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指什麼
審計的內容主要可分為以財務活動為對象的內部財務審計和以經營管理活動為對象的經濟效益審計兩大類。但在具體實施審計時,二者又是互相聯系、交叉、滲透的。審計人員正是通過對這兩部分內容的聯系審計來促進審計工作目標的實現的。
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但人們對審計的定義卻眾說紛紜。公認具有代表性且被廣泛引用的是美國會計學會1972年在其頒布的《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中給出的審計定義,即「審計是指為了查明有關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與所制定標准之間的一致程度,而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並將結果傳遞給有利害關系的使用者的系統過程」。
(1)審計成本包括哪些內容有哪些內容的是擴展閱讀:
按採用的技術模式,審計可以分為賬項基礎審計、系統基礎審計和風險基礎審計三種。這三種審計代表著審計技術的不同發展階段,但即使在審計技術十分先進的國家也往往同時採用。而且,無論採用何種審計技術模式,在會計報表審計中最終都要用到許多共同的方法來檢查報表項目金額的真實、公允性。
根據我國審計法規的要求,被審計單位應當堅決執行審計決定,如將非法所得及罰款按期繳入審計機關指定的專門賬戶。
對被審計單位和協助執行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應當採取措施責令其執行;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可依法追究其責任。由此可見,我國政府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強制執行,這也充分地顯示了我國審計的權威性。
㈡ 生產成本審計包括哪些內容
直接材料成本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材料成本,針對它主要採用實際成本方法、定額成本法、標准成本法方法進行核算。它在審計的時候也包括了不同的內容,對此,我們就通過下面的內容來說明一下。 直接材料成本審計: 直接材料成本的審計一般應從審閱材料和生產成本明細賬入手,抽查有關的費用憑證,驗證企業產品直接耗用材料的數量、計價和材料費用分配是否真實、合理。 其主要內容包括: (1)抽查產品成本計算單,檢查成本計算,費用的分配標准與計算方法,與材料費用分配匯總表相核對。 (2)審查耗用數量的真實性,有無將非生產用材料計入直接材料費用。 (3)分析比較同一產品前後各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動應查明原因。 (4)抽查材料發出及領用的原始憑證,檢查是否經過授權、經過適當的復核,成本計價方法是否適當,是否正確及時入賬。 (5)對採用定額成本或標准成本的企業,應檢查直接材料成本差異的計算、分配與會計處理是否正確,並查明直接材料的定額成本、標准成本在本年度內有無重大變更。 上面的內容從五個方面說明了直接材料成本的審計內容,希望大家都能夠理解。上面的內容也都是中級會計職稱中的重點你內容,小編希望可以幫到大家理解,更加容易的去應用到考試中。
㈢ 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檢查哪些方面的內容
1、以實物為對象。對存貨、固定資產或貨幣資金的時點狀態或期間狀況進行審計。如:存貨清查審計、固定資產構建及處置審計、資金收支審計。 2、以賬務為對象。對因提供、銷售商品或勞務產生的債權債務的產生依據,期間過程和時點狀態進行審計。如:賬期審計,回款期審計,壞賬審批審計。 3、以規則為對象。對制度、計劃、任務、標准、流程等的執行過程及結果進行審計。如:目標完成審計,采購審批流程審計,供應商入圍政策執行審計,折扣許可權與審批審計,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4、以責任人為對象。對經濟責任人進行的期間責任、期末狀態進行審計。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責任人目標成本審計。
㈣ 審計內容包括些什麼
一、什麼是財務審計?
企業財務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企業財務審計准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形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業資產、負債和盈虧的真實情況,查處企業財務收支中各種違法違規問題,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促進廉政建設,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政府加強宏觀調控服務。
二、財務審計的內容包括哪些?
