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劃撥土地要交哪些費用
劃撥土地需要交的費用有:0.05%的印花稅;3%或5%的契稅;5%的營業稅;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土地出讓金;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土地注冊登記、發證工本費。
【法律依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⑵ 劃撥土地的轉讓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一、1、土地出讓金(受讓方繳付,一般由政府定價,大概是成交價格的40%左右,具體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門咨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轉讓方繳付,轉讓土地交易金額按規定比例繳付或是規定數額繳付,該比例或數額一般由各省級政府規定。同樣也可到土管部門咨詢。);
2、契稅:3%--5%,具體由省級政府規定,由受讓方實際承擔,由轉讓方補繳給政府;
3、土地使用稅:一般,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各省級政府有權在此幅度內規定相應數額。
二、變更程序。
1、向有批准權的政府申請批准(誰劃撥的,誰就是有批准權的政府);這個是首要程序。如果政府不批準的話,轉讓為無效的。
2、准予轉讓的,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依法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金上繳國家或作其他處理;
3、向縣級以上地方房管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登記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土管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對於樓主提出的問題,我認為我已經回答得很清楚了。不知道樓主補充的問題,是什麼意思?
請樓主細看我的回答中第一部分。因為每個省級地方政府都有權針對土地出讓金、土地收益金等等規定不同的比例或數額進行徵收,我並不清楚樓主是哪個地方的,即使知道,也無法查明到底是適用多少比例或多少金額,所以,這個問題,只能去你土地權屬所在地的土管局或房管局去咨詢。不知道,我這樣解釋,樓主是否明白?如果不明白的話,我也沒辦法幫到你了。我只能說聲:抱歉!
⑶ 關於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
《關於加強土地資產管理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1999〕433號)提出:
「土地資產處置時,要考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取得和開發投入成本,合理確定土地作價水平。採用授權經營、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土地資產的,按政府應收取的土地出讓金額計作國家資本金或股本金」。
《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1]44號)規定:
「明確企業的國有劃撥土地權益」。
「劃撥土地設定抵押權時,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可作為使用者的權益,計入抵押標的。」「劃撥土地經批准可以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部分可計為轉讓方的合法權益。」
「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取得和開發成本,評定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作為原土地使用者的權益,計入企業資產。」
「劃撥土地需要轉為有償使用土地的,應按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格與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差額部分核算出讓金,並以此計算租金或增加國家資本金、國家股本金。「
(3)劃撥土地費用去哪裡查擴展閱讀: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
申請
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築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託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受理和審查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應當依據相關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就申請地塊的土地用途等征詢規劃管理部門意見。經審查,申請地塊用途符合規劃,並且符合辦理協議出讓手續條件的,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地價評估,確定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額,擬訂協議出讓方案。
地價評估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申請轉讓地塊的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和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進行評估,估價基準期日為擬出讓時點。
確定出讓金,擬訂出讓方案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調決策機構應當根據土地估價結果、產業政策和土地市場情況等,集體決策、綜合確定辦理出讓手續時應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並擬訂協議出讓方案。應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應當按下式核定:
(1)轉讓後不改變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擬出讓時的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擬出讓時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
(2)轉讓後改變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擬出讓時的新土地使用條件下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擬出讓時的原土地使用條件下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
方案報批,發出准予轉讓通知書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協議出讓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協議出讓方案批准後,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向申請人發出《劃撥土地使用權准予轉讓通知書》。
通知書內容包括:准予轉讓的標的、原土地使用權人、轉讓確定受讓人的要求、受讓人的權利、義務、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等。
公開交易
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准予轉讓通知書》的申請人,應當將擬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在土地有形市場等場所公開交易,確定受讓人和成交價款。
簽訂轉讓合同
通過公開交易確定受讓方和成交價款後,轉讓人應當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
辦理出讓手續
受讓人應在達成交易後10日內,持轉讓合同、原土地使用證、准予轉讓通知書、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向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出讓手續。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批準的協議出讓方案、公開交易情況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權人的劃撥決定書,注銷土地登記,收回原土地證書,與受讓方簽訂出讓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劃撥土地使用權
⑷ 土地劃撥費用計算
以寧波為例,不同使用性質的計算比例如下:
