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生產成本 » 扣除成本怎麼算是乘
擴展閱讀
今世緣酒什麼價格 2025-06-22 07:42:45
人力資源網怎麼訂展位 2025-06-22 07:35:54

扣除成本怎麼算是乘

發布時間: 2023-01-25 11:05:36

Ⅰ 分紅扣除持倉成本怎麼算

1、打開股票軟體。
2、進入股票頁面,點擊持有。
3、在持有股票頁面中,點擊查看分紅。
4、進入頁面後,持倉份額乘以凈值就可以計算出持倉成本。

成本是商品經濟的價值范疇,是商品價值的組成部分。人們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達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須耗費一定的資源,其所費資源的貨幣表現及其對象化稱之為成本。
持倉是在實物交割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個人意願,自願地決定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

Ⅱ 工資扣除百分之三十怎麼算.是乘還是除先

是這樣計算:

第一步,把工資的數目,乘0.3(百分之三十就是0.3)得出一個數,這個數是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步,用工資數目減去第一步得出的那個數(就是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的那個數),這樣,就得到工資被扣除百分之三十之後得到的數目(這也就是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如此看,如果簡捷計算,可以把工資數目直接乘0.7(百分之七十),得出數目,就是工資扣除百分之三十之後,得到的工資剩餘數

(2)扣除成本怎麼算是乘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第四條 除稅收法規另有規定者外,稅前扣除的確認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權責發生制原則。即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二)配比原則。即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

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三)相關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

(四)確定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不論何時支付,其金額必須是確定的。

(五)合理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費用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應符合一般的經營常規和會計慣例。

第五條 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支出必須嚴格區分經營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資本性支出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必須按稅收法規規定分期折舊、攤銷或計入有關投資的成本。

第六條 除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以外,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賄賂等非法支出;

(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

(三)存貨跌價准備金、短期投資跌價准備金、長期投資減值准備金、風險准備基金(包括投資風險准備基金),以及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可提取的准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備金;

(四)稅收法規有具體扣除范圍和標准(比例或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超過或高於法定范圍和標準的部分。

第七條 納稅人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投資等各項資產成本的確定應遵循歷史成本原則。納稅人發生合並、分立和資本結構調整等改組活動,有關資產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在稅收上已確認實現的,可按經評估確認後的價值確定有關資產的成本。

Ⅲ 成本怎麼算 公式

個也要區分行業吧,以下是一個礦山企業成本核算方法,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根據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的概念,變動成本的計算公式為:

變動成本 = 外購原材料費用 + 外購燃料和動力費用 + 利息支出

固定成本 = 工資和福利費 + 折舊費 + 推銷費 + 修理費 + 其他費用

總成本費用=經營成本+固定資產折舊費+維簡費+攤銷費+利息

一般計算項目的經營成本計算公式為:

經營成本 = 總成本 — 折舊費 — 攤銷費 — 利息支出

上式中,由於在計算項目計算期內逐年發生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時,將投資(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作為一次性支出在其發生的時間已計入現金流出,為避免重復計算,不能以折舊和攤銷方式計為現金流出。因此,在計算作為經常性支出的經營成本時不能再包括折舊與攤銷費,必須從總成本費用中扣除。同理,在估算礦山項目的經營成本時也要扣除礦山「維檢費」。另外,在計算全部投資現金流量時,是以全部投資為計算基礎,利息支出不作為現金流出,而在計算自有資金現金流量時則已經將利息支出單列。因此,在估算經營成本時也不包括利息支出,要從總成本費用中扣除。

Ⅳ 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前可扣計稅成本為什麼要乘52%

那是土地增值稅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專門規定,稅前加計扣除20%的開發費用。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增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增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1312(5-2)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三)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上述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四)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評估價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六)根據條例第六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

Ⅳ 熟食價格減去成本利潤在百分之40怎麼算

百分之40等於毛利額比售價乘百分之百。即是等於售價減去成本比售價乘100%。其中成本就是菜品的各種成本利潤。在主配料上,還要計算出原料的凈料率、熟製品的出品率等,售價為熟食價格。

Ⅵ 扣成本15%怎麼算

比如售價100元的東西,乘以85%即可。100*85%=85