首先要檢查各類報表是否編報齊全,仔細閱讀報表說明,注意報表反映的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資金變動情況與其他會計期間的分析對比,有關重大影響因素是否予以揭示,並要結合報表內容的審計,驗證報表附註說明是否真實。審計要點如下:
1、資產負債表審計內容
審計人員應注重檢查資產負債表編制方法的正確性、報表項目的完整性以及報表所反映項目和內容的一貫性。
(1)檢查資產負債表是否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科目及格式編制,復算報表各項之間的勾稽關系。
(2)將本期資產負債表各項目數字與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無變動較大或異常情況;同時,檢查資產負債表與其他報表的勾稽關系,並進行復算核對。
(3)全面核對資產負債表項目與總帳科目或有關明細帳數字是否相符,以總帳的本期發生額及余額與其所屬明細帳各分類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及余額之和相核對,檢查帳與帳之間的記錄是否相符。
(4)審計人員在上述檢查中應特別注意,經分析比較,若出現某些項目的數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相符的情況,就要對這些項目作重點檢查,從總帳科目追查至原始憑證,必要時應結合對往來帳的函證、對存貨和固定資產等項資產的盤點,核實報表數字的真實性。
2、損益表審計內容
(1)檢查損益表內各項目填列是否完整,有無漏填、錯填,核對各項目數字之間的勾稽關系。
(2)檢查損益表與其他報表的勾稽關系,特別注意核對損益表所列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和銷售稅金及附加的本年發生數,是否與其附表數一致,損益表所列凈利潤是否與利潤分配表數字一致。
(3)核對損益表各項目數字與相關的總帳、明細帳數字是否相符,同時通過分析核對,發現有關損益項目數字的變化是否異常,並對疑點作進一步檢查。
(4)結合對成本費用、銷售收入、利潤分配等有關明細帳的檢查,核實成本費用、各項收入、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等項數字是否准確,必要時要檢查有關原始憑證。
(5)結合對納稅調整的檢查,核實所得稅的計算是否正確,對各扣除項目進行詳查,審查有關明細帳和原始憑證,注意有無多列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超過標准等問題。
3、現金流量表審計內容
(1)檢查現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關企業會計具體准則的規定編制。
(2)檢查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是否恰當。
(3)檢查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中現金流入流出量的計算是否完整、准確,與有關的會計資料和報表的記錄是否相符。
(4)檢查是否正確計算匯率變動對外幣現金流量的影響。
(5)檢查不涉及當期現金收支但對企業財務狀況或未來現金流量產生影響的重大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如以長期投資、償還債務等)是否在現金流量表附註中加以說明。
4、合並報表審計內容
(1)檢查合並報表編制的基礎。即審核:合並報表內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會計政策差異、母子公司往來業務、債權債務、投資資料,子公司利潤分配、股權變動資料);母子公司決算日和會計期間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間會計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的會計核算處理的正確性。
(2)檢查確認合並報表范圍。根據母公司的長期投資帳和表明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批准文件,確實屬於合並范圍的企業。對於應合並而未合並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種原因未將其納入合並范圍;對於不應合並而進行了合並的企業,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經批准而收購(轉讓)股份等情況。
(3)檢查企業集團內部經濟往來情況。即檢查母公司提供的有關經濟往來的資料是否完整,並通過核對合並報表的抵銷關系,驗證合並報表的真實性。
①檢查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收益的處理是否按會計制度規定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少數股東權益是否予以正確反映。母公司對子公司權益性資本投資項目的數額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額是否相抵銷。
②檢查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以及子公司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的相互抵銷情況。根據有關資料,核實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存在;檢查母公司是否按程序和規定將核對一致的債權債務進行抵銷,對債權債務不一致的情況逐項核對,確定應否抵銷及抵銷多少;檢查內部應收帳款所計提的壞帳准備是否與管理費用進行了抵銷,抵銷金額是否正確。
③檢查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相互抵銷是否正確。在檢查原始資料的基礎上抽查部分抵銷分錄,用以查證母公司將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間的內部銷售和未實現利潤抵銷的正確性和真實性。
(4)檢查集團公司是否編制完整的抵銷會計分錄,運用規定的抵銷程序編制分錄進行測試,看是否存在已進行匯總而未編制抵銷分錄以及抵銷分錄的編制不正確等問題。
㈤ 財務審計有哪些內容
1、制度建設
(1)計劃制訂
參與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擬訂,並根據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組織擬訂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收支計劃、年度利潤計劃、資金籌措計劃和審計工作計劃等。
(2)投資分析
參與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並為公司決策層提供資金投放和回收情況的有關資料。
2、預算編制
按照集團公司預、決算管理制度和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年度、季度、月度財務預算,擬訂集團公司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指導和協助所屬企業做好年度經營計劃、年度預算和利潤分配(虧損彌補)方案,協助上級做好資金投放的事先控制。
3、資金管理
根據資金預算和資金籌措計劃,開展資金籌措活動,辦理公司貸款、對外抵押貸款工作,協調籌措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並負責資金使用的財務控制,監督各投資項目的資金投放,按財務制度復核各種費用發票、開支單據。
