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通事故自費葯的處理
交通事故是一種民事糾紛,是需要公安機關根據現場情況認定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大小的,認定自己承擔交通事故自費葯由責任人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貳』 被車撞了,自己墊付醫葯費後,要怎麼向肇事者索賠
准備好醫療單據和財產損失憑證,先和對方協商解決,或者通過交警協助,調解解決,或者直接起訴對方和保險公司:
1、首先,司機買了交強險,交警部門也出具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要求醫院開具診斷證明、復印病歷,保存好花費的相關票據。之後起訴,申請傷殘鑒定,以鑒定為准索賠;
2、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劃分責任,並主張賠償;
3、申請做傷殘鑒定,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傷殘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4、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