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2有什麼事
招生。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是一所以「工科為主、石油化工為特色」的廣東省屬綜合性大學,是華南地區唯一的石油化工本科高等學府、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廣東省人民政府與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四方共建高校。
截至2018年6月,學校地處中國南方最大的石化生產基地和水果生產基地、美麗的海濱城市——廣東省茂名市,佔地面積134.67萬平方米(約2020畝)(含新校區)。設有16個教學單位,開辦有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教育學、文學、法學、歷史學、藝術學九大學科門類,48個本科專業。
㈡ 495分理科能上一本嗎
495這個分數不算高,在大部分省份屬於二本分數,算不錯,但是離一本還有一定距離。
不管是文科還是理科,在填報志願時你會發現,幾乎沒有什麼好專業來挑選,或者挑選專業很受限制。這時需要大家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作出選擇,但不管怎樣的選擇,都要好好學習,把它學精學透。考高分,才能在報考時有更多的選擇。
學校推薦:
1、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Guangdong University of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是廣東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學建設單位,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與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共建的公辦本科高校。
為華南地區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本科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廣東省首批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石油石化行業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2、桂林學院
桂林學院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國獨立學院協作會常務理事單位、廣西「應用技術大學(學院)聯盟」、應用型課程建設聯盟會員單位。
學校前身是創建於2001年5月的廣西師范大學灕江學院。2021年5月經教育部批准,廣西師范大學灕江學院轉設為桂林學院。
3、西藏大學
西藏大學(Tibet University),位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是西藏自治區所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與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被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入選「全國首批創新創業教育示範高校」。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西藏大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桂林學院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㈢ 2012年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專插本招生計劃是多少人
500人
㈣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王牌專業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王牌專業名單:
2022年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化學工程與工藝。
2022年廣東省級特色專業10個:化學工程與工藝、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應用化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學院簡介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Guangdong University of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是廣東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學建設單位之一,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與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共建的公辦本科高校,為華南地區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本科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廣東省首批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
學院源於1954年創辦於廣州石牌的華南工學院附設工農速成中學,1992年7月,學校改名為廣東石油化工高等專科學校。2000年,廣東石油化工高等專科學校與廣東省茂名教育學院合並升格為本科茂名學院;2010年,更名為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㈤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今年的提檔比例是多少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㈥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分數線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1年錄取分數線在廣東招生物理類分數線是482分,省最低排名是158026名;歷史類分數線是503分,省最低排名是47976名。
在福建招生物理類分數線是502分,省最低排名是52235名;歷史類分數線是505分,省最低排名是17459名。
在安徽招生理科分數線是472分,省最低排名是104640名;文科分數線是553分,省最低排名是26234名。
在河北招生物理類分數線是494分,省最低排名是92936名。
在遼寧招生物理類分數線是440分,省最低排名是67022名。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與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華南地區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廣東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學建設高校,2021年新增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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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165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官渡校區:廣東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號;郵政編碼:525000
西城校區:廣東省茂名市科創路1號;郵政編碼:525000
光華校區:廣東省茂名市光華北路7號;郵政編碼:5250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在廣東省本科招生批次: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 本校與陽江應用型本科院校(籌)開展2020級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和會計學專業聯合培養,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原則上學生四年均在陽江應用型本科院校(籌)培養,辦學地點在陽江應用型本科院校(籌)校本部(學校地址: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羅琴路1號,具體視校區建設進程而定);學籍管理、畢業證書和學位授予等由本校負責,陽江應用型本科院校(籌)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原則上,聯合培養的學生不得轉到其他專業;非聯合培養的學生也不得轉入聯合培養班學習。
第十七條 本校土木工程專業與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水利水電建築工程專業設立「四年制(即:「4+0」模式)本科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照協同育人方案,大學四年均在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培養,辦學地點在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從化校區;學籍管理、畢業證書和學位授予等由本校負責,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原則上,試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到其他專業;非試點學生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第二十一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體育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且至少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報考本校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二條 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本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專業志願,考生成績、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專業錄取按「專業志願順序優先,同一專業志願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五條 體育類和藝術類(含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同一專業志願按照如下原則錄取:
