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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簽合同之後有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7-01 07:38:33

『壹』 店鋪的轉讓費是什麼費用

店鋪轉讓費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未到期)徵得房東同意後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餘期限,連同租戶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並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法律規定
1、如果房屋無裝修(或不是租戶出錢裝修)、無設備(租戶原來自購設備)、或無經營項目(指租戶不把經營項目留下),一般不產生轉讓費。但新的租戶如果急於尋找店鋪,也可能願意付出高於房租的代價,這部分也是店鋪轉讓費。

2、門(面)店轉讓費或叫商鋪轉讓費是一種轉讓門店使用權而在轉讓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技術上也分期交付),看起來其起意是下家彌補給上家因轉讓所蒙受的損失的補償,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繼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東」之嫌。也有房東收取的。費用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原、繼承租者對門店本身獲利能力的認知和市場供求關系。一些地段繁華的門店,人流量大,轉讓費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門店,人流量小,轉讓費就低,甚至不需要。

3、目前法律法規方面尚沒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確規定能夠干預此事,一般理解這是商業活動中「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只有通過轉方和承繼方自己討價還價來定:需不需要轉讓費、付多少轉讓費。

4、正確的做法是,把店面業主請來三方一起協商、談判。這裡面就講究一些談判上的技巧。在事情議定後你一定別忘記與對方簽定書面轉讓協議,並另外與業主(還要注意查詢、督辦一下業主方面該出面辦理的店面租賃許可及轉讓手續)簽訂新的店面租賃合同。

『貳』 新買的商鋪房產證需要交哪些費用

一般來說商鋪辦理房產證需繳納的交易費用有:交易手續費、登記費、核檔費、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各城市的繳納費用標准會有差異,具體繳納費用需聯系當地房管局。

一、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3、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6、施工許可證正、副本(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7、開工計劃或政府批文(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8、規劃驗收合格證(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9、竣工驗收備案證及竣工驗收備案表(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10、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及資格證書(帶原件和復印件,收復印件)

11、屬於全體業主共同共有部分,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12、自然人建房質量承諾書(原件)

13、審計報告(原件)

14、房屋測繪報告(原件)

二、其他必要材料

1、契稅:

1997年10月1日前簽署合同的按 6% 收取,1999年7月30日前簽署合同的按 3% 收取,1999年8月1日後簽署合同的建築面積在144/㎡(含本數)以下,且套內建築面積在120/㎡(含本數)以下,且成交單價低於4600元/㎡,且小區容積率在1.0(含本數)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條件的按1.5%,有任何一條件不符則3%。

2、勞務費 :3元/㎡

3、登記費:

100㎡以下的按90元/宗收取,100-200㎡的按100元/宗收取,每增100㎡加收10元

4、測繪費:

50㎡以下的按80元/宗收取,50-100㎡的按120元/宗收取,101-200㎡的按160元/宗收取,201-300㎡的按200元/宗收取

5、印花稅:0.03%

(1)印花稅在辦理完稅證明(或辦證證明)時繳納;

(2)勞務費、登記費、測繪費在辦理交易鑒證證明書時繳納;

(3)以上收費標准只供參考,一切按當地房產管理局最終收費為准。

(2)商鋪簽合同之後有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房產證辦理所需費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築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他稅費具體如下:

1、商品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營業稅——如果房產證下發不滿兩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已經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繳納出售價格與購買價格差額部分的5.5%的營業稅。

2、房改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積乘以1%

如果是標准價或者優惠價的房改房那麼還需要交納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積乘以6%的價款,然後再繳納稅費過戶

3、經濟適用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叄』 商鋪合同契約費是什麼意思

商鋪的合同契約費用即是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肆』 二手商鋪買賣需要交哪些費用

一、賣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應納稅額=(合同價-購買成本-合理費用),按照差額20%的個稅徵收。目前朝陽成本價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價的全額1%徵收個稅;
免稅條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徵個人所得稅;(2)對出售自有住房與購買價無差額的,可根據原購買房產發票免除徵收。
4、土地增值稅(國土局)
應納稅額=成交價的1%
免稅條件:(1)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2)轉讓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3)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4)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5、城市維護建設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費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6、教育附加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優惠價補足為成本價
以優惠價(標准價)購買房產的,需要補足房產價款後,改成房屋成本價: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價上市補交土地出讓金
以成本價購房或轉為成本價的優惠價購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後成商品房
8、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號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價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價與原購房價差額的70%繳納土地收益金。
按經濟適用房管理
房產證上寫有「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字樣,房屋並非經濟適用房,並非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經濟適用房轉讓時需要繳納10%的土地出讓金,而回遷房只需要繳納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將回遷房視為經濟適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遷房、綠化隔離地區)合同價×3%徵收稅費即可。
9、測繪費
各區規定不同,一般200元左右
二、買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2、契稅
(1)普通住宅
個人購買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價×3%徵收;
個人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徵收,即合同價×1%;90-140平米合同價×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徵收。
(2)非普通住宅
成交價(合同價)×3%(超過140平米或50年商業辦公均一樣)