4、收支管理
負責集團公司本級日常財務收支和會計業務管理,負責集團公司銀行帳戶管理,有價證券、單證管理與使用,現金管理與結算,匯總編制集團公司的各類報表和資金使用情況表,進行會計核算,建立會計帳冊,按期申報、交納稅款,並辦理年終決算及稅務清繳。
5、統計分析
負責集團公司對外財務報告的編制,定期進行集團公司的財務分析和各子公司經營業績分析,按時為決策機構提供綜合性財務分析報告以作決策參考,並為集團公司合理使用資金提出相應建議。
6、監督管理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檢查與監督,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和子公司執行財經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定期檢查分析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和季度、月度財務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分析集團公司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對子公司各項預算的落實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資產管理
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監督資金合理使用和各投資項目的資金投放。定期組織集團公司本級固定資產的盤點,協助子公司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定期對其他資產進行綜合管理,以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和安全。
8、財務審計
負責各子公司財務核算、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審計,以及對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各子公司投資項目的計劃、概算、預算和決算進行財務審計,確保公司財產、資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合法性,並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制度侵佔公司資產、嚴重浪費公司資材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及時將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匯報,並根據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並負責落實整改。
9、考核管理
負責集團公司派出的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工作,對不符合財務任職要求或有嚴重失職行為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提出罷免的建議,配合企業管理部做好對各子公司各項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
10、信息服務
收集整理國家稅收等方面的相關政策,協助公司領導和所屬企業用足用活各項優惠政策,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為公司領導、有關部門或下屬企業提供必要、適當的查帳及其他財務信息查詢服務。
11、檔案管理
根據集團公司統一的管理制度,負責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的整理、裝訂和歸檔,對辦理過的審計事項建立檔案和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12、溝通協調
負責做好集團公司與子公司及銀行、財稅等政府部門之間的財務溝通協調工作,配合董事會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做好對集團公司的財務審計和檢查。
13、其他事項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財務工作。
(5)審計成本包括哪些內容有哪些內容的是擴展閱讀:
一、財務部部長崗位職責
(一)、在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系統內財務人員開展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
(二)、負責公司系統內財務隊伍的建設,並會同考核辦對公司財務人員進行績效考核;
(三)、復核分公司報送的相關資料,協助公司總經理制定對下屬子公司的經營授權書,並有權對授權調整提出意見;
(四)、負責根據國家財經管理制度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在公司范圍內建立和健全有關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制度及實施細則,並組織落實;
(五)、配合項目辦做好項目申報及檢查等工作;
(六)、領導下屬子公司的內控建設,規范下屬分公司的會計核算,督促分公司按公司要求及時上報會計報表,對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真實性承擔管理責任;
(七)、負責在公司系統內組織實施收支兩條線和目標預算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對分公司貨款回收的監管,及時向相關領導反映資金回籠和資金流向情況;
(八)、對分公司實施風險監控,指導分公司開源節流,優化資金佔用。定期對公司及分公司的經營狀況作出經營分析,為公司總經理提供決策支持;
(九)、負責協調、配合外部單位(銀行、稅務、中介機構等)的關系和相關工作;
(十)、負責協調、配合內部審計及其他部門的關系和工作;
(十一)、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十二)、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一)、在財務部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承擔相應的財務管理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會計制度及實施細則;
(三)、負責設置核算賬簿體系,協助倉管、業務等其他部門建立必要的台賬;
(四)、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和核算流程,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正確編制記賬憑證,准確登帳;
(五)負責組織各公司的編制預算,根據各公司的預算進行匯總編制全面目標預算。對整個公司預算控制、執行情況及成本、費用進行分析,深入挖潛,提高費用功效,為公司領導提供決策支持;
(六)、及時進行入庫單和采購發票的核對,按規定進行存貨和銷售成本核算。在財務部長的組織下,進行存貨盤點和對賬核對工作,對差異事項及時作出處理;
(七)、負責往來款項的對賬並加強欠款的催收工作;
(八)、嚴格費用單據的審核,按規定進行費用控制。規范費用業務的賬務處理,開展費用分析;
