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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業成本構成有哪些 2025-05-18 04:16:36
直接人工費用怎麼分配 2025-05-18 04:12:06

如何適用成本計算調節方法

發布時間: 2022-05-13 09:42:14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成本核算的意義在於: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及時提供成本信息;優化成本決策,確立目標成本;加強成本控制,促進成本責任制的鞏固和發展,增強企業活力。

以下8種簡單好用的成本核算方法,請收好~
移動加權平均法
存貨的計價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種存貨計價方法。即企業存貨入庫每次均要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新的平均單位成本, 並以新的平均單位成本確定領用或者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永續制下加權平均法的稱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下庫存商品的成本價格根據每次收入類單據自動加權平均;其計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數量和金額與各次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為基礎,計算出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其計算公式如下: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數量+本次收入商品數量 )
舉例:在第一次發出時,期初是300件,2萬元;8日購入200件,2.2萬元;10日發出存貨400件。則加權平均單價為:4.2萬/500=84元。所以10日發出存貨成本為400*84=33600元。10日余額為100件,8400元。從10日到28日第二次發出做為一個「月」來計算。

期初就是10日的余額100件,8400元,入庫為20日購入300件,2.3萬,合計為400件,3.14萬。28日發出存貨200件。則加權平均單價為:3.14/400=78.5元。所以,28日發出成本為200*78.5=15700元。28日余額為200件,1.57元;30日購進200件,2.5萬。28日到31日為一個「月」計算,沒有發出。所以,31日余額為400件,金額為15700+25000=40700元。

總計,全月採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的發出存貨成本為:33600+15700=49300元。
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出來的商品成本比較均衡和准確,但計算起來的工作量大,一般適用於經營品種不多或者前後購進商品的單價相差幅度較大的商品流通類企業。
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
全月平均法是以本月的期初數量和本月全部進貨數量作為權數,取出本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期初的進貨成本,計算出本月存貨平均單位成本,以此作為基礎算出本月的發出存貨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庫存實際成本。主要適用於生產企業的產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權單價=(月初結存貨成本+本月購入存貨成本)/(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購入存貨數量)
舉例:如果期初有原材料單價5元,數量6個,一次購入原材料實際單價6元,數量5個,那麼當發出原材料時,我們算發出成本的單價則為:(5*6+5*6)/(5+6)=5.45元/個。
在全月平均法下,採用全月平均法使得本期銷貨成本介於早期購貨成本與當期購貨成本之間。這種方法計算得到的銷售成本不易被操縱,因而被廣泛採用。
全月平均法作為一種平均價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價格波動趨勢的影響;存貨計價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內進行。缺點:不利於核算的及時性;與現行成本相比畢竟物價是隨行就市的,有比較大的差異。
先進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發出(領用)以該物料(或該類物料)各批次入庫的時間先後決定其存貨發出計價基礎,越先入庫的越先發出。採用先進先出法時,期末結存存貨成本接近現行的市場價值。
舉例:
例一:假設庫存為零,1日購入A產品100個單價2元;3日購入A產品50個單價3元;5日銷售發出A產品50個,則發出單價為2元,成本為100元。先進先出法假設先入庫的材料先耗用,期末庫存材料就是入庫的材料,因此發出材料按先入庫的材料的單位成本計算。
例二:對銷售而言,先獲得的存貨先銷售出去,使留下存貨的日期越來越近,存貨價值越接近重置價值。在物價上漲時,此法會導致較低的銷貨成本,較多的盈餘。
例如存貨情形如下;1、1月1日進貨10個每個5元,小計50元。2、4月1日進貨10個每個6元,小計60元。3、8月1日進貨10個每個7元,小計70元。4、12月1日進貨10個每個8元,小計80元。

假設在12月31日存貨數量為15個,則期末存貨價值為12月1日10個每個8元小計80元,8月1日5個每個7元小計35元,總計存貨價值為115元。

對電腦數據結構而言,稱為排序的數據進出方式,從一端進,從另一端出,就好像排隊一樣。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企業不能隨意挑選存貨的計價以調整當期利潤;缺點是工作量比較繁瑣,特別是對於存貨進出量頻繁的企業更是如此。同時,當物價上漲時,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後進先出法
與先進先出發正好相反。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期,使當期成本升高,利潤降低,可以減少通貨膨脹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這也是會計實務中實行穩健原則的方法之一。
區別:1、先進先出:發出存貨計價時,堅持先購進先發出的原則進行計價;2、後進先出:發出存貨計價時,堅持後購進先發出的原則進行計價。

上述兩種方法均指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而與存貨本身實際發出先後順序無關。
舉例:

2012年3月1日購買A產品3個,單價:8元/個;2012年3月5日購買A產品9個,單價:7元/個;2012年3月9日購買A產品2個,單價:10元/個;2012年3月發出A產品8個。
這發出的8個A產品計價分別為:(1)先進先出:3*8+5*7=59元;(2)後進先出:2*10+6*7=62元。
註:我國已不允許使用後進先出法進行後續計量。
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亦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它是指對發出的存貨分別認定其單位成本和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要求具體存貨項目具有明顯的標志,而且數量不多、價值較大,如大件、貴重的物品。期末存貨的各種項目,分別確定每種物品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然後相加各種存貨的成本,即為存貨期末全部的成本。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舉例:某工廠本月生產過程中領用A材料2000KG,經確認其中1000KG屬第一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5元;其中600KG屬第二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6元;其中400KG屬第三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8元。
本月發出A材料的成本計算如下:發出材料實際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優點: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

