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建工程中都要涉及到哪些會計科目如何做分錄
一、在建工程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建築工程
(二)安裝工程
(三)技術改造工程
(四)其他支出
二、工程發生的工程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有關測試費用,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工程的實際成本。
工程應負擔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借記在建工程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
賬務處理
(一)企業外包的在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本企業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在建工程
2. 建築工程的建設成本包括哪些支出
建設成本是指項目單位在基本建設活動中發生的應計人工程項目成本的全部投資支出,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他投資支出組成。
(一)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所發生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
1. 建築工程是指按照設計要求,以建築材料建造、形成建築物的實體工程。主要包括房屋、構築物主體工程以及附屬配套工程。
2. 安裝工程是指附屬於建築物等主體工程中需要安裝形成的工程,主要包括供電、供水、供暖、消防、通風、電梯、智能弱電、防雷以及其他不能獨立構成資產價值的安裝工程。
3. 採用「包工包料」方式的工程直接成本是項目單位根
據承包合同與施工方實際結算的價款;「包工不包料」方式工程的直接成本是項目單位根據承包合同與施工方的實際結算的只含人工、機械部分的價款,再加上項目單位提供的材料、設備價款。
(二) 設備投資支出指項目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所購置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成本包括設備的買價、運輸費、關稅、安裝費、采購保管費等。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傢具、模具等作為設備投資支出,要實行單獨分類管理。
(三) 待攤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單位按照建設內容所發生的應分攤計入分類項目建築成本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
1. 項目管理費,是指項目單位為建設項目,從籌建之曰起到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所發生的管理費用支出,主要包括項目管理人員工資、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差旅費、交通費、辦公費、印刷費、會議費、招待費、水電費、物業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理費、其他費用。
2. 可行性研究費,是指為項目建設所進行的可行性調查研究的費用,包括初步可行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過程中發生的全部直接費用。
3. 勘察設計費,是指項目勘察和設計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勘察費用、設計費用、圖紙審查費用等。
4. 環境評價費,是指按照環保法規定所進行的項目建設前進行的環境保護評價的費用。
5. 研究試驗費,是指項目建造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所進行的研究試驗全部費用,包括研究的人員經費、材料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
6. 土地使用權費,是指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發生的全部費用。根據土地使用權取得的不同來源確定土地使用權費用:從二級土地交易市場上拍賣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費用為實際支付的拍賣價款;從土地管理部門取得劃撥土地的為實際支付的費用;自行徵用土地的為征地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主要有徵用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建築物拆遷補償費、安置費等。
7. 防空費,是指按照人民防空法規定向防空部門繳納的防空費用。項目單位按照規定要求,在建築物內建造符合要求的防空設施,可以不繳防空費。
8. 招投標費,是指招投標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標書製作費、公告費、代理費、評標費等。
9. 監理費,是指按監理合同支付給監理公司的費用。
10. 工程保險費,是指建築工程和設備實行商業保險所支付的費用。
11. 中介機構勞務費,是指支付給社會中介機構的概算、預算、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費用,以及聘請中介機構從事項目過程管理所支付的勞務費用。
12. 法律服務費,是指支付的律師顧問費、合同公證費、訴訟費等。
13. 電力貼費,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電力部門變壓器用量貼費。
14. 白蟻防治費,是指支付給白蟻防治部門的白蟻防治費用。
15. 稅金,是指項目單位直接按規定繳納的屬於項目支出稅金,包括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
16. 財務費用,是指項目建設期間所發生籌資和結算費用,包括債券發行費用和利息、銀行借款利息、外幣匯兌損失、銀行結算手續費等。
17. 違約賠償損失,是指項目單位因合同等違約而支付給合同相對方的損失賠償款。
18. 其他待攤支出,指未包括上述的其他待攤投資支出。
(2)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建設成本是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所耗費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貨幣支出總和。包括:列入工程概 (預) 算,構成投資完成額的各項費用,和不列入工程概 (預) 算、不構成投資完成額,但實際發生時允許列支的費用,不包括非基本建設性質的與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沒有直接聯系,而應由各企業、事業單位的專項基金開支的各項費用。建設成本按其構成可分為: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應核銷其他支出等。
建設成本的管理和核算,可按建設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分別進行,由建設單位全面負責,做好下列各項工作:
(1) 認真進行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充分論證建設的必要性、技術上的可行性、經濟上的合理性。
(2) 加強建築安裝工程成本、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支出的管理。
(3) 建設工程完工後,應及時核實和計算建設成本,並將設計概(預)算與實際成本對比,考核分析成本超支或節約的原因。
建設成本集中反映了進行基本建設活動的經濟效果,是考核工程概(預)算執行情況,衡量建設單位工作好壞的一個重要的綜合性指標,是確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核銷基本建設支出的依據。
3. 在建工程明細科目有哪些
(一)相關二級明細科目至少應反應的內容
以自建復雜的在建工程為例,在建工程二級明細科目至少包括進度款(預付款)、設備、材料、三通一平、土建安裝、利息支出、人工工資、土地使用權、其它費用等。不同的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
(二)主要應設置的二級明細科目說明
1.建議設置「進度款(預付款)」,而不是在。預付(應付)賬款「中反映。主要是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匯總反映工程成本的實際發生情況(企業一般進度款是根據工程進度支付),同時准確反映企業工程資金流出信息,便於和客戶對賬。
