意思,這42加侖是採取了裝鯡魚的木桶及裝豬油的木桶,二者都是42加侖,但都與石油沒有關系。後來,桶成為全世界統一的石油計量單位,全世界各國一致向它看齊。這不像其他計量單位,有美製、英制或公制的區別。桶這個計量單位,不只是石油業界使用,凡是與石油有關的產業、機構或個人,也深受此單位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