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三代手續費返還的稅法規定
三代手續費返還的稅法規定涉及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以及委託代征單位和個人所支付的費用。這種費用是對他們為稅收工作做出貢獻的一種補償和激勵。以下是相關規定的具體條目:
1. 代扣代繳:指單位或個人負有扣繳稅款義務,從納稅人收入中直接扣除應納稅款並向稅務機關解繳的行為。
2. 代收代繳:指與納稅人具有經濟往來的單位和個人,負責收取納稅人的應納稅款並向稅務機關解繳。
3. 委託代征: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原則,按照雙方自願、簡便徵收、強化管理、依法委託的原則和國家規定,委託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征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的行為。
三代手續費返還的比例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通常,稅務部門會從徵收的稅款中按比例提取手續費,支付給「三代」單位或個人。這種支付是對他們為稅收征管工作所做貢獻的肯定和激勵。
舉例說明:假設一家企業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一年內代扣了100萬元稅款。根據規定,該企業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手續費返還,比如2萬元。這2萬元是對企業為稅收工作做出貢獻的補償和激勵。
總結來說,三代手續費返還的稅法規定旨在鼓勵和支持「三代」單位或個人積極履行稅收征管義務,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和質量,共同推動稅收事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