2.建議不再設置「待攤支出」,而是將其細分至相關二級明細科目「其他費用」內。因為具體操作中還有其它「隱性」待攤支出,如小額材料、部分土建安裝費用、利息支出等等。
3.設備。反應為在建工程而購入的工程用設備,可先通過工程物資科目,再轉入該明細科目。同時應包括為工程進口的成套設備檢驗費、相關特種設備檢驗費、設備所附土建及安裝費等。
4.材料。反應企業工程領用各種材料,包括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除設備外的各種材料,也包括為工程而購入及臨時從生產經營所用材料中領用的材料。
5.三通一平。包括土地徵用費、補償費(房屋拆遷費)以及為達到工程項目可以正常施工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通訊、通煤氣、通熱等費用。
6.土地使用權。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八的土地使用權。
7.土建及安裝。包括房屋、構築物、工藝管道、專用電線電纜等設備以外的土建安裝。應與預期轉固可辨認部分與不可辨認部分分開列示。
8.利息支出。其前提是符合資本化條件,建議單獨設置明細科目,企業實際上許多重大工程項目都有較大的專項貸款,應根據重要性原則予以考慮。
4. 計入在建工程的成本怎麼算
按成本價計算,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結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所以在建工程試生產收入會計上應該將取得的收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發生的費用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4)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入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入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5. 在建工程科目包含什麼
企業有關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以及固定資產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在本科目核算。
主要設置一下四個明細:
(一)建築工程;
(二)安裝工程
(三)技術改造工程;
(四)其他支出
(5)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
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在建工程
6. 哪些費用可以列入在建工程
1、建築大樓有關的水費、電費、辦公費、員工工資等費記入在建工程里,其餘的進入當期損益;二級科目設水電費、辦公費、工資、設計費、材料費等;可以列入在建工程的有: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
2、如何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3)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
在建工程(英文:construction work in process),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並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在建工程一般屬性是自然屬性,是指作為抵押物的客體應該具有實物的、耐損耗的特點,是客觀存在的物體或其他可見的變現形式。而且要具有獨立性和特定性。所謂法律屬性,是指抵押物要具有可讓與性,可流通性和權利確定性。抵押權本質上是價值權,抵押權的實行一般通過對抵押物進行變價來實現。所謂經濟屬性,指抵押物必須具備一定的交換價值,抵押權是支配抵押物交換價值的權利,因此它必須具備交換價值,並且價值要具有相對穩定性。
7. 工程中成本包括哪些
在工程中,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簡介成本: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工程實體形成的各項費用支出,是可以直接計入工程對象的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和施工措施費。
2、間接成本
間接成本是指為施工准備、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的全部費用的支出,是非直接用於也無法直接計入工程對象,但為進行工程施工所必須發生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交通費。
(7)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項目本身的屬性是影響工程成本最直接的因素,需求的不確定性、計劃的不落實性、規模和工作量的不確定性、進度與質量限制、外部環境的影響和項目風險、使用軟體的工具以及現代程序設計規范的運用都會影響到工作成本。
在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的投資和往年工程實際成本的分析總結,首先會確定成本計劃,成本計劃確定後,按計劃的要求,採用目標分解方法,由項目經理部將目標分配到各職能人員,施工隊和施工班組,簽訂成本承包責任狀(或合同),然後由各承包者提出保證成本計劃完成的具體措施。
8. 房屋建築成本有哪些
房屋建築成本是建設房屋的投入,安裝成本是安裝房屋設施設備的投入,兩者都包括材料成本投入和人工成本,主要是建築部分的基礎工程、主體結構、牆體、門窗,水電工程的強電、弱電(安防、有線電視、電信寬頻),以及給水(含純凈水、中水)、排水(雨水、污水、空調排水)等材料和人工成本投入。
建安成本,是房屋建築成本和房屋設施設備安裝成本的簡稱。
建安成本是房價中相對穩定的部分,按照國外一般情況,建安成本一般占房地產總開發成本的70%,其它的地價及稅、費三項僅占房價的30%左右。
(8)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房地產建築成本得根據當地的建材、人工價格來確定,一般不包括配套設施在1500-2000元/m2左右。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築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房產是指建築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
9. 建設工程費用的組成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建設工程的主要費用是土地使用費。任何一個建設項目都固定於一定地點與地面相連接,必須佔用一定量的土地,也就必然要發生為獲得建設用地而支付的費用,這就是土地使用費。它是指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或者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建設工程其他費用是根據有關規定應在基本建設投資中支付的,並列入建設項目總概預算或單項工程綜合概預算的,除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和設備工器具購置費以外的費用。包括: 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建設單位管理費、研究試驗費、生產職工培訓費、辦公和生活傢具購置費、聯合試運轉費、勘察設計費、供電貼費、施工機構遷移費、礦山巷道維修費、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項目的其他費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10. 會計中在建工程,有哪些
1、會計中的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資產的基建(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備更新改造工程、安裝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從工程開始至形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為止這段時間均通過「在建工程」賬戶核算,該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各項在建工程的實際支出,貸方登記完工工程轉出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