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公司是一家製造業企業,假設2021年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具體應該如何計算加計扣除
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根據是否形成無形資產區分為費用化和資本化兩種情況分別計算加計扣除,具體為: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就你公司的情況而言,假設你公司2021年發生的研發費用全部費用化,且全部符合加計扣除的條件,則在據實扣除100萬元的基礎上,允許在稅前再加計扣除100萬元,即可以稅前扣除200萬元;如果發生的研發費用全部資本化,100萬元將計入無形資產成本,可以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2.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如何計算
按照研發支出實際發生額75%計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第一條規定: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一、研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二、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3. 研發開支的加計扣除如何計算暫時性差異(cpa,會計
研發開支的加計扣除屬於永久性差異,調減應納稅所得額;不屬於暫時性差異,不確認遞延。
按照研發支出實際發生額75%計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處理
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分為兩大部分:一是研究階段發生的費用及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的支出全部費用化;二是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符合無形資產條件的支出資本化,分期攤銷。
如前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研發費用要求分別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4. 製造業企業如果2021年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具體該如何計算加計扣除
企業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一般是指企業所得稅最終繳納的時候要扣除的一部分,因為企業所得稅你要扣掉各項可以扣除的費用,最終才是企業所得稅所要繳納的份額,那個是決議中決定企業要交多少所得稅的東西。
製造業企業根據最新頒發的這個指令研發費用,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沒有形成無形資產的,直接進入當期損益按照相應規定實際扣除,再按照實際發生和100%稅前加計扣除,所以這里是加計,意思就是說實際發生額已經扣除之後再次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200%在稅前攤銷,因為製造業企業和其他的企業是有所不同的,其他行業形成的無形資產是按照175%在稅前攤銷,略微差了那麼一丟丟。
5. 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具體是如何核算的
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的計算口徑會比高企的要小很多,這是一個高企輔助的一個組成部分,因為今年就江蘇省而言,它是會更傾向於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去申報高企,如果具體想了解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建議您去參考《2017年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中可以找到具體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要注意大型企業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時,沒有必要把所有的項目都拿進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因為稅務局不會用那麼大金額去扣除,企業可以挑選其中幾個比較重要的項目去做加計扣除。小企業要注意: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口徑是比高企的口徑要小的,那在做高企結賬的時候,可以適當的把一些屬於高企的研發費用,但不只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這一部分,計入到企業的輔助賬里,防止研發費用不達比例的問題。
6. 高新企業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對該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為標准,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准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50%.高新企業都可以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
7. 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應當如何計算可以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規定:「三、關於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計算的問題
(一)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企業按照以下公式計算《財政部_國家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一條第(一)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第6目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其中資本化項目發生的費用在形成無形資產的年度統一納入計算:
全部研發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全部研發項目的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10%/(1-10%)
「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是指財稅〔2015〕119號文件第一條第(一)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第1目至第5目費用,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和「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二)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於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於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
8. 加計扣除怎麼算
加計扣除計算方法如下:
1、資本化加計扣除計算,A公司在2018年1月通過研發形成無形資產,計稅基礎為100萬元,攤銷期間為10年,每年攤銷金額為10萬元。假設該無形資產符合允許加計扣除的范圍。則其2018年可以加計扣除的金額10萬元,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的金額為10*75%=7.5萬元;
2、費用化加計扣除計算,2018年A公司發生的研發支出100萬元計入當期損益,則其2018年可以加計扣除的金額100萬元,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的金額為100*75%=75萬元。
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為標准,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准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50%。高新企業都可以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第九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