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給水廠的水處理費一般多少錢
工藝不同的話成本也不一樣。一般的也要1.5元左右,很多地區現在的原水水質變化,所以水廠有了強化工藝或者是深度處理,成本上升的很厲害,要兩塊多。還有的地區有特殊情況,比如原水公司和自來水公司不是同一個上級,那麼原水就要收取原水費用,那就更多了。居民的交的水費中有一部分是污水處理費,不全是自來水的。
❷ 海水淡化的能耗成本
在海水淡化技術已成熟的今天,經濟性是決定其廣泛應用的重要因素。在國內,成本和投資費用過高,一直被視為是海水淡化難以大膽使用的主要問題,但實際上這是一個認識問題。
世界上常用的淡水取用方式主要有地下取水、遠程調水和海水(苦鹹水)淡化三種。開采地下水作為一個重要的開源措施,工程量小、成本低,這是很吸引人的優點,但地下取水受資源條件限制很大,而且許多地區多年來由於過度開采地下水,已形成地下漏斗,造成房屋傾斜,甚至導致了海水倒灌等環境危害,地下水的開采已經受到制約。
遠程調水,並沒有把工程投資費用以及被引水地區的間接經濟損失計算在內,僅以日常運行費用、管理費計算其成本,這與真正成本相差很大。其實引水工程,除了巨額的投資之外,還要佔用大量耕地,還存在被引水地區的環境危害等問題。如引黃濟青(島)工程,佔地達6.2萬畝,還會造成黃河斷流、植被破壞等生態環境問題,而生態環境的破壞在經濟上是難以估量的。80年代實施的引灤入津工程,時至今日每立方米成本仍達2.3元左右,距離天津市民的用水價1.4元有0.9元的政府補貼。專家預測,南水北調工程實施後,長江水流到北京,按現行不變成本計算,綜合成本在5元/立方米以上,甚至有專家預測每立方米將達20元。美國有資料認為,遠程調水超過40公里,成本將超過海水淡化。
對於海水淡化,能耗是直接決定其成本高低的關鍵。40多年來,隨著技術的提高,海水淡化的能耗指標降低了90%左右(從26.4kwh/m3降到2.9kwh/m3),成本隨之大為降低。目前我國海水淡化的成本已經降至4-7元/立方米,苦鹹水淡化的成本則降至2-4元/立方米,如天津大港電廠的海水淡化成本為5元/立方米左右,河北省滄州市的苦鹹水淡化成本為2.5元/立方米左右。如果進一步綜合利用,把淡化後的濃鹽水用來制鹽和提取化學物質等,則其淡化成本還可以大大降低。至於某些生產性的工藝用水,如電廠鍋爐用水,由於對水質要求較高,需由自來水進行再處理,此時其綜合成本將大大高於海水淡化的一次性處理成本。可見,如果拋開政府補貼等政策性因素而單從經濟技術方面分析,海水淡化尤其是苦鹹水淡化的單位成本實際上是很有競爭力的。
幾種淡水獲取方式的成本比較單位:元/立方米
取水方式平均成本
開采地下水限制開采量
遠程調水引灤入津:2.3元/立方米(直接成本)
南水北調:5-20元/立方米(到北京平均水價)
海水淡化海水:4--7元/立方米(綜合成本)
苦鹹水:2--4元/立方米(綜合成本)
在我國,由於受計劃經濟的影響,長期以來一直沒有良性的水價形成機制,自來水的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政府負擔著巨額補貼,自來水的價格普遍偏低,自來水的價格一般為1.5-2元/立方米,隨著淡化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產業化規模效益的顯現,海水(苦鹹水)淡化的成本將會越來越低。2000年10月朱鎔基總理在南水北調座談會上強調:要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逐步較大幅度提高水價,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隨著淡水資源的日趨缺乏,各個城市節水措施已經出台,實行自來水限量使用,超標加價。由此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一方面海水淡化成本不斷降低,另一方面自來水的價格不斷上漲,兩者將越來越接近,自來水價格甚至將高於苦鹹水淡化的成本,海水淡化的成本問題將得以解決。成本問題的解決將會對海水淡化的廣泛應用及產業化進程產生極大的促進作用。
針對以上述情況,投入大量資金,人力物力對國際上的海水淡化設備、海水淡化工藝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對比,同時根據國內市場需求,經濟承受能力,進行了相關考察。針對我國沿海地區、島嶼、海洋運輸船及大量捕魚船的具體情況,經過多年的研製,終於成功的設計生產出具有自主知識的海水淡化設備(專利)產品,各項技術指標高於國外技術指標,工藝方面進行了優化,這套工藝凝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經過大量的數據採集,樣機設計,原材料的選擇,各種材質試驗對比,在海上現場試驗,改進所發現的問題,在工藝上完善不足,整合為比較完善工藝流程,降低運行成本,整機成本大大低於國外機型,生活水噸水成本已突破3元大關,與自來水價格相當,生飲淡水生產成本也4.8元關,產品成本低於同類企業指標,本系統因沒有採用加葯環節,排出的膿水對環境沒有任何污染。 國家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11)目錄中具體要求條款,我公司已經做在了具體要求的前面,考慮到了這方的要求,工藝已經符合或超過了技術要求內的各項指標,走在了海水淡化同仁的的前端,隨時隨地可以規模化生產,並投放市場,整機操作簡單化,外形小型化,工藝合理化,水質優良化,價格是自來水化,膿水排放零污染化,目前是海水利用率最高化,50-60%淡水出水率,詳細見下面具體介紹。
❸ 一套純凈水設備大概多少錢
純凈水設備(YB-CJS-001)型號:0.5噸/小時----100噸/小時,每個系統大家型號及工藝配置要求,可以參考《鄭州友邦水處理設備技術參數表》根據生產用水水質要求,選擇適合的水處理技術工藝。原水箱——原水泵——多介質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加葯裝置——精密過濾器——一級反滲透系統——中間增壓水泵——二級反滲透系統——用水點
根據型號,材質,配置要求等,標配1噸/小時的純凈水設備在1萬元左右,具體可以根據個人需求,一對一量身定製。
❹ 從水井抽水的成本
就用電泵來抽水成本就是電了,再加上還要個水過濾器,便宜的要2-3年更換一次慮心.價格有高有低,大約價格2000-10000元,如果用量不是太大就用自來水好了.
