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研發費用的范圍包括哪些
我國會計准則委員會對研發費用的構成沒有指明具體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發費用歸集的期間。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所制定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有規定,研究和開發活動的成本包括以下幾項:
1、薪金、工資以及其他人事費用
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勞務費用
3、設備與設施
4、製造費用
5、其他成本
(1)研製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三條規定: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從實質上講,我國財政部門在會計准則中已經明確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下列各項時,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
1、從技術上來講,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3、無形資產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時,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5、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對於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支出的,應當將其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
B. 哪些發票內容可以作為研發成本(比如技術服務費,軟體服務費等等)
研發費科目、歸集內容對照表
四級子科目
歸集內容
工資薪金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本企業在職人員的工資、薪金。
津貼補貼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本企業在職人員的津貼、補貼。
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本企業在職人員的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
*其他
研發人員等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包括:企業繳納的研發人員基本社會保險費用(含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標准和范圍為研發人員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費)和公積金補助費,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等。
材料燃料和動力
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動力費用。
測試手段購置費
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
工裝及檢驗費
工藝裝備開發製造費,設備調整檢驗費,試制產品檢驗費
儀器設備維護費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簡單維護費
儀器設備租賃費
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租賃費
*其他
用於研究開發活動的除儀器、設備外的房屋等固定資產的租賃費,及為實施研究開發項目而發生的其他相關支出
儀器設備
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長期待攤費用
研發儀器、設備在改裝、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其他
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築物的折舊費用,包括研發設施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設計制定費
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
其他設計費
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其它費用。
——
工裝准備過程中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如研製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製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准等)。
研發軟體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研發軟體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專利權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利權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非專利發明(技術)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非專利發明(技術)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攤銷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專用技術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勘探現場試驗費
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研發成果相關費用
研發成果的論證、鑒定、評審、驗收費。
圖書資料及翻譯費
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其他
為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通訊費、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註:五級子科目中,帶*的「其他」可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歸集范圍,但不得作為加計扣除研發費歸集范圍。
C. 研發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研發費用包括: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的費用、其他相關費用等。
1、企業在研發過程中,需要支付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包括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3、折舊費用是指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等。
相關信息: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三條規定: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從實質上講,我國財政部門在會計准則中已經明確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下列各項時,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
1、從技術上來講,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3、無形資產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時,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5、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對於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支出的,應當將其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
D. 研發費用包含什麼
研發費用也就是研究開發成本支出。我國會計和稅法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包括內容的規定不完全一致。我國會計准則委員會對研發費用的構成雖然沒有指明具體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發費用歸集的期間。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則規定,研究和開發活動的成本包括以下幾項:
1、薪金、工資以及其他人事費用。
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勞務。
3、設備與設施的折舊。
4、製造費用的合理分配。
5、其他成本。
(4)研製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分為兩大部分:
一是研究階段發生的費用及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的支出全部費用化。
二是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符合無形資產條件的支出資本化,分期攤銷。
如前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研發費用要求分別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可見,在研究費用的處理方面,我國實務界會計處理與納稅扣除的規定也不一致。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則規定,「研究和開發活動的成本金額應作為其產生期間的費用被記入賬內,但達到開發成本第17節被遞延的程度時例外」。
第17節規定,「一個項目的開發成本如果滿足了以下標准,則可以向未來期間遞延:
1、對產品或工藝方法清楚地加以說明,而可歸屬到產品或工藝方法的成本能被分別加以鑒別。
2、產品或工藝方法的技術可行性已被論證。
3、企業的管理部門已經表示了其生產、在市場出售或使用產品工藝方法的意向。
4、對於產品或工藝方法有一種清晰的未來市場的跡象,或者在內部使用而不是售出,其對於企業的效用能夠進行論證。
5、存在充足的資源,以及完成工程項目並在市場出售產品或工藝方法」。可見,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對於研發費用的處理與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基本相同,但與我國稅法不同。
E. 研發費用包括哪些
你好 這要按實際發生
研發費用是指研究與開發某項目所支付的費用。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三條規定,「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從實質上講,我國財政部門在會計准則中已經明確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下列各項時,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
1、從技術上來講,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3.無形資產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時,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F. 哪些費用算研發費用
財企[2007]194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研發費用包括: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4、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5、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6、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7、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8、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6)研製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優惠的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2、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3、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4、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一)規定,企業的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
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G. 晶元研發所需要的成本到底有多高科技企業的研發成本又是如何來的呢
晶元,又稱微電路、微晶元、集成電路等等。具體指的是那些內含集成電路的矽片,體積很小,常常是計算機或其他電子設備的一部分!我們通常所理解的晶元主要是在電腦,手機等通信領域使用率高的場景內,但其實晶元的應用范圍遠遠不止這些!比如很多家用電器,智能,人腦等等領域都有廣泛的應用場景!因此晶元又被稱之為「工業糧食",可知其對於工業的重要性!
