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工探親路費入哪個科目,是福利費嗎
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核算,具體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 公司沒有計提福利費,那麼員工回家的探親費應計入什麼科目呢
還是入「管理費用-福利費」 福利費不計提,在實際發生時列支。
3. 員工探親路費應如何做會計處理
員工探親路費是公司給員工的一項福利,當月應根據費用受益部門進行歸集,等到實際發生時,再做轉出分錄。具體分錄也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員工福利費
同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員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3)探親費用計入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一、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第八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二、會計分錄
此外,要勤,多學、多問、多練。
1)首先從會計科目入手,背熟科目核算內容。
2)學習記賬規則和記帳流程,學習會計制度,學習基礎知識。
3)多練,多積累實際經驗。
4)及時了解各種財稅政策,拓寬知識面。
5)注意靈活運用,逐步做到精準核算,合理避稅。
6)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同時,要想快速掌握會計分錄的正確應用,不能靠死記硬背,也不能以某一會計教材給出的舉例分錄來作為萬能的金鑰匙,可參照以下幾個方法:
1、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
2、結合經濟業務來來捋順各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
3、把所有的經濟業務歸類,找出各類經濟業務涉及的會計科目,搞清在哪裡用那些會計科目進行賬務處理。
4、聯系會計准則,結合會計科目弄清各科目核算的內容。
5、重點的掌握資產減值、公允價值變動、遞延稅項、或有負債等賬務處理。
6、理清成本歸集與分配、成本結轉、損益結轉、各項稅費的計提與核算。
7、多做一下賬務處理練習,強化記憶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員工探親假
網路-會計分錄
4. 生產人員探親費計入哪一個科目
計入「生產本錢」(能產品與生產人員對應關系清晰的情況下)或「製造費用」
5. 職工探親路費進入什麼科目,是進入福利費還是差旅費
要進應付職工薪酬_福利費,這個屬於非貨幣性福利。差旅費是因為工作需要而外出產生的費用。希望對你有幫助。
6. 管理費用項目問題職工探親路費應進入什麼會計科目
職工探親回家路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
7. 春節回家探親路費應計入什麼費用中
1、你單位如果是內資企業,員工探親假路費應該計入「應付福利費」。
請看中國稅網登的《應付福利費列支范圍》
指企業按照規定提取准備用於職工福利方面的資金。我國企業職工除了按照自己的勞動數量、質量領取工資外,還可享受企業和國家舉辦的各種集體福利事業的待遇和取得必要的個人補助。這些用於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和個人補助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由根據工資總額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來解決的。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應在「應付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在提取時,應記入科目的貸方。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主要用於職工的醫葯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醫務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探親假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等集體福利部門人員的工資等。在支付時,應記入科目的借方。在這種核算方法下,如果企業實際支付的職工福利費超過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應付福利費」科目就會出現借方余額;在資產負債表的「應付福利費」項目就要以「—」號表示。這就要求企業在使用職工福利費時,必須量入為出,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節約地使用,既不得任意擴大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也不得將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擠入成本、費用。
2、你單位如果是外資企業,員工探親假路費應該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因為外資企業不提取職工福利費。
8. 探親費屬於什麼科目是管理費用嗎車間職工市內交通費屬於什麼科目也是管理費用嗎
探親費屬於職工福利費,應該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借方科目是: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
9. 職工探親回家路費報銷記入什麼科目
職工探親路費是進入福利費,並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核算,具體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9)探親費用計入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用於增進職工物質利益,幫助職工及其家屬解決某些特殊困難和興辦集體福利事業所支付的費用。包括撥交的工會經費,按標准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獨生子女保健費,公費醫療經費,未參加公費醫療單位的職工醫療費,因工負傷等住院治療,住院療養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病假兩個月以上人員的工資,職工探親旅費,由原單位支付的退職金,退職人員及其隨行家屬路費,職工死亡火葬及費用,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以及由「預算包干結余」開支的集體福利支出。
10. 職工探親路費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職工探親路費是進入福利費,並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核算,具體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2009.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有效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現就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合理工資薪金問題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二、關於工資薪金總額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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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四、關於職工福利費核算問題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准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准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