缺點: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適用於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計價。例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計劃成本法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存貨的日常收入、發出和結余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聯系的紐帶,用來登記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額,月末,再通過對存貨成本差異的分攤,將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和結存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進行反映的一種核算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
計劃成本法先要制定計劃價格,按計劃價格發出材料,然後分攤材料差異(成本會計,製造業)。
舉例:物品A,計劃成本120(暫估入賬),實際成本100,計劃和實際相差20(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根據本期銷售凈額乘以前期實際(或本月計劃)毛利率匡算本期銷售毛利,並計算發出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這種計算方法適用於經營品種較多,月度計算成本確有困難的企業。它是一種簡化的成本計算方法,但是全部(或大類)商品的綜合毛利率受影響的因素較多,計算結果往往不夠精確。在採用該法時,一般只在季度的頭兩個月使用,季末則必須用「加權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計算方法來計算和調整,以便在一個季度范圍內使商品銷售成本和期末結存商品金額符合實際。
毛利率=銷售毛利/銷售凈額*100%

銷售凈額=商品銷售收入-銷售退回與折讓

銷售毛利=銷售凈額×毛利率銷售成本=銷售凈額-銷售毛利=銷售凈額×(1-毛利率)

期末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本期銷售成本
舉例:某批發公司2018年4月初A類商品庫存50000元,本月購進50000元,本月銷售收入111000元,發生的銷售退回和銷售折讓為1000元,上月該類商品的毛利率為20%,本月已銷售商品和庫存商品的成本計算如下:

本月銷售凈額=111000-1000=110000元銷售毛利=110000*20%=22000元本月銷售成本=110000-22000=88000元庫存商品成本=50000+50000-88000=12000元
零售價法
零售價格法指按照存貨成本與零售價格的比率估計存貨成本的方法。
它在零售商企業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後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的基礎上使用,也可結合成本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運用。他的核心在於成本與零售價格比率的計算。它的一般在零售商和企業當中比較常見。例如像沃爾瑪,中百倉儲這樣的零售企業。
零售價格法用於零售商為主的企業,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等成本流動假定基礎上運用,也可結合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運用。在美國,零售價格法因公認會計原則和稅法均認可而得到廣泛應用。零售價格法的好處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盤存制下准備月度和季度報表所需的數據。

㈡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怎麼樣才能控製成本最低

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有哪些(中華*會計)1、品種法(1)定義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2)成本對象品種法的成本計算對象為:產品品種。實際工作中,可以將品種法之下的成本對象變通應用為:產品類別、產品品種、產品品種規格。(3)計算方法及要點品種法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要點為:以品種為對象開設生產成本明細賬、成本計算單;成本計算期一般採用會計期間;以品種為對象歸集和分配費用;以品種為主要對象進行成本分析。4)適用范圍品種法適合於大批大量、單步驟生產的企業。如發電、採掘業、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終產品的企業。2、分批法(1)定義以產品批別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2)成本對象產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種很廣義的成本計算方法,在實際工作中,有批號、批次的定義。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確定成本對象:產品品種、存貨核算中分批實際計價法下的批、生產批次、制葯等企業的產品批號、客戶訂單即按照客戶訂單計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業需要並自定義的批(3)計算方法及要點品種法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要點為:以批號、批次為成本計算對象開設生產成本明細賬、成本計算單。成本計算期一般採用自,工期,一般不存在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分配。若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在產品間分配採用定額法。(4)適用范圍單件、小批生產企業、按照客戶定單組織生產的企業因而也稱訂單法3、分步法(1)定義以產品生產階段、步驟作為成本計算對象,計算成本的一種方法。(2)成本對象分步法下的步同樣是廣義的,在實際工作中有豐富的、靈活多樣的具體內涵和應用方式,分步法下之步在實際應用中,可以定義為下列步含義:部門即計算考核部門成本、車間、工序、特定的生產、加工階段、工作中心,上述情況的隨意組合(3)計算方法及要點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體計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這主要是因為它按照生產加工階段、步驟計算成本所導致的。在分步法下,有下列一系列特定的計算流程、方法和含義,分步法成本核算一般有如下要點:按照步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費用、計算成本、成本計算期一般採用會計期間法、期末往往存在本期完工產品、期末在產品,需要採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生產費用。(4)適用范圍:大批大量多步驟多階段生產的企業;管理上要求按照生產階段、步驟、車間計算成本;冶金、紡織、造紙企業、其他一些大批大量流水生產的企業等。4、分類法(1)定義以產品類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費用、計算成本的一種方法。(2)成本對象分類法的成本對象為產品類,在實際工作中,可以定義為:產品自然類別、管理需要的產品類別。(3)計算方法及要點分類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點,可概括如下:以產品類為成本計算對象,開設成本計算單;產品類的成本計算方法同於品種;某類產品的成本計算出來後,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體品種,以計算品種的成本;類中選定某產品為標准產品;定義其他產品與標准產品的換算系統;按照換算系統之比例將類產品的成本分解計算到具體品種產品的成本。(4)適用范圍分類法適合於產品品種規格繁多,並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標准進行分類的企業。如:鞋廠、軋鋼廠等。5、ABC成本法從70年代開始,在一些發達國家開始研究作業成本法(ABC法),現在,已經被很多國家採用。它是一種將製造費用等間接費用不按傳統的(以車間為費用歸集和分配對象)方法,而是以作業為費用歸集和分配的方法,它能夠更加合理地分配間接費用,使成本的計算更加合理。由於它只是間接費用的一種分配方法,因此,企業實際上還要結合其他基本核算方法共同使用。成本管理系統能夠滿足企業成本核算的各種計算方法的選擇,但是,由於各個企業的成本核算還有許多具體的、特殊的要求,有的企業的隨意性還比較大。再此,建議企業在成本核算中,應該選擇適當的成本核算方法,並規范成本的核算過程,減少隨意性,一旦確定一種成本核算方法之後,不要隨意改變。.求高人指教

