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費用明細 » 第三方機構解剖費用是多少
擴展閱讀

第三方機構解剖費用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5-05-29 12:35:14

㈠ 我一親戚突然死亡,家屬對死因有疑點,到派出所報案,怎麼派出所不立案

如果公安不受理,就要走刑事自訴程序了,刑事自訴程序適用兩類案件,是只能受害人自己起訴,不屬於公安管轄范圍的刑事案件,限於侮辱、誹謗、虐待、侵佔、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就是公安與檢察院不予受理的刑事案件,這時需要親自站出來,提起刑事自訴。
法律分析
對死因存疑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屍檢,公安認為有必要的要當面向家屬代表屍檢當面解釋,對不是刑事案件的,公安不出具屍體檢驗鑒定結論但出具死亡證明(內容標明非刑事),根據案情需要,公安機關還會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家屬不服的,可尋找第三方鑒定機構重新屍檢。首先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情況,要求上級公安機關督促下級公安機關立案。其次可以向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提出,請求檢察院予以監督。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 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在遇到不法的事情的時候,大家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於能不能管轄能不能立案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些是因為派出所沒有管轄的權利,如果屬於應當立案但公安機關沒有立案的情況,可以及時向上一級機關反映,也可以請求人民檢察院予以立案監督。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或者當事人認為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並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接到控告、舉報或者發現行政執法機關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應當向行政執法機關提出檢察意見,要求其按照管轄規定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㈡ 涉嫌國家秘密案件的屍體可以第三方解剖嗎

如果屍體本身涉密,那不能交由沒有資質的第三方解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