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開的公司,我是個新手,第一個月所產生的費用該怎麼記帳
新准則下開辦費的會計處理
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新會計准則體系(以下簡稱新准則)在我國的上市公司執行,許多企業(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中央國營企業、深圳市的企業等)也執行了新准則。新准則對開辦費的會計處理相對於行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而言,發生了一定的變化。
從《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與主要帳務處理」(「財會〔2006〕18號」)中關於「管理費用」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與主要帳務處理可以看出,開辦費的會計處理有以下特點:
1、改變了過去將開辦費作為資產處理的作法。開辦費不再是「長期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產」,而是直接將費用化。
2、新的資產負債表沒有反映「開辦費」的項目,也就是說不再披露開辦費信息。
3、明確規定,開辦費在「管理費用」會計科目核算。
4、統一了開辦費的核算范圍,即開辦費包括籌辦人員職工薪酬、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
5、規范了開辦費的帳務處理程序,即開辦費首先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然後計入當期損益,不再按照攤銷處理。
實施新准則後,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嚴格按照新准則的規定進行開辦費的帳務處理。這樣不僅簡化了會計核算,更准確反映了會計信息。對籌建期間的界定,房地產企業應該以從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取得營業執照上標明的設立日期為止較為妥當。
新稅法下開辦費的稅務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新稅法)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在我國實施。新稅法不僅統一了內外資均適用的所得稅法、降低了所得稅稅率,而且在資產處理、稅前扣除等與會計核算密切相關的諸多方面有了重大變化與突破。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而新稅法完全沒有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對開辦費沒有稅前扣除限制?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明確規定,攤銷期限不少於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從上述可以看出,在「長期待攤費用」中並沒有包括開辦費。
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是對《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的解釋與說明的,從中也沒有看出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的任何錶述。由此可見,新稅法對開辦費的稅前扣除沒有限制了。
2008年4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其網站上,權威解答了網友提出的新所得稅法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所得稅司副司長繆慧頻在回答網友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問題時,這樣答復:「新稅法不再將開辦費列舉為長期攤費用,與會計准則及會計制度的處理一致,即企業可以從生產經營當期一次性扣除。」
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於開辦費的稅務處理應該按照新稅法精神,即計入當期損益,並不再作納稅調整。至於將未取得商品房銷售收入以前發生的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分五年稅前扣除的作法,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必須摒棄,以保障房地產企業的正當權益。
綜上所述,新准則下開辦費是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而新稅法下對於開辦費的稅務處理與新會計准則一致,即企業當期一次性稅前扣除開辦費。因此,在「開辦費」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不再分離,二者協調一致了。以後在開辦費方面不存在會計與稅務的差異,當然更不存在納稅調整了。
㈡ 每個月月底會計成本計算結轉的方法,並且舉例說明一下。(具體到怎麼算的)
會計成本主要是料,工費。直接材料在領用的時候開具出庫單,月底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材料成本價格,出庫單有數量,就可得到直接材料的成本。人工一般根據工時統計,根據工時分配到各種產品。製造費用日常發生時歸集。可直接對應到產品的直接對應到產品。不能直接對應的按工時分攤。就可得出本月入庫產品的成本,就是本月入庫庫存商品的成本,採用移動加權平均計算出庫成本,用出庫數量乘出庫單價可得到主營業務成本。
㈢ 月末怎麼結轉成本
月末結轉成本的主要會計分錄如下:
1、月末,結轉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分攤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實做工時或機器工時
某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該產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總額
某產品應分攤的製造費用 = 該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本期製造費用總額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2、月末,結轉完工入庫產品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3、月末,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4、月末,結轉主營業務成本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㈣ 一個月內分批完工的產品如何結轉成本
一個月內分批完工,產品的成本可以平時不結算,那月底一次性結算,按照總成本除以入庫的數量核算單位產品成本。
㈤ 如何將一個月生活費(飲食開銷)控制在1000元之內
准確的說是伙食費控制在一千元之內,那麼就需要先了解生活所在地,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物價水平的高低了,比如說在上海的生活物價跟在老家的生活物價相差好幾倍,當然是不能比較的。
1000元按30天計算每天的生活費是33元,一頓飯的開銷僅限在11塊錢左右,我個人認為在國內一線二線大型城市來說,這個是難做到的。但凡事講究方法,如果做到極致也並非不行,曾經聽過一個朋友講過,他認識的一對夫妻,兩人的收入算是比較高的,但每個月非常限制開銷,目的就是為了在上海買套房,如果按照這樣節儉的方式來做的話,應該也是可以做到的。
晚餐,盡量簡單點清淡點,湯面,粥炒個青菜什麼的,支出也就只有5元左右。
以上是對於每天的伙食節省又不影響營養攝入的方式,這樣劃算下來,每天的生活費支出在25-35元左右。
其實如果不是生活中碰到重大的坎坷,沒有必要在飲食上過於節儉,還是那句話,健康才是革命本錢,身體健康,努力工作,節儉的這些錢很快就能掙回來的。過度的節儉反而不利於長期的身心健康。
㈥ 材料費入成本一個月可否多次結
1、如題所指材料費入成本,一般應理解為領用材料計入生產成本,會計處理如下:
借: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貸:原材料
以上暫不予考慮材料成本差異方面的核算;
2、可見,該材料結轉入成本的處理在當月內可以多次結轉,對於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在月末應一次性結轉當月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3、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再做判斷。
㈦ 生產成本月末如何處理
完工產品的話就結轉到庫存商品里或是產成品里,未完工的在產品的話就和存貨一起核算(登報表的情況下)
㈧ 每個月的成本怎麼計算啊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期末,將「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期末將所有的支出科目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銷售費用
資產減值損失
營業外支出
所得稅費用
㈨ 適合一個月核算一次成本的成本法有哪些
摘要 成本計算方法有6種,具體分為:
㈩ 一個月內怎麼結轉銷售成本
根據的當月銷售的商品結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