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舊換新賬務處理怎麼做
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該分為兩個業務來分別核算,先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對於換進來的貨物,則應該按購進貨物進行處理,其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舊貨物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新貨物。
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計繳增值稅,即新貨物的銷售價格可以沖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以差額確認銷售收入。
② 以舊換新會計處理
一般商品以舊換新的會計處理
以舊換新銷售方式,就是企業在銷售自己的貨物時,有償收回舊貨物的行為。按我國現行增值稅法的規定,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弊寬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沖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銷售貨物與有償收購舊的貨物是兩模卜毀項不同的業務活動,銷售額與收購額不能相互抵減。
[例1] 百貨大樓銷售A牌電冰箱,零售價3510元/台,若顧客交還同品牌舊冰箱作價1000元,交差價2510元就可換回全新冰箱。當月採用此種方式銷售A牌電冰箱100台,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251000
材料物資——舊冰箱 100000
貸:主營業務旦備收入-A牌冰箱 3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
應特別注意的是:收回的舊冰箱不能計算進項稅額。因為該商店不是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的收購單位。更不應以實際收到價款251000元作為零售價格入賬,因為那樣就會少記銷售收入,偷逃增值稅稅款。
③ 以舊換新業務購買方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以舊換新是指購貨方用已經使用過的物品換取銷售方的新產品。它實際上是一種以銷為主,購銷兼有的銷售方式。在以舊換新業務中,新產品按正常價格銷售,購買方以舊產品換購新產品,舊產品按一定的標准作價抵銷新產品的價款。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極大推動了家電企業銷售額的增長,在企業的購銷業務中也有很多是以這一方式來完成的,只是業務大多涉及到的是固定資產。以舊換新方式下,購貨方支付的補價比率往往會高於25%,因此會計處理不能等同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此外,以舊換新的舊固定資產購置的時間不同,處置時適用的增值稅稅率也不同;一般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與處理也有差別。本文舉例說明了以舊換新業務購買方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一、購入新商品成本的確定
根據增值的規定,納稅人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應姿轎稅產品的,銷售收入為企業新商品的銷售價格(不剔除舊商品的收購價)。相應的,購買方應該以新商品的銷售價格為基礎來確定購入商品的成本。即以新商品的公平市價和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及其他歸屬於商品成本的相關費用來確定新商品的成本。
二、抵價舊商品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處理舊固定資產屬於企業銷售已使用過的同定資產,會計上按照固定資產處置的相關規定進行。根據《》(財稅[2008]170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因此,如果企業處理的固定資產是在2009年以前購人的,按轉讓價的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2009年以後購入的,一般納稅人按轉讓價17%徵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徵收增值稅。
三、案例分析
1.一般納稅人的處理
例:2009年11月5日,宏達公司以舊換新從飛騰公司購置一台固定資產。舊固定資產是2005年購入的,原值為38000元,已提折舊34000元。新固定資產不含稅售價為44000元,飛騰公司按售價44000元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宏達公司舊固定資產折價2000元,另以存款支付49480元,取得飛騰公司的新固定資產。購銷雙方均為一般納稅人,此次業務中沒有發生其他相關費用。
一方面,宏達公司購置的新固定資產的價值應按44000元確認固定資產原值;另一方面,處理的舊固定資產屬於銷售跡埋肆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在2009年以前購入的,所以應按轉讓價的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會計處理如下:
(1)舊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4000.00
累計折舊
34000.00
貸:固定資產——舊固定資產
38000.00
(2)舊固定資產折價
借:應收賬款——固定資產折價
2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00.00
(3)舊固定資產相關稅費
舊固定資產折價視同銷售額=折價÷(1+4%)=2000÷(1+4%)≈1923.08(元)
增值稅=銷售額×4%×0.5=1923.08×4%×0.5≈38.46(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
38.4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8.46
(4)結轉固定資產凈損益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2038.46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38.46
(5)購進新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新固定資產
4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7480.00
貸:銀行存款
49480.00
應收賬款——固定資產折價
2000.00
2.小規模納稅人的處理
假定上例中宏達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其處置舊固定資產的會計及稅務處理和一般納稅人相同,只是會計科目“應交稅費”只涉及到二級明細科目,即“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但購進新固定資產無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專液渣用發票都不能進行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新固定資產的成本包含增值稅額。會計處理應為:
借:固定資產——新固定資產
51480.00
貸:銀行存款
49480.00
應收賬款——固定資產折價
2000.00
④ 以舊換新會計處理怎麼做
以舊換新會計處理:
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沖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告嫌。銷售貨物與有償收購舊貨是兩項不同的業務活動,銷售額與收購額不能相互抵減。
借並斗:銀行存款,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鑒於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的特殊情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銀首飾等貨襪蔽手物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計繳增值稅。
⑤ 主營業務成本下的明細科目有哪些
主營業務成本有明細科目。
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企業應通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唯敬主營業務成本的確認和結轉情況。
企業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畢岩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科目。期末,應將「主營業務成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5)以舊換新營業成本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用於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該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等科目。
一般來說,批發銷售的商品應按商品進貨原價記賬,結轉銷售成本時,則可以選擇採用: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計算出商品的實際銷售成本之後,企業應按規定的要求進行結轉銷售成本的賬務處理。在實際工作中,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時間有逐日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方式。
一般來說,委託代銷業務、直運手山御商品銷售業務應採用逐日結轉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銷售業務都採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結轉方式。
⑥ 以舊換新業務會計處理是怎麼做
需要知道具體是什麼以舊換新業務,才知道具體該如何做賬巧漏務處理。
比如以舊換新銷售冰箱,都開具了專用發票,賬務處理是,
借:庫存商品—舊冰箱,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銀行存款等孝枯爛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敗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新冰箱。
⑦ 酒店營業成本包括哪些
酒店營業成本費用,包括營業成本及期間費用兩個方面。為社會提供各項服務而進行的生產經營過程所發生的各種直接支出和耗費,屬於酒店的營業成本,未列入營業成本的各項耗費為酒店的期間費用。
一、 酒店營業成本,期間費用的劃分、認定:
(一) 營業成本的劃分、認定
根據酒店的經營特點,營業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商品進價成本。
1、 直接材料成本:
酒店經營中直接材料主要是指餐飲部在其飲食加工,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原料,如雞、調料和配料的耗費。其中原材料:是製成各種飲食製品所用的輔助原料,一般以各種蔬菜、干貨等為主;調料:是製成各種飲食所用的調味用料,如油、鹽、醬等。
根據新制度規定,酒店各部門(包括餐飲部)的人工費用直接計入部門費用,不需攤入營業成本。
2、 商品進價成本:商品進價成本主要是指為銷售而購入的商品的價格及相關費用 。分為:國內購進商品糧進價成本和國外購進商品進價成本。國內購進商品進價成本,是指商品的實際采購成本,不包括購入商品糧時發生的時進貨費用 ,如各項手續和運雜費;國外購進商品進價成本,以到岸價(CIF)成本加海上運費、保險費作為商品的計價原價,同時加上商品在進口環節需繳納的稅金,如進口關稅,進口產品稅,以及購進外匯價差等。
(二)期間費用的劃分、認定
酒店的期間費用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這些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從酒店獲得的當期營業收入中得以補償。
1、 營業費用:
營業費用是指酒店各個營業部門在其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開支,根據新制度規定,酒店的營業費用內容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運輸費:指酒店購入存貨,商品的各項運輸費用,燃料費等。
(2) 保險費:指酒店向保險公司投保所支付的財產保險費用。
(3) 燃料費:指酒店餐飲部門在加工飲食製品過程中所耗用的燃料費用。
(4) 水電費:指酒店各營業部門在其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水費和電費。
(5) 廣告宣傳費:指酒店進行廣告宣傳而應該支付的廣告費和宣傳費用。
(6) 差旅費:指酒店各營業部門的人員因出差所需的各項開支。
(7) 洗滌費:指酒店各個營業部門為員工洗滌工作服而發生的洗滌費開支。
(8) 低值易耗品攤銷:指酒店各營業部門在領用低值易耗品分別進行的費用攤銷。
(9) 物料消耗:指酒店營業部門領用物料用品而發生的費用。物料用品包括客房、餐廳的一些日常用品(如針棉織品、餐具、塑料製品、衛生用品、印刷品等)辦公用品(如辦公用文具、紙張等)包裝物品,日常維修用材料、零配件等。各營業部門發生的修理費用也記入此。
(10) 經營人員工資及福利費,指酒店各營業部門直接從事經營服務活動的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11) 工作餐費:指旅遊飯店按規定為各營業部人員提供的工作餐費。
(12) 服裝費:指旅遊飯店按規定為各營業部人員製作工作服而發生的費用。
(13) 其他與各營業部門有關的費用。
2、 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酒店為組織和管理經營活動而發生的費用以及不便於分攤,應由酒店統一認定負擔的費用,包括:
(1) 公司經費:指酒店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人員工資,福利費、工作餐費、服裝費、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物料消耗低耗品攤銷,以及其他行政經費。
