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生產成本 » 子女教育費用如何計入成本

子女教育費用如何計入成本

發布時間: 2023-02-24 14:53:52

㈠ 累計子女教育扣除標准

法律分析: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前款所稱學前教育包括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和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經父母約定,也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要求規定:
1、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2、個人接受同一學歷教育事項,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該項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繼續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時扣除。
3、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葯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准限額據實扣除。
法律依據:(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七條 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㈡ 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標准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經父母約定,也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一、新個人所得稅附加六項扣除標准
新個人所得稅增加了6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人有發生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的支出,即可享受稅費減免。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年滿3周歲,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最長扣除時間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根據實際超出金額扣除,最高扣除額度為80000元。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㈢ 1.按照現代財務制度的規定,哪些費用可以列入成本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已於今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取得「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在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依條件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附加扣除。
對於2019年發放的年終獎,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採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因此,《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專門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綜合所得計稅。扣繳單位應在發放獎金時注意把握,以便於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也就是說,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綜合所得後提高適用稅率。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後,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

㈣ 子女幼托費的賬務處理

子女幼托費屬於職工福利,憑票據報銷後,應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庫存現金

獨生子女幼托費,計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4)子女教育費用如何計入成本擴展閱讀:

企業做賬流程

1.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3.根據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登記會計賬簿(包括總賬和明細賬)

4.根據會計賬簿(主要是總賬)編制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根據會計報表編制納稅申報表

6.年終結轉損益(也可以逐月結轉損益)

7.編制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8.根據年度會計報表編制所得稅年報和其他各稅種的匯算清繳自查表

㈤ 個稅中子女教育支出是什麼意思

個稅中子女教育支出是指個人使用其工資薪金等收入為子女的教育而支出的費用。(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第八條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第十一條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㈥ 子女教育扣除的錢如何能支出來

子女教育扣除的錢是直接在應交個人所得稅中減少,已經從發放的工資中支出來了,不存在額外支出來。

正常情況下,每個人每月固定扣除費用5000元,每年60000元。也就是說我國現在規定的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即在工資收入達到了5000元後,對於超過的部分才會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如今實行的專項附加扣除實際上提高了納稅起征點。

例如子女教育,那就在可以6000以內免交個人所得稅,子女教育扣除的錢也在工資中體現了,當然了,如果並沒有滿足繳稅標准,專項扣除的意義並不大。

子女教育扣除的相關要求:

扣稅對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麼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麼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此次推出的政策兼顧了公平和效率,也減輕了納稅人的負擔,過程也力求簡便易行,為納稅人提供了方便。

㈦ 老闆子女學藉費藉費應計入財務什麼費用

一、若非公司員工,其支出屬於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個人支出,依照稅法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不能計入成本費用。若已計入管理費用之類科目,務請記得在編制企業所得稅年報、匯算清繳完成之前自行完成納稅調整。
二、否則,若被稅務局稽查出來,需要補繳因為計入這部分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滯納金(每日萬分之五),並可能會處以0.5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㈧ 法人子女教育費能入賬嗎

有正規票據(有財局或地稅的監制印)的話,可以以福利費名義入賬。但到匯算清繳的時候,稅務局很可能會以該筆費用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規定為理由,調增你單位的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九條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條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帳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㈨ 職工報銷子女托幼費計入什麼科目

職工報銷子女托幼費計入福利費科目。
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等)---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職工福利費構成: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