㈢ 產品成本計算的基本方法各包括哪些方法各自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1.品種法;品種法是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種方法。由於品種法不需要按批計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驟來計算半成品成本,因而這種
成本計算方法比較簡單。品種法主要適用於大批量單步驟生產的企業。如發電、採掘等。或者雖屬於多步驟生產,但不要求計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業,如小水泥、制磚等。品種法一
般按月定期計算產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半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2.分批法。分批法也稱定單法。是以產品的批次或定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分批法主要適用於單件和小批的多步驟生產。如重型機床、船舶、精密儀器和專用設備等。分批法的成本計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個生產周期(即從投產到完工的整個時期)作為成本計算期定期計算產品成本。由於在未完工時沒有產成品,完工後又沒有在產品,產成品和在產品不會同時並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產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3.分步法。分步法是按產品的生產步驟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分步法適用於大量或大批的多步驟生產。如機械、紡織、造紙等。分步法由於生產的數量大,在某一時間上往往即有已完工:的產成品,又有未完工的在產品和半成品,不可能等全部產品完工後再計算成本。因而分步法一般是按月定期計算成本,並且要把生產費用在產成品和半成品之間進行分配。

㈣ 成本計算最基本的方法

成本計算的基本方法有直接成本計演算法、間接成本計演算法、完工成本及未完工成本計演算法。

1、直接成本計演算法: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計算。

2、間接成本計演算法:解決間接費用如何計算成本的方法。製造費用分配的計算一般以生產工時、機動工時、產值、直接成本為標准。

某種產品應負擔的間接費用額 = 該種產品分配標准數×間接費用分配率

3、完工成本及未完工成本計演算法:

(1)約當產量法。約當產量即月末在產品的實際數量按其完工程度折算為相當於完工產品的數量。

(2)定額耗用量比例法。即將各種產品成本按完工產品定額耗用量和在產品定額耗用量的比例分別成本項目計算劃分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的方法。

(3)在產品定額成本扣除法。定額成本是根據消耗定額資料對各加工步驟的在產品和完工 產品確定的單位定額成本。

(二)成本計算的具體方法

1、品種法。按產品品種組織成本計算,適用於大量大批單步驟生產。

2、分批法。按批別產品組織成本計算,適用於單件小批生產的企業及企業新產品試制、大型設備修造等。

3、分步法。按產品在加工過程中的步驟組織成本計算,適用於大量大批連續式多步驟生產企業。又分為逐步結轉分步法和平行結轉分步法。逐步結轉分步法是指按照產品生產加工的先後順序,逐步結轉產品生產成本,直至最後一個步驟算出產成品成本。平行結轉分步法是指按照各步驟歸集所發生的成本費用,最後從各步驟一起將應計入產成品成本的份額結轉出來,再匯總計算產成品成本。

4、分類法。按照類別產品匯集生產費用,計算出各類產品的總成本,然後將總成本按一定標准在該類產品的各種產品間進行分配,計算出各種產品成本。適用於產品品種、規格繁多,並且可以按一定標准將產品劃分為若干類別的製造企業。