(2) 工會經費:指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的費用。
(3) 職工教育經費:指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的費用。
(4) 董事會經費:指酒店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以及董事為執行各項職能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5) 稅金:指酒店按規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6) 燃料費:指管理部門耗用的各種燃料費用。
(7) 水電費:指管理部門辦公用水、電費。
(8) 折舊費:指酒店全部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9) 修理費:指酒店除營業部門以外的一切修理費用。
(10) 開辦費攤銷:指酒店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 ,按規定攤銷期攤銷。
(11) 交際應酬費:指酒店在業務交往過程中開支的各項業務招待費,按全年營業收入凈額的一定比例控制使用按實列支。
(12) 存貨盤虧和毀損:指存貨在盤虧和毀損中的凈利損失部分。不包括非損失部分。
(13) 其他一切為組織和管理酒店經營業員活動而發生的費用。
3、 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是指酒店在其經營業員過程式中為解決資金周轉等問題在籌集資金時所發生的費用開支。包括利息(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金融機構手續費等。
二、 酒店營業成本,其間費用的核算。
酒店營業成本費用核算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費用與下期成本費用,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的界限,按照各營業部門設置有關帳戶進行核算。
(一) 營業成本核算
酒店的營業成本,通過營業成本帳戶進行核算。
餐飲成本核算
酒店餐飲成本實際上就是餐飲部門在飲食製品的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配料、調節器料、成本。對餐飲成本的核算通過「營業成本」帳戶進行,核算期每旬核算一次,以每月初至月末最後一天為本月會計計算期間,計算總的營業成本。
按照核算要求和實行「永續盤存制」,餐飲核算員應將每日所領物品的領料單加以匯總算出當日的食品成本額,通過每天的餐飲營業收入,計算出當日的毛利及毛利率,使餐飲部能較好的控制營業成本。月末,通過借「營業成本」貸「原材料」帳戶結轉餐飲成本,對於已領用的原材料期末未消耗的部分,作耗用成本調正,調正公式:實際耗用原材料成本=廚房月初結余額+本月領用額+/-本月調入(出)額-廚房月末盤存額。其中的廚房月末盤存額(剩餘原材料、未出售的半成品和製成品總額)需要通過實地盤點,按各自的配料定額與帳面價格摺合計算。同時在會計核算上,採用「假退料」的方法進行調整。即月底用紅字借記「營業成本」貸記「原材料」帳戶,次月月初再用藍字作出相同方向的調回分錄。
(二) 期間費用核算:
酒店期間費用的核算通過設置「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帳戶,匯集和反映各項費用的支出情況。
「營業費用」帳戶按營業部門設置,用以核算酒店各營業部門發生的,按《旅遊飲食服務企業財務制度》規定應計入營業費用的各項費用。費用發生時,借記本帳戶、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帳戶。期限末將本期發生的各項費用直接入當期損益。
「管理費用」帳戶用以核算酒店管理部門為管理酒店經營業員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門的經費開支和應由酒店統一負擔的其他費用。發生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壞帳准備」等帳戶,期末將全部轉入「本年利潤」帳戶。「管理費用」帳戶按以上明細項目設置。
「財務費用」科目用以核算酒店在其經營業員過程中為籌集資金所需的費用開支,發生時記入該帳戶借方,以及酒店所發生的應沖減財務費用利息收入、匯兌收益等,應記入本帳戶的貸方,期限末將余額轉入「本年利潤」帳戶。
⑧ 固定資產以舊換新的賬務處理
一、賬務處理
(1)舊的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銀行存款(印花稅等)
(2)借:固定資產
營業外支出——處置資產損失
貸:銀行存款(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固定資產清理
二、購入新商品成本的確定
根據增值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銷售收入為企業新商品的銷售價格(不剔除舊商品的收購價)。相應的,購買方應該以新商品的銷售價格為基礎來確定購入商品的成本。即以新商品的公平市價和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及其他歸屬於商品成本的相關費用來確定新商品的成本。
三、抵價舊商品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處理舊固定資產屬於企業銷售已使用過的同定資產,會計上按照固定資產處置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襪行財稅[2008]170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如好神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2008年渣虧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因此,如果企業處理的固定資產是在2009年以前購人的,按轉讓價的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2009年以後購入的,一般納稅人按轉讓價17%徵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徵收增值稅。
⑨ 以舊換新業務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以舊換新業務的擾指御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新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如果舊貨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票,
貸;應付賬款,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舊商品,
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沖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逗前銷售貨物與有償收購舊貨是兩項不同的業務活動緩岩,銷售額與收購額不能相互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