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培訓學校成本核算一般是採用的哪種方法呢
1、品種法是一種計算工作比較簡單的方法。一般運用大量大批的簡單生產(單步驟生產)。例如自來水生產、原煤原油的開采等。這類生產往往品種單一,封閉式生產,月末一般沒有在產品存在。既使有在產品,數量也很少,所以一般不需要將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進行劃分。當期發生的生產費用總和就是該種完工產品的總成本。除以產量,就可以計算出產品的單位成本。在簡單法下,生產中發生的一切費用都屬於直接費用,可以直接計入該種產品成本。由於簡單法不存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成本劃分的問題,計算方法比較簡單,故稱之為簡單法。
品種法的特點
(1)成本計算對象 品種法以產品品種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並據以設置產品成本明細帳歸集生產費用和計算產品成本。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不止一種,就需要以每一種產品作為成本計算對象,分別設置產品成本明細帳。
(2)成本計算期 由於大量大批的生產是不間斷的連續生產,無法按照產品的生產周期來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因而只能定期按月計算產品成本,從而將本月的銷售收入與產品生產成本配比,計算本月損益。因此,產品成本是定期按月計算的,與報告期一致,與產品生產周期不一致。
(3)生產費用是否需要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按實際情況而定。 如果是大量大批的簡單生產採用品種法計算產品成本,由於簡單生產是一個生產步驟就完成了整個生產過程。所以月末(或者任何時點)一般沒有在產品,因此,計算產品成本時不需要將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如果是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驟計算產品成本的大量大批的復雜生產採用品種法計算產品成本,由於復雜生產是需要經過多個生產步驟的生產,所以月末(或者任何時點)一般生產線上都會有在產品,因此,計算產品成本時就需要將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可分析具體情況,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的各種方法,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分配。
2、分批法是按照產品批別歸集生產費用、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在小批單件生產的企業中,企業的生產活動基本上是根據定貨單位的訂單簽發工作號來組織生產的,按產品批別計算產品成本,往往與按定單計算產品成本相一致,因而分批法也叫定單法。
分批法的適用范圍
它適用於單件、小批生產類型的企業,主要包括:
1.單件、小批生產的重型機械、船舶、精密工具、儀器等製造企業。
2.不斷更新產品種類的時裝等製造企業。
3.新產品的試制、機器設備的修理作業以及輔助生產的工具、器具、模具的製造等,亦可採用分批法計算成本。
㈡ 教育機構成本核算方法是什麼
教育培訓機構不屬於生產型企業,所以直接按教育機構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進行賬務處理就可以了。
如教育機構最大的成本是員工工資,對於在教育一線的員工所發生的工資和福利費,可以直接做到主營業務成本,並下設二級科目「工資」、「福利費」等進行進行核算。
㈢ 培訓學校怎樣進行成本核算
綜述:
房租:雖然有的學校按半年、一年交租,但計算時有的是分攤到每個月的。不管是小區、寫字樓還是底商,房租成本一般占機構運營成本的10%-15%,這是正常現象,超出這個范圍,就需要注意了。
人員工資:學校人員包括:市場銷售團隊,教學團隊,行政人事,管理團隊等,除了市場銷售部門的工資會有波動,其他人員相對固定。
社保公積金;學校福利,包括每年的旅遊、節日福利、團建活動經費、優秀員工獎勵等等。人員工資方面,基本要控制在30%-40%。(班課工資控制在30%,一對一為40%,是比較正常的幅度。)
培訓學校管理系統的運營成本:市場宣傳費用,主要和學生有關。包括做教學活動發放給兼職的工資、活動宣傳用品的費用、客戶報班的獎品、市場渠道投放費用等。市場成本開支一般在機構成本的10%,招聘費用,包括到外地招聘的路費、智聯招聘等媒介所需費用等等。
固定資產的折舊:這一點很多學校的計算都不夠准確。固定資產,包括桌椅板凳,空調,電子白板之類的大件,還有校區裝修、維修費等等。
㈣ 高校各專業的學費是如何定的
學費標准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不同地區、不同專業、不同層次學校的學費收費標准可以有所區別。
《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
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和標准由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共同作出原則規定。在現階段,高等學校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具體比例必須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群眾承受能力分步調整到位。
國家規定范圍之內的學費標准審批許可權在省級人民政府。由省級教育部門提出意見,物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辦學條件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進行審核,三部門共同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教育部門執行。
(4)學費成本如何核算擴展閱讀:
關於學校收費標准其他規定:
凡未經國務院同意或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批准,不得擅自設立教育收費項目。依照國務院七部委下發的相關文件。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准應保持基本穩定且不高於2006年秋季學期收費水平。民辦學校的收費標准由各地根據辦學成本變化情況作適當調整。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計署和新聞出版總署七部委希望能通過對教育亂收費的治理,防止教育亂收費的反彈。