言歸正傳,我國對於晶元的使用情況如何呢?
不得不說我國也是一個晶元的使用大國,很多領域都有晶元的身影。在2016一年中,我國晶元進口額高達2271億美元,這是連續4年進口額超過2000億美元。而晶元進口的花費已經連續兩年超過了原油的進口花費,過去十年累計耗資更是高達1.8萬億美元!雖然花費巨大,但是卻又迫不得已,因為晶元普遍用於眾多熱門高新科技領域,比如手機,汽車,計算機等等,如果沒有自主研發的晶元,那麼就只能進口人家的,哪怕多貴也得啃下去啊!
問題來了,我國在很多領域都處於世界先進水平,然而為何小小的晶元卻未能自主研發呢?
晶元生產有多難?我國處於晶元狀況如何?
記得有人問過一個問題:晶元和原子彈生產相比,哪個比較難?這里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晶元的生產研發難度要遠遠高於原子彈!說晶元的研發與製造能力是代表了一個國家整體的科技水平一點都不為過!
可能在很早之前,有些人可能聽說過我國研發的「龍芯一號」,「龍芯二號」中央處理器等等!有人可能就會認為我國其實很早就掌握了晶元的獨立自主研發能力!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其所用的絕大多數材料仍然來自於國外進口,比如原材料、外延片、晶圓、封裝測試等等,都沒有實現完全的獨立自主研發!所以以至於知道現在,還要依靠著大量的技術進口,才能夠維持國內的一些領域!
其實這並不是說我國的科技水平低下,而是晶元的研發難度實在太大了!
主要難度其實並不能通過一篇文章就講清楚,因為它的生產經過了非常多的工序流程,生產規模龐大,系統極為復雜,而且所需投入的成本也是極大的!當今有名的晶元提供商有英特爾,三星,高通等,全球提供商不超過30家,出名的更是不超過10家!
我個人認為我國晶元研發之所以落後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
國內晶元產業起步晚,導致技術的劣勢比較明顯,生產的晶元在品質和性能上難以得到保證。(起步晚)
國內很多晶元企業早起給予政府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脫離市場規律,存在投機取巧心理,過度依賴政府扶持,最終導致核心能力不強,以至於難以正真走向市場!(過度依賴)
晶元產業更新換代速度很快,且產業門檻較高,屬於高投入、高研發,但是回報可能較慢。(成本技術風險高)
國內產業鏈的整體發展水平和垂直整合直接影響國內晶元產業發展和效率的提升。(產業鏈的影響)
最後還是想說,一直以來受到國外技術封鎖,加上我國對於高新產業起步較晚,能以達到瞬間的崛起與超高水平的超越,這都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我相信未來幾年後,我國一定可以研發出屬於自己的「中國芯」!
H. 研發費用包括哪些
研發費用包括哪些費用?
研發費用也就是研究開發成本支出。我國會計和稅法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包括內容的規定不完全一致。我國會計准則委員會對研發費用的構成雖然沒有指明具體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發費用歸集的期間。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則規定,研究和開發活動的成本包括以下幾項:
1、薪金、工資以及其他人事費用。
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勞務。
3、設備與設施的折舊。
4、製造費用的合理分配。
5、其他成本。
研發費用包括哪些費用?
會計准則對於研發費用如何區分的?
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分為兩大部分:
一是研究階段發生的費用及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的支出全部費用化。
二是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符合無形資產條件的支出資本化,分期攤銷。
如前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研發費用要求分別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可見,在研究費用的處理方面,我國實務界會計處理與納稅扣除的規定也不一致。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則規定,「研究和開發活動的成本金額應作為其產生期間的費用被記入賬內,但達到開發成本第17節被遞延的程度時例外」。
第17節規定,「一個項目的開發成本如果滿足了以下標准,則可以向未來期間遞延:
1、對產品或工藝方法清楚地加以說明,而可歸屬到產品或工藝方法的成本能被分別加以鑒別。
2、產品或工藝方法的技術可行性已被論證。
3、企業的管理部門已經表示了其生產、在市場出售或使用產品工藝方法的意向。
4、對於產品或工藝方法有一種清晰的未來市場的跡象,或者在內部使用而不是售出,其對於企業的效用能夠進行論證。
研發費用包括一些人員工資費用啊、材料、設備、製造費用分配的費用和其他成本等等,這里都是屬於研發費用的范圍之內,而如果企業的業務開展比較多的話需要選擇合適的會計方法來進行計算。
I. 研發費用包含哪些研發人員領用的辦公用品可以計入研發費用嗎
企業研發費用包括: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研發人員領用的辦公用品可以計入研發費用。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分為兩大部分:一是研究階段發生的費用及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的支出全部費用化;二是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符合無形資產條件的支出資本化,分期攤銷。
(9)研製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可納入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范圍:
(一)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
(三)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
(四)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
(五)研發成果的鑒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