1、商品住宅用地——不動產登記以獨立宗地登記的(指別墅、四合院等高檔住宅用地),按評估期日的國有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市場評估地價的50%比例補繳土地出讓金;以分攤或共用宗登記(指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統一按照基準樓面地價的3%補繳。
2、經濟適用房用地——簽訂銷售合同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包括出讓土地),按規定期限後上市交易的,按財稅部門核定的計稅價格與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3、拆遷安置房用地——統一按現行基準樓面地價的3%補繳土地出讓金。
4、商服、工礦倉儲及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其他用地——統一按評估期日的國有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市場評估地價的一定比例補繳出讓金,其中商服用地為50%,工礦倉儲和其他用途的比例為40%,並明確各區已有規定高於上述標準的,從其規定。
5、工業用地和容積率小於1的地塊按土地面積、地面地價進行補繳,其餘一律按建築面積、樓面地價進行補繳;基準地價更新的,按更新後的基準地價執行;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涉及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4)劃撥土地費用去哪裡查擴展閱讀:
外商以劃撥土地使用費繳納方式:
1、一般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一次性交納場地開發費或自行開發場地的,成立後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費,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
投資開發雲南省鼓勵投資的產業或興辦教育、文化、衛生、科研等非盈利項目,企業一次性交納場地開發費或自行開發場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費。
2、中方企事業單位以劃撥土地使用權作為條件與外商舉辦合資、合作企業的,須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或者由中方企事業單位交納場地使用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辦法出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使用費
⑸ 劃撥土地需要交納哪些稅費
轉讓國有劃撥的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因此,轉讓國有劃撥的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計算方法:
一、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
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一)收入的確定
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
其他收入在內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利益。
按照規定,對於納稅人取得的實物收入要按收入的市場價格折算成貨幣收入;對
於取得的無形資產收入,要進行專門的評估,在確定其價值後折算成貨幣收入。
對於取得的貨幣收入為外國貨幣的,應當以取得收入當天或當月1日國家公布的市
場匯價摺合人民幣,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當月以分期收款方式取得的外幣收入,也應按實際收款日或收款當月1日國家公布的市場匯價摺合人民幣。
(二)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按照稅法規定,在確定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時,允許扣除項目包括:
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及相關的稅金
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具體是指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地價款和按照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其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地價款」因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不同而有三種情況: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為企業向國家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按規定向國家補繳的土地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地價款。
對於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在計算增值額時准予按實際支出金額扣除。
二、稅率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稅率為40%。
《會計稅收管理》
⑹ 土地劃撥及出讓怎樣網上查詢
假如土地有編號,應該是按編號在國土資源局網上查詢。
如果是新辦理的房產證,新房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上面會註明該住房所屬土地是劃撥還是出讓。
如果是老房產證情況,老房產證是單一的,不會註明土地使用性質,需要看該住房辦理的土地證來判定,如果沒有土地證,就是沒有辦理,需要憑房產證到該住房所屬土地管理部門查詢土地使用性質。
⑺ 劃撥土地需要交的費用有哪些
劃撥土地的轉讓需要繳納費用:土地出讓金,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土地注冊登記、發證工本費,印花稅等稅費。土地出讓金,依據住房性質繳納不同的數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補交土地出讓金=住宅片區當年基準地價×10%×住宅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數×土地使用權面積。
住宅用地出讓金=住宅區片當年基準地價×40%×住宅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數×使用土地面積。
商服用地土地出讓金=商業路線段當年基準地價×40%×容積率修正系數×臨街深度修正系數×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數×行業修正系數×使用土地面積。
其他費用:
1,城鎮居民住房用地面積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過50平方米以內加收5元,最高不超過30元。
2,土地注冊登記、發證工本費:精裝每證20元,簡裝每證5元。
3,印花稅5元。
⑻ 劃撥土地費用
法律分析:劃撥土地的轉讓需要繳納費用:土地出讓金,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土地注冊登記、發證工本費,印花稅等稅費。土地出讓金,依據住房性質繳納不同的數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補交土地出讓金宅片區當年基準地價×10%×住宅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數×土地使用權面積。住宅用地出讓金宅區片當年基準地價×40%×住宅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數×使用土地面積。商服用地土地出讓金業路線段當年基準地價×40%×容積率修正系數×臨街深度修正系數×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數×行業修正系數×使用土地面積。
法律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⑼ 劃撥地費用是多少
【法律分析】
劃撥土地的轉讓需要繳納費用:土地出讓金,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土地注冊登記、發證工本費,印花稅等稅費。土地出讓金,依據住房性質繳納不同的數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補交土地出讓金宅片區當年基準地價×10%×住宅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數×土地使用權面積。
【法律依據】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