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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物業如何公布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5-01 03:47:06

❶ 物業管理條例第幾條規定物業費支出要公示

1.物業費的計算:2008年1月起計算。當你取了鑰匙,簽了商品房的驗房書、填寫了客服資料就視為交房完成。具體收多少,收多少時間看你的物業前期服務協議。如果當初再驗房時發現問題(重大質量問題),那就需要與開發商,物業溝通、談判。物業費的計算繳費時間會有推遲,具體時間已整改完畢為准。
2.對於毛胚空置,首先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中只明確了你必須繳納的義務,並沒有提及具體的方面。這個要看當地省份的物業管理條例,如果沒有那就看市一級的物業管理條例。如果都沒有,那隻能依照前期服務協議的內容,就行繳納。一般行業內認定你空置,水電讀數為零式按70%收取。
3.我說一下,沒有物業法這個法。接觸這個行業多年就沒聽過這個法律,真不知道哪家哪個政府部門制定的(笑)。物權法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十二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國務院的物業管理條例中第一章第7條也明確表示:按時繳納物業費用
以上說明交是肯定要交的,但拿一張a4的新聞復印件就沒什麼效力。媒體的解讀不是司法解釋只能參考下沒什麼用。物業作為經營性的企業,只對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區域水、電、煤起到養護保養的權利,並無許可權制用戶開通。再說物業交付,水電煤路四通是必要條件,這四個條件沒有連交付條件都夠不上。你的情況我只能懷疑物業關閉了,這個可以找相關職能部門(當地的房管局等)、110、媒體甚至出一份律師函寄給物業都可以。
4.上面都已經說了這里就不再累述,我很奇怪律師怎麼也說物業法,他因該清楚這一塊只有物權法才對。補充一定,房屋裝修完畢不去住。也可以認定空置,具體看你的水電。
最後說一句,強龍不壓地頭蛇,不要把對方逼太急,適可而止。必進你以後長期住下去,物業也會經常和你打交道。大家都撕破臉,很麻煩的。

❷ 物業費收支情況要公示嗎

要公示的,以寧波為例:

根據《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標准、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業主的監督,並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業主反饋意見和建議的處理情況。

物業服務企業實行物業服務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公布物業管理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實行包干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公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經營所得的收支情況。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每年三月底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公布管理區域內上一年度的相關物業經費收取、使用等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

(2)自管物業如何公布費用擴展閱讀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於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也就是說,物業公司不僅有義務公布物業費的收支,花費用處,余額等明細情況,在業主提出質詢時,也應當及時答復。

❸ 物業費公示規定

物業費公示規定:
1、公示時間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每年三月底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公布管理區域內上一年度的相關物業經費收取、使用等情況,接受業主監督。為促進物業服務企業的規范運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每年3月底前在小區醒目位置進行財務公示,並將公示材料送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送社區居委會;
2、收費方式與公示內容規定。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採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收費方式不同,需要公示的范圍也是不同的。實行包干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公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經營所得的收支情況;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公布物業管理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示方式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和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和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有關情況進行長期公示,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
4、異議處理規定。如果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公布的物業經費收支情況有異議的,物業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❹ 物業公司是否有義務及時公布每月收取的物業費的收支,花費用處,余額等明細情況

有義務公布的。

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有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於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也就是說,物業公司不僅有義務公布物業費的收支,花費用處,余額等明細情況,在業主提出質詢時,也應當及時答復。

(4)自管物業如何公布費用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義務主要有:

1、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並經業主委員會認可;

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❺ 物業是否要將收繳的管理費的收支情況向業主公布

1、這個是有必要的向業主公開的;
2、《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採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❻ 我的物業費怎麼能交給私人賬戶

「這個業委會沒資格收我的物業費,他們把業主的錢都交到私人賬戶上了。」家住南京漢中門大街23號小區的業主武某因拒交物業費被業委會訴至公堂,法院再審判決武某補交8年物業費及電梯費3000餘元,強制執行,並駁回再審申請。武某不服,向建鄴檢方申請抗訴,申稱判決不公。昨天下午,南京建鄴區人民檢察院召開由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特約檢察員參加的聽證會。

8年拒交物業費,被業委會告上法庭

揚子晚報記者從聽證會上了解到,漢中門大街23號小區是一個老小區,2007年前由金貿物業管理,後來因為小區業主不滿物業服務,就炒掉了物業公司,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小區物業由業委會自治,收費標准參照原先的0.3元每平方米每月,而被告武某認為業委會不具備法人資質,沒有收費資格,因此長達8年沒交物業費,業委會成員多次上門協調未果,於是將武某告上了法庭。記者在建鄴區人民法院再審民事裁定書上看到,業委會訴被告武某物業合同糾紛案審查終結,認為

「23號業委會」雖尚未領到民政部門頒發的基層民間組織備案證書,但依法具備作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向業主收取因自管物業產生的費用不違法,故駁回了武某的再審主張。

業主:

物業費怎麼能交到私人賬戶

聽證會上,業主武某辯稱,第一,不交物業費事出有因,作為公款的物業費不能交到私人賬戶上,不能交到沒有合法手續的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23號業委會」不是法人單位,業委會主任自然也不是法人代表,不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不符合起訴條件。其二,「23號業委會」並未獲得民政部門頒發的基層民間組織備案證書,屬非法業主委員會,沒有物業管理資質,更沒有開立銀行基本賬戶,無法保障自己安全,所收取費用均在私人賬戶上,有公款私存,違反財務管理制度之嫌。其三,業主武某至今從未與業委會簽過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判決書依據民法通則84條判決「服務合同糾紛案」不成立。其四,「23號業委會」還將電梯入口安裝了防盜門,刷卡才能坐電梯,凡是沒繳納物業費的業主都沒有卡,武某家住3樓,因沒有門卡,長年沒有坐過電梯,何來的電梯費?