㈤ 如何進行成本控制的方法

成本控制是企業根據一定時期預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標,由成本控制主體在其職權范圍內,在生產耗費發生以前和成本控制過程中,對各種影響成本的因素和條件採取的一系列預防和調節措施,以保證成本管理目標實現的管理行為。
一、成本控制的方法
(一)目標成本管理
目標成本法是一種以市場為主、以顧客需求為導向,在產品規劃、設計階段就著手努力,運用價值工程,進行功能成本分析,達到不斷降低成本,增強競爭能力的一種成本管理方法。
目標成本是在產品生產准備前下達給技術、生產等職能部門的產品成本控制目標,即產品在市場上可能接受的銷售價格減去合理利潤和稅金後所能允許發生成本的最大限額。目標成本計演算法的思路是建立一種通過具有競爭性的市場價格的估算而得出的目標成本,以便使人們從期望的競爭狀態回到能保證目標利潤
實現的經營成本和生產效率上來。目標成本計演算法通常以顧客願意支付的價格為基礎確定產品或勞務的成本計算方法。目標成本計算應以顧客為導向,它以顧客認可的價格、功能、需求量等因素作為出發點。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目標成本計算又稱為「價格驅動成本計算」,它與傳統的「成本加成計算價格」相對應。
目標成本計算始於對產品價格的計算。產品價格綜合考慮了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產品的功能、性質及市場競爭力。目標成本管理的關鍵在於確定目標成本,成本預測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①扣除法。首先確定企業的目標利潤,然後再從產品銷售價格中扣除應繳納的產品銷售稅金和本單位目標利潤,其餘額就是需要努力實現的目標成本。
②經驗估演算法,也叫調查研究法。它是對同樣產品,採取同行業先進企業以及本企業的歷史先進水平或上年度的實際成本,結合在計劃期內各種變化的因素進行分析研究,根據預測成本降低的可能性及其保證程度,估算出產品目標成本。
③高低點法。根據成本習性將企業成本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用一定時期歷史資料的最高業務量與最低業務量的總成本之差與兩者業務量之差進行對比,先求出單位變動成本,然後再求得固定成本總額的方法。④回歸分析法。根據過去若干期的成本資料,利用最小二乘法,計算出回歸直線,確定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然後再講行成本預測.
目標成本法的執行,與產品生命周期密切相關,特別是在產品規劃、設計、生產階段,目標成本法的作用更加明顯。具體包括下面幾步:
第一,產品規劃階段。由企業產品開發委員會對市場的產品需求狀況和消費傾向等問題進行調研。
第二,產品設計階段。在此階段,目標成本法強調價值工程法的運用。根據產品規劃書,設計出產品原型。結合原型,把成本降低的目標分解到各個產品構件上。
第三,試生產階段。在試生產階段一旦發現產品成本超過目標成本要求,就得重新返回設計階段,運用價值工程進行再次改進。只有在目標成本達到的前提下,才能進入最後的生產。
最後,生產階段。進人生產階段後,目標成本法轉向成本維持,保證正常的生產條件,維持既定的水平成本。
(二)作業成本管理
作業成本法又叫作業成本計演算法或作業量基準成本計算方法,是以作業為核心,確認和計量耗用企業資源的所有作業,將耗用的資源成本准確地計入作業,然後選擇成本動因,將所有作業成本分配給成本計算對象(產品或服務)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作業成本法的指導思想是:「成本對象消耗作業,作業消耗資源」。作業成本法把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包括期間費用)作為產品(服務)消耗作業的成本同等地對待,拓寬了成本的計算范圍,使計算出來的產品(服務)成本更准確真實。作業是成本計算的核心和基本對象,產品成本或服務成本是全部作業的成本總和,是實際耗用企業資源成本的終結。
(三)責任成本控制
責任成本是指特定的責任中心(如某一部門、單位或個人)在其所承擔的責任范圍內所發生的各種耗費。從實質上來說,責任成本制度是企業內部的一種管理制度。具體說,就是要按照企業生產經營組織系統,建立責任成本中心,按成本責任的歸屬進行成本信息的歸集、控制和考核,從而將經濟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各單位和具體執行人。責任成本控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建立責任中心。實行責任成本制度,要求企業根據其組織結構特點按照分工明確、權責分明、業績易辨的原則,合理劃分責任中心。責任中心可從不同角度劃分,西方責任會計中劃分的責任單位主要是利潤中心、成本中心和投資中心。我國責任會計理論對責任單位也有不同的劃分形式,從責任會計核算與控制內容劃分,可將責任單位分為成本費用責任單位、利潤責任單位、成本資金責任單位和收入資金佔用單位。
(2)建立內部結算制度。內部結算是指在企業內部模擬銀行結算方式,對各責任單位的經濟事項運用貨幣形式進行交換的管理方式。建立這種制度的目的,是為企業內部各責任中心之間轉移產品或勞務確定合理的內部價格,為各責任中心考核提供依據。建立內部結算制度的關鍵是制定內部結算價格和選擇內部結算方式。
