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打架斗毆雙方都有傷怎麼定責
(1)索要賠償的對象:看是誰打傷的你就向誰索賠。(2)可以索要的項目和范圍包括:你的全部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適當的營養費等。如果構成毀容,還可以索要精神損害撫慰金。(3)至於能索要多少:不好斷定,如果你方是先侵害對方、對方是正當防衛的,可能得不到賠償或是對方只承擔次要責任賠償一小部分;如果是雙方尋釁滋事,可以向打人者索賠全部損失。當然,對方有損失的,你方也應賠償全部。(4)索賠方式:私下協商不成的,可以請公安調解,調解也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也可以不經公安調解,在私下協商賠償不成時,直接到法院起訴解決。
『貳』 被打者鑒定為輕微傷,要求賠償三萬元,構不構成敲詐勒索
不過分,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同時需要賠償醫葯費,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以及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律分析
具體賠償:一、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二、誤工費: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三、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五:住院伙食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