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房子需要交哪些費用
以下為購買商品房所需要繳納的費用:
商品房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1)買房哪些費用可以報銷擴展閱讀
商品房的價格構成
(一)土地使用權取得費
商品住宅開發經營單位依法通過國有土地出讓、轉讓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為支付的出讓、轉讓費用、拆遷安置補償的凈支出及按規定應交付的有關稅費之和;商品住宅開發經營單位依法通過行政劃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為取得該劃撥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費、拆遷安置補償費及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之和。
(二)住宅開發成本
1、前期工程費。包括水文及工程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建築設計、施工通水、通電、通路及平整場地等費用支出。
2、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費。包括房屋主體部分的土建(含樁基)工程費、水電安裝工程費(含結構和裝修)、設備購置費等。
3、附屬工程費。包括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和列入住宅小區詳細規劃的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指小區用地規劃紅線以內的道路、供水、供電(含一戶一表)、供氣、供熱、有線電視、郵政信報箱、電信、路燈、防盜(含每戶或單元保安門)、綠化、環衛、排污、排水、消防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所發生的設施(設備)及建設費用中,按規定應由商品住宅開發項目負擔的費用。
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包括根據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要求列入小區施工圖預算項目的公共停車
庫(棚)、鍋爐房、水泵房、派出所、居委會、公廁、垃圾轉運站、圍牆等建設費用中,按規定應由商品住宅開發項目負擔的費用。
4、間接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各項費用。
5、其他符合國家規定並與項目開發直接有關的費用。
(三) 住宅開發期間費用
指開發經營單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支出。住宅開發期間費用應按受益項目進行合理分攤。
1、管理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2、財務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為籌措建設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企業籌資發生的其它財務費用。
3、銷售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為銷售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利潤
以上地使用權取得費和住宅開發成本之和為基數計取,屬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住宅,其利潤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屬市場調節價的商品住宅,其利潤率由開發經營單位自行確定。
(五)稅金
指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金按國家規定的稅目和稅率執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不列入組價因素,在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外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
(六)住宅差價
包括樓層差價、朝向差價。樓層差價、朝向差價分別按增減代數和為零的原則,由開發經營單位自行制定,其中屬政府定價的政府指導價的,報價格主管部門確認。
(七)下列費用不得計入商品住宅成本
(一)開發經營單位自用的辦公用房、營業用房等應分攤的各種費用
(二)企業的贊助、捐贈支出以及其它各種與開發經營無關的費用
(三)各種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款
(四)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參考資料:商品房--網路
『貳』 精準扶貧戶進城買房可以享受哪些補貼嗎
1、健康扶貧:
醫療報銷程序及標准:建檔立卡戶新農合報銷比例比一般農戶提高5%,建檔立卡貧困戶住院鄉級報銷90%、縣級80%、市級75%、省級65%;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高額費用患者大病保險再報銷(經基本新農合和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自負超過3萬元以上部分再次給予80%-98%分段遞增報銷,具體比例為0-1萬元報銷80%,1-2萬元報銷90%,2-5萬元報銷95%,超過5萬元報銷98%,報銷金額上不封頂)。
醫療救助(經新農合和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的合規個人自負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救助);50種重大疾病患者和個人年度住院費用累計在15萬元以上的患者進行兜底補償;對建檔立卡戶貧困戶中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46種慢性病的患者,在縣社保局辦理門診慢性病就診手冊的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門診費用不設起付線按照70%的比例進行門診補償。
2、民政:
農村一類低保金每月310元/人,全年3720元/人。
農村二類低保金每月290元/人,全年3480元/人。
農村三類低保金每月84元/人,全年1008元/人。
農村四類低保金每月58元/人,全年696元/人。
3、易地扶貧搬遷:
(1)農村一戶一宅安置的建檔立卡搬遷群眾,住房建設最低補助人均43000元,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8000元、地方政府債券9740元、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長期貼息貸款20260元;縣城購置樓房安置的建檔立卡搬遷群眾,中央預算內資金8000元、地方政府債券9740元、專項建設資金5000元、長期貼息貸款35000元,合計人均57740元全部用於購房補助。
(2)補助標准:2016、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准,1-3人戶補助9萬元,4人戶補助12萬元,5人及以上人口補助15萬元。2018年我縣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農戶住宅工程資金補助標准:集中安置、插花安置人均補助4.3萬元,進城安置人均補助5.774萬元。
4、危房改建:
(1)建設標准:原有主要居住用房均為危房拆除重建時,原有危房必須拆除,新建住房精準扶貧戶人均必須不少於15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口適當調整,其中,1人戶不小於20平方米,2人戶不小於30平方米,3人戶不小於40平方米,3人以上戶人均不少於13平方米但不得超過18平方米。
(2)補助標准: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補助20000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6500元,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3500元。
精準扶貧: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精準扶貧主要是就貧困居民而言的,誰貧困就扶持誰。
(2)買房哪些費用可以報銷擴展閱讀:
施策:
一是進一步被納入國家扶貧開發大局,並重點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說,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下的貧困殘疾人脫貧的頂層設計基本完成。
二是貧困殘疾人數量逐年減少。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貧困殘疾人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得到較好落實。
5年來,有超過500萬的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家庭生產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300多萬有勞動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殘疾人通過實用技術培訓掌握了1門以上的勞動技能,44.5萬貧困殘疾人家庭通過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8.3萬貧困殘疾人通過康復扶貧貸款支持,有效緩解了生產資金短缺的困難。
三是助推了保障貧困殘疾人脫貧制度的建立。國務院制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下稱「兩項補貼」)制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其中「兩項補貼」制度已在全國所有行政區劃內建立,2100萬人次殘疾人從中受益,「兩項補貼」已成為當前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的重大制度支撐。
『叄』 異地買房能夠報銷取暖費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1
『肆』 房產評估費能報銷嗎
視情況而定。
現在,買房貸款、賣房過戶、找中介、進銀行,都需要對房子進行評估。比如購房者需要辦理抵押貸款,銀行要根據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向購房者發放貸款。辦理按揭貸款的評估,需要具有專業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
評估費,一般情況下是房產評估價值的5‰,如果買方需要貸款的情況下則為7‰ 。如果購買的二手房屬於已購公房,買方需要貸款,則應繳評估的相關費用為標的總額的千分之二。如果是不貸款的話,評估費就無需繳納了。若購買的二手房在法律上屬於私房,那麼在買方貸款情況下,則應繳評估的相關費用為標的房產評估價值的千分之七,如果不貸款一般上繳納千分之五。
『伍』 買房需要交哪些費用
買房時需要交納的費用有:
(一)購買房屋的費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稅費: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
(三)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陸』 買房的稅可以報銷嗎
不可以。員工個人購買的商品房是個人資產,屬於個人消費品,發票顯示的購買人也是個人,不得用於報銷,更不得抵扣,發票購買人和購房合同是要對應的,而且購房還涉及其他印花稅等,所以個人出資買房也不可以開具給單位。如果作為福利獎勵給員工,還要另外代扣代繳個稅,也是不可以抵扣的
『柒』 在哈爾濱買房戶口在老家在哈爾濱住院·醫保怎麼報銷
你好,
醫保與戶口無關,只與醫保購買地區有關。
要看你買的是哪種保險,還有住的是幾級醫院。
醫療報銷分農村和城鎮職工:
一、新農合:
1、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60周歲以上老人在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大病補充:大病
2、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二、城鎮職工:
1、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
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
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