(九)、按公司核算制度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折舊、預提費用、及各項准備的計提,以及待攤費用的攤銷;做好清產核資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報批。
(十)、根據公司會計制度規定準確進行公司利潤的核算,不得人為調節利潤;
(十一)、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報送公司,並負責編制公司的合並報表;
(十二)、依法進行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和納稅申報工作,加強發票及內控票據的管理;
(十三)、負責會計憑證、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等會計歸檔的管理工作;
(十四)、保守本單位的商業機密;
(十五)、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㈥ 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及項目有哪些
審計的內容主要可分為以財務活動為對象的內部財務審計和以經營管理活動為對象的經濟效益審計兩大類。但在具體實施審計時,二者又是互相聯系、交叉、滲透的。審計人員正是通過對這兩部分內容的聯系審計來促進審計工作目標的實現的。一般地,審計工作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部分:
一、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同外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實施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僅限於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各單位財政財務收支進行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由於各部門、各單位的資金來源狀況及資產、負債管理情況不盡相同,內部審計的重點也各不相同。對有國家財政資金介入的部門、單位,不僅要審查其自身財務狀況,還須重點檢查財政資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1.行政單位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黨派、社會團體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機構的行政經費、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
2.事業單位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各項事業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包括用於科學、教育、文化、衛生、廣播影視、地震、體育、民政、外交及農業、工業、交通、郵電通訊、商業貿易、工商行政、商品檢驗等各項事業發展的經費。這里,既包括財政預算撥款的審查,也包括財政預算外安排的各項資金、事業周轉金和事業性收費的審查。
3.企業單位(包括金融企業)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其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審查的主要內容:企業制定的各項制度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一定時期內擁有的資產、承擔的債務、經營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真實、合法性;企業佔有的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
二、經濟效益審計
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是內部審計的基礎,經濟效益審計則是內部審計發展到現階段的特殊內容。而且,隨著市場經濟競爭的加劇,質量和效益已成為每個企業發展的直接決定力;通過內部審計找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以提高經濟效益,也成為企業管理者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主要目的。內部審計人員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進行效益審計,有許多方便之處:一是熟悉本單位情況,可以有針對性地做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二是有足夠的時間深入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及時取得有關資料和信息;三是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地位,有利於提供客觀、真實、可靠的信息,更好地為改善本部門或本單位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1.行政單位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是結合行政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通過對行政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分析,促使行政單位節約開支,提高行政經費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同時也促進行政單位的廉政建設。
2.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是結合事業經費籌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通過對事業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分析,促進有關事業單位加強事業經費的管理,提高事業經費的使用效益。
3.企業單位(包括金融企業)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主要從改進生產經營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內部審計通過對企業供、產、銷各環節,人、財、物各要素的檢查、分析,提出建設性意見,可以幫助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制定改進生產經營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通過評價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控制,發現管理缺陷,提出管理建議等手段,可以幫助本部門、本單位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
