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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行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發布時間: 2022-07-03 22:15:59

㈠ 研發費加計扣除條件及規定

法律分析: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適用范圍

一、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其他企業均可享受

二、

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法律依據:《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第一條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本條所稱製造業企業,是指以製造業業務為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製造業的范圍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574-2017)確定,如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從其規定。收入總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

第二條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並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上半年)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與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資料一並留存備查。

企業辦理第3季度或9月份預繳申報時,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㈡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什麼

按照稅法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例如,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75%加計扣除政策,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75元(100×175%)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可享受加計扣除。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根據該定義,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具有創新性,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具有推動作用;二是具有價值性,企業通過研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三是符合目錄,即國稅發〔2008〕116號文第四條規定,企業從事的研發活動必須符《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

㈢ 哪些行業企業在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六類負面清單行業外,其他企業實際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的研發費用均可在預繳時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㈣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研發費用加加扣除政策是按照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可享受加計扣除,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根據定義,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如下:
1、具有創新性,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具有推動作用;
2、具有價值性,企業通過研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
3、符合規定。
研發費用稅前扣除適用於財務核算健全並能准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以下三類企業不能享受加計扣除:
1、非居民企業;
2、核定徵收企業;
3、財務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 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㈤ 哪些費用可以用作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范圍如下: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5)什麼行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擴展閱讀:

財企[2007]19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應當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准,嚴格審批程序,並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單位,設立台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

企業依法取得知識產權後,在境內外發生的知識產權維護費、訴訟費、代理費、「打假」及其他相關費用支出,從管理費用據實列支,不應納入研發費用。企業研發機構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但同時承擔生產任務的,要合理劃分研發與生產費用。

財企[2007]194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可以建立研發准備金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及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列入成本(費用)。

財企[2007]194號第五條規定,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包括研發費用支出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發費用情況等。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時,應當對企業研發費用的使用和管理情況予以關注。

㈥ 什麼樣的企業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急需,謝謝!

稅收優惠政策是各國常用的減輕稅收負擔的措施,在企業發展中優惠政策的有效落實,起到了引導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給企業提供發展空間的作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就是其中之一,該政策的落實可以促進產業升級,提升企業競爭力。如何正確理解研發費加計扣除中的其他相關費用,便是正確運用政策的關鍵。
企業研究開發活動中發生的哪些研發費用允許加計扣除?《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如何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有三個環節,分別為項目確認、項目登記和加計扣除。
項目確認是指企業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的項目,須由當地政府科技部門或經信委進行審核,由其鑒別研發項目是否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2007年度第6號公告)規定的內容,並向企業出具《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
項目登記是指企業取得《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後,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登記並出具《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登記信息告知書》。
加計扣除是指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企業對已經登記的研發項目所發生的研發費,備案後享受稅法規定的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需要說明的是,企業辦理項目確認、項目登記兩個程序時,可以合並處理。
如何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有哪些步驟?
(1)初審。向科技或經貿部門提交初審材料,審核是否屬於研究開發項目。 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本年度研究開發項目初審材料,未通過初審的研究開發項目,不得享受。
(2)鑒證。通過初審的研究開發項目,其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的真實性、合法性與公允性須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鑒證,並出具年度研究開發費用鑒證報告。
(3)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年度研究開發費的加計扣除。企業應在年度納稅申報期內(每年5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材料:①通過初審的企業研究開發項目審查表(附件1);②企業研究開發項目實際發生費用年度匯總表(附件3);③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研究開發費用鑒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