業委會:

業主不交物業費,對交費的業主就不公了

對此,參加聽證會的「23號業委會」高副主任解釋,應該承認,武某所稱,有一些的確如實,比如民政部門至今沒有核發基層組織備案證書,主要是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出台相關政策,但業委會是經過小區八成以上業主同意選出來的,按照業主議事規則,規定業委會成員是7人,但其中有兩人房產證不符合要求,所以目前業委會成員是5人,另兩人是候選人員。關於「私人賬戶」,高副主任表示,也是「法人問題」的後遺症,因為沒有公共賬戶,只能暫時存入小區一位業主會計賬戶上,但賬目收支定期公布,並接受街道社區和業委會成員監督,應該說是公開透明的。這位業委會負責人認為,不管什麼原因,物業費還是要交的,如果有人不交,那麼對交費的業主來說就不公了。

聽證會:

業主該有「規則意識」小區可聘請法律顧問

參加聽證會的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潘亞平認為,在一些業主眼裡,「業委會」就該與物業「對著干」,其實,雙方目標應該是一致的,業委會成員應該是志願者,但實際上,不少滿意小區服務的業主都不吭聲,而跳出來喊得多為不滿意的業主。不管小區物業服務如何,既然是選出來的業委會,制定的業主規則,大家都要遵守,這就是規則意識。致邦律師事務所朱網祥認為,每個小區的糾紛背後往往隱藏了一個有代表性的類群糾紛,檢方應盡早提請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比如此案中業主甚至提出「物業服務不好,對房子升值也有影響,還要交什麼物業費」的觀點。對於老舊小區自治,相關部門不妨聘請一些法律顧問介入公共治理中的一些糾紛,應急處理小區的矛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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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物業入住之後多久要公開物業費用使用明細

  • 有義務公布的。 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有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於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

❽ 小區物業費漲價怎樣公示

不一定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❾ 物業費收支如何公示

物業收入一般是三大塊
1是經營性收入:一般是房租啦或者攤位費啦什麼的!這個事隱性收入不公示!
2是物業費收入:這個簡單計算總面積減去未交費的就是了!
3是公共收費:例如公攤電費啦什麼的!出基價,看電表就是了!
支出嘛!一般是五大塊
1公共設施:包括電梯、水設備、電設備、化肥池管道等的維護、維修、保養、備件清理費用。
2安保費用:例如防洪防火秩序維護等的設備、訓練、維護、保養費用。
3辦公支出:包括人員工資、辦公支出什麼的等等啦。
4其他隱性費用:包括賠償了什麼的。燒香費不算在裡面。
5外部支出:包括外協單位的各種支出例如電梯年檢啦、二次供水檢測檢查啦之類的。

❿ 物業費公示規定

物業費的收支情況是否需要公示?不同的收費方式(包干制和酬金制),對公示的內容有什麼影響?業主如果對物業的公示有異議,該怎麼辦?

案例:王先生入住小區已經3年多了。他對小區物業費的公示情況不大滿意,每年的公示都很簡單,只有公共收益的使用情況。而且,張貼的位置也不顯眼。王先生認為:作為業主,自己有知情權,物業公司應該公開物業費的收支情況。但物業工作人員告訴他: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小區物業費採用包干制收費方式,只公示小區公共收益的使用情況,其餘內容不需公示。解答:
1、公示時間規定。《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每年三月底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公布管理區域內上一年度的相關物業經費收取、使用等情況,接受業主監督。為促進物業服務企業的規范運營,餘姚市參照《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陽光物業」工作的指導意見》(甬建發〔2017〕135號)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在每年3月底前在小區醒目位置進行財務公示,並將公示材料送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送社區居委會)。
2、收費方式與公示內容規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採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
(1)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2)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收費方式不同,需要公示的范圍也是不同的。(1)實行包干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公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經營所得的收支情況;(2)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公布物業管理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示方式規定。《關於印發寧波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甬價費〔2012〕24號)第二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和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和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有關情況進行長期公示,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
4、異議處理規定。《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如果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公布的物業經費收支情況有異議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答復和說明;如果業主委員會或者十名以上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公布的物業經費收支情況有異議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作書面答復和說明;業主委員會還可以委託審計單位進行審計,費用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列支。溫馨提醒:目前,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費主要以包干制收費方式為主。實行包干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公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經營所得的收支情況,主要涉及公共收益內容和公共收益用途:
1、公共收益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小區公共區域的停車位收益,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動場地、游泳池、會所等經營收入,物業經營用房的收益等。
2、公共收益用途。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