❺ 依雲露空氣制水機的成本高嗎
依雲露空氣制水機是利用高科技術來實現空氣中取水,並通過一系列的凈水消毒措施,對個人來講,只是消耗了電量,比桶裝水和瓶裝水都要便宜。並且隨著版本的不斷更新,依雲露會製造出更加節能的空氣制水機。
❻ 辦理取水許可證後取一方水多少錢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從濟南市城鄉水務局獲悉,交易價格為0.6元/立方米,交易期限一年。別的地方目前還不知道,詳情請關注官方一手資料。
❼ 打井取地下水成本是多少
給你個參考價1000米左右的溫泉井,雲南的地質環境,報價大概50-20W,但實際成本根據地質情況和工藝不同而不同。理想情況成本也就5-10W
求採納
❽ 在哪能查到鑽地下深水井的成本還有一般深水井的日出水量是多少謝謝
深水井主要用以獲取深層地下水,即地下20米以下的水。: ①鑽探深度為20米—300米。 ②取水量在每小時1—100噸(具體看當地情況和深度)。 ③水溫在17度左右,廣泛用於生產、生活和廠用冷卻。 ④深井隱蔽不佔場地、井口直徑(10-30厘米)、施工條件要求不高,用深井泵提水,可常時常年供水,深井水可代替價格昂貴的自來水。成本:看你打多深,70米就要6000多,30米就要2000多就
❾ 工業污水處理每噸價格
【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看廢水的情況收費,大體分為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比較少,我們每噸自來水裡就有一塊多的排污費,這個費用就是給污水處理廠的。
作為工業水也要看你的水質了,一般三級排放至污水處理廠可能一噸水也要收2-4塊左右了如果是水質更差,比如COD≥700mg/L 生化性一般 TP≥4-5mg/L和氨氮≥20-30mg/l 可能一噸廢水要收費7-9元了。工業廢水成本比生活廢水高,主要因為工業水的二次污染都是屬於危險化學品,同時一般工業水生化性不好僅用常規活性污泥法很難降解,需要加葯這樣成本就會提高,但實際真正運行成本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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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環境,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徵收繳庫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依法進行處罰。
第九條 單位或個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後全部回用,或處理後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排向自然水體的水質標准,且未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不繳納污水處理費;仍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設備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
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設備的,按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計征污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污水處理費。
第十二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暫時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逐步調整到位。
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公共供水企業簽訂代征污水處理費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與其水費收入應當分賬核算,並及時足額上繳代征的污水處理費,不得隱瞞、滯留、截留和挪用。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第十四條 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徵收。
各地區應當加強對自備水源的管理,加大對使用自備水源單位和個人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
第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一般應當按月徵收,並全額上繳地方國庫。
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報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申報用水量(排水量)和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確定污水處理費徵收數額。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具體繳庫辦法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核實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對公共供水企業全年應繳污水處理費的匯算清繳工作。
對因用水戶欠繳水費、公共供水企業核銷壞賬損失的水量,經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不計入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應代征污水處理費的水量。
第十七條 公共供水企業、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單位代征污水處理費,由地方財政從污水處理費支出預算中支付代征手續費,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單位、公共供水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和時限要求徵收或者代征污水處理費,確保將污水處理費征繳到位。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違反本辦法規定,自行改變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對象、范圍和標准。
嚴禁對企業違規減免或者緩征污水處理費。已經出台污水處理費減免或者緩征政策的,應當予以廢止。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依據、徵收主體、徵收標准、徵收程序、法律責任等進行公示。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 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能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地方財政應當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
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污水處理量、污泥處理處置量、排水管網維護、再生水量等服務質量和數量予以確定。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包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范圍和期限、服務數量和質量、服務費支付標准及調整機制、績效考核、風險分擔、信息披露、政府接管、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履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的情況,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按期核定服務費。
財政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應當定期公布污水處理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狀況等信息。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違反規定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質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相應扣減服務費,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可以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績效進行評估,績效評估結果應當與服務費支付相掛鉤並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九條 各地區可以通過合理確定投資收益水平,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項目,提高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各地區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符合要求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並採取特許經營、委託運營等多種服務方式。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包括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和財政補貼資金)實行預決算管理。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情況,編制年度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報經批准後執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決算。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會同排水主管部門可以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納入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預算控制,保障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有效執行。
第三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的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情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或者改變污水處理費徵收范圍、對象和標準的;
(二)隱瞞、坐支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三)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四)不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將污水處理費繳入國庫的;
(五)違反規定擴大污水處理費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繳納義務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❿ 打井取地下水成本是多少
給你個參考價1000米左右的溫泉井,雲南的地質環境,報價大概50-20W,但實際成本根據地質情況和工藝不同而不同。理想情況成本也就5-1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