1.按省統考文化和術科折算綜合分投檔的省份,按省統考折算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分檔(如:廣東省);綜合分相同時,投檔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2.未按省統考文化和術科折算綜合分投檔的省份,出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的40%和術科成績的60%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術科高分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八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我校在全國高考試點省市(天津、山東、浙江、江蘇和海南)選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在試點省市的錄取原則按照相關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其中,我校在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要求選測科目的等級是BB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是4C1合格及以上,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同分時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其他要求請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三十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予以正常錄取。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十一條 因用人單位的要求,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需要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准(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要求,請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音樂表演、音樂學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高有要求,請男身高1.68米以下、女身高1.56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三十二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精神,學校嚴格執行文件相關規定。患有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等疾病的考生,學校體育類專業不予錄取;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或肢體殘疾者,或患有不適宜劇烈運動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讀體育學類專業,請慎重報考學校體育類專業;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學前教育專業、體育類專業和音樂學專業,請考生慎重報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體育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考生,不宜就讀教育學類專業、體育類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請考生慎重報考學校教育學類專業、體育類專業及藝術類專業。相關專業限制條件以省考試院公布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准。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四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五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六條 本校收費標准按《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公布的標准執行。
(一)本科生學費標准
文科類:4590元/生·學年;理工外語體育類:5190元/生·學年;藝術類:音樂表演10000元/生·學年,音樂學10000元/生·學年,環境設計1000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標准
視不同住宿條件在750-1350元/生·學年之間收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七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獎勵人數視上級撥款而定;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獎勵人數視上級撥款而定);國家助學金分特殊困難、一般困難和困難三個等級發放,分別是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和2300元/人·年(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人·年。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其中,學生綜合獎學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類,獎金分別為1500元/生·學年、800元/生·學年、400元/生·學年,獎勵面占學生總人數30%;學生「個性發展獎學金」,共分10類,每類每項獎學金3000元,最高獎項「廣油之星」獎金2萬元。學生還可申請國(境)內外企業和個人在學校設立的社會專項獎助學金,金額1000元至5000元/人·年。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緩交學費,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後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約1100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減輕經濟負擔,並注重培養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此外,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向學校申請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及建檔立卡學費資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九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668-2923508
傳真:0668-298109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gpt.e.cn
招生網址:http://zs.gpt.e.cn
第四十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委辦監察處
聯系人:丁恩明
監督電話:0668-2923787
傳真:0668-292337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於2020年3月13日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第2次校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授權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准。
㈧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的專業及代碼
國際經濟與貿易學校代碼:020401本科
法學學校代碼:030101K本科教育技術學學校代碼:040104本科
學前教育學校代碼:040106本科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學校代碼:040203本科
漢語言文學學校代碼:050101本科
歷史學學校代碼:060101本科
數學與應用數學學校代碼:070101本科
信息與計算科學學校代碼:070102本科
物理學學校代碼:070201本科
應用化學學校代碼:070302本科
地理科學學校代碼:070501本科
生物技術學校代碼:071002本科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學校代碼:080202本科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學校代碼:080203本科
工業設計學校代碼:080205本科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學校代碼:080206本科
測控技術與儀器學校代碼:080301本科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學校代碼:080407本科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校代碼:080501本科
電子信息工程學校代碼:080701本科
自動化學校代碼:080801本科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校代碼:080901本科
網路工程學校代碼:080903本科
物聯網工程學校代碼:080905本科
土木工程學校代碼:081001本科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學校代碼:081003本科
化學工程與工藝學校代碼:081301本科
資源勘查工程學校代碼:081403本科
石油工程學校代碼:081502本科
油氣儲運工程學校代碼:081504本科
環境工程學校代碼:082502本科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校代碼:082701本科
建築學學校代碼:082801本科
安全工程學校代碼:082901本科
生物工程學校代碼:083001本科
焊接技術與工程學校代碼:080411T本科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學校代碼:080503T本科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學校代碼:080714T本科
智能科學與技術學校代碼:080907T本科
能源化學工程學校代碼:081304T本科
環保設備工程學校代碼:082505T本科
市場營銷學校代碼:120202本科
會計學學校代碼:120203K本科
工業工程學校代碼:120701本科
音樂表演學校代碼:130201本科
音樂學學校代碼:130202本科
環境設計學校代碼:130503本科
工業設計學校代碼:560118專科
電氣自動化技術學校代碼:560302專科
石油化工技術學校代碼:570203專科
化工裝備技術學校代碼:570208專科
國際經濟與貿易學校代碼:630502專科
市場營銷學校代碼:630701專科
音樂表演學校代碼:650219專科
學前教育學校代碼:670102K專科
(8)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招生多少擴展閱讀:
二經學院:
石油工程學院、化學工程學院、化學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生物與食品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自動化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建築工程學院、理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文法學院、外國語學院、體育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創新創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培訓學院、國際教育中心。
本科生學費標准:文科類:4590元/生·學年;理工外語體育類:5190元/生·學年;藝術類:音樂表演10000元/生·學年,音樂學10000元/生·學年,環境設計10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准:視不同住宿條件在750-1350元/生·學年之間收取。
㈨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各專業收費標準是多少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各專業收費標准如下:文科類:4590元/生·學年;理工外語體育類:5190元/生·學年;藝術類:音樂表演10000元/生·學年,音樂學10000元/生·學年,環境設計10000元/生·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