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石油礦藏 » 中石油投標後怎麼修改投標文件
擴展閱讀
金蝶產品哪個好用 2025-06-20 13:36:11

中石油投標後怎麼修改投標文件

發布時間: 2022-09-01 02:15:54

A. 如何補充、修改和撤回已經提交的投標文件麻煩告訴我

《招標投標法》第29條規定:「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補充是對投標文件中遺漏和不足部分進行增補;修改是對已有內容變更;撤回是收回招標文件放棄投標或准備以新投標文件重新投標。補充、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時應當注意:1、與其他合同稍有不同,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進行,不是在招標人承諾(發出中標通知書)之前進行;2、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4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故在開標之前可以自由補充、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3、補充和修改的投標文件是全部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應當以相同方式送達;4、撤回投標文件後,投標人可以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重新編制和提交投標文件;5、在開標後撤回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甚至承擔賠償責任。提問者對最佳答案的評價: 謝謝您的解答!

B. 在投標截止日期前,想要修改已經投出去的投標文件,然後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又重新投了出去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 評標應當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標文件初審。初審分為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資格性檢查。依據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投標保證金等進行審查,以確定投標供應商是否具備投標資格。

第五十六條 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資格性、符合性檢查時按照無效投標處理:(一)應交未交投標保證金的;

(2)中石油投標後怎麼修改投標文件擴展閱讀

如果采購項目屬於工程類項目,那麼,依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的規定,問題的答案非常明確: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不能早於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否則二者的有效期不一致。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以下簡稱「18號令」)第十六條規定,採用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於二十日。

那麼,如果提前截止投標保證金的交納時間,導致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之後、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期之前的這段時間不能正常投標,則可能變相地壓縮了法定的二十日的等標期,從而構成違規操作。同時,18號令第三十八條規定,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C. 招標文件中給出的投標文件格式能更改嗎

不可以。有的格式涉及到實質性條款,有的則為形式性條款。具體如何判斷,還要以招標文件的約定為准。對於不影響投標文件實質內容部分則應放寬處理。

《關於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以下簡稱38號文)中規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投標(響應)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應當簡化明確,不得因裝訂、紙張、文件排序等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供應商投標(響應)。

因此,本案例中,評標委員會僅因為投標文件多了「簽字或」三個字就判定投標無效過於隨意,招標文件由采購代理機構編制,也不存在篡改招標文件內容一說。

根據38號文,項目評審應重實質輕形式。並將投標文件裝訂、紙張、文件排序列為非實質性問題。也要求對投標(響應)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簡化、明確。在具體實踐中,建議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明確列出投標無效、廢標條款,或以清單的形式附在招標文件後面,方便投標人和評審專家查閱。對於評審專家,應慎用「廢標權」,凡招標文件未列入投標無效、廢標條款的,或未列入資格性、符合性審查項的,不應判投標文件無效。

法規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廢標後,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D. 投標文件遞交後可以修訂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E. 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該怎麼修改

可以,但是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澄清是指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中的遺漏、詞義表述不清或對比較復雜的事項進行說明,回答投標人提出各種問題。修改是指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中出現的錯誤進行修訂。
在法定的時間里,招標人有權對已經發出招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標人為了實現采購目標,擁有修改和澄清招標文件的權利是必要的。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過程中,由於受到所獲得的信息、時間、經驗、專業知識的限制,招標文件有可能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如果使用錯誤的招標文件進行招標,必然會影響招標的效果,甚至導致招標失敗。因此招標人可以出於任何理由,主動地或者根據承包商和供應商的要求,對一些條款表述不清,或者容易產生誤解的內容,甚至涉及實質性內容的錯誤,可以在本法規定的時間里進行澄清或者修改。
本條對澄清或者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和通知形式作了規定。為了使得投標人有充足的時間對招標文件全部作出響應,並編制出有質量的投標文件,該條款要求招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截止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購買招標文件的人。也就是說招標文件收受者至少在投標文件截止的十五日前獲得澄清或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F. 投標人可否對已經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和撤回

答:可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已經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並書面通知招標采購單位。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並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補充是指對投標文件中遺漏和不足的部分進行增補。修改是指對投標文件中已有的內容進行修訂。撤回是指收回全部投標文件,或者放棄投標,或者以新的投標文件重新投標。

G.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書後,怎樣修改和撤回

《招標投標法》明確,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由於對招標文件具體條款、內容的誤解或遺漏,或者由於市場情況的變化等原因,投標企業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對投標文件做必要的補充、修改,甚至撤回投標文件,法律上是允許的,投標截止時間以後,是不允許對投標文件做任何修改的,更不能撤回。補充或修改的內容都是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相關法律知識:
第二十九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H. 如果招標方在接到投標書後想修改招標文件怎麼辦

項目已經完成開標 是不能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的
在項目開標前 招標公司出具的項目補遺書
均可視為對招標文件的正常修改
但是已經開標的項目 應該視為對招標文件無異議 才能進行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