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怎麼做賬
社會養老保險是依照職工薪水的一定佔比繳納給社保的。在其中,企業承擔一部分,本人承擔一部分,本人承擔一部分由企業代收代繳。通常在本期付款。因此在繳納的情況下,職工應當繳納的一部分,應當由企業先繳納。
此條要求了解決社會保險費的基本准則。1.實行本通告要求的公司包含多種類型和所有制性質的公司;二是企業承擔的社會醫療保險。記提時,借記「應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三是公司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盡管文檔中只提及「做為勞保用品花費,記入成本費(花費)」,但並沒確定實際到哪個成本學科計算。但因為社會保險費是按國家規定統一繳納的,不屬於職工薪酬的一部分,也不屬於產品成本中的立即人力,因此應做為成本費用立即計入期間費用帳戶。記提時,借記「期間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四)職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公司代收代繳。從職工薪水中繳納時,借記「應收職工薪資」,貸記「其他應付款3354職工本人保險費用」。
『貳』 社保費是怎樣計算的
社保繳納費用的計算標准:養老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20%,職工個人交8%;醫療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9.2%,職工個人交2%;失業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2%,職工個人交1%;工傷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0.6,職工個不交;生育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0.9,職工個人不交。各地繳費標准不同,具體詢問當地社保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