(3)編制責任預算。責任預算是企業總預算在各個責任中心進行合理劃分而編制的預算。作為責任會計的重要環節,責任預算具有重要作用,它是控制企業及各責任單位活動的標准,是考評各責任單位業績的依據,也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手段。
(4)進行責任控制。責任控制是責任會計的重要內容之一,是以各責任單位的責任指標為基礎,以責任預算為依據,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收入、成本、利潤、資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控制。各責任中心應實行自上而下的控制,各責任中心也應加強自我控制。
(5)建立健全責任成本核算制度。為了及時報告責任中心責任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企業應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責任成本核算制度。
(6)進行責任考核。可以根據責任中心的業績報告,分析與其責任預算的差異,並查明原因,實行獎懲。通過評價和考核,可以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存在的缺陷,為下一期預算編制提供參考資料。責任成本考核應公平合理,不但能激勵各責任中心的積極性,也能通過適當的懲罰約束和控制不當行為,以實現責任中心權責利的統一。
(四)標准成本控制
標准成本法亦稱標准成本系統、標准成本會計,是指圍繞標准成本的相關指標而設計的,將成本的前饋控制、反饋控制及核算功能有機結合而形成的一種成本控制系統[150]。標准成本系統最初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隨著其內容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被西方國家廣為採用,目前已成為企業Et常成本管理中應用最為普遍和有效的一種控制手段。
標准成本具有以下特點:以產品成本為對象,融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為一體,突出成本控制在系統中的核心地位;成本差異揭示及時,按管理區域分類計算、分析和控制各種差異,責任分明;不強調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反映成本差異旨在改進管理,降低消耗。
一個完整的標准成本系統,主要有標准成本的制訂、成本差異的計算與分析和成本差異的處理三部分組成。實施標准成本系統一般有以下幾個步驟:
①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結合生產特點制定成本中心;
②正確制定單位產品標准成本(成本標准);
③揭示實際消耗與成本標準的差異;
④根據實際產量和成本標准計算產品的標准成本;
⑤積累實際成本資料並認真匯總計算實際成本;
⑥通過標准成本和實際成本的比較,算出標准成本的差異,分析成本差異的原因;
⑦進行標准成本及成本差異的賬務處理(納入會計簿記體系的單位才有);
⑧向成本負責人提供成本控制報告,評價考核各責任部門、人員的業績。
二、成本控制的步驟
雖然控制對象各有不同,控制工作的要求也各不一樣,但控制工作的過程基本是一致的,大致可分為四個步驟:
(1)確定控制標准,即確定評定工作績效的尺度。管理者應以計劃為基礎,制定出控制工作所需要的標准。
(2)衡量工作成效,即通過管理信息系統採集實際工作的數據(與已制定的控制標准中所對應的要素),了解和掌握工作的實際情況。在這一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獲取信息的質量問題,做到信息的准確性、及時性、可靠性、適用性。
(3)分析衡量的結果,即將實際工作結果與標准進行對照,找出偏差並分析其發生的原因,為進一步採取管理行動作好准備。這是控制中最需理智分析的環節,是否要進一步採取管理行動就取決於此。若分析結果表明沒有偏差或只存在「健康」的正偏差,那麼控制人員就不必再進行下一步,控制也就到此為止了。
(4)採取管理行動,糾正偏差。糾正偏差的方法不外乎兩種:要麼改進工作績效,要麼修訂標准。
三、成本控制的原則
(一)經濟原則
經濟原則是指因推行成本控制而發生的成本,不應超過因缺少控制而喪失的收益。
1.實用性:成本控制要能起到降低成本、糾正偏差的作用,具有實用性;——成本控制系統應能揭示何處發生了失誤,誰應對失誤負責,並能確保採取糾正措施。
2.例外管理:對正常成本費用支出可以從簡控制,而格外關注各種例外情況;
3.重要性:對成本細微尾數、數額很小的費用項目和無關大局的事項可以從略;
4.靈活性:成本控制系統應具有靈活性。面對出現的預見不到的情況,控制系統仍能發揮作用。
(二)因地制宜原則
成本控制系統必須個別設計,要適合特定企業的特點、適合特定部門的要求、適合職務與崗位責任要求、適合成本項目的特點。
(三)全員參加原則
有效控製成本的關鍵,是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
(四)領導推動原則
成本控制涉及全體員工,並且不是一件令人歡迎的事情,必須由最高當局來推動。

