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差旅費報銷范圍及標准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八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十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十二條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的住宿費限額標准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住宿費限額標准。
對於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准在旺季可適當上浮一定比例,具體規定由財政部另行發布。
第十三條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准間。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准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五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六條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條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參照所在市公務接待工作餐、會議用餐等標准提出伙食補助費標准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准。
第十八條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
第十九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二十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貳』 公務員出差住宿費標准2021
公務員出差住宿費標准如下:
1、部級官員出差北京,住宿費標准每天限額為1100元,司局級官員每天限額650元,其他人員每天限額500元;
2、部級官員赴天津、河北、山西、內蒙、遼寧、大連、吉林等地,住宿費標准每天限額多為800元;
根據最新規定,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差旅費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加強出差審批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和報銷審核,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對違反差旅費管理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應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地、州、市(縣)出差執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費標准。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准執行。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准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准內據實報銷。
【法律法規】
《財政部關於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後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准,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准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准內據實報銷。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地、州、市(縣)出差執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費標准。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准執行。
『叄』 公司的出差制度,費用報銷制度等都是哪個部門制定的
費用報銷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訂,財務部審核,各部門執行。
『肆』 勞動法對出差費的規定
企事業單位出差補助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視企業規模大小及公司意願而定,補助金額參差不齊。一般分為兩種情況,如住宿標準是多少錢一天,市內交通是多少錢一天等,也有的單位實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錢,不再承擔住宿、市內交通費及餐飲費。但國家公務員出差補助一般都有明確標准,由於各地視經濟條件不同標准也不盡相同。
法律分析
出差補助指的是單位員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費標准、市內交通費標准、伙食補貼、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補助(如遠離家人,公司給予一定補貼等)。1、城市間交通費:城市間交通費是指省際、市際出差因搭乘火車、輪船、汽車、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產生的費用。2、住宿費:住宿費是指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入住賓館、飯店、招待所等產生的房租費用。3、伙食補助費:伙食補助費是指給予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吃飯費用給予補助的費用。4、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是指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市內乘坐公交、地鐵、計程車等所產生的費用。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補助標准一般為每人每天80元,或者出差人員乘坐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因為出差補助是屬於一種企業的內部行為,用人單位可以自行決定金額的多少,法律是不會對這些進行規定的,但是用人單位在發放出差補助的時候必須要和約定的一致,不能少發或不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伍』 差旅費報銷標准
2016年1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的標准。(1)住宿費:根據新調整的住宿標准,省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標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級和處級及以下幹部的住宿標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調整的原因是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住宿費價格變動,以及實際工作需要。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標准可上浮20%-50%。(2)交通費:省部級才能坐頭等艙,市內交通每天80元包干。(3)伙食費:每天補助100元,不能吃魚翅燕窩等高檔菜。伙食標准,各地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自主規定。根據各地標准,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標准大多為1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陸』 公務員出差報銷差旅費標准
標准如下:
1、差旅住宿費標准:
財政部印發關於《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准明細表》的通知規定,部級官員出差北京,住宿費標准每天限額為1100元,司局級官員每天限額650元,其他人員每天限額500元。部級官員赴天津、河北、山西、內蒙、遼寧、大連、吉林等地,住宿費標准每天限額多為800元。
2、交通費
2014年起執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對城市間交通費和市內交通費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如果坐飛機出行,省部級幹部才能坐頭等艙,司局級和其他幹部只能坐經濟艙。乘坐火車的情況稍微復雜一些,縣處級及以下幹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鐵二等座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超標」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縣級幹部坐了飛機頭等艙,那麼差價需要自己補上。
出差在外,少不了打車或者坐公交。市內交通這方面,不同級別幹部的標准沒有差別,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這項費用值得注意,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出差,打車單程的費用都可能會超過80元,出行前要好好盤算盤算。
3、公務用車
2014年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准規定,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補貼標准不得高於上述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准不得高於150%。
(6)出差費用標准哪個部門制定擴展閱讀: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單位)。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財政部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柒』 差旅費的補助標准
《關於印發差旅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九條公務出差乘坐動車往返福州,可購買一等座;到省外出差乘坐Z72/Z71次列車(三明北站始發)的,可購買和報銷卧鋪票(軟卧或硬卧票),選擇改乘硬座的,可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100%給予補助。
為鼓勵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含高鐵/動車),少乘飛機,節約開支,對到省外出差的人員,乘火車且乘車時間達到5小時的,可憑車票加發100元伙食補助費。在此基礎上,乘車時間每超過1小時,再加發20元伙食補助費。
第十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差旅費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並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塗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捌』 請問公司的差旅費和業務招待費費用標準的設定及相關制度應由公司哪個部門草擬定立為什麼謝謝。
招待費一般由辦公室或類似部門制定。
差旅費一般財務部門制定。
一般企業有權利招待的都是領導身邊人,總經理辦公室或行政事務部等都是干這事的。
差旅費涉及各個部門,沒什麼主管部門,一般規定也都是財務方面的,理應由財務制定。
『玖』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是什麼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單位)。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第三條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第四條中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第五條財政部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4-5]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第六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第七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交通工具級別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輪船(不包括旅遊船)飛機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一等艙頭等艙憑據報銷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二等艙經濟艙憑據報銷其餘人員火車硬席(硬座、硬卧),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三等艙經濟艙憑據報銷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第八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九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第十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4-5]第三章住宿費第十一條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第十二條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的住宿費限額標准報財政部第十三條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准間。第十四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准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4-6]第四章伙食補助費第十五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第十六條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准包干使用。第十七條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參照所在市公務接待工作餐、會議用餐等標准提出伙食補助費標准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准。第十八條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4-5]第五章市內交通費第十九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第二十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第二十一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4-5]第六章報銷管理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第二十三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准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准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准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後到達目的地的標准報銷。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准報銷。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第二十五條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4-5]第七章監督問責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對本單位出差審批制度、差旅費預算及規模控制負責,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對未經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一級預算單位應當強化對所屬預算單位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向財政部報告。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審計監督。第二十七條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央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一)單位差旅審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二)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三)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四)是否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五)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第二十八條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一)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二)虛報冒領差旅費的;(三)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四)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五)轉嫁差旅費的;(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5]第八章附則第三十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第三十一條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各單位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操作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參照本辦法另行規定。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13日發布的《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06〕313號)同時廢止,其他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4-5]新標准編輯2016年1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的標准。(1)住宿費:根據新調整的住宿標准,省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標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級和處級及以下幹部的住宿標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財政部表示,調整的原因是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住宿費價格變動,以及實際工作需要。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標准可上浮20%-50%。拿青島來說,夏天這里遊客眾多,酒店一房難求,適當提高標准,保證順利入住,可以避免耽誤事。這一調整,也是從實際出發的務實之舉。(2)交通費:省部級才能坐頭等艙,市內交通每天80元包干(3)伙食費:每天補助100元,不能吃魚翅燕窩等高檔菜伙食標准,各地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自主規定。我們梳理各地標准可以發現,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標准大多為100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指出,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拾』 差旅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差旅費包括如下
1.交通費:出差途中的車票、船票、機票等;
2.車輛費用:如果是自帶車輛,出差路上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
3.住宿費;
4.補助、補貼:誤差補助、交通補貼等;
5.市內交通費: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費用;6.雜費:行李托運、訂票費等。
每個公司的差旅費用規定都是不同的,你可以向管理人員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