依照《實施意見》,各地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截留、平調、擠占、挪用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
㈤ 成本核算的流程及方法
成本核算程序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生產費用支出的審核;
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
3、進行要素費用的分配;
4、進行綜合費用的分配;
5、進行完工產品成本與產品成本的劃分;
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成本核算的方法:
1、分步法;
2、分類法;
3、分批法;
4、品種法;
5、ABC成本法。
成本核算是把一定時期內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按其性質和發生地點,分類歸集、匯總、核算,計算出該時期內生產經營費用發生總額和分別計算出每種產品的實際成本和單位成本的管理活動。其基本任務是正確、及時地核算產品實際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提供正確的成本數據,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並藉以考核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綜合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水平。進行成本核算,首先審核生產經營管理費用,看其已否發生,是否應當發生,已發生的是否應當計入產品成本,實現對生產經營管理費用和產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其次對已發生的費用按照用途進行分配和歸集,計算各種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為成本管理提供真實的成本資料。
【法律依據】:
《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大中型企業,包括製造業、農業、批發零售業、建築業、房地產業、采礦業、交通運輸業、信息傳輸業、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業、文化業以及其他行業的企業。其他未明確規定的行業比照以上類似行業的規定執行。
本制度不適用於金融保險業的企業。
㈥ 駕校成本怎樣核算
駕校的成本核算是按服務業進行核算的,包括人員工資、折舊費用、日常經營費用、及市場開發費用等等。
主要繳納服務業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城建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等等。
經營過程中支付的一般費用。如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法律費用等,這些費用沒有直接用於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經營費用是影響公司收益的重要因素。
(6)學費成本如何核算擴展閱讀:
核算方式:
企業發生的各項直接生產費用,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賬戶,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賬戶。
企業各生產車間應負擔的製造費用,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賬戶,貸記「製造費用」賬戶。
企業輔助生產車間為基本生產車間、企業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的勞務和產品,月度終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標准分配給各受益對象,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賬戶、「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支出」、「在建工程」等賬戶,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賬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直接費用
㈦ 教育成本應該如何計算出來
教育部通過其《2007年工作要點》表示,要制定《高等學校生均成本核定辦法》,並根據新辦法,重新核定大學學費標准。
高等教育生均辦學成本的計量、分析,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教育成本應該由誰去核定,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還是高校自身,目前,二者都缺少權威性和社會認可度。長期以來有一個說法就是目前的學生收費標准只佔其生均成本的四分之一,生均成本在一萬八千元左右。對於這個抹忽的計量,學校可能認為不夠,家長認為過高。其根據何在呢?如果僅僅是把高校的經費支出除以學生人數得出一個均值這么簡單,就不存在科學的計量學了。
從全球看,近年來高等教育學費是一個上漲的趨勢。而我國的收費增長的速度無異算是較高的了。當然,基數低是一個因素。但與國民的收入水平相比,不能不說增長的讓人難以接受。近兩年收費沒有增長,緩解或減弱了家長的壓力,而要重新核定大學學費標准,是高是低,如何評價非常重要。目前看,可以著手進行這些工作,卻不易希望在在短期內完成。因為,生均成本與產品生產成本不同,個別企業的生產成本高於社會平均成本,企業可能要倒閉。社會平均成本是通過產品在市場交換,實現其價值和使用價值才最終形成的。學生生均成本也應該是一個社會化、被社會所接受的成本概念和范疇。其各校間,或不同類學校間的比較是社會達成共識所形成的,目前,我們還缺少這種比較、分析的基礎性平台。無論是理論的指導,還是實踐的探索,都缺少公信力和權威性。我認為,就目前高等教育各類指標評價體系還無法確保學校信息的真實性、可比性、客觀性,區域間教育資源的價格沒有可比性,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質量的差異無法比較,如果只是按目前的計價標准,現有教育設備的歷史成本計價,師生比例等等進行核定,那些質次價高辦學的高校就只能繼續誤人子弟,不會在競爭中被淘汰,東郭先生不是僅僅騙了一個帝王,而是視多少求學者的利益而不顧,在利用國家高等教育的無形資源,謀取局部、個別的利益。這是最可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