㈥ 成本調整法的成本調整法的實際運用

例如:某一生產企業為保證其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必須有可供一年生產用的庫存材料。1999年,該企業共進貨6次,在1999年底,該廠銷售產品10000件,假定該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為30元,除材料費用外,其他費用開支每件5元,我們來分析一下採用哪種計算方法對企業最有利: 次數 進貨數量 單價 總價 第一次 5000件 15元 75000元 第二次 6000件 16元 96000元 第三次 2500件 20元 50000元 第四次 8500件 21元 178500元 第五次 5000件 18元 90000元 第六次 7000件 20元 140000元 假定該廠本年年初無結存進貨材料,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與年度銷售數量一致,則各種方法下的成本計算及稅額計算如下:
採用先進先出法,有關計算為:
本期材料成本=15*5000+16×5000=155000(元)
其他費用=5×10000=50000(元)
本期生產成本=155000+50000=205000(元)
由於本期產品全部銷售,放產品的生產成本與產品銷售成本一致,即產品銷售成本為205000元。
產品銷售收入=30×10000=300000(元)
假如該廠無其他調整事項,則:
應納稅所得額=300000-205000=95000(元)
應納所得稅額=95000×33%=31350(元)
採用後進先出法,有關計算為:
本期材料成本=20+7000+18×3000=94000(元)
其他生產費用=5×10000=50000(元)
本期生產成本=194000+50000=244000(元)
本期產品銷售成本與本期生產成本一致。
產品銷售收入=30×10000=300000(元)
假如該廠本期無其他調整事項,則:
應納稅所得額=300000-244000=56000(元)
應納所得稅額=56000×33%=18480(元)
採用加權平均法,有關計算如下:
本期進貨材料單價=(7500+96000+5000+178500+90000+140000)/(5000+6000+25000+85000+5000+7000)=18.51(元)
本期材料成本=18、51×10000=185100(元)
其他生產費用=5×10000=50000(元)
本期生產成本=185100+50000=235100(元)
由於本期產品全部對外銷售,故產品銷售成本數額與本期生產成本數額一致。
本期產品銷售收入=30×10000=30000(元)
假如該廠本期無其他調整事項,則;
應納稅所得額=300000-235100=64900(元)
應納所得稅額=64900×33%=21417(元)
顯然,在這個例子中先進先出法計算材料成本使企業產品銷售所承擔的稅負最重,納稅額最多,加權平均法次之,後進後出法稅負最輕、最少。
當然,這個例子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先進先出法與後進後出法本身不一定哪個更好,這主要看企業如何運用,在這個例子中用後進後出法比用先進先出法的稅負要低,主要是因為最後一批材料價格高於第一批價格。企業完全可以從自身需要出發,選擇使自己受益最大的計算方法。 對於納稅企業來說,採用什麼樣的折舊方法在理論上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在利潤率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的固定資產總是要補償的,只是不同的折舊方法所產生的補償時間有早晚之分罷了。但是,實際生活中的情況並不是這樣,由於不同折舊方法造成的年折舊提取額的不同直接關繫到利潤額受沖減的程度,因而造成累進稅率制度下納稅的差異,從下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這種差異:
例如,當企業固定資產原值為110萬元時,使用期限為10年,預計殘值為15萬元,預計清理費用為5萬元。該企業10年內未扣除折舊的年利潤維持在20萬元。稅率為超額累進稅率,具體稅率同前面述及的材料計演算法。
當該企業採用平均年限法時:
年折舊額=[110萬元-(15萬元-5萬元)]÷10年=10萬元
年折舊率=10萬元÷110萬元=9%
扣除折舊後的年利潤為:
20萬元-10萬元=10萬元
年應納稅額為:
(10萬元-3萬元)×27%+3萬元×18%=4.21萬元
稅負水平為:
4.21萬元÷10萬元×100%=42.1%
當採用快速折舊法提取折舊時,比如前5年利潤全部作為折舊提取。即前5年納稅額利稅負均為零,那麼後5年的年納稅額和稅率完全相同,年利潤額均為20萬元,年應納稅額均為:
(20萬元-10萬元)×33%+(1萬元-3萬元)×27%+3萬元×18%=5.73萬元
年稅負為:
5.73萬元÷20萬元×100%=28.65%
用10年平均後5年的納稅額和稅負,則10年平均納稅額為:
5.73萬元×5÷10=2.86萬元
10年內平均稅負為:
2.86萬元÷10萬元×100%=28.6%
從計算結果可以看出,平均使用年限法使企業承擔的稅負比快速折舊法要略輕一點。這是因為,平均使用年限法使折舊額攤入成本的數量平均,從而能有效地控制某一年內利潤過於集中,而另外年份內利潤驟減的現象出現,因此稅負較輕。而快速折舊法,由於把利潤收入集中在後5年,使後5年的利潤收入與前5年形成較明顯差距。
因此,後5年實現的超過10年年平均利潤的那部分收入必然要承擔較重的稅負,從而使企業納稅額增加,稅負加重。
通過分析可以提出結論:無論是折舊還是利潤,凡是大起大落的變化,其所承受的各類損失就重;凡均衡、穩定地發展,就可避免一些損失,特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例如,某生產加工企業由於不同季節對生產費用的要求標准不同,每個季度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同。
該生產加工企業一年內銷售收入分別為:
一季度45000元、二季度32000元。
三季度48000元、四季度49000元。
該生產加工企業一年內各項費用分別為:
一季度27000元、二季度25500元。
三季度32500元、四季度30500元。
該生產加工企業適用稅率為:
每季利潤收入在7500元以下,稅率18%
每季利潤收入7500~25000元,稅率27%
每季利潤收入2.5萬元以上,稅率33%
A.企業採用實際費用分攤時,第一季度利潤收入為:
(45000-27000)=18000(元)
應納稅額:
(1800-7500)×27%+7500×18%=4200(元)
稅負為:
4200元/18000元×100%=23.33%
二季度利潤收入為:
32000-25500=6500(元)
應納稅額為:
6500×18%=1170(元)
稅負為:
1170元/6500元×100%=18%
三季度利潤收入為:
(48000-32500)=15500(元)
應納稅額為:
(1550-7500)×27%+7500×18%=3510(元)
稅負為:
3510元/15500元×100%=22.64%
四季度利潤收入為:
49000元-30500元=18500元
應納稅額:
(1850-7500)×27%+7500×18%=4320(元)
稅負為:
4320元/18500元×100%=23.35%
該年內該企業的利潤總收入為:
18000+6500+15500+18500=58500(元)
納稅總額為:4200十1170+3510+4320=13200(元)
總稅負為13200元/58500元×100%=22.56%
B.當採用平均分攤法時,情況就會發生變化,平均分攤法一般是將一定時期內費用發生額與利潤分攤,使單位產品銷售收入所含費用和利潤均等。依照這一做法,該加工廠的每次銷售收入所實現的利潤及所納稅額就會發生變化。
平均單位銷售收入所含費用的額變為:
27000+25500+32500+30500/45000+32000+48000+49000=0.663元
第一季度利潤收入為:
45000-(45000×0.663)=15165(元)
應納稅額為:
(15165-7500)×27%+7500×18%=3419.5(元)
稅負為:3419.5元/15165元×100%=22.55%
第二季度利潤收入為:
32000-(32000×0.663)=10784(元)
應納稅額為:
(1078-7500)×27%+7500×18%=2236.7(元)。
稅負為:2236.7元/10784元×100%=20.74%
第三季度利潤收入為:
48000-(48000×0.663)=16176(元)
應納稅額為:
(1617-7500)×27%+7500×18%=3692.5元
稅負為:3692.5(元)/16176元×100%=22.83%
第四季度利潤收入為:
49000-(49000×0.663)=16513(元)
應納稅額為:
(1651-7500)×27%+7500×18%=3783.5(元)
稅負為:3783.5元/16513元×100%=22.91%
全年共得利潤收入為:
15165+10784+16176+16513=58638(元)
全年共納稅額為:
3419.5+22367+3692.5+3783.5=13132.2(元)
總稅負為:13132.2元/58638元×100%=22.39%
C.不規則攤銷法。這是指生產者根據自己需要進行的費用攤銷,因而它無什麼共同規律可言,但更加靈活。當企業獲利過高時,為降低所適用的稅率,往往使成本中所含費用過高,以沖減利潤;當企業利潤低的時候則少攤,以達到避稅的目的。當然這種情況是較少見的,因為企業所得稅是按年徵收的。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平均費用分攤法是抵消利潤。減少納稅的最佳選擇,只要生產經營者不是短期經營,而是長期從事某一種經營活動,那麼將一段時期內(如五年)發生各項費用進行最大限度地平均,那麼就可以將這段時期獲得的利潤進行最大限度地平均,這樣就不會出現某個階段利潤額及納稅額過高的現象,從而實現合理而有效地避稅。

