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權法中規定物業費什麼時候開始收取
一般是新房收房之日起交物業費
對於新房的物業費繳納是按照業主收房之日起計算,而不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計算。
同時對於收房日期的確定則還有不同的情況,一種情況是業主在物業公司規定的日期內按時收房,雙方不爭議。另一種情況是業主沒有在物業公司規定的日期內收房。
如果屬於業主故意拖延或者其他問題,則物業費起繳時間以物業公司此前規定的收房日期算。拖延期間的物業費在業主最後收房時也必須一起補交。如果屬於物業方由於房屋質量等問題讓業主無法收房,物業公司必須將房屋修繕至可以達到交房條件時,才能開始收取物業費。
拓展資料: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2. 物業管理費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物業費一般應該從開發商與業主在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開始計。該樓盤是2009年1月24日交房的,在此時期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業主均應從這個日子開始計物業費。但因你的房子是2009年2月13日簽訂的購房合同,所以你的物業費應該從2月13日開始收,在1月24日與2月13日這個期間的物業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屬於尚未出售的房子,應該由建設單位交給物業公司。
還有的開發商規定了一個交房的兩個月或三個月的期限,在此期限內拿房的期限滿後開始計物業費,逾期未拿房的在期限滿後視同已接房,物業費也在期限滿後開始計費,這兩或三個月的交房期間由開發商補貼給物業公司。
總的來說,物業費從什麼時候開始計,是由開發商說了算,物業公司只要進場就應該收物業費,關鍵是物業費由誰出?
3. 每年物業費收取時間規定和時間
【法律分析】
1、以業主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入住的開始,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2、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對已購買但未入住的業主一年內按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半數交納」。3、國家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物業費須多長時間繳納一次,那麼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問題可在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註明。4、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在交房之前物業公司要與開發商進行驗收,在驗收完後,物業公司正式接管該小區,那麼小區已竣工、且驗收合格後的房屋的資料、鑰匙都是必須要移交給物業公司的。5、業主在接到開發商發放的入伙通知書後,根據入伙通知書上的時間開始繳納物業費,並且在該時間以後房屋的一切費用、責任都由業主自己承擔了。也就是說從那天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責任都歸業主了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准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條 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百四十條 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4. 物業費應在什麼時間交
你好,物業公司一般在10月份的時候,預收下年的物業費用,但是按照規定,物業公司只能一次預收半年的物業費用。
不同的小區,收取物業費的時間並不相同,如果你是小區的業主,可以去小區的物業處,詳細的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