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樓房頂樓漏水是頂樓的責任還是全體住戶的責任
樓房頂樓漏水是全體住戶的責任,不可能都得自己承擔。應該單元的全體住戶承擔。建成年份在5年以內的是開發商負責,5年以上的是物業部門負責。
如果是樓房頂樓屋頂漏水,只要是頂樓沒存在上面違章搭建,屬於樓頂飛人為的損壞導致的漏水,在新樓使用五年之內漏水這是由開發來負責類似商品的屬於保修期,如果是已經超過過了這個五年期,這就這幢樓的所有業主來承擔維修費用,這樓頂屬於公共面積,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公共部位維修費用,由全體使用者承擔。
漏水條文如下:受漏水損害的一方應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鑒定報告;鑒定出來後,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
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㈡ 樓房頂樓漏水維修費用誰來承擔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㈢ 頂樓漏雨維修由誰承擔費用
1、如果樓頂沒有過保修期,出現漏水時應由開發商維修。
2、如果樓頂已過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為損壞的情況下造成滲漏,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維修費。
3、如果是住戶裝修或使用不當等造成漏水,維修費用由該住戶出。
㈣ 物權法怎麼規定房頂漏水維修費由誰負擔
樓頂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出現問題,當然是動用維修基金。
㈤ 民法典樓頂漏雨維修費用誰出
民法典樓頂漏雨維修費用由物業公司出。如果物業沒有盡到相應的職責,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責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㈥ 屋頂漏水費用是業主出還是物業出
法律分析:屋頂漏水的保修期是5年,如果是5年之後出現的滲水現象,就應該由業主來出錢維修。如果是在5年的保修期內總是出現漏水現象,那麼就應該讓開發商負責維修。此外,若是有住戶在頂樓種菜時破壞原本的防水而導致漏水,這時需要種植人員全權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㈦ 頂層漏水造成頂層住戶損失誰承擔
法律分析:對於商品房,樓頂防水層的質保期是5年,因此,購買的樓盤頂層如果在防水保質期內漏水,那就是開發商的責任了,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一定要盡快跟開發商聯系,要求他們立即修補,防止被開發商拖延超出保質期,導致自己承擔維修費用。對於商品房,如果是人為破壞導致樓頂漏水,即使是在質保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給與免費修繕,就是願意付費,開發商也往往不會給與維修。這樣的情況就只有找破壞人來提供維修服務,或是由物業提供維修而讓破壞人負擔維修費用,具體的維修勞務和費用可以跟破壞者商量決定,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損失,就走司法途徑。如果是產權歸單位的福利房和自建房,漏水了,就找單位的後勤部門或是負責房管福利的部門,申請維修。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
㈧ 樓房房頂漏水該誰出錢維修
樓房房頂漏水應當由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出資維修。屋頂屬於公共區域,在發生漏水時由繳納的維修基金進行出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並轉讓。
第七十九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8)樓頂漏雨發生費用從哪裡支出擴展閱讀: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㈨ 頂樓漏水維修費用誰承擔
頂樓維修應該是有過一來承擔,但是這個要看有多長時間,如果在保釋期的話,有沃日來承擔,如果時間長的話,只有自己承擔了,先看看你這房子是不是在修的?還有一個每個小區都有一個資金,你可以去找他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