『伍』 商鋪過戶需要那些費用,各是多少

一、買家支付

1、房地產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記費: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

3、權證印花稅:5元/本。

4、印花稅:0.05%

5、契稅:交易價(或評估價)×4%。

二、賣家支付

賣家出售的時候,商鋪不論年限,都要交納以下幾種稅費:

1、房地產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

2、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

3、土地增值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每年加計5%)-有關稅金]×適用稅率。

B、不能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

4、個人所得稅:

據實徵收為(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徵收為轉讓收入×7.5%×20%。

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相當於個人凈收入。

5、營業稅及附加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為(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B、不能提供上手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5%。

C、稅費為差額的5.56%

6、土地出讓金:

商業用途用房,按其網格點基準地價的35%計收;

商業路線價區段路的商業臨街宗地,加收路線價的10%;

辦公用途用房按其網格點基準地價的30%計收。

7、土地出讓金契稅:

按本次徵收土地出讓金價款的3%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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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過戶的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陸』 購買商鋪一般需要交納哪些費用

一般買方需要交的稅費是這樣:主要是3%契稅(商業用房),印花稅0.05%,6元/平方的交易手續費,
其他的雜七雜八的比如房產權證、土地證等工本費非常有限,一般幾十塊的樣子。

當然各個地方收費標准稍有不同,基本不會相差太多。

『柒』 店面買賣需要交什麼稅

法律分析:
一、買家支付
1、房地產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記費: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
3、權證印花稅:5元/本。
4、印花稅:0.05%
5、契稅:交易價(或評估價)×4%。
二、賣家支付
賣家出售的時候,商鋪不論年限,都要交納以下幾種稅費: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
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
土地增值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每年加計5%)-有關稅金]×適用稅率。
b、不能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
個人所得稅:
據實徵收為(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徵收為轉讓收入×7.5%×20%。
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相當於個人凈收入。
營業稅及附加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為(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b、不能提供上手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5%。
c、稅費為差額的5.56%
土地出讓金:
商業用途用房,按其網格點基準地價的35%計收;
商業路線價區段路的商業臨街宗地,加收路線價的10%;
辦公用途用房按其網格點基準地價的30%計收。
土地出讓金契稅:
按本次徵收土地出讓金價款的3%徵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衍生問題:
店面租賃合同可以轉讓嗎?
店面租賃合同在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轉讓。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並轉讓給第三人。同時,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捌』 我和業主簽訂租商鋪合同協議是門前三包,這三包包括物業管理費嗎

不包括。門前三包一般是當地的政策性規定。主要包括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的門前三包責任制。是不包括物業管理費的。需要你和業主就物業管理費單獨說明,一般會在商鋪合同協議裡面單獨有約定的。
法律分析
我們通常所說的門前三包,是指門前三包責任制,包括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這是要求沿街兩側的單位、門面和住戶,負責搞好各自門前及附近的衛生、綠化和秩序。具體含義是,包衛生:每日負責門前衛生的清掃。經常保潔,清除垃圾、無污水、無雜物、無污垢、無油漬或嚴重積塵,遮陽棚要規范、整潔、無破損,保持清潔衛生,保護好前衛環衛設施。包綠化:按鄉鎮綠化統一規劃,負責栽植和保護好樹木、花草無損害,搞好花壇、綠地的管理和保潔;不得在樹干、樹枝上釘釘子和亂掛雜物,協助綠化管理部門管護好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無丟失。包秩序:負責門前無店外、佔道經營、無亂停亂放、無亂搭亂掛、無亂堆亂放、無亂貼亂畫、無亂挖亂建、無亂擺攤設點,不出現有礙公共和市容觀瞻的現象。

法律依據
《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第三條本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遵循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各單位應當承擔以下「門前三包」責任:(一)包環境衛生。負責劃定的責任區內環境整潔,清掃地面,清除痰跡、污物、廢棄物和積水積雪,制止隨地吐痰、亂扔亂倒廢棄物和亂貼亂掛。(二)包綠化。在劃定的責任區內,按照園林管理部門的規劃布置,種植並管護樹木花草,維護綠化設施。(三)包社會秩序。在劃定的責任區內,不亂堆亂放雜物,不亂設攤點,不私搭亂建,不亂停車輛。發現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違反規定的,或者發生打架斗毆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有權予以勸阻、制止,並應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