㈦ 成本核算都有哪幾種方法

1、品種法

2、分批法

3、逐步結轉分步法

4、平行結轉分步法

5、作業成本法

6、分類法

對一個企業來講,要計算企業的主要產品成本,要根據生產特點和生產組織方式選擇採用一種最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但這一種成本計算方法並不一定能滿足該企業成本計算和成本管理的全部需要。

(7)如何適用成本計算調節方法擴展閱讀:

成本核算的目的:

1、構建全面的企業成本管理思維,尋求改善企業成本的有效方法。

2、跳出傳統的成本控制框架,從公司整體經營的視角,更宏觀地分析並控製成本。

3、掌握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及各自的優缺點,根據情況的變化改良現有的核算體系。

4、掌握成本分析的主要方法,為決策者提供關鍵有效的成本數字支持。

㈧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成本計算方法有6種,具體分為:

1、品種法是以產品品種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方法。它是工業企業計算產品成本最基本的方法之一,主要適用於大量大批生產的簡單生產或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驟計算成本的復雜生產。

2、分批法是按照產品批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適用於單件、小批生產類型的企業,主要包括:

(1)單件、小批生產的重型機械、船舶、精密工具、儀器等製造企業。

(2)不斷更新產品種類的時裝等製造企業。

(3)新產品的試制、機器設備的修理作業以及輔助生產的工具、器具、模具的製造等,亦可採用分批法計算成本。

3、逐步結轉分步法也稱順序結轉分步法,它是按照產品連續加工的先後順序,根據生產步驟所匯集的成本,費用和產量記錄,計量自製半成品成本,自製半成品成本隨著半成品在各加工步驟之間移動而順序結轉的一種方法。

逐步結轉分步法成本計算對象是最終完工產品和各步驟的半成品。

4、平行結轉分步法是各生產步驟只歸集計算本步驟直接發生的生產費用,不計算結轉本步驟所耗用上一步驟的半成品成本;各生產步驟分別與完工產品直接聯系,本步驟只提供在產品成本和加入最終產品成本的份額,平行獨立、互不影響地進行成本計算,平行地把份額計入完工產品成本。

平行結轉分步法成本計算對象是最終完工產品。

5、作業成本核演算法又稱ABC成本法,作業成本法把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包括期間費用)作為產品(服務)消耗作業的成本同等地對待,拓寬了成本的計算范圍,使計算出來的產品(服務)成本更准確真實。

作業是成本計算的核心和基本對象,產品成本或服務成本是全部作業的成本總和,是實際耗用企業資源成本的終結。

6、分類法是按照類別產品匯集生產費用,計算出各類產品的總成本,然後將總成本按一定標准在該類產品的各種產品間進行分配,計算出各種產品成本。

分類法適用於產品品種、規格繁多,並且可以按一定標准將產品劃分為若干類別的製造企業。

(8)如何適用成本計算調節方法擴展閱讀:

計算成本應遵循的原則。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則。指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2、可靠性原則。包括真實性和可核實性。

真實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與客觀的經濟事項相一致,不應摻假,或人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實性指成本核算資料按一定的原則由不同的會計人 員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結果。真實性和可核實性是為了保證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確可靠。

3、相關性原則。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時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為管理當局提供有用的信息,為成本管理、預測、決策服務。及時性是強調信息取得的時間性。及時的信息反饋,可及時地採取措施,改進工作。而這時的信息往往成為徒勞無用的資料。

4、分期核算原則。企業為了取得一定期間所生產產品的成本,必須將川流不息的生產活動按一定階段(如月、季、年)劃分為各個時期,分別計算各期產品的成本。

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須與會計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這樣可以便於利潤的計算。

5、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費用,不論是否已經支付,都要計入本期成本;不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費用,雖然在本期支付,也不應主考試本期成本,以便正確提供各項的成本信息。

6、實際成本計價原則。生產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要按實際耗用數量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完工產品成本的計算要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雖然原材料、燃料、產成品的賬戶可按計劃成本加、減成本差異,以調整到實際成本。

7、一致性原則。成本核算所採用的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後連貫,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則。對於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為重點,力求精確。而對於那些不太重要的瑣碎項目,則可以從簡處理。

