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欠款起訴費是怎麼收費的
欠款起訴費收費標准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⑵ 到法院起訴欠錢不還的人,要多少費用
起訴欠錢不還的費根據欠錢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訴訟費。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包括寫好起訴狀,然後攜帶相關的證據到法院申請立案,法院審查之後開庭判決,判決生效之後當事人執行判決結果。
法律分析
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徵收標准和辦法也有所不同。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⑶ 起訴追討2萬欠款法院怎樣收費
應當向法院交納三百元的案件受理費。如果當事人還向法院申請了保全或者有證人出庭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交納申請費和證人等出庭作證支出的費用。法院決定受理的,會向原告出具交納訴訟費用的通知書,原告前往指定銀行繳納即可。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按照法定的標准向法院預交訴訟費用。從內容上看,訴訟費用主要包括三項,即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證人、鑒定人等出庭作證支出的費用。針對每一項費用,法律都規定了具體的費用繳納標准或計算方法。首先,對於案件受理費而言,法律區分了不同的案件類型,規定了不同的費用標准。對於常見的財產糾紛案件,根據原告訴訟請求的金額進行計算。若金額不超過一萬元的,則只用交納五十元案件受理費;若請求的金額超過一萬元但不滿十萬的,對超出一萬元的部分,按比例繳納2.5%的案件受理費。因此,起訴追討兩萬元欠款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為三百元。此外,如果當事人還提出了訴訟保全措施,則應按照相應的法定標准交納申請費。至於證人等出庭作證支出的費用,則根據實際的支出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一條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准代為收取。
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⑷ 欠錢起訴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欠錢起訴費是需要根據欠錢的金額來進行確定的,其具體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第一款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⑸ 對方欠款100萬元不還,起訴對方需要花多少錢
如果說對方欠了自己100萬,沒有歸還的話,起訴是需要承擔13800元的訴訟費。但這只是訴訟費,如果說大家需要打官司或者是請律師的話,還需要另外的價格,首先也希望大家能夠按時的去歸還他人的錢。當我們把錢借給你的時候,肯定是非常的相信你,但如果拒不歸還,而且還是惡意的,就讓人覺得非常的無語。
通過法律手段索要錢財
並且如果是對方不歸還,需要打官司的話,也應該是對方來承擔這個金錢。因此,跟自己也是沒有任何的關系。法院起訴是不需要花費太多金錢的,再加上100萬,本身就是一個不小的數目,花一萬塊錢來打官司也是可以的。
⑹ 現在起訴別人欠錢的需要多少費用
別人欠錢的起訴費用標准:訴訟請求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當事人需繳納50元的案件受理費;而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要按照2.5%的標准繳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要按照2%的標准繳納等。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⑺ 別人欠錢起訴需要多少費用
【法律分析】
債務糾紛官司案件的受理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過1萬至10萬部分按照2.5%2、超過10萬至20萬部分按照2%過20萬至50萬部分按照1.5%3、超過50萬至100萬部分按照1%過100萬至200萬部分按照0.9%4、超過200萬至500萬部分按照0.8%5、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按照0.7%6、超過1000萬至2000萬部分按照0.6%7、超過2000萬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⑻ 欠款起訴費是怎麼收費的
欠款屬於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