三、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人員依法對經濟責任人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的執行情況進行的審查。內部審計人員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是結合日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及經濟效益審計進行的,一般側重於經營責任目標的審計;並通過審計資料和信息的積累,為離任責任審計服務。內部審計人員在執行經營責任目標審計時,首先通過分析企業盈虧指標、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業務經營指標和企業職工收入分配指標及各項指標的影響因素,確定審查的重點;然後再抓住幾個關鍵的指標,進行局部審查以便及時找出錯誤所在,糾正偏差,改進提高,最終促進任期經營目標的實現。
㈦ 審計審查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審計公司審計內容有:
1、資產負債表審計內容。審計人員應注重檢查資產負債表編制方法的正確性、報表項目的完整性以及報表所反映項目和內容的一貫性。檢查資產負債表是否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科目及格式編制,復算報表各項之間的勾稽關系。將本期資產負債表各項目數字與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無變動較大或異常情況;同時,檢查資產負債表與其他報表的勾稽關系,並進行復算核對。
2、損益表審計內容。檢查損益表內各項目填列是否完整,有無漏填、錯填,核對各項目數字之間的勾稽關系。檢查損益表與其他報表的勾稽關系,特別注意核對損益表所列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和銷售稅金及附加的本年發生數,是否與其附表數一致,損益表所列凈利潤是否與利潤分配表數字一致
3、現金流量表審計內容。檢查現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關企業會計具體准則的規定編制。檢查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是否恰當。檢查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中現金流入流出量的計算是否完整、准確,與有關的會計資料和報表的記錄是否相符。檢查是否正確計算匯率變動對外幣現金流量的影響。檢查不涉及當期現金收支但對企業財務狀況或未來現金流量產生影響的重大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如以長期投資、償還債務等)是否在現金流量表附註中加以說明。
4、合並報表審計內容。檢查合並報表編制的基礎。即審核:合並報表內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會計政策差異、母子公司往來業務、債權債務、投資資料,子公司利潤分配、股權變動資料);母子公司決算日和會計期間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間會計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的會計核算處理的正確性。檢查確認合並報表范圍。根據母公司的長期投資帳和表明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批准文件,確實屬於合並范圍的企業。對於應合並而未合並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種原因未將其納入合並范圍;對於不應合並而進行了合並的企業,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經批准而收購(轉讓)股份等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九十一條 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㈧ 工程審計內容包括哪些
工程審計內容包括:
1、審查決算資料的完整性。
建設、施工等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單位應提供的資料:
(1)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投資概算、設備清單;
(2)工程預算(投標報價)、結算書;
(3)同級財政審批的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及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4)各年度下達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及調整計劃;
(5)各種合同及協議書;
(6)已辦理竣工驗收的單項工程的竣工驗收資料;
(7)施工圖、竣工圖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施工記錄;
(8)建設項目設備、材料采購及入、出庫資料;
(9)財務會計報表、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及其他會計資料;
(10)工程項目交點清單及財產盤點移交清單;
(11)其他資料,如收尾工程、遺留問題等。
2、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和說明書完整性、真實性審計。
(1)大、中型建設項目財務決算報表如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批表;大、中型建設項目竣工工程概況表;竣工工程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
(2)小型基建項目財務決算報表如下:竣工工程決算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
3、各項建設投資支出的真實性、合規性審計。
包括:建安工程投資審計;設備投資審計;待攤投資列支的審計;其他投資支出的審計;待核銷基建支出的審計;轉出投資審計。
4、建設工程竣工結算的真實性、合規性審計。
包括: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是否規范;工程設計變更價款調整事項是否約定;施工現場的造價控制是否真實合規;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是否合規;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出具的工程結算文件是否真實合規。
5、概算執行情況審計。
包括:實際完成投資總額的真實合規性審計,概算總投資、投入實際金額、實際投資完成額的比較;分析超支或節余的原因。
6、交付使用資產真實性、完整性審計。
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條件;交接手續是否齊全;應交使用資產是不真實、完整。
7、結余資金及基建收入審計。
包括:結余資金管理是否規范,有無小金庫;庫存物資管理是否規范,數量、質量是否存在問題,庫存材料價格是否真實;往來款項、債權債務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轉移挪用問題,債權債務清理是否及時;基建收入是否及時清算,來源是否核實,收入分配是否存在問題。
8、尾工工程審計。
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實性和預留投資金額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