㈨ 企業如何選擇正確的成本計算方法

成本控制,是指運用以成本會計為主的各種方法,預定成本限額,按限額開支成本和費用,以實際成本和成本限額比較,衡量經營活動的成績和效果,並以例外管理原則糾正不良差異,以提高工作效率,實現以至超過預期的成本限額。合適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是成本控制的基礎,是向管理當局提供決策信息、降低成本費用的重要前提。本文在總結主要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的優缺點的基礎上,以某機械企業的實際例子說明應該,做好成本控制。
一、主要成本管理方法優缺點按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和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劃分口徑和損益確定程序的不同可分為完全成本計演算法和變動成本法。完全成本法符合財務會計中的產品成本概念和會計制度對外報告的要求,缺點是不能滿足企業決策、計劃和控制的需要。運用變動成本法時,將固定製造費用列入期間成本,簡化了間接費用的分配過程,有利於強化成本控制和監督。將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指標分解落實到各個責任單位,調動各部門降低成本的積極性。因此變動成本法更利於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
按固定製造費用、輔助生產等間接費用分配方法的不同,可分為以產量為基礎的成本計演算法和作業成本法。以產量為基礎的成本計演算法的主要優點是比較簡單,在產量是主要成本驅動因素的傳統加工業中,該方法比較適用。但是在現代的製造過程中,許多製造費用、輔助生產等間接成本並不與生產數量相關,在此情況下,以產量為基礎對間接費用進行分配必然會造成成本信息失真。作業成本法較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以作業為核算對象,通過成本動因來確認和計量作業量,進而以作業量為基礎分配間接費用。特別是在非產量相關製造費用所佔比重較大的高科技領域,可以較精確地計算出產品成本,為經營決策提供較為可靠的信息。作業成本法可以靈活地根據用戶、管理責任范圍來分析成本,為長期變動產品成本提供可靠的指標,有利於戰略層次的決策和管理。作業成本法的主要缺點是分配間接費用比較復雜,會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
按成本計算的流程不同,可分為分批法和分步法;按成本計算的時態可分為事先進行的估計成本計算、事後進行的實際成本計算和介於兩者之間的標准成本計算;按成本計算對象的類型不同可分為業務成本計算、責任成本計算和質量成本計算;按成本計算規范性的不同可分為常規成本計算和特殊成本計算。以上成本計算方法是適應不同的管理要求而產生的,各有其優缺點和適用范圍。各企業都需找出適合自身的成本管理及控制方法。本文以某大型中外合資的機械企業(A公司)的成本管理實踐為例,作些分析。該公司吸取以上各種成本計算和管理方法的優點,克服其缺點,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經過多年的探索,推出了一種非常行之有效的成本計算與管理方法——聚優成本管理法。
二、聚優成本管理法的理論基礎及應用1、理論基礎
A公司的主業是工程機械製造業,標准型產品較多,採用變動成本法能夠比較好地進行控制和決策,因此變動成本法理論在聚優成本管理法上佔有很大的比重。既然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各有優勢和劣勢,不如兩者兼用,取長補短,既提供完全成本法的資料,又提供變動成本法的資料。由於作業成本法能夠比較准確地分配間接費用,就拋棄原先以產量為基礎計算成本的方法,採用作業成本法在產品間分配間接費用,從而為決策和控制提供更為准確的成本信息。ERP系統在A公司管理中已被廣泛使用,大大減少了實現以上目標的工作量,為聚優成本管理法博採眾長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持。該方法除了吸取了管理會計及成本會計中的部分理論精髓以外,還在控制標準的制定、短期經營決策等方面借鑒了市場營銷管理、生產與運作管理及人力資源管理部分理論知識。
2、基本概念
(1)標准變動毛利=銷售收入-標准變動成本-變動營業費用。銷售收入專指某一種機型的產品銷售收入,標准變動成本則包括該產品的直接材料成本、直接輔助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以及變動製造費用。直接材料和直接輔助材料在物料清單上標明。如果在會計年度內,由於價格變化而產生了材料成本差異,在聚優成本管理法下記入其他變動成本中。直接人工是生產車間從事產品生產的一線工人的工資費用,包括工資和福利費用。製造部門的領導及其他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用不屬於直接人工成本,被列入固定製造費用。變動製造費用是公司中為組織和完成生產過程而發生的與產品產量基本上成正比例關系的各項費用。變動營業費用是與銷售量直接相關的費用,主要是營業獎勵費和服務代理費等。
(2)息稅前盈餘=標准變動毛利-其他變動成本-固定成本-壞賬損失+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固定成本按照是否發生在生產過程中可分為兩大類:生產性固定成本為固定製造費用,非生產性固定成本為固定營業費用和固定管理費用。在向政府部門、股東、債權人等外部使用者報送財務報表時,需按照會計准則和其他相關法規的要求,將生產性固定成本分配到產品製造成本中去。利用以上等式計算的成本和利潤主要是為了滿足控制與決策等公司內部管理事項的需要。在聚優成本管理法下,固定成本直接沖減當期利潤,因而比較容易引起管理當局對它的關注。聚優成本管理法特別強調對債權的管理,所以把壞賬損失作為一個單獨項目列示在其利潤計算公式中。主要原因是A公司的產品單位價值比較大,首付款一般為30%,付款期大多數在1年以上,很容易發生壞賬損失。一旦發生壞賬,對企業的利潤影響比較大。
(3)凈利潤=息稅前盈餘-利息-所得稅。利息也作為一個單獨項目列示出來,主要原因是工程機械行業佔用資金比較大,降低籌資成本是控制費用支出的重要內容。
為了提供確切的成本及費用控制信息,聚優成本管理法要求建立標准成本控制系統和預算管理制度,通過分析實際成本與標准成本、實際費用與預算的差異來加強控制。利用以上等式所計算的成本、費用、利潤、成本差異及預算差異數據基本上屬於管理會計的范疇,主要向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報告,為加強內部控制,組織科學的決策提供依據。

㈩ 訴訟過程中,如何適用成本計算調解方法

按相關規定。如果適用了簡易程序,調解成功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相關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