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工程未結算成本如何結轉
根據《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 31號)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證明材料已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開發產品,應視為開發產品已經完工。
開發產品完工後,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並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並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
凡已完工開發產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規定結算計稅成本,或未對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和預售收入毛利額之間的差額進行納稅調整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確定或核定其計稅成本,據此進行納稅調整,並按《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因此,即使部分業主未持房地產專用收據換取正式發票,也需要按照收入確定的原則,將這部分預售收入結轉為銷售收入。
同時,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因此,對於承建單位工程結算尚未做出,工程發票無法開具的部分,雖屬於當期的成本對象,但由於沒有合法、有效的憑證,成本不能結轉。
Ⅱ 房地產財務處理,如何結轉成本
房子竣工驗收後結轉。
1、結轉收入時: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2、結轉成本時:
借:開發產品
貸:開發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成本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2)房地產前期少結轉成本怎麼辦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
二、企業期(月)末結轉利潤時,應將各損益類科目的金額轉入本科目,結平各損益類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借方余額為當期發生的凈虧損。
三、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凈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本年利潤賬戶的余額表示年度內累計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該賬戶平時不結轉,年終一次性地轉至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賬戶,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虧損則作相反分錄。年終利潤分配各明細賬只有未分配利潤有餘額,需將其他明細賬轉平,
借: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 — 提取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等
至此,所有結轉分錄可以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為了使「本年利潤」科目能准確、及時地提供當期利潤額又不增加編制分錄的工作量,單位在實際工作中「本年利潤」賬頁採用多欄式。
把「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項科目,由一級科目轉變為「本年利潤」下的二級科目使用,減少了結轉時的工作量。
但「收入」、「成本」下設的產品明細賬仍需按數量和金額登記。按「附表」賬頁中期末結出發生額,在編制損益表時不用查看多本賬簿,只通過「本年利潤」就能滿足編制損益表的需要。
「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項費用,每月的發生額不大或業務筆數不多,也可直接作為「本年利潤」的二級科目使用,以減少結轉的工作量。
如果上述費用較大或發生的業務筆數較多,仍需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明細賬,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中。
Ⅲ 我剛接手一家房地產企業,該公司項目已銷售完畢,可還有2000萬開發成本未結轉,該如何賬務處理
我剛接手一家房地產企業,該公司項目已銷售完畢,可還有2000萬開發成本未結轉,該如何賬務處理?
1. 如果是這樣,你一定要向老闆如實反映這個問題,因為這問題預示著會計漏計,少計開發成本而導致企業多繳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2.讓老闆盡快與稅局聯系,看看是否有補轉開發成本的可能,將多繳的所得稅退換企業;
3.按道理。該樓盤的土增稅尚未清算,清算時稅局會看企業會計帳簿而發現問題的,也不止於開發成本還有漏轉成本的事發生。
4.找稅局專管員很好溝通一下,促使企業損失變為更小為好。
Ⅳ 房地產企業,開發成本結轉的問題
房地產公司的商品房成本的核算:在「開發成本」科目下設了:(1)土地徵用費及土地拆遷補償費:(2)前期工程費;(3)基礎設施費;(4)配套設施費;(5)建築安裝工程費;(6)開發間接費.。在成本核算中必須要有地稅局開具的建安工程發票。沒有合法的建築工程發票所支付的工程費用·,是不能計入工程成本的。房屋開發成本工程竣工,要有竣工驗收手續,方可結轉到「開發產品成本」科目,當房屋已銷售(簽了房產銷售協議),就需結轉房屋·銷售成本(按房屋建築面積或其他方法作為分配依據)結轉房屋成本時做:借:主營業務成本--**商品房
貸:開發產品成本--**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