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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件上訴費用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2-05-30 06:21:18

⑴ 法院上訴費收取標准

法院訴訟費收費標准如下:
1、財產案件收費。
1萬元以下50元;1-10萬元,50元+1萬以上的部分的2.5%;10-20萬元,2300元+10萬以上的部分的2.0%;20-50萬元,4300元+20萬以上的部分的1.5%;50-100萬元,8800元+50萬以上的部分的1.0%;100-200萬元,13800元+100萬以上的部分的0.9%;200-500萬元,22800元+200萬以上的部分的0.8%;500-1000萬元,46800元+500萬以上的部分的0.7%;1000-2000萬元,81800元+1000萬以上的部分的0.6%;2000萬元以上,141800元+2000萬以上的部分的0.5%;
2、案件執行費。
無執行金額50-500元;1萬元以下50元;1-50萬元,50元+1萬以上的部分的1.5%;50-500萬元,7400元+50萬以上的部分的1.0%;500-1000萬元,52400元+500萬以上的部分的0.5%;1000萬元以上,77400元+1000萬以上的部分的0.1%;
3、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4、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5、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6、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
7、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標准;
8、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9、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10、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11、管轄權異議。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海事和行政訴訟,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當事人依法復制本案庭審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所需的費用。

⑵ 訴訟費是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訴訟費的計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准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⑶ 上訴費用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上訴費用的計算方法是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申請證人、鑒定人等出庭作出的交通費、誤工補貼等由法院決定支付的數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七條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⑷ 民事訴訟費用如何計算

1、如果是財產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勞動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1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⑸ 去法院上訴費用怎麼算過程是怎麼樣的

上訴費用,和一審訴訟費用相同.一審交多少訴訟費,上訴時也交多少.
一審訴訟費用計算方法是:1千元以下,50元件;1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按4%再加十元.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按3%,再加510元;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按2%,再加以1510元;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按1.5%再加2510元;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按1%再加5010元;100萬元以上,按0.5%再加10010元.

⑹ 訴訟費用怎麼算

訴訟費的計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准執行;(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

⑺ 民事案件上訴費用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事人對本院一審判決、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又提出申請再審,本院經審查後決定再審的案件,依照上述收費標准收費。

⑻ 上訴費計算標准

法律分析: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三部分內容: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巧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⑼ 上訴的訴訟費怎麼收

法律分析:下文法律依據囊括了多種訴訟費用,你可以比照自身情況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⑽ 上訴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案還要交訴訟費嗎如果要交怎樣計算

要交,上訴的案件都需要交上訴費,上訴所需的訴訟費一般與一審法院的訴訟費一致。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的收取根據案件類型不同有不同的標准,對於財產糾紛的案件,訴訟費根據涉案金額的多少進行計算。如果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減半收取訴訟費。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不服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前十日內提起上訴。上訴需要提交上訴狀,寫明當事人基本信息,案由及判決結果,說明上訴的具體請求,是要求撤銷原審裁判,進行改判,還是要求對原審裁判作部分變更。民事訴訟的訴訟費一般情況是在,起訴或上訴時由當事人進行預繳納,判決結束後由敗訴的一方承但,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費。訴訟費是當事人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它訴訟費用。訴訟費的繳納標准根據案件類型而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受害者因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訴訟的,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訴訟費因賠償金額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