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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費用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2-04-20 18:56:01

㈠ 起訴離婚費用怎麼算

起訴離婚的費用的規定如下:
1、費用標准,離婚訴訟案件的繳費標准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的,應當依據財產標的進行收取;
2、費用承擔,具體的訴訟費承擔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㈡ 離婚訴訟費大概要多少

法院首先要收一筆案件受理費,那麼具體是多少錢呢?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訴訟費如何計算?舉個例子吧,以北京為例,法院收取案件的受理費,一般式是在立案時按簡易程序的標准先收75元。在案件審理後,再根據財產標的,看是否需要補交案件受理費。為此,再立案的時候,有經驗的律師會在起訴書的製作上,將爭議標的控制在20萬元以內,設法幫助當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費,同時又能防止在庭審過程中因起訴書的製作在訴訟請求中居於不利地位。其實在法院離婚費用中還包括一些其他費用,如財產保全費、法院執行申請費等,這些都是在離婚案件中,為了防止一方轉移財產,和防止一方故意不執行判決,使判決生效後不能執行時,為了當事人的利益律師會建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費或法院執行申請而產生的費用。

㈢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話,費用方面是如何繳納的

每個人在結婚之前都沒有想過離婚這件事,但是隨著時間的不斷過去,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會出現摩擦,感覺到對方並不是適合自己的另一半,因此也就走上了法院進行離婚,如果是去法院起訴離婚的話,費用方面也是不一而論的,一般來說協議離婚僅僅是幾十元的手續費,訴訟離婚有律師收費,法院收費,如果沒有財產爭議,法院離婚案件收費為200元,但是如果有財產爭議的話會走法律程序,法院要加收訴訟費,房產評估也要重新收費,因此具體收費要根據各個地方的收費不同而進行判定了。

3、怎樣才能避免離婚現象的產生?

我們都知道現在人們的生活節奏是非常的快的,生活壓力也特別大,如果兩個人能夠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話,就不會出現離婚這種情況了。因此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兩個人一定要相互包容才行。

㈣ 如何進行離婚訴訟費計算

離婚糾紛訴訟費的計算方式:一般情況下,每件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為50元至300元。但若離婚案件涉及財產糾紛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免於繳納,超過該范圍的,超過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㈤ 關於離婚訴訟費怎麼計算

離婚訴訟費用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計算,一般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㈥ 離婚起訴費怎麼計算

離婚起訴費用由原告承擔,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時向人民法院繳納,案件審理結束後,判決會明確案件的訴訟費用由誰承擔,一般由判定輸的一方承擔損失後果,承擔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㈦ 離婚訴訟中,案件受理費或者訴訟費用如何計算

採取訴訟方式離婚的,往往會涉及案件受理費或者訴訟費用的問題。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辦法的規定,訴訟收費的原則是原告預交,判決作出後由敗訴者承擔。離婚案件,一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從2007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一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第1項的規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由此可見,單純的離婚訴訟案件受理費並不會很高,如果同時涉及財產分割的,往往會根據財產的總額來按比例收取。如若在離婚之後單純就財產問題提起訴訟的,此時會按照財產糾紛的標准來計算訴訟費用,會比離婚同時進行財產分割的訴訟費用高。

㈧ 法院受理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怎麼計算

法院受理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是